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诗序》曰:“《抑》,卫武公刺厉王,亦以自警也。”但古人对此多有争议。《国语·楚语》曰:“昔卫武公年数九十有五矣,犹箴儆于国曰:自卿以下至于师长士,苟在朝者,无谓我老耄而舍我,必恭恪于朝,朝夕以交戒我。闻一二之言,必诵志而纳之,以训道我。在舆有旅贲之规,位宁有官师之典,倚几有诵训之谏,居寝有暬(xiè)御之箴,临事有瞽史之道,宴居有师工之诵。史不失书,蒙不失诵,以训御之。于是乎作《懿戒》以自儆也。”三国吴韦昭注:“昭谓《懿》诗,《大雅·抑》之篇也,懿读曰抑。”是以此诗为卫武公自儆之诗,而非剌诗。宋朱熹《诗集传》也持此观点,云:“卫武公作此诗,使人日诵于其侧以自警。”而清姚际恒《诗经通论》驳《毛诗序》道:“刺王则刺王,自警则自警,未有两事可夹杂为文者。”近人亦多以为此系刺诗而非自儆之诗。其实《毛诗序》之说并无大误,只是措辞有些欠妥,如说成“卫武公藉自警以刺王”,就圆通无碍了。因为自儆与刺王两事看似无关,实则“乃诗人之狡猾手法,恰当赅括在奴隶制社会诗人首创主文谲谏技巧之中”(陈子展《诗经直解》)。
至于所刺的周王是否如《毛诗序》所说是周厉王,宋代以来学者对此考辨已详。宋戴埴《鼠璞》说:“武公之自警在于髦年,去厉王之世几九十载,谓诗为刺厉王,深所未晓。”清阎若璩《潜丘剳记》说:“卫武公以宣王十六年己丑即位,上距厉王流彘之年已三十载,安有刺厉王之诗?或曰追刺,尤非。虐君见在,始得出词,其人已逝,即当杜口,是也;《序》云刺厉王,非也。”他们都指出《抑》不可能是刺厉王。清魏源《诗古微》进一步分析说:“《抑》,卫武公作于为平王卿士之时,距幽(王)没三十余载,距厉(王)没八十余载。‘尔’、‘女’、‘小子’,皆武公自儆之词,而刺王室在其中矣。‘修尔车马,弓矢戎兵’,冀复镐京之旧,而慨平王不能也。”魏氏认为此诗所刺的周王不是厉王也不是幽王,而是平王,他的意见是正确的。
周平王就是周幽王的儿子宜臼,幽王昏庸残暴,宠爱褒姒,最后被来犯的西戎军队杀死在骊山。幽王死后,宜臼被拥立为王。公元前770年(平王二年),晋文侯、郑武公、卫武公、秦襄公等以武力护送平王到洛邑,东周从此开始。其时周室衰微,诸侯坐大。平王施政不当,《王风·君子于役》、《王风·扬之水》就是刺平王使“君子行役无期度”,“不抚其民,而远屯戍于母家(申国)”之作。而此诗作者卫武公则是周的元老,经历了厉王、宣王、幽王、平王四朝。厉王流放,宣王中兴,幽王覆灭,他都是目击者,平王在位时,他已八九十岁,看到自己扶持的平王品行败坏,政治黑暗,不禁忧愤不已,写下了这首《抑》诗。
诗的前四章为第一部分。首章先从哲与愚的关系说起。《诗经》的艺术手法,通常说起来主要有赋比兴三种,此处用的是赋法,也就是直陈,但这种直陈却非较常见的叙事而是说理。“靡哲不愚”,看来是古人的格言,千虑一失,聪明人也会有失误,因此聪明人也要谨慎小心。普通人的愚蠢,是他们天生的缺陷;而聪明人的愚蠢,则显得违背常规,令人不解。在卫武公眼中,周平王不是一个傻瓜,但现在却偏生变得这么不明事理,眼看要将周王朝引向万劫不复的深渊。卫武公是非常希望平王能够做到“抑抑威仪,维德之隅”的,可惜现实令人失望。于是接下去作者便开始从正反两方面来作规劝讽谏。
第二章卫武公很有针对性地指出求贤与立德的重要性。求贤则能安邦治国,“訏谟定命,远犹辰告”二句便是求贤的效用,立德则能内外悦服,“敬慎威仪,维民之则”二句,便是立德的结果。第三章转入痛切的批评,“兴迷乱于政”、“颠覆厥德”、“荒湛于酒”、“虽(惟)湛乐从(纵)”、“弗念厥绍”、“罔敷求先王”,一下子列举了平王的六条罪状,可谓怵目惊心,仿佛是交响乐中由曲调和缓的弦乐一下子进到了音响强烈的铜管乐,痛之深亦见爱之深。第四章“首三句有挽回皇天之意,亦明其为王言之”(陈子展《诗经直解》),再转回正面告诫,要求执政者(从自儆角度说是卫武公,从刺王角度说是周平王)早起晚睡勤于政事,整顿国防随时准备抵御外寇。“用戒戎作,用逷蛮方”两句,对幽王覆灭的隐痛记忆犹新,故将军事部署作为提请平王注意的重大问题。
第五章至第八章,是诗的第二部分,进一步说明什么是应当做的,什么是不应当做的,作者特别在对待臣民的礼节态度,出言的谨慎不苟这两点上不惜翻来覆去诉说,这实际上也是第二章求贤、立德两大要务的进一步体现。后来孔子所谓的“仁恕”之心,以及传统格言的“敏于事而慎于言”的道理,已经在此得到了相当充分的阐发,从这一点上说,卫武公可称得上是一个伦理家、哲学家。在具体的修辞上,作者在纯粹的说理句中,不时注意插入形象性的语句,使文气不致过于板滞,可渭深有匠心。如第五章的“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是对比中的形象,第六章的“莫扪朕舌,言不可逝矣”,是动作中的形象,第七章的“相在尔室,尚不愧于屋漏”与第八章的“投我以桃,报之以李”,是比喻中的形象,而“彼童而角,实虹小子”以无角公羊自夸有角的巧喻刺平王之昏聩,尤为神来之笔,清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以之与《小雅·宾之初筵》“由醉之言,俾出童羖”句相提并论,说此诗“是无角者而言其有角”,《宾之初筵》是“有角者而欲其无角”,“二者相参,足见诗人寓言之妙”。
第九章至末章是诗的第三部分。在反覆申述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之后,卫武公便恳切地告诫平王应该认真听取自己的箴规,否则就将有亡国之祸。“荏染柔木,言緍之丝”为诗中惟一用兴法的两句,兴又兼比,拿有韧性的木料才能制作好琴,而上等的制琴木料还应配上柔顺的丝弦作比方,说明“温温恭人,维德之基”的道理,可谓语重心长。而作为对比的“其维愚人”、“其维哲人”几句的弦外之音,无非是这样的意思:大王啊,您听我的话就是明主,您不听我的话就是昏君,您可要三思啊!其言潜气内转,柔中带刚。下面第十章“匪手携之,言示之事;匪面命之,言提其耳”,用两个递进式复句叙述,已是后世扇面对的雏形,极其鲜明地表现出一个功勋卓著的老臣恨铁不成钢的忧愤。而第十一章连用四组叠字词,更增强了这种忧愤的烈度。于是末章作者再一次用“於乎小子”的呼告语气作最后的警告,将全诗的箴刺推向高潮。“取譬不远,昊天不忒”,就如《大雅·荡》的结尾“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一样,是痛心疾首的悲叹。今天的读者面对这样的忧愤之词,仍觉惊心动魄,不知当时周平王读此诗会有什么反应。但不管效果如何,此诗“千古箴铭之祖”(吴闿生《诗义会通》)的地位当是无法动摇的。并且,除了从文学角度说《抑》自有其审美价值外,从语言学角度说,它又是一座成语的矿藏,“夙兴夜寐”、“白圭之玷”、“舌不可扪”、“投桃报李”、“耳提面命”、“谆谆告戒”等成语,都出自此篇。
这是一首怀古之作。此诗首句点明题意,说明所怀古迹的具体内容;二、三两句分写战士还家、越王勾践还宫的情况;结句突然一转,说过去曾经存在过的一切如今所剩下的只是几只鹧鸪在飞。全诗通过昔时的繁盛和眼前的凄凉的对比,表现人事变化和盛衰无常的主题。
“越王勾践破吴归”句点明题意,说明所怀古迹的具体内容。在吴越兴亡史中,以越王“十年生聚”卧薪尝胆的事件最为著名。诗中却没有去追述这个为人热衷的题材,而是换了一个角度,以“归”统领全诗,来写灭吴后班师回朝的越王及其将士。
接下一句是对回师那个欢悦气氛的描绘。诗中只抓住一点,写了战士的锦衣还故乡,可留给人们想象的却是一个浩大的,热闹非凡的场面:旌旗如林,锣鼓喧天,勾践置酒文台之上,大宴群臣,满脸得意而又显赫的光辉。举城到处可见受了赏赐,脱去铠甲,穿着锦衣的战士,二十年的耻辱,一朝终于洗净,胜利的欢欣与胜利的沉醉同时流露出来。一个“尽”字,便暗示了越王以后的生活图景。果然,王宫里开始回荡起歌功颂德的乐曲伴以柔曼的舞姿,越王左右美女如云,缤纷落绎,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二、三两句是诗人在越国历史画卷中有意摄取的两个镜头,浓缩了越国称霸一方后的繁盛、威风,其中更有深味可嚼。昔日,吴败越后,越王采纳大夫文种的建议,把苎萝山女子西施献于吴王,于是迷恋声色的吴王沉溺其中,不能自拔,终日轻歌曼舞,纵情享乐,对世仇越国不再防范,使得越军趁势攻入,最后亡国自尽。
吴国灭亡的道理越王哪里不知,可他如今走的又是一条什么样的路呢?当年忍辱负重,卧薪尝胆,食不加肉,衣不纹饰,精励图治的英雄本色,随着良辰美景,江山在握都丢得干干净净了。那么这样的繁盛又会存在多久呢?至于越国的命运,诗人不去写了,一切道理已尽在不言之中,而是急转一笔,写了眼前的景色:几只鹧鸪在荒草蔓生的故都废墟上,旁若无人的飞来飞去,好不寂寞凄凉。这一句写人事的变化,盛衰的无常,以慨叹出之。过去的统治者莫不希望他们的富贵荣华是子孙万世之业,而诗篇却如实地指出了这种希望的破灭,这就是它的积极意义。
诗篇将昔时的繁盛和今日的凄凉,通过具体的景物,作了鲜明的对比,使读者感受特别深切。一般地说,直接描写某种环境,是比较难于突出的,而通过对比,则获致的效果往往能够大大地加强。所以,通过热闹的场面来描写凄凉,就更觉凄凉之可叹。如此诗前面所写过去的繁华与后面所写现在的冷落,对照极为强烈,前面写得愈着力,后面转得也就愈有力。
为了充分地表达主题思想,诗人对这篇诗的艺术结构也作出了不同于一般七绝的安排。一般的七绝,转折点都安排在第三句里,而它的前三句却一气直下,直到第四句才突然转到反面,就显得格外有力量,有神采。这种写法,不是笔力雄健的诗人,是难以挥洒自如的。
本篇历叙与王判官聚散行迹,并因世乱而归隐庐山屏风叠。其所以退也,非所谓“社稷苍生曾不系其心膂”(宋罗大经《鹤林玉露》),乃报国无门也。
开篇“昔别黄鹤楼,蹉跎淮海秋”二句,飘然而来,写的是公元726(开元十四年),诗人离开蜀中,自湖北顺江而下,在金陵、扬州一带漫游的往事。屈指算来,流光已经过去整整三十年,自己仍然功业无成,一个“昔”,一个“蹉跎”,包含了无限的感慨。
“俱飘”二句,牵入王判官。自己与王判官分手,就像落叶随风飘散,又像洞庭湖的诸多支派各自流向天之一方。
这一别就是多年。青年惜别,至中年仍未能相见。自己虽曾于公元742(天宝元年),得道士吴筠举荐,应诏赴京,但至公元744(天宝二载),便为谗言所中,而赐金还山。自己于是再次放浪江湖,漫游吴越。这里用了一个“蹭蹬”,蹭蹬者,失道也,反映出诗人政治上失意之后的悲愤心情。
当诗人政治上失意之时,只有美好的大自然能给诗人以心灵的慰藉。那天台山上翠绿的藤萝,剡溪水面清朗的风月,海上变幻的云山,水中清彻的倒影,无不令人心旷神怡,乐而忘返。然而置身于山水风月之间。有一件事诗人始终未能忘却,那就是“思君”,时时思念自己的朋友王判官。
李白极重朋友交谊,尤致慨于知音之难得。诗人是很自负的,认为自己的才气,足可以倾倒生于荆州的屈原、宋玉,在梁孝王门下为客的邹阳、枚乘。但世人多笑我浮夸放诞,我的知音究竟在哪里呢?言外之意,只有您王判官是我的知音,可惜这样的知音是太少了。
“大盗’’以下急转,由对往事的追忆转入当前的现实。“大盗”者,窃国之盗也,指安禄山。“割鸿沟”言其侵占地方之广,“扫秋叶”言其为害之烈。而被扫一方以“秋叶”喻之,也隐约可以见出诗人对唐军软弱涣散、缺乏战斗力的不满。
“济代”即济世,唐人避李世民(唐太宗)讳而改。“吾非济代人”是作者的愤激之言,“且隐屏风叠”是作者此时不得不作出的抉择。这是一个痛苦的抉择。越是这样的时刻,诗人就越是企盼知音,思念自己的知心朋友,然而尽管夜中长望,仍然是思君不见,这更使诗人感到无限的孤独和怅惘。但无论如何,诗人决心拂衣而去,立即踏上隐居的道路,永远与自由飞翔的海鸥为友。这一愿望诗人曾经多次表述过,但诗人的初心是“功成拂衣去,归入武陵源”(《登金陵冶城西北谢安墩》),而这次的表述却是面临着国难当头、自己却不能有所作为的痛苦现实,这对诗人的政治理想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因此本诗的情调便于豪放和旷达之中又带有激愤和伤感。
稀疏的梅树枝条横斜着,洁白如玉,刚劲有力;花萼上点缀着颗颗雪珠,反射出晶莹的光彩。有一朵梅花竟然先开了,竞吐芳香的百花就都落在梅花的后面了。梅花呀,要把春天到来的信息传递,又哪怕那雪压冰欺!玉笛呀,不要再反复吹奏《梅花落》的曲子了,因为春神正在主宰着人间。
“一朵忽先变,百花皆后香”,诗人抓住梅花最先开放的特点,写出了梅花不怕挫折打击、敢为天下先的品质,既是咏梅,也是咏自己。
“欲传春信息,不怕雪埋藏”,严冬阻挡不了春天到来的脚步,深雪又怎能埋藏梅花的芬芳气息?颂扬了梅花坚贞不屈的精神,诗人以颂赞梅花的口吻来寄托自己的爱国思想。
“玉笛休三弄,东君正主张”,玉笛不要再吹奏那伤感的“梅花三弄”曲调了,春神就要来到人间,主宰大地。表达了诗人爱梅、惜梅之情,请东君为梅花作主,让玉笛不要再吹“三弄”了,留住春天,不要让梅花凋谢。
陈亮一生极力主张抗金,反对投降,有着强烈的爱国精神。《梅花》一诗,表达了他的爱国之志,对抗金的胜利、国家的前途,都充满了必胜的信心。诗是诗人情感发展的产物,既然玉笛演奏的《梅花落》曲子阻挡不了在春天阳光哺育下的梅花茁壮成长,那么,投降派的种种苟且的言论又怎能阻挡历史车轮的滚滚前进呢?进一步以颂赞梅花的挺然独立来表达对投降派的强烈谴责,寄托了自己一生力主抗战,反对投降的爱国主义思想。
第一首诗描绘登通潮阁所见情景,闲雅的笔触中隐然透出羁旅愁绪。首句“倦客愁闻归路遥”,开门见山地点明诗人的心境和处境。“倦”字令人想见诗人旅途颠沛、神情困顿之态;而“归路”之“遥”,则暗示出漂泊之远,一怀愁绪由此而起。“愁闻”二字下得平淡,却将思乡盼归的心曲表达得十分真切,不管诗人是有所问而“闻”,还是他人无意之言而诗人有心而“闻”,都使人意会到身处偏远之地的诗人内心的落寞、孤寂。他暗自期望:此处离故乡会近一点了吧?但是留心打听,方知归路依然遥远,这给他这个旅客增添了许多倦意和愁绪。
诗人怀着思乡的愁闷心情独自行走,突然眼前一亮:前面有一座飞檐四张的高阁,凌空而起,俯视着跨水长桥。“眼明飞阁俯长桥”点出“通潮阁”之题。“眼明”二字极其准确地写出诗人对突兀而起的通潮阁的主观感受,而且使诗歌的情调由低抑转为豁朗。两句之间的起落变化,显示了诗人开阖自如的大手笔,也表现了诗人对人生磨难所持的乐观态度。正像他在另一首诗中所说:“九死南荒吾不恨,兹游奇绝冠平生。”(《六月二十日夜渡海》)把远贬海南视为难得的经历一样,在这里他也不肯让自己的精神就此委顿,而是竭力振作,将内心的愁苦化解开去。眼前这座凌空而起的通潮阁正是以其宏伟之势、阔大之景吸引了诗人的注意力。
诗歌很自然地由抒情转到写景:“贪看白鹭横秋浦,不觉青长没晚潮。”正因为“贪看”,全副身心被自然景色所吸引,故而不觉时光流逝。写得意气悠然闲适,大有与物同化之趣。有意思的是,诗人写白鹭,不用“飞”或“翔”,却着一“横”字,而这“横”字正是诗人匠心独运之所在。首先,“横”字带出一股雄健之势,如同一团浓墨重重地抹在画面上,其气势,其力度,是“飞”或“翔”所不具备的。其次,这一“横”字中,点染了诗人的主观情感,传达出诗人的神情意态:诗人凭栏远眺,“贪看”一队白鹭在秋浦上飞翔,视线久久地追随着白鹭移动,故而有“横”的感觉。若用“飞”或“翔”,则见不出诗人久眺的身影。更妙的是,白鹭“横”于秋浦之上,化动为静。这种“静态”完全是诗人的主观感受,它既与人们观察展现于开阔背景上的运动时所获得的感受一致,暗示出秋浦水天一色,空寥清旷;同时,也是诗人心境之“静”的外现。最后一句用一个“没”字写晚潮,虽然是动态,却也是无声无息,令人不觉其“动”。正是在这至宁至静的境界中,时光悄然消逝,晚潮悄然而退,只有一片青葱的树长映着最后一抹斜辉。而从诗人倚轩凝然不动的身影中,表现出深切的寂寞和一丝莫明的惆怅。
第二首诗着意抒发思乡盼归的心情。诗人从绍圣元年(1094年)被贬出京师,六七年间一直漂泊在惠州、海南等地,北归无期,鬓发染霜,此时悲从中来,发出“余生欲老海南村”的叹息,他说,看来只得在这天涯海角之地度过残生了。然而,这自悲自悯的情感却不能淹没诗人心中执着的期望,他内心深处依然盼望有朝一日遇赦北还,因此第二句写道:“帝遣巫阳招我魂。”诗人在这里巧妙地化用《楚辞·招魂》之意,借上帝以指朝廷,借招魂以指奉旨内迁。诗人就像一个漂泊无依的游魂,苦苦地盼望朝廷将他召还。无望已使人痛苦,而无望中的期望,更煎熬着诗人的心。这两句诗中翻腾着一种深沉炽热的情感,分外感人。
怀着强烈的思乡之情,诗人翘首北望,只见“杳杳天低鹘没处,青山一发是中原。”杳杳,形容极远。极目北眺,广漠的天空与苍莽原野相接,高飞远去的鹘鸟正消逝在天际;地平线上连绵起伏的青山犹如一丝纤发,那里,正是中原故乡。这两句以远渺之景抒写对故乡的怀念之情。“天低鹘没”,笔触洗炼,气韵清朗,极具情致。而“青山一发”,用头发丝来比喻天际的青山,更是新鲜别致。黄庭坚曾称赞苏轼的诗“气吞五湖三江”,而此句也显示了苏轼诗特有的磅礴气势。只不过它不是以恢弘之景表现出来,如“峨嵋翠扫空”,而是将壮观之景“化”小,运于股掌之间——“青山一发”。另一方面,“青山一发”又是实写之景。如此雄伟壮观的青山仅仅在地平线上露出一丝起伏的远影,可见青山之遥远,中原之遥远。而这正表明了诗人遐思的悠长。青山在天际时隐时现,宛如发丝若有若无,它牵动着诗人思乡的情愫,勾起诗人执着的期望。
这两首七绝抒写羁旅思乡的愁怀,但前一首以景写趣,韵调清雅悠闲,意趣隽永;而后一首以景写情,笔墨洒脱飘逸,情感炽热绵长。虽写悲伤之怀,却不流于颓唐委顿;画面疏朗,笔力雄放。前人称苏轼诗“清雄”,这两首诗即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