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第一节首二句云:“有客有客,亦白其马。”写微子朝周时所乘的是白色之马。因宋为先代之后,于周为客,故不以臣礼待之,如古史所称舜受尧禅,待尧子丹朱以宾礼,称为“虞宾”,用意相同。殷人尚白,微子来朝乘白色之马,这也是不忘其先代的表现,这一细节,说明在周代受封之宋国,还能保持殷代制度,故微子来朝助祭于祖庙,谓之“周宾”可也。“有萋有且,敦琢其旅”,写微子来朝时,随从之众。这两句表明微子来朝时,其众多随从都是经过选择的品德无瑕的人。这一小节写得很庄重,写客人之来,从乘马、随从等具体情节来表现,以示客至之欢欣,可谓得体。
第二小节四句,写客人的停留。“有客宿宿,有客信信。”一宿曰宿,再宿曰信,叠用“宿宿信信”,表示住了好几天。客人停留多日,可见主人待客甚厚,礼遇甚隆。“言授之絷,以絷其马”,表明主人多方殷殷留客。这两句写留客之意甚坚,甚至想用绳索拴住客人的马。这和后来汉代陈遵留客,把客人的车辖投入井中的用意,极为相似。把客人的马用绳索拴住,不让他走,用笔之妙也恰到好处。
最后一小节四句写客人临去,主人为之饯行。其诗曰:“薄言追之,左右绥之。”在饯行的过程中,周王的左右群臣,也参加慰送,可见礼仪周到。下二句云:“既有淫威,降福孔夷”。言微子朝周,既已受到大德的厚待,上天所降给他的福祉,也必然更大,以此作颂歌的结语,既以表示周代对殷商后裔的宽宏,亦以勉慰微子,安于“虞宾”之位,将来必能得到更多的礼遇也。
这是一首送别诗,是晏殊送当时的工部侍郎凌策返乡。
首联“日南藩郡古宣城,碧落神仙拥使旌”,介绍古宣城是块圣地。碧霞满空,神仙都要摇动旌旗,在那里聚集。历史上的宣城 “易置不常,统治称重”宣城地灵人杰,便有凌侍郎这样的人才。
颌联“津吏戒船东下稳,县拥负弩昼归荣”,写凌策任广南西路转运使时,受命重新筹划从岭南运输香药至京师,凌策请求先由陆路运到南安,然后向北改为水运,只用士兵八百人,比过去节省下大量人力和大笔运费。由此,“卢之翰任广州无廉称,以策有干名,命代之,赐金紫。”凌策任英州知州期间,其时广、英路从吉河到板步二百里,每年盛夏瘴气四起,来往过客十死八九。凌策请求从大源洞开山修路,缩短了行程,方便了运输行旅。“由此,“代还,知青州。东封,以供亿之勤,超拜都官郎中,入判三司三勾院,出知扬州。”凌策押船营运、开山修路获得如此的成功与殊荣。
颈联“江山谢守高吟地,风月朱公故里情”,写凌策的家乡宣城原是谢朓、朱公的所住地。谢朓曾在宣城任太守,在府治之北陵阳峰上建室,取名“高斋”,吟出“空为大国忧,纷诡惊非一。安得扫蓬径,销吾愁与疾”等诗句,故有“谢守高吟地”之说。朱公即范蠡,春秋末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和实业家。他出身贫贱,但博学多才,与楚宛令文种相识,辅佐越国勾践灭吴国,功成名就之后激流勇退,化名姓为鸱夷子皮,变官服为一袭白衣与西施西出姑苏,泛一叶扁舟于五湖之中。因古宣城 “禹贡扬州之域,”故有“朱公故里”之称。
尾联“曾预汉庭三独坐,府中谁敢伴飞觥”,赞扬凌策的功绩,一般人是不能比拟的。诗人不是从正面来写,而是用“三独坐”典,显示凌策身份的高贵及功劳之大。诗人说,如果人们要坐着喝酒的话,像凌策的大人,谁还敢与他并起并坐,传杯把盏,从侧面颂扬凌策的功劳。
晏殊诗词有其思想上与艺术上的独特追求。他希望以歌颂太平为出发点,艺术上又追求“气象”,同时也讲求词的可歌性。在宋朝的所有宰相中,晏殊也许算是活得最明白的一个。歌颂太平正是其诗词创作趋于一途的共同表现,这也是由晏殊所处的环境、地位决定的。他不少作品直接写酒增加宴席上的欢乐气氛。如《奉和圣制上元夜》、《浣溪沙》等。这首诗借写酒来歌颂凌侍郎及他的家乡,但在一定程度上向“温柔敦厚”靠拢,无凄厉之音,得中和之美,珠圆玉润,其中感情如陈年甘醴,看似平淡,品之味长。
全诗可以分为三大段。开头四句为第一段,这是全诗的一个“总帽”,它点名了题目中“感事”的内容是“幽忧”,是与友人分别是的相思之苦,这让欧阳修感受到人生在世“知乐多悲患”——这也就是本片的写作缘由。
从“每忆知年事”到“展簟绿阴前”这七十六句属于第二大段。这一段是全诗的主要部分。诗人欧阳修在这一部分中回忆过去,写了一年前青年朋友们相聚的时候的无穷乐事,以此回应第一段中“知乐多悲患”这句中的“乐”字。这一大段又可以分为四个层次:开头,作者写与朋友们初识初聚的经过,以及癫狂落魄的情景;其次,作者回忆了对每一位朋友的印象;第三,作者写与朋友探幽访胜时的乐趣;第四,作者写歌舞宴乐的欢快场面。如此层层铺叙,步步推进,作者将西京留守府的青年才子们的赏心乐事渲染得淋漓尽致。在这一段中,诗人欧阳修有意以乐景衬托哀情——极力渲染往昔的“相聚”时的快乐,正是为了反衬而今的“相离”的悲伤。
第三大段从“乐事不可及”到全诗结束,共有十四句。诗人欧阳修写“酣歌变为叹”,以抒发朋友离散后自己的苦闷心情。这种心情就如同作者在为洛阳之会的另一位友人张先所写的《张子野墓志铭》中所说的:“知世之贤豪不常聚,而交游之难为可惜也。”
这首诗是一首以叙事为主,写景抒情,并兼带议论的长诗。该诗描绘了宋仁宗时期一批朝气蓬勃、充满自信的青年文学家的群体形象,展示了那一时期文人荟萃的历史生活画卷,对后人了解当时文化特征和文坛风气有认识价值。
在这首词中作者通过对农村景象的描绘,反映出他的主观感情,并非只在纯客观地作叙述描写。
上阕头两句,写这个五口之家,有一所矮小的茅草房屋、紧靠着房屋有一条流水淙淙、清澈照人的小溪。溪边长满了碧绿的青草。在这里,作者只用了淡淡的两笔,就把由茅屋、小溪、青草组成的清新秀丽的环境勾画出来了。不难看出,这两句在全首词中,还兼有点明环境和地点的使命。
三四两句,描写了一对满头白发的翁媪,亲热地坐在一起 ,一边喝酒,一边聊天的优闲自得的画面,这几句尽管写得很平淡,但是,它却把一对白发翁媪,乘着酒意,彼此“媚好 ”,亲密无间,那种和谐、温暖、惬意的老年夫妻的幸福生活,形象地再现出来了。
这就是无奇之中的奇妙之笔。当然,这里并不仅仅是限于这对翁媪的生活,它概括了农村普遍的老年夫妻生活乐趣,是有一定的典型意义。“吴音”,指吴地的地方话。作者写这首词时,是在江西上饶,此地,春秋时代属于吴国。“媪”,是对老年妇女的代称。
下片写大儿子担负着溪东豆地里锄草的重担。二儿子年纪尚小,只能做点辅助劳动,所以在家里编织鸡笼。三儿子不懂世事,只知任意地调皮玩耍,看他趴在溪边剥莲蓬吃的神态。这说明农村中绝大多数并非坐以待食、不劳而获的闲人,即使是未成丁的孩子也要干点力所能及的活儿,则成年人的辛苦勤奋可想而知。“卧”字确实使用最妙, 它把小儿趴在溪边剥莲蓬吃的天真、活泼、顽皮的劲儿,和盘托出,跃然纸上, 从而使人物形象鲜明,意境耐人寻味。表现出只有老人和尚无劳动力的年龄最小的孩子,才悠然自得其乐。作者用了侧笔反衬手法,反映农村生活中一个恬静闲适的侧面,却给读者留下了大幅度的想象补充余地。这与作者的一首《鹧鸪天》的结尾,所谓“城中桃李愁风雨,春在溪头荠菜花”正是同一机杼,从艺术效果看,也正有异曲同工之妙。
在写景方面,茅檐、小溪、青草,这本来是农村中司空见惯的东西,然而作者把它们组合在一个画面里,却显得格外清新优美。在写人方面,翁媪饮酒聊天,大儿锄草,中儿编鸡笼,小儿卧剥莲蓬。通过这样简单的情节安排,就把一片生机勃勃和平宁静、朴素安适的农村生活,真实地反映出来了,给人一种诗情画意,清新悦目的感觉,这样的构思巧妙、新颖,色彩和谐、鲜明,给人留下了难忘的印象。
从作者对农村清新秀丽 、朴素雅静的环境描写,对翁媪及其三子形象的刻画,表现出词人喜爱农村和平宁静的生活。
这首词 ,是作者晚年遭受议和派排斥和打击,志不得伸,归隐上饶地区闲居农村时写的,词作描写农村和平宁静、朴素安适的生活,并不能说是作者对现实的粉饰。从作者一生始终关心宋朝恢复大业来看,他向往这样的农村生活 ,因而会更加激起他抗击金兵、收复中原、统一祖国的爱国热忱。就当时的情况来说,在远离抗金前线的村庄,这种和平宁静的生活,也是存在的,此作并非是作者主观想象的产物,而是现实生活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