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雀妓》是乐府诗题名,也叫《铜雀台》。铜雀原名榭台,在邺城(今河北临漳县)。公元210年(建安十五年)曹操建造,台上有铜铸大雀。《铜雀妓》诗,多是凭吊怀古或咏史之作。据《邺都故事》记载,曹操命其子将其葬在邺之西岗;妾妓都住在铜雀台上,早晚设酒食祭奠,每月初一、十五在灵帐前奏乐祭礼;诸子也经常登台瞻望西陵墓田。
王勃的《铜雀妓二首》是“裁乐府以入律”的。这两首五言律诗都描写歌妓的凄苦生活和悲惨命运的。在其中,诗人对终身被幽禁于深宫的歌妓的不幸生活流露出深深的同情和不平。
第二首开头“妾本深宫妓,层城闭九重”,是以歌妓的口吻感叹自己的不幸身世,使沉郁悲凉的气氛一开始就笼罩了全篇。据史书记载,铜雀台很高,上有宫房一百二十间,歌妓们被关闭在重重宫门之中。这里的“闭”字表现出了深宫里歌妓没有自由的痛苦。颔联“君王欢爱尽,歌舞为谁容”,进一步描写歌妓内心的孤寂。
她们本来是用自己的姿色、技艺娱乐君王,博取君王的欢心的。而此时就连这样的机会也已经结束了。曹操死了,还为谁歌舞,为谁修饰容貌呢!然而她们仍然得按照曹操的遗命,“每月十五,辄向帐前作妓乐”,为曹操的“魂灵”歌舞。这更可悲。君王就连死后都操纵着她们的命运,她们唯有终老宫中,永不得见天日,其中悲苦可想而知。颈联“锦衾不复襞,罗衣谁再缝”,是写歌妓没有任何希冀,在死寂绝望的心情中,心灰意懒,华贵的铺盖没人再折叠,绫罗的衣裙也不想再缝制,“谁再缝”的“谁”字用得好,以疑问代词代替否定词与上句的“不”字相对,含意双关而有力。“谁”实为“人人”,说明有这样命运的人很多失去自由,没有欢乐没有理想,虽生犹死。尾联“高台西北望,流涕向青松”,承上联之意而作结,言有尽而意无穷。此恨绵绵,歌妓在那高入云霄的铜雀台上放眼远眺,只看到西陵苍松翠柏,不觉凄然泪下。
诗人写《铜雀妓》诗,是为了以古喻今,针对当时幽深的宫廷生活有感而发的,通过生动的形象抒发对历史事实的评价,借曹事以讽唐,“用意隐然,最为得体。”此诗不同于一般的凭吊怀古诗,对于史事不着力显微阐幽,而能别寓兴意;不采取直抒胸臆或议论,而以歌妓的口吻自叹自哀,真情实感,分外动人。
即事为诗,比较自由随便,不象军国大题目那么庄严。小斋即事.当然要与小斋生活情事相关。这首诗即从小斋常具之物琴,棋上着眼。不过诗并没有去描写琴棋生舌,而是借琴、棋二物以写志抒怀.显得机杼独出,别开生面。
首联单刀直入,直陈本意。但由于所言均出常情之外,便有一种新颖引入的力量。怜,是爱的意思。爱琴,一般说来,自然是因为喜音,王维“独坐幽篁里,弹琴复长啸”(《竹里馆》),是把琴弹出声来,意在音,而不在琴,传说陶渊明抚无弦琴,不一定可靠。即使确有其事,当其抚时,也是在意想中听到了琴声.作者则不然,爱琴不是为了听音,而是为其“弦直”。爱棋,一般说来,自然是为了较智消闲,作者又不然,爱棋不是为了对弈娱戏,而是因其“局方”。“局”即棋盘,方形。二句都是在琴、棋上寻其品。言在物“品”,意在人“品”。“直”就是正直,不邪僻;“方”就是有棱角,不圆滑。作者在宋徽宗宜和三年(1121)登进士第后,曾官监察御史,“封驳不避权贵”,他的为官态度正好作“方”、“直”的注脚。
次联二句分承首联,是对首联句意的补说。“未用较得失”承“爱棋”句,因为只爱“局方”,不在对弈,所以没有用它较量胜负输赢;“那能愈宫商”承“怜琴”句,因为只爱“弦直”,不在音声,所以没去愈宫商五音。有了这两句,上两句句意更加显豁,对“为弦直”、“因局方”具有突出和强调的作用,并非赘语。
以“方”、“直”自守,其结果如何呢?便过渡到下两联。
前两联言心之所尚,后两联言行之结局。古谣谚云:“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反封侯。”在南北宋之交腐败现实中,方直自然更无容身之地。所以,年纪愈长,世也愈加疏远。不是诗人有意疏世,而是正直乃为浊世所疏,“拙”是与“巧”相对的。便佞应世,自能圆转自如,所以为“巧”;直道而行,百途不通,所以为“拙”。因此,一拙万事皆妨。二句字字是说己,却无字不是讽世,反语藏锋,颇多余韵。
末联将诗意再推进一步。虽然琴棋二物始终相随,方直之品持守不变,却只落得小斋独处,无关乎国家兴亡了。感慨由一己浮沉提升到了家国兴亡的高度,诗境更高了。方直主人无关国家兴亡,那么什么样人占据着有系国家兴亡之重位呢?联系到徽宗以来,蔡京等“六贼”当路,国事日非的时局,更可体会到这联感慨之深。但表现上又是多么含而不露.这联同时又回扣首联的琴棋,使首尾紧密关合。
全诗主要是以陈述语说理抒慨,这样的诗最不易写好。由于作者抓住琴棋二物生发,便饶有趣味,并赋予琴、棋的品格以鲜明的形象性,构思极巧。吕本中、陈与义曾评沦刘一止的诗说:“语不自人来”,大约也正是感受到了诗人标格甚高,较少俗味吧。
中国传统诗歌源远流长,但以叙事为主的史诗却一向不发达,因此《诗经》中为数不多的几篇具有史诗性质的作品,便受到今人的充分关注。《大雅·生民》就是这样的作品。
此诗带有浓重的传说成分,而对农业生产的详细描写,也反映出当时农业已同畜牧业分离而完成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的事实。
诗共八章,每章或十句或八句,按十字句章与八字句章前后交替的方式构成全篇,除首尾两章外,各章皆以“诞”字领起,格式严谨。从表现手法上看,它纯用赋法,不假比兴,叙述生动详明,纪实性很强。然而从它的内容看,尽管后面几章写后稷从事农业生产富有浓郁的生活气息,却仍不能脱去前面几章写后稷的身世所显出的神奇荒幻气氛,这无形中也使其艺术魅力大大增强。
诗的第一章写姜嫄神奇的受孕。这章最关键的一句话是“履帝武敏歆”,对这句话的解释众说纷纭,历来是笺注《诗经》的学者最感兴趣的问题之一。毛传把这句话纳入古代的高禖(古代帝王为求子所祀的禖神)祭祀仪式中去解释,云:“后稷之母(姜嫄)配高辛氏帝(帝喾)焉。……古者必立郊禖焉,玄鸟至之日,以大牢祠于郊禖,天子亲往,后妃率九嫔御,乃礼天子所御,带以弓韣(dú),授以弓矢于郊禖之前。”也就是说高辛氏之帝率领其妃姜嫄向生殖之神高禖祈子,姜嫄踏着高辛氏的足印,亦步亦趋,施行了一道传统仪式,便感觉怀了孕,求子而得子。唐代孔颖达的疏也执此说。但汉代郑玄的笺与毛传之说不同,他主张姜嫄是踩了天帝的足迹而怀孕生子的。云:“姜嫄之生后稷如何乎?乃禋祀上帝于郊禖,以祓除其无子之疾,而得其福也。帝,上帝也;敏,拇也。……祀郊禖之时,时则有大神之迹,姜嫄履之,足不能满履其拇指之处,心体歆歆然,其左右所止住,如有人道感己者也。于是遂有身。”这样的解释表明君王的神圣裔传来自天帝,是一个神话。然在后世,郑玄的解释遭到了王充、洪迈、王夫之等人的否定。现代学者闻一多对这一问题写有《姜嫄履大人迹考》专文,认为这则神话反映的事实真相,“只是耕时与人野合而有身,后人讳言野合,则曰履人之迹,更欲神异其事,乃曰履帝迹耳”。他采纳了毛传关于高禖仪式的说法,并对之作了文化人类学的解释:“上云禋祀,下云履迹,是履迹乃祭祀仪式之一部分,疑即一种象征的舞蹈。所谓‘帝’,实即代表上帝之神尸。神尸舞于前,姜嫄尾随其后,践神尸之迹而舞,其事可乐,故曰‘履帝武敏歆’,犹言与尸伴舞而心甚悦喜也。‘攸介攸止’,‘介’,林义光读为‘愒(qí)’,息也,至确。盖舞毕而相携止息于幽闭之处,因而有孕也。”闻一多的见解是可取的。还有两点:一、足迹无非是种象征,因此像王夫之等人那样力图在虚幻和事实之间架桥似乎是徒劳的。二、象征的意义是通过仪式的摹仿来完成的,舞蹈之类都是摹仿仪式,而语言本身也可以完成象征的意义,如最初起源于祭仪的颂诗;正是由于语言的这种表现能力的扩张,神话才超越了现实,诗歌乃具有神奇的魅力。
诗的第二章、第三章写后稷的诞生与屡弃不死的灵异。后稷名弃,据《史记·周本纪》的解释,正是因为他在婴幼时曾屡遭遗弃,才得此名。此篇对他三次遭弃又三次获救的经过情形叙述十分细致。第一次,后稷被扔在小巷里,结果是牛羊跑来用乳汁喂养了他。第二次,后稷被扔进了大树林,结果正巧有樵夫来砍柴,将他救出。第三次后稷被扔在了寒冰之上,结果天上飞来只大鸟,用温暖的羽翼覆盖他温暖他。初生的婴儿经历了如此大的磨难,终于哇哇哭出了声,声音洪亮有力,回荡在整条大路上,预示着他将来会创造辉煌的业绩。那么,对于后稷遭弃这一弃子之谜,历代经史学家有许多解释。贱弃说在鲁诗中就已产生,刘向《列女传》和郑玄笺都执此说。另一较早的说法是遗腹说,首先由马融提出。此后,苏洵持难产说,朱熹持易生说,王夫之持避乱说,臧琳持早产说,胡承珙持速孕说。另外又有晚生说、怪胎说、不哭说、假死说、阴谋说等等。近世学者则多从民俗学角度出发,各倡轻男说、杀长说、宜弟说、触忌说、犯禁说等。英雄幼时蒙难是世界性的传说故事母题,一连串的被弃与获救实际上是仪式性的行为。古代各民族中常有通过弃置而对初生婴儿体质作考验或磨练的习俗,这种做法名为“暴露法”(Infantexposure),弃子传说则是这种习俗遗迹的反映,弃子神话正是为了说明一个民族的建国始祖的神圣性而创造的,诞生是担负神圣使命的英雄(具有神性)最初所必经的通过仪式,他必须在生命开始时便接受这一考验。而所有的弃子神话传说都有这么一个原型模式:一、婴幼期被遗弃;二、被援救并成长为杰出人物;三、被弃和获救都有神奇灵异性。此诗第三章中的弃子故事,自然也不例外。这一章除了叙事神奇外,笔法也可圈可点,对此前人也有所会心,孙鑛说:“不说人收,却只说鸟去,固蕴藉有致。”俞樾说:“初不言其弃之由,而卒曰‘后稷呱矣’,盖设其文于前,而著其义于后,此正古人文字之奇。”(均见陈子展《诗经直解》引)
诗的第四至第六章写后稷有开发农业生产技术的特殊禀赋,他自幼就表现出这种超卓不凡的才能,他因有功于农业而受封于邰,他种的农作物品种多、产量高、质量好,丰收之后便创立祀典。这几章包含了丰富的上古农业生产史料,其中讲到的农作物有荏菽、麻、麦子、瓜、秬、秠、麇、芑等。对植物生长周期的观察也很细致,发芽、出苗、抽穗、结实,一一都有描述。而对除杂草和播良种的重视,尤其引人注意。这说明汉民族已经开始成为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民族。甲骨文中,“周”字写作“田(四格中各有一点)”,田是田地,四点像田中密植的农作物,可见汉民族的命名是与农业密切相关的。据史载,弃因善于经营农业,被帝尧举为农师,帝舜时他又被封到邰地。弃号后稷,后是君王的意思,稷则是一种著名的农作物名。周人以稷为始祖,以稷为谷神,以社稷并称作为国家的象征,这一切都表明汉民族与稷这种农作物的紧密联系。那么对于稷具体究竟是哪一种谷物的问题,唐宋人多以为稷即穄,是黍的一种,清代经学家、小学家则普遍认为就是高粱,这几乎已成定论。今人又有新说,认为它是禾的别名,也就是粟,去种皮则称小米。这几章修辞手法的多样化,使本来容易显得枯燥乏味的内容也变得跌宕有致,不流于率易。修辞格有叠字、排比等,以高密度的使用率见其特色,尤以“实……实……”格式的五句连用,最富表现力。
诗的最后两章,承第五章末句“以归肇祀”而来,写后稷祭祀天神,祈求上天永远赐福,而上天感念其德行业绩,不断保佑他并将福泽延及到他的子子孙孙。诗中所述的祭祀场面很值得注意,它着重描写粮食祭品而没有提到酒(虽然也是用粮食制成),这大约也表明后稷所处的尧舜时代酒还没有发明吧。据《战国策·魏策》记载:“昔者帝女令仪狄作酒而美,进之禹。禹饮而甘之,遂疏仪狄,绝旨酒,曰:后世必有以酒亡其国者。”则中国酒的发明在夏代,此诗的叙述当可作为一个重要的旁证。而烧香蒿和动物油脂这一细节,恐怕也是后稷所创祀典的特殊之处。“上帝居歆”云云,则反映出当时可能有人扮的神尸来享用祭品,可供研究上古礼制参考。全诗末尾的感叹之词,是称道后稷开创祭祀之仪得使天帝永远佑护汉民族,正因后稷创业成功才使他有丰硕的成果可以作为祭享的供品,一结赞颂的对象仍落实在后稷身上,而他确也是当之无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