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弃疾(1140年5月28日-1207年10月3日),原字坦夫,后改字幼安,中年后别号稼轩,山东东路济南府历城县(今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南宋官员、将领、文学家,豪放派词人,有“词中之龙”之称。与苏轼合称“苏辛”,与李清照并称“济南二安”。辛弃疾出生时,中原已为金兵所占。21岁参加抗金义军,不久归南宋。历任湖北、江西、湖南、福建、浙东安抚使等职。一生力主抗金。曾上《美芹十论》与《九议》,条陈战守之策。其词抒写力图恢复国家统一的爱国热情,倾诉壮志难酬的悲愤,对当时执政者的屈辱求和颇多谴责;也有不少吟咏祖国河山的作品。题材广阔又善化用前人典故入词,风格沉雄豪迈又不乏细腻柔媚之处。由于辛弃疾的抗金主张与当政的主和派政见不合,后被弹劾落职,退隐江西带湖。 ▶ 828篇诗文
顺治十八年,王士祯至南京,居住秦淮河畔,念秦淮旧事,赋《秦淮杂诗十四首》,以抒兴亡之感。这里选录的是其中的第八首,讽刺南明王朝昏君佞臣沉溺声色,荒淫误国。
前两句记阮大铖进献《燕子笺》诸剧,由戏班演出,引得“君王带笑看”,讽刺南明君臣寻欢作乐,沉迷酒色,必然招致覆亡的下场。后两句意谓秦淮河的流水呜咽悲愤,应该憎恨阮大铖的误国,不宜再怨恨陈朝的孔范了;南明的阮大铖不又是一个孔范吗?
诗人伤时吊古,流露出一种盛衰易代之感。这种诗情意绪似乎并不新鲜,但诗人不将其底蕴和盘托出,而诉诸意象的提炼,这样就自然地造成一种冲淡典雅,清新温婉的艺术风格。
此诗首章写开疆拓土,开篇言:“信彼南山,维禹甸之。”诗人是在描述周代的京畿地区。在诗人看来,这畿内的大片土地就是当年大禹治水时开辟出来的。毛传训“甸”为治,而郑笺则落实为:“禹治而丘甸之。”“丘甸”即指田地划分中的两个等级。《周礼·地官·小司徒》云:“乃经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为井,四井为邑,四邑为丘,四丘为甸,四甸为县,四县为都,以任地事而令贡赋。”因而郑笺等于坐实井田制起源于夏代。孔疏承郑笺之说,谓“是则三王之初而有井甸田里之法也”,“是则丘甸之法,禹之所为”。尽管有的学者认为大禹治水“未及丘甸其田也。且井邑丘甸出调法,虞夏之制未有闻焉”(孔疏引孙毓说),但郑、孔之说也不无参考意义。
首章末二句云:“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也值得注意。疆理田土也是古代井田制的一个重要方面。《孟子·滕文公上》云:“夫仁政必自经界始。经界不正,井地不均,谷禄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经界。经界既正,分田制禄可坐而定也。”可见古人对经理田界是非常重视的。毛传释此诗云:“疆,画经界也。理,分地理也。”有的学者解释得更为具体,如王安石说:“疆者,为之大界;理者,衡从(横纵)其沟涂。”(《吕氏家塾读诗记》引)吕氏又引长乐刘氏说云:“疆谓有夫、有畛、有涂、有道、有路,以经界之也。理谓有遂、有沟、有洫、有浍、有川,以疏导之也。”刘氏之说当是依据《周礼·地官·遂人)“凡治野,夫间有遂,遂上有径。十夫有沟,沟上有畛。百夫有洫,洫上有涂。千夫有浍,浍上有道。万夫有川,川上有路,以达于畿”。这里所谓“南东其亩”也与井田制有关。此句指顺应地形、水势而治田,南指其田陇为南北向者,东则为东西向者,此即《齐风·南山》所云“衡从其亩”。郑笺释曰:“‘衡’即训为横。韩诗云:东西耕曰‘横’。‘从’……韩诗作‘由’,云:南北耕曰‘由’。”《左传·成公二年》载:晋郤克伐齐,齐顷公使上卿国佐求和于晋营,晋人要求“使齐之封内尽东其亩”,也就是使齐国的陇亩全部改为东西向,这样晋国一旦向齐国进兵,就可长驱直入。国佐回答晋人说:“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故《诗》曰:‘我疆我理,南东其亩。’今吾子疆理诸侯,而曰尽东其亩而已,唯吾子戎车是利,无顾土宜,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国佐引此篇为据,说明先王当初定田土之疆界是根据不同的地势因地制宜的,既有南北向,也有东西向的田陇,如今晋国为了军事上的便利而强令齐国改变田陇的走向,是违反了先王之道。此事又见诸其他典籍,但情节上有些出入。如《韩非子·外储说右上》云:“晋文公伐卫,东其亩。”《吕氏春秋·简选)云:“晋文公东卫之亩。”郭沫若引成公二年事云:“这也正好是井田的一种证明。因为亩道系以国都为中心,故有南北纵走与东西横贯的两种大道。南北纵走的是南亩,东西横贯的就是东亩。《诗》上所说的‘我疆我理,南东其亩’,就是这个事实。……这些资料好像与井田制并无直接关系,而其实它们正是绝好的证明。”(《十批判书·古代研究的自我批评》)
第二章写风调雨顺。天上彤云密布,瑞雪纷纷,加之小雨如酥,润泽大地,五谷丰登。
第三章写酒食祭祖。地界整齐,庄稼茂盛,曾孙收获,酿造美酒,敬祭神主,厚待宾客,静享清福,万寿无疆。
第四章写瓜菹献祭。田中有庐,地畔种瓜,剥削干净,腌渍上供,敬献先祖。曾孙长命百岁,都是受上天佑护。
第四章中的“中田有庐”,说者也以为与井田有关。《吕氏家塾读诗记》引邱氏说云:“公田百亩内,除二十亩为八家治田之庐。”又引董氏曰:“井九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每家庐舍二亩半。”按《孟子·公孙丑上》述井田云:“方里而井,井凡百亩,其中为公田。八家皆私百亩,同养公田。”《榖梁传·宣公十五年》称:“古者三百步为一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亩,公田居一”,“古者公田为居,井灶葱韭尽取焉”。范宁注:“此除公田八十亩,余八百二十亩。故井田之法,八家共一井八百亩。除二十亩,家合二亩半为庐舍”,“八家共居”。《韩诗外传》载:“古者八家而井田。方里为一井。……八家为邻,家得百亩。余夫各得二十五亩。家为公田十亩,余二十亩共为庐舍,各得二亩半。八家相保,出入更守,疾病相忧,患难相救,有无相贷,饮食相招,嫁娶相谋,渔猎分得,仁恩施行,足以其民和亲而相好。《诗》曰:‘中田有庐,疆埸有瓜。’”以上诸说大同小异,有一点是共同的,即公田中有八家共居的庐舍二十亩。说诗者多从其说,但笺疏别有所解。郑笺云:“中田,田中也。农人作庐焉以便其田事。”孔疏云:“古者宅在都邑,田于外野,农时则出而就田,须有庐舍,于田中种谷,于畔上种瓜,所以便地也。”按笺疏之说,田中的庐舍成了农民在地里干活时的临时住所了。到了郭沫若,干脆推翻旧说,以为庐与瓜为对文,庐也当为植物,故庐为芦之假借,正如“南山有台,北山有莱”,“七月食瓜,八月断壶”,台、莱、瓜、壶均为植物一样。郭氏别出心裁,也可聊备一说(参见《由周代农事诗论到周代社会》)。
第五章写清酒牺牲。先以清酒祭献,继之以红色雄牛作牲,一并敬献先祖享受。曾孙作为主祭之人,手执带鸾铃之刀,剥开皮毛,取出血脂,干干净净敬献先祖。
第六章写祭典礼成。冬祭进享,祭品芬芳。祭祀隆重,先祖光彩。回报子孙大福大贵,万寿无疆。
自汉迄今,对《鸡鸣》的阐释大致经历以下三种不同的方式:
第一种是“诗人介入式”的解读方式,以唐代孔颖达的《毛诗正义》最为典型,其句读为:“鸡既鸣矣,朝既盈矣。”匪鸡则鸣,苍蝇之声。“东方明矣,朝既昌矣。”匪东方则明,月出之光。“虫飞薨薨,甘与子同梦。会且归矣,无庶予子憎。”孔颖达认为,《鸡鸣》首次两章上两句为夫人之言,下两句是诗人对夫人话语的评判。卒章皆为夫人之辞。在诗中,始终是夫人在说话,男子没有言语,诗人介入其中,起解说作用。
第二种是“半联句体”解读方式,以清代方玉润《诗经原始》为代表,其句读为:“鸡既鸣矣,朝既盈矣。”“匪鸡则鸣,苍蝇之声。”“东方明矣,朝既昌矣。”“匪东方则明,月出之光。”“虫飞薨薨,甘与子同梦。会且归矣,无庶予子憎。”方玉润认为,首次两章上两句为夫人言,下两句是丈夫言,末章全是夫人言。
第三种是“问答联句体”,以程俊英为代表,在《诗经注析》中提出,其句读为:“鸡既鸣矣,朝既盈矣。”“匪鸡则鸣,苍蝇之声。”“东方明矣,朝既昌矣。”“匪东方则明,月出之光。”“虫飞薨薨,甘与子同梦。”“会且归矣,无庶予子憎。”程俊英等认为,首次两章上两句为夫人言,下两句是丈夫言,末章上两句是丈夫言,而下两句是夫人言。
此诗的主题,《毛诗序》以为是“思贤妃”,说:“(齐)哀公荒淫怠慢,故陈贤妃贞女夙夜警戒相成之道焉。”宋朱熹《诗集传》则以为是直接赞美贤妃。而宋严粲《诗缉》以为是“刺荒淫”,清崔述《读风偶识》以为是“美勤政”,清方玉润《诗经原始》以为是“贤妇警夫早朝”。
也许此诗只是表现一对贵族夫妇私生活的情趣。全诗以夫妇间对话展开,构思新颖,在《诗经》中是别开生面的。姚际恒说:“愚谓此诗妙处须于句外求之。”(《诗经通论》)本来这对夫妇的对话是非常质朴显露的,谈不上有什么诗味妙语,只因为有的类似傻话、疯话,叫人会心发笑,包含着“无理见趣”之妙。古制,国君鸡鸣即起视朝,卿大夫则提前入朝侍君,《左传·宣公二年》载赵盾“盛服将朝,尚早,坐而假寐”即是。此诗开头写妻子提醒丈夫“鸡既鸣矣,朝既盈矣”,丈夫回答“匪鸡则鸣,苍蝇之声”。想来鸡啼、苍蝇飞鸣古今不会大变,如非听觉失灵,不至二者不分。从下面二、三章妻子所云“东方明矣”“会且归矣”,可知当是鸡鸣无疑。而丈夫把“鸡鸣”说成“苍蝇之声”,是违背生活常识的,当然“无理”。
但如果换一角度理解,看作是丈夫梦中被妻子唤醒,听见妻子以“鸡鸣”相催促,便故意逗弄妻子说:不是鸡叫,是苍蝇声音,表现了他们夫妇间的生活情趣,也是别有滋味。“反常”而合乎夫妇情感生活之“道”,这正是姚氏所指出的妙在句外。
下两章时间由鸡鸣至天亮,官员由已上朝至快散朝,丈夫愈拖延愈懒起,故意把天明说成“月光”,贪恋衾枕,缠绵难舍,竟还想与妻子同入梦乡,而妻子则愈催愈紧,最后一句“无庶予子憎”已微有嗔意。表现夫妇私生活,可谓“真情实境,写来活现”(姚际恒《诗经通论》)。
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句式以四言为主,杂以五言,句式错综,接近散文化。此诗以男女对话展开,创意新颖,构思巧妙,好似一出小品,人物形象呼之欲出。押韵亦有其特点,头两章四句皆用韵,而首句与次句韵脚同在第三字,而末尾是语助词“矣”,也算韵,王力先生称这为“富韵”。另外第一、二章首句与第三句韵脚同字。第三章则是第一、二、四句押韵,也可见此诗用韵富有变化。
这首诗是李白夜宿峰顶寺时题写的五言绝句,载于宋代邵博《邵氏见闻录》、赵德麟《侯鲭录》、胡仔《苕溪渔隐丛话》等书。此诗运用想象和夸张的手法,表现了峰顶寺的静穆和高峭秀拔的特点,表达了诗人对古代庙宇工程艺术的惊叹以及对神仙般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之情。全诗语言朴素,想象瑰丽,夸张巧妙,平中见奇,充分体现了李白诗歌的浪漫主义特色。
诗的首句交代时间地点,其实也点明了人物和事件。次句以夸张的技法来烘托峰顶寺之高耸云霄。一举手就可以摸到天上的星星,不用说高,人们能想象出其高来。这便是李白最擅长的以情写景,以景抒情的夸张。这里字字将读者的审美视线引向星汉灿烂的夜空,非但没有“高处不胜寒”的感慨,反而显示出一种旷阔感,以星夜的美丽引起人们对高耸入云的峰顶寺的向往。
三、四两句,“不敢”写出了作者当时的心理状态。诗人在那儿都不敢大声说话,唯恐惊动了天上的仙人。诗人“不敢”与深“惊”的心理,促使人去想象“峰顶寺”与“天上人”的相距之近。这样,峰顶之高也就不言自明了。寥寥数语,就道尽了山寺的静穆和峰顶之高峭秀拔。
此诗仅二十个字,就酣畅淋漓地表现出了人在高处的愉悦和豪放之情。语言自然朴素,却形象逼真。全诗无一生僻字,却字字惊人,堪称“平字见奇”的佳作。诗人借助大胆想象,渲染峰顶寺之奇高,把峰顶寺的高耸和夜晚的恐惧写得活灵活现,从而将一座几乎不可想象的宏伟建筑展现在读者面前,给人以丰富的联想和身临其境的感觉。扪星辰、惊天人,这些仿佛是童稚的想法,被诗人信手拈来,用入诗中,让人顿感情趣盎然,有返璞归真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