欧阳修(1007年8月6日 -1072年9月8日),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江南西路吉州庐陵永丰(今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人,景德四年(1007年)出生于绵州(今四川省绵阳市),北宋政治家、文学家。欧阳修于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年)以进士及第,历仕仁宗、英宗、神宗三朝,官至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参知政事。死后累赠太师、楚国公,谥号“文忠”,故世称欧阳文忠公。欧阳修是在宋代文学史上最早开创一代文风的文坛领袖,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苏洵、苏辙、王安石、曾巩合称“唐宋八大家”,并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被后人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 他领导了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继承并发展了韩愈的古文理论。其散文创作的高度成就与其正确的古文理论相辅相成,从而开创了一代文风。欧阳修在变革文风的同时,也对诗风、词风进行了革新。在史学方面,也有较高成就,他曾主修《新唐书》,并独撰《新五代史》。有《欧阳文忠公集》传世。 ▶ 1168篇诗文
这首诗写得很别致。全诗十四句,是主人公一口气说完的,这当然很质直。所说的内容,不过是在宴会上听曲以及他对曲意的理解,这当然很浅近。然而诗歌看似简朴,实则却婉曲;看似浅近,实则深远。
此诗开头六句说:今天的宴会啊,真是太棒了!那个欢乐劲,简直说不完,光说弹筝吧,弹出的声调多飘逸!那是最时髦的乐曲,妙极了!有美德的人通过乐曲发表了高论,懂得音乐,便能听出其真意。这里,诗人首先就讲了宴会及其音乐的美妙。通过宴会音乐,引出了懂得音乐的人。
接着抒情主人公说:那真意,其实是当前一般人的共同心愿,只是谁也不肯明白地说出。大家都能体会,但并不是可意会不可言传,而是不愿意说出来。这样,不但突出了“新声妙入神”,而都是能“识曲听其真”,为后面表现自己的认识和对人生的思考奠定基础,做了坚实的铺垫。
后面就是对人生的思考:人生一世,有如旅客住店。又像尘土,一忽儿便被疾风吹散。诗人在此是说,人生短暂的,但漂泊不定,长年累月,浪费光阴,人生的价值又没有得到很好的体现。
既然“人生寄一世,奄忽若飙尘”,那么“何不策高足,先踞要路津?”为什么不捷足先登,高踞要位?这样不但安享富贵荣华,而且也不再浪费生命,体现出人生的价值。
最后主人公说:不要因贫贱而常忧愁失意,,不要因不得志而辛苦的煎熬自己,要把自己的想法说出来,不要憋在心里。“不要守贫贱”就是劝诫士人不要死抱贫贱不放。可以说,诗人在劝诫士人,这与“何不策高足”的反诘语气相应,更好地强调了“策高足、踞路津”的迫切心情。也就是说,人生应该有所作为,要说出来,要行动。人具备了“令德唱高言,识曲听其真”的能力,就要表现出来。
主人公这段话,是兴致勃勃地说的,是满心欢喜地说的,是直截了当地说的。中间有用了不少褒意词、赞美词。讲“宴会”,用“良”,用“欢乐”、而且“难具陈”。讲“弹筝”,用“逸响”,用“新声”,用“妙入神”,用“令(美)德”,用“高言”。讲抢占高位要职,也用了很美的比喻:快马加鞭,先踞要津。整个诗歌就借音乐之美妙,告诉士人们,或者有志之士们,要勇于说出自己的心里话,要勇于奋斗而“先踞要路津”,不要死要面子活受罪。这样,对于人生来说,才是有意义的,有价值的。由此可见,这首诗的确很婉曲、很深远。它含有哲理,涉及一系列人生问题、社会问题,引人深思。
杨敬之的诗,《全唐诗》仅存二首,其中一首极为后世传诵,并且因为众口争传,逐渐成为人们常说的“说项”这个典故。
关于项斯,宋计有功《唐诗纪事》载:“斯,字子迁,江东人。始,未为闻人。······谒杨敬之,杨苦爱之,赠诗云云。未几,诗达长安,明年擢上第。”《全唐诗》收项斯诗一卷,此外未见有任何突出成就,只是因为有杨敬之的这首诗,他才为后人所知。杨敬之在当时是一个有地位的人,而这首诗却真心实意的推荐了一个“未为闻人”的才识之士,他虚怀若谷,善于发掘人才;得知之后,既“不藏人之善“”,而且又“到处”“逢人”为之赞扬,完美的表现出一种高尚品德。
“几度见诗诗总好,及观标格过于诗。”这首小诗的前两句是说,多次读到你的诗又总是觉得很好,等到看见你的气度品格更高于诗。
首句是衬垫之笔,也点出作者所知道的项斯,是从得见其诗开始的;赏识项斯又是从觉得其诗好开始的。次句进一步写见到了本人之后,惊叹他“标格过于诗”,心中更为悦服。对项斯标格之好,诗人不直接写,却先提一句“诗好”,然后说“标格过于诗”,则其标格之好自不待言。“标格”包括外在美和内在美,即仪容气度、才能品德的统一。品评人物应该重视才德,古今皆然。
“平生不解藏人善,到处逢人说项斯。”小诗的后两句是说,我平生不愿意藏匿人家的长处,无论到哪里见人就会推荐你。
“平生不解藏人善”,这句话很占身份。世间自有见人之善而不以为善的,也有见人之善而匿之于心的,缄口不言,唯恐人家优秀了会成为自己仕途的障碍的;诗人于此明确表示“不解”,而且是“平生不解”,即不会这样做,他的胸襟度量是超过常人。他不只“不解”,而且是平生不解,并以高屋建瓴之势,震动世间一切压制人才,对人才怀着嫉妒之心的小人。诗人对于“扬人之善”,只是怎么想就怎么做,不曾丝毫顾虑到个人的得失,是否会被人讥笑为“自我标榜”。他的古道热肠,令人钦佩。做了好事,由他自己说出,更见直率可爱。本来奖掖后进,揄扬人善,一向传为美谈;诗人自为之而自道之,也有自作表率、劝导世人之意。
这首诗语言朴实无华,所表现的感情高尚美好,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今天,这种难得的、可贵的精神是值得提倡的。正因为如此,它成为广泛流传,成为赠友诗中的上品,受到人们的喜爱。
此诗标题中“初”就是关键字眼。而第二句中“豁”则是抒情字眼,蕴含着诗人的喜悦之情。这是一首写山的诗,却没有采用常见的“开门见山”的写法,而是为山的出场先做下了一系列的铺排,诗人所见的对象——嵩山直到末句才出现,增添了嵩山的神秘感。“数峰清瘦出云来”,是此诗最精彩的一句,但如把这一句提前,让嵩山一开始就露面,诗的意味就会变得索然。诗人巧妙地激发了读者急于相见的欲望,使嵩山在千呼万唤中隐现,而其一旦出场,全诗便在高潮中平稳结束,留给读者很大的想象空间。
诗人首二句不是写嵩山,而是从作者仕途失意落笔。“年来鞍马困尘埃,赖有青山豁我怀”,作者奔走风尘,在困顿和疲惫中,全赖青山使他的情怀有时能得到短暂的开豁。这样,青山便在未露面之前先给了人一种亲切感,引起人们想见一见的愿望。一个“困”字,形象的展现了诗人疲劳困顿的精神状态,以及空怀一腔抱负在官场中左冲右突,却不得施展的惨淡景象。
第二句宕开一笔,转而去写奔波中的一点安慰,晓畅的语言骤然拉近了诗人与山的距离。青山的出现不仅使诗人得到精神的满足,更是一种自然流畅的情感寄托,吸引读者同诗人一样抬头绰望。所谓”近山而志高”,在这里,诗人对青山的亲近实际上就是对高洁傲岸的人格操守的亲近,也是对含蓄豁达的人生态度的亲近。
第三句“日暮北风吹雨去”,为嵩山的出场渲染了气氛。“日暮”言天已傍晚,落日余辉中更见嵩山的深幽巍峨。“北风吹雨去”,嵩山在风侵雨蚀后愈加清新朗润,但这只是诗人的想象,未见嵩山,心中已对嵩山的景象做了一番描摹。诗人采用渲染的手法,为嵩山的出现展开序幕。
前面一系列的铺垫成就了第四句的点睛之笔,“数峰清瘦出云来”,全诗只有这一句写嵩山,但诗境格外豁朗。嵩山终于在层层浮云中耸现出来,它一出现便淡化了所有的背景,其峭拔清瘦的形象是那么的清晰明朗,其高洁超脱的姿态是那么的卓尔不群,因而深得作者的喜爱和赞美。“出云来”三字抓住嵩山从云端现出的一刹那,表现出诗人的满足与喜悦,并紧扣“初见”二字。诗中鲜活清晰的意象往往是诗人情感的外化,寄予了诗人一定的审美理想与艺术追求。在这里,诗人精心挑选了“清瘦”一词来形容嵩山,写得有血有肉,极富灵性,不只赋予嵩山以人的品格、人的风貌,更体现了作者的人格操守与精神追求,引人想象雨后嵩山的特有韵味和诗人得见嵩山后的一番情怀。至此,全诗感情达到最高潮,全诗平稳结束,却言有尽而意无穷。
这篇诗作写的对象是嵩山,但在很大程度上它又是表现诗人自己。人们在精神上以什么作为慰藉,往往能见出志趣和品格。困顿于仕途,赖以慰藉情怀的是嵩山,诗人的情志也表现了出来。同时山以什么样的面貌出现在艺术作品里,也往往受作者的主观感情支配。“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情与貌,略相似。”(辛弃疾《贺新郎》)这里有着主观感情对象化的问题。此诗用“清瘦”形容嵩山,不光是造语比较新奇,而且在诗人审美意识活动中也反映了他的精神气质与追求。中国士大夫中一些高人雅士,正是常常留给后世以清瘦、清竣的印象。如王维给孟浩然画像,“颀而长,峭而瘦,衣白袍”,就是典型的清瘦。因此,“数峰清瘦出云来”,虽是写嵩山,却又是人与景物融而为一,体现了诗人感情的外化。这首诗,将嵩山的面貌以及诗人的精神风貌,同时展现给了读者,达到了一种物我相融的境界。
从艺术技巧上看,该诗渗透着醒豁通透的人生态度,拥有明白晓畅的语言特色,又将自己刚毅超脱的品行与之融为一体,是张耒诗风的全面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