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1140年5月28日-1207年10月3日),原字坦夫,后改字幼安,中年后别号稼轩,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南宋官员、将领、文学家,豪放派词人,有“词中之龙”之称。与苏轼合称“苏辛”,与李清照并称“济南二安”。辛弃疾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21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一生力主抗金。曾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江西带湖。 ▶ 828篇诗文
此词描写一对恋人的离别之情。由于作者是一位善于铺叙的高手,所以把女主人公的千娇百媚,自己的满腹离愁都写得十分细致。上阕着意刻画的是主人公的情态,“千娇面,盈盈伫立,无言有泪”,这十一个字,把一个美丽多情的女子的形象描写得十分可人怜惜。为了烘托离别的凄苦,作者在描写这位纯情女子之先,特地把呀呀的开门声写出来,起到增加气氛的作用。开门有“此此”之声,而女子的送行却“无言有泪”,有声与无声前后照应,构成了一种更加令人断肠的凄惨画面。下阙写自己的落寞情绪,与心爱的女子分别,这是多么令人难以接受的现实,如果一切静止该多好啊,那样自己和心爱的人就不会分离了,爱就能永恒。可惜那不解人意的扁舟匆匆前行,不长时间,心上人所居的城市就不能再见了。
全词写到这里,作者已经把离别之苦倾诉殆尽了,为了更强调凄苦悲切的气氛,作者用写景作为结束语:清寒的江流那边,只剩下烟云笼罩的两三棵树!这种以景言情的写法在古词曲中并不少见,但此词把景致的描写放在全词的末尾,这就好比古歌曲中的“乱”,把前此所铺排的种种情绪推向了最高潮。
斜月西沉,霜天破晓,执手相送,情何以堪!这首送别词,既表现了送行者的无限依恋,也抒写了行人的感怀。把送别和别后相思的情景,层层铺开。深刻细致地写出了人物的感受。最后以景结情,倍觉有情。全词铺叙展衍,层次分明而又曲折婉转。不仅情景“妙合”,而且写景、抒情、叙事自然融合,完美一致。体现了柳词的特色。
这首诗是李煜为悼念幼子仲宣早夭而作。诗歌开头点明对亡子的思念始终难以消除,而这种思念又只能一个人默默承受。接下来四句继续细写这种愁苦,特地渲染了一个增悲添愁的环境。最后想到的是宗教的救赎。全诗情感真挚,凄恻感人。
时值深秋,二十八岁的李煜几乎完全沉浸在丧子之痛中难以自拔同时丧妻之优也令他痛苦难耐。诗歌开头就点明“永念难消释,孤怀痛自嗟”,对亡子的思念始终难以消除,而这种思念又只能一个人默默承受。接下来四句继续细写这种愁苦。“雨深秋寂寞”是诗人特地渲染的一个增悲添愁的环境,为“愁引病增加”做铺垫。为悼念早夭之子,哀吟至此,不禁让人为之泣下。茫茫的愁苦之海,李煜已经被淹没了,绝望之中,他想到的是宗教的救赎:“空王应念我,穷子正迷家。”可惜的是宗教最终也没能挽救虔诚的李煜,他一生遭受所有苦痛时,包括最后殒命汴梁,“空王”都不在场。
本来在夫妻之间,痛失爱儿固然哀苦,如果可以相互地诉说,相互地抚慰,就能多少有所释放与缓解。然而妻子正在重病之中,李煜非但不可诉说,还得处处克制;这一重又一重的悲苦积郁在心,既是“永念难消释”的不能忘怀,又唯有“孤怀痛自嗟”而已,叫人如何承受?首联情感内涵十分沉重,后三联则顺此而下,一路述说。因为是“孤怀”,所以秋雨之中,分外寂寞;悲来无际,徒增病痛。因为是“孤怀”,风中的思念只能独自下咽,眼前的恍愧不过是泪水的幻想。这无人可以分担的哀伤,这无处可以诉说的悲痛,摧折肺腑,迷茫神智,绝望的诗人只能向虚妄中的佛陀去祈求救助:“空王应念我,穷子正迷家。”
马令《南唐书》卷三载录此诗时写道:“时昭惠病剧,后主恐重伤其意默坐饮泣,因为诗以写志,吟咏数四,左右为之泣下。”当李煜独坐垂泪,轻吟此诗以抒写悲伤之时,周边的侍从无不为他的悲哀所感染而落下泪来。
文章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作者反驳了世人关于“诗人少达而多穷”的说法。文章开始,劈头便是一句反问:“予闻世谓诗人少达而多穷,夫岂然哉?”起笔突兀,超拔,发人深醒。接着,作者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上面那种观点,主要是因为世上流传的诗篇,多来自古代落拓文人所致。作者认为:大凡胸怀才学、抱负,而又不能在世上施展自己才能的士子,大多喜欢在山崖水滨放浪形骸,纵情漫游,借游山玩水以自遣,他们见到虫鱼草木、风云鸟兽的千姿百态,便刻意探究它们的奇特之处。这便是他们笔下的鱼木虫草、风云鸟兽逼真、传神的原因。这些诗人由于怀才不遇,心里郁积着忧愁和愤慨。因此能写出怨恨命运、讽刺时世的诗篇,倾诉出那些被贬斥到边远地区的官员和独守空房的妇女们的哀叹。抒写出人们难以述说的情感,因此境遇越是困顿,诗也就写得越好。作者在这里提出了诗“穷而后工”,“愈穷愈工”的观点。这一观点的本身,便是对那种“诗能穷人”传统观点的否定。那种“诗人少达而多穷”的说法的根本错误,在于将因果关系倒置了。作者的这一段议论,看似与梅圣俞无关,实际上是为下文作铺垫。因为只有摆正了穷与诗的关系,才能理解梅诗何以能工。这便是作者文章构思的高超之处。作者关于诗歌“穷而后工”的理论与司马迁的“诗三百篇,大抵圣贤发愤之所为作也”的观点是一脉相承的,也是韩愈“不平则鸣”说的继承与发展。而欧阳文忠公所创的“穷而后工”一句,终成为千古不变的诗歌理论。
第二部分主要介绍诗人梅圣俞的生平经历及其诗歌创作。梅圣俞一生仕途困顿,多次考试都因受到考官的压制而不中,到了五十岁才接受聘书,作别人手下的幕僚。徒有满腹才学、抱负,却不能在事业上发挥出来。作者对此深感惋惜。这些是介绍梅圣俞其人。接着又由梅圣俞其人写到其诗。圣俞自幼练习作诗,还未成年,他的诗已经使长辈们为之惊奇。长大后又学习六经中的仁义之说,“其为文章,简古纯粹,”因不能苟且迎合,博取时好,得不到世人的重视。因此世人只知梅诗,不知梅文。这里,作者是拿梅文作陪衬,反映出梅诗受到世人的重视和喜爱。当时不论是高明之士还是愚笨之徒,只要谈到诗,都要向梅圣俞请教,梅圣俞也乐意借此在诗中抒发自己的失意之情,因此他一生的创作,尤以诗歌为多。世人都知道梅公的大名,但却没有人肯将其推荐给皇帝。作者对此十分痛惜。宋仁宗时任宰相的王文康公曾赞叹梅诗“二百年无此作矣!”可见对梅诗了解很深,可是连他也没有向皇帝举荐圣俞。作者感叹圣俞的才学不为世用。不能为朝廷作歌功颂德、祭祀祖庙的诗歌,而只能写一些“虫鱼物类、羁愁感叹”的吟咏。世人只知道喜欢他的诗,却不知道穷困潦倒时间长了,诗人也会衰老。作者对诗人的困顿的境遇及其怀才不遇表示了深切的同情,同时对世人不知爱惜人才的状况发出了由衷的感慨。
文章的第三部分主要交代了《梅圣俞诗集》的编撰经过。梅圣俞的诗写得很多,可是他自己并不爱惜,也不注意收集,倒是他的妻子的侄子担心诗作散佚,把他由洛阳迁到吴兴以来所写的诗作收集起来,编成十卷,作者自己一直十分喜爱圣俞的诗,因此收藏了这个诗集,并为它写了序。十五年后,圣俞病死在京城,作者前去凭吊,向家人索取他的诗篇,得到一千多篇遗稿,又将自己以前收藏的诗加在一起,从中选出六百多篇好的诗,编成十五卷。这就是《梅圣俞诗集》的成书过程。这是一篇诗序不可缺少的部分。关于梅诗的成就及特点,欧阳修在其《书梅圣俞稿后》、《六一诗话》等文中多次论及,所以仅在此处点一句:“吾于圣俞诗论之详矣,故不复出”。表示梅诗特点很多,毋庸赘述,让读者自己去想象、品味。
全文是围绕“诗穷而后工”的观点层层展开的。首段批驳“诗人少达而多穷”的观点,是为了立起“诗穷而后工”的论点。二段梅圣俞一生的经历、遭遇以及他的诗文,是用具体事实说明:“穷而后工”的理论。第三段虽未明写“穷而后工”,但仍暗含着这层意思。正是因为“穷之久而将老”,圣俞才会“以疾卒于京师”,正是因为梅诗之工,作者才能“尝嗜圣俞诗,而患不能尽得之”,并为之编撰诗集。欧阳修在本文中提出的“诗穷而后工”的观点,无疑是他对我国诗歌创作理论所作的杰出贡献之一。这充分体现出作者构思的精妙以及结构文章的技巧。作者在表现诗人诗工时,主要采用侧面烘托的方式,而不是着重正面表现。如以梅文“简古纯粹”来反映共诗之工,再用时人向其求诗,以及名人的赞语来衬托其诗工。这样灵活多样的表现手法使文章活泼、生动而不呆板。 [2]
作为一本诗集的序言。本文体现了“序”这一文体的应有内容要素:一是应交待成书的基本情况。文章的三、四段完成了这一任务。二是介绍作者及该书有关的思想、创作情况,述评其著作的主要特点。这是作序的主要内容和任务,故而本文的第二段用了较多的笔墨。三是要有作序者的主导思想,而且这主导思想要与该书及其作者密切相关,从而形成融贯全序乃至全书的灵魂。文章一开头就阐发的“穷而后工”思想,就起到了这一灵魂的作用。
这是一篇理意深刻、情趣盎然的咏物寄志散文。作者从山多髯松和结庐在此的原因,写到烟云万顷亭、唯天在上亭、清高亭、环中亭的历历景物。文章篇幅不长,由于紧扣了髯松这一特点,所以能把看松庵雄伟壮丽、幽美宜人的景色一一呈现在读者眼前,读了令人有飘然忘返之感。
第一段状写匡山的美景,第二段叙写章三益在匡山建造庵庐及亭,第三段交代“看松庵”的命名缘由,第四段以问答的方式为章三益明志。此文主要对龙泉人士对章三益的看法提出不同意见,作者认为章三益无论隐居还是出来做官,都能像松树一样坚持操守。
第一段写章三益在庐筐山结庐的原因,紧扣“乐松”两字。筐山髯松弥望,新翠如濯,上有为隐者所尚服的薜荔、女萝,下有能安神和气的茯苓之属,环境特宜养生养性,蓄志律身,因而结庐其间。
第二段写“看松庵”命名原由,全段围绕着“看松”两个字,先写庵的四周建有四亭,点明这个地方既有能生万顷烟云的深潭,又有高入云霄、视野广阔的峰峦,既有清寒空碧的林荫,又有众峰环翠、宛如仙人所居的静谧之处,庵庐就是结在这高、远、清、空的环境之中;继写“看松”的乐趣,从忘我入神而“看”到“行歌松间”的自乐,再到髯松解意“相娱”,层次分明。在章三益的眼里,松树根深叶劲,寒暑不惊,是“元夫巨人”以及“古豪杰”品格的像征,因此敬慕不已,久视不舍,以致主观精神与客体之形凝合为一,“物我两忘”;而章君行歌松间,髯松奉笙箫之音以“相娱”,则是以拟人手法点出髯松对章君之知遇。
第三段是议论,就松树的“正刚之气”结合章三益生平实际行为进行阐发,笔端饱含抒情。由于议论是针对“龙泉之人士”以为章三益已经“忘世”而发,显得顺理成章。
第四段是写作者邀请章三益一同游览青萝山,表示自己也有与章君相同志趣,也愿意以松为友以自律。文末以“虽然”一词转折,以“筐山之灵,其亦迟君久矣”一语呼应前文,戛然结束全篇。
松树的“正刚之气”,历来是仁人志士自厉自立的榜样。撰作文章时,作者已经四十多岁了,在这样的年纪面对着不堪的世道,他不但不嗟老叹悲,反而能以髯松的正刚气质自厉自期,想要以此与章君共律共勉,积极的人生太对是非常难能可贵的。至正二十年庚子(公元1360年),章三益与宋濂、刘基、叶琛四人同应朱元璋之召,为明初政权效力。洪武元年(公元1368年),三益与刘基同拜御史中丞之职,证实了宋濂认为三益结庐筐山并非“忘世”的正确判断。
文中提到章君久视髯松,“精神凝合,物我两忘”,是指主体对髯松正刚之气的神会与融合,即客体特征向主体的入化。这也是儒家所一贯倡导的“养志待时”的涵养过程,在某种特定境况下,它确有助于主体精神的扩充与升华。庄子所主的“物我两忘”是“无我”,是消极弃世;而这里所说是要将自己扩展成“大我”、“新我”,两者是不同的,这一点要加以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