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送别契瑟通出征的诗,以“奕世勤王”为中心,历叙契葱部落内附后与唐朝廷的友好关系,表彰契菇氏历代勤王的功绩及其对促进北方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和睦相处的作用,
首联用设问起手,总叙铁勒部落归附唐王朝和为朝廷效力的历史:“奕世勤王国史称”,这是朝廷对契瑟一门的评价,也表达了诗人的赞誉之情。
颔联二句的大意说,在雪盖千帐的寒夜,掩旗突袭敌军,在冰封河流的早晨,率兵涉冰飞越:写的是契菇通五世祖契葱何力当年勤王的事迹:这里诗人虚拟铺排,选择早晨、夜晚两个典型时间,掩旗夜袭和朝飞冰河两个典型场面,着力强调契菇骑兵行动的迅急和作战的神勇。诗人强调这点有其现实意义:因为当时诸藩镇口称勤王,却多拥兵自重,养寇固恩,即使进兵,也多是徘徊观望,牵延不进。诗人在这里称赞当年契瑟氏勤王之日夜兼程,迅急神勇,一则是对当时藩镇一种婉转的批判,二则是勉励契菇通仿效乃祖,效忠朝廷,再展契菇氏之雄风。
接着颈联二句,转写现实,契菇通此次出兵勤王,深得北方少数民族拥护,纷纷背着幼儿前来归附,箪食壶浆表示欢迎÷诗人用具体的画面,写出了少数民族广大群众支持拥护这场抵御外族入侵的战争,这就点出了这场战争的正义性质。这对正在出师勤王、捍卫边塞的契菇通来说无异是一种强有力的支持和鼓励,同时这也是我国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共同御侮的历史证物。
尾联借出猎隐指对回鹘作战,意思是说契菇通傍晚出猎鹭鹈泉畔,路人在很远的地方看到他所放的鹰,就知道这位苍鹰式的人物出现了。这里以郅都比契瑟通。“鹰”字双关,既关合上句“猎”字,又喻契菇通正如号称“苍鹰”的郅都,为回鹘所畏惮,一明一暗,一喻物一喻人,关合得异常巧妙。
总而言之。这首诗声华既壮,骨力也足以相副,末联“郅都鹰”、给人以勇悍威严的印象。由于腹联已写了他获得了“蕃儿”、“狄女”的拥户和欢迎,则其威严又是和兄弟民族的关怀和友爱相结合的,从而表现出一位既得到各部落爱戴,又令敌人畏惮的出身于少数民族的边防太守形象。
诗分三章。第一章悼惜奄息,分为三层来写。首二句用“交交黄鸟,止于棘”起兴,以黄鸟的悲鸣兴起子车奄息被殉之事。据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的解释,“棘”之言“急”,是语音相谐的双关语,给此诗渲染出一种紧迫、悲哀、凄苦的氛围,为全诗的主旨定下了哀伤的基调。中间四句,点明要以子车奄息殉葬穆公之事,并指出当权者所殉的是一位才智超群的“百夫之特”,从而表现秦人对奄息遭殉的无比悼惜。
诗的后六句为第三层,写秦人为奄息临穴送殉的悲惨惶恐的情状。“惴惴其栗”一语,就充分描写了秦人目睹活埋惨象的惶恐情景。这惨绝人寰的景象,灭绝人性的行为,使目睹者发出愤怒的呼号,质问苍天为什么要“歼我良人”。这是对当权者的谴责,也是对时代的质询。“如果可以赎回奄息的性命,即使用百人相代也是甘心情愿的啊!”由此可见,秦人对“百夫之特”的奄息的悼惜之情了。第二章悼惜仲行,第三章悼惜针虎,重章叠句,结构与首章一样,只是更改数字而已。
秦穆公用殉177人,而作者只痛悼“三良”,那174个奴隶之死却只字未提,则此诗作者的身分地位不言而喻。殉葬的恶习,春秋时代各国都有,相沿成习,不以为非。《墨子·节葬》篇即云:“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夫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不过到了秦穆公的时代,人们已清醒地认识到人殉制度是一种极不人道的残暴行为,《黄鸟》一诗,就是一个证据。尽管此诗作者仅为“三良”遭遇大鸣不平,但仍然是历史的一大进步。
永州地处江南,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春天的到来,自然要比长安早,“南楚春候早,余寒已滋荣”。春天是一个充满希望地季节,带给人们的是勃勃的活力,盎然的生机。作者写早春,用早春来表达自己对生活的希望,对未来的希望。然而“春风无限潇湘意,欲采苹花不自由”;春天是美好的,可惜作者被贬在永州,有家也回不成,是“软禁”在这里,是一个“不自由”之身,因此,他借春风来寄付自己的思乡情,借春风来把希望带回故乡,恳切希望春风把自己带回故乡。然而这只是一个“梦”,是一场“春梦”啊。再美好的春梦,也会破灭的。作者写“思乡”是写在早春里,这是这首诗构思最新颖之处。这种思乡之情,不是在夜深人静,是由寂寞引起,也不是在“佳节”因孤独涌现的思念,他是在大地复苏,春意浓浓,热闹忙碌的早春中“思乡”,这种思乡之情就更浓更深了。
这首诗最后一句“殷勤入故园”,“殷勤”一词,它写出了作者浓烈的思乡情,写出了作者殷切的期盼,写出了作者的怨愤,它是全诗的点睛之笔、中心所在。爱与思,期盼与厚望交织在一起,这种复杂的感情,大概是他到永州之初最强烈地一种情感。作者的这首五绝诗情味蕴藉,构思新颖,目景入情,笔随意到,语言通俗明白,主题单纯,但是表达的情是复杂的,在浓浓的思乡情中,也表达了作者不可释怀的心态,爱怨交织的复杂感情,有着浓烈的诗趣,堪称以少胜多的杰作。所以读者欣赏这首诗时,一定理解把握这种复杂的感情,理解早春中的思乡是别有一番情意。这也是柳宗元文中所特有的“淡泊中的至味”。
此诗载于《全唐诗》卷八十九。下面是李白研究学会理事、四川诗词学会理事、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教授周啸天先生对此诗的赏析。
严羽有一段论诗名言:“盛唐诗人惟在兴趣,羚羊挂角,无迹可求。故其妙处莹彻玲珑,不可凑泊,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象,言有尽而意无穷。”(《沧浪诗话》)离了具体作品,这话似玄乎其玄;一当联系实际,便觉精辟深至。且以张说这首标志七绝进入盛唐的力作来解剖一下。
这是送别之作。诗中送别之意,若不从兴象风神求之,那真是“无迹可求”的。
谪居送客,看征帆远去,该是极其凄婉的怀抱(《唐才子传》谓张说“晚谪岳阳,诗益凄婉”)。“天涯一望断人肠”(孟浩然),首句似乎正要这么说。但只说到“巴陵一望”,后三字忽然咽了下去,成了“洞庭秋”,纯乎是即目所见之景了。这写景不渲染、不著色,只是简淡。然而它能令人联想到“袅袅兮秋风,洞庭波兮木叶下”(《楚辞·九歌·湘夫人》)的情景,如见湖上秋色,从而体味到“巴陵一望”中“目眇眇兮愁予”的情怀。这不是景中具意么,只是“不可凑泊”,难以寻绎罢了。
气蒸云梦、波撼岳阳的洞庭湖上,有座美丽的君山,日日与它见面,感觉也许不那么新鲜。但在送人的今天看来,是异样的。说穿来就是愈觉其“孤”。否则何以不说“日见‘青山’水上浮”呢。若要说这“孤峰”就是诗人在自譬,倒未见得。其实何须用意,只要带了“有色眼镜”观物,物必著我之色彩。因此,由峰之孤足见送人者心情之孤。“诗有天机,待时而发,触物而成,虽幽寻苦索,不易得也”(《四溟诗话》),却于有意无意得之。
关于君山传说很多,一说它是湘君姊妹游息之所(“疑是水仙梳洗处”),一说“其下有金堂数百间,玉女居之”(《拾遗记》),这些神仙荒忽之说,使本来实在的君山变得有几分缥缈。“水上浮”的“浮”字,除了表现湖水动荡给人的实感,也微妙传达这样一种迷离扑朔之感。
诗人目睹君山,心接传说,不禁神驰。三句遂由实写转虚写,由写景转抒情。从字面上似离送别题意益远,然而,“闻道神仙——不可接”所流露的一种难以追攀的莫名惆怅,与别情当有微妙的关系。作者同时送同一人作的《岳州别梁六入朝》云:“梦见长安陌,朝宗实盛哉!”也有同一种钦羡莫及之情。送人入朝原不免触动谪宦之感,而去九重帝居的人,在某种意义上也算“登仙”。说“梦见长安陌”是实写,说“神仙不可接”则颇涉曲幻。羡仙乎?恋阙乎?“诗以神行,使人得其意于言之外,若远若近,若无若有”(屈绍隆《粤游杂咏》),这也就是所谓盛唐兴象风神的表现。
神仙之说是那样虚无缥缈,洞庭湖水是如此广远无际,诗人不禁心事浩茫,与湖波俱远。岂止“神仙不可接”而已,眼前,友人的征帆已“随湖水”而去,变得“不可接”了,自己的心潮不禁随湖水一样悠悠不息。“心随湖水共悠悠”,这个“言有尽而意无穷”的结尾,令人联想到“惟见长江天际流”(李白),而用意更为隐然;叫人联想到“惟有相思似春色,江南江北送君归”(王维),比义却不那么明显。浓厚的别情浑融在诗境中,“如空中之音,相中之色,水中之月,镜中之象”,死扣不着,妙悟得出。借叶梦得的话来说,此诗之妙“正在无所用意,猝然与景相遇,借以成章,不假绳削,故非常情能到”(《石林诗话》)。
胡应麟认为此诗“句格成就,渐入盛唐”,他所作的评价是公允的。七绝的“初唐标格”结句“多为对偶所累,成半律诗”(《升庵诗话》),此诗则通体散行,风致天然,“惟在兴趣”,全是盛唐气象了。作者张说不仅是开元名相,也是促成文风转变的关键人物。其律诗“变沈宋典整前则,开高岑后矫清规”,亦继往而开来。而此诗则又是七绝由初入盛里程碑式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