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狱咏蝉》是唐代文学家骆宾王的代表诗作。此诗作于患难之中,作者歌咏蝉的高洁品行,以蝉比兴,以蝉寓己,寓情于物,寄托遥深,蝉人浑然一体,抒发了诗人品行高洁却“遭时徽纆”的哀怨悲伤之情,表达了辨明无辜、昭雪沉冤的愿望。
全诗情感充沛,取譬明切,用典自然,语意双关,达到了物我一体的境界,是咏物诗中的名作。
“西陆蝉声唱,南冠客思深。”意思是,秋天蝉声不断,引起了身陷囹圄的诗人的无限愁思。诗人触景生情,情因景生。情感从何而来,是因闻见了蝉声。该诗用起兴对起开篇,将蝉声与愁思对举,两相映照,下笔自然,工稳端庄。即是咏物,物必在先。首句咏蝉,次句写己。咏物非本意,借物抒情才是目的。西陆:指秋天。《隋书·天文志》载:“日循黄道东行,一日一夜行一度,三百六十五日有奇而周天。行东陆谓之春,行南陆谓之夏,行西陆谓之秋,行北陆谓之冬。”南冠:楚国的帽子,指代囚犯。在此指诗人自己。《左传·成公九年》载:“晋侯观于军府,见钟仪,问之曰:‘南冠而挚者谁也?’有司对曰:‘郑人所献楚囚也。’”因楚国在南方,南冠一词,便由此而生。后人借来用以指囚犯。首联两句诗衔接自然,浑然天成。写蝉时,抓住两点:时间是秋,动作是唱;写人时,抓住三点:身份是囚犯,心理活动是愁思,愁思的程度是深。
“那堪玄鬓影,来对白头吟”,承接首联,是隔句相承。第三句承接第一句继续写蝉,第四句承接第二句继续写己。不堪:承受不了。玄鬓:指蝉。古代妇女将鬓发梳为蝉翼之状,称之蝉鬓。这里以玄鬓称蝉。白头吟:乐府曲名。据《西京杂记》说,西汉时著名文学家司马相如对才女卓文君的爱情发生危机,卓文君作《白头吟》诗:“凄凄重凄凄,嫁娶不须啼。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终使司马相如回心转意,两情重归于好。“那堪玄鬓影,来对白头吟”的字面意思是,蝉凄切的悲声仿佛是在一遍遍吟唱卓文君的《白头吟》“凄凄重凄凄”,这声音真难以让人忍受。深层意思是,蝉啊,你不该对着我这鬓发苍白的牢狱之人唱你凄凉的歌。你的吟唱正好刺痛了我的内伤,正好引起了我的愁思。骆宾王巧借“白头吟”用来一语双关,加深了原意。首联写听觉,由蝉及人,闻蝉声而动客思;这一联写视觉,由己及蝉,观玄鬓而自悲伤。蝉是玄鬓,我却白头;我身陷囹圄,它来往自由;它倚树高唱,我独自哀愁。它如今的玄鬓,我过去也曾拥有,别看我现在白发满头!它如今的吟唱,我过去也曾练就,别看现在用铁锁锁紧了我的歌喉!蝉啊,你就是我的从前,你就是我的化身,我何时能脱去囚服像你一样蜕皮羽化,获取自由?这两句诗沉郁深婉,感人至深,令人叹惋。
“露重飞难进,风多响易沉”两句,诗人字字咏蝉,字字借蝉自况。“露重”、“风多”言环境险恶;“飞难进”言难以进取;“响易沉”言声音难以发出。蝉如此,我和它还会有什么两样?这两句诗至少有两层意思。表层意思是在咏蝉,深层意思是在借物抒怀。在这里,蝉即我,我即蝉。“露重”、“风多”又特指政治环境险恶;“飞难进”又特指诗人在人生仕途方面难以进取;“响易沉”更特指自己的言论难以发出。诗人结合自己的身世和处境,在选取意象方面十分精当,用露和风两种自然现象既适用于蝉,又适用于人。这里的露和风,一旦入诗,就不是普通的自然现象,而是注入了诗人的情感,由物象转化成了意象。所以,“露重”、“风多”就带有强烈的主观色彩。同是咏蝉,处在不同环境的人所选的角度和立意皆不相同。初唐虞世南也有一首诗咏蝉:“垂緌饮清露,流响出疏桐。居高声自远。非是藉秋风。”虞世南身居高位,诗的字里行间迸发出的都是春风得意,踌躇满志,难见半缕愁绪。因冤狱而被投入大牢的骆宾王岂可跟虞世南同日而语。同是写露,在虞诗中用来供蝉饮,在骆诗中则因“露重”而“飞难进”;同是写风,在虞诗中不用借,因蝉已身居高位;在骆诗中则嫌“风多”,自己的声音难以发出。所以二人同咏一物,题材相同,时节相同,则立意迥异。
诗人在写这首诗时,由于感情充沛,功力深至,故虽在将近结束之时,还是力有余劲。第七句再接再厉,仍用比体。秋蝉高居树上,餐风饮露,没有人相信它不食人间烟火。这句诗人喻高洁的品性,不为时人所了解,相反地还被诬陷入狱,“无人信高洁”之语,也是对坐赃的辩白。然而正如战国时楚屈原《离骚》中所说:“世混浊而不分兮,好蔽美而嫉妒”。在这样的情况下,没有一个人来替诗人雪冤。“卿须怜我我怜卿”,意谓:只有蝉能为我而高唱,也只有我能为蝉而长吟。末句用问句的方式,蝉与诗人又浑然一体了。
好诗,不但要有诗眼,以放“灵光”,而且有时须作“龙吟”,以发“仙声”。对照杨炯的《从军行》与杜甫《蜀相》,两诗若无“宁为百夫长,胜作一书生”,“出师未捷身先死,长使英雄泪满襟”这样的“龙吟”句殿后,直抒胸臆,剖献“诗心”,则全篇就木然无光了。此诗亦然,尾联诗人愤情冲天,勃发“龙吟”,喷出蕴蓄许久的真情:“无人信高洁,谁为表予心”,遂脱去了前三联罩裹诗句的“蝉身”,使人看到了作者洁纯无瑕的报国诚心,这颗诚心恰如其《序》所说,乃“有目斯开、不以道昏而昧其视,有翼自薄,不以俗厚而易其真。吟乔树之微风,韵姿天纵;饮高秋之坠露,清畏人知。”不以世俗更易秉性,宁饮坠露也要保持“韵姿”。正是这裂帛一问,才使《在狱咏蝉》成为唐诗的卓荦名篇,超然于初唐诸宫体艳诗之上。
此诗通篇都是祝福词。全诗以“既”字领起,用的虽是赋法,但并不平直,相反,其突兀的笔致深堪咀嚼。而“既醉以酒”,表明神主已享受了祭品;“既饱以德”,表明神主已感受到主祭者周王的一片诚心,更为下文祝官代表神主致辞祝福作了充分的铺垫。享受了主祭者献上的丰盛的美酒佳肴,对他的拳拳之意不能无动于衷。因此,神主愿意赐给献祭人各种福分,自然是顺理成章之事。
诗的前两章,讲的都是享受了酒食祭品的神主的心满意足之情,他深感主祭者礼数周到,便预祝他万年长寿,能永远获得神所赐的幸福光明。而第三章末二句“令终有俶,公尸嘉告”,直接点出公尸,说明下文均为神主具体的祝福之辞,诚如陈子展所云,“为一篇承上启下之关键”。如果把此诗比为一篇小说,则前两章用的是第一人称叙述法,而后五章用的是第三人称叙述法,第三章则是两者的过渡。“其告维何”“其类维何”“其胤维何”“其仆维何”云云,等于现代汉语“他的……是什么?他的……是……”这样的结构。这五章中,除第三章是答谢献祭人的隆重礼节外,其余四章都是祝福的具体内容。从尽孝、治家、多仆几个方面娓娓道来,显出神意之确凿。诗的中心词不外“德”“福”二字,主祭者周王有德行,他的献祭充分体现了他的德行,因此神就必然要降福于他。而神主所宣布的将赐之福,在诗中主要是属于家庭方面而不是属于军国方面的,颇显示出此诗颂祷的倾向性,对一般读者来说这似乎也更有亲切感。
从诗的艺术手法看,善于运用半顶针修辞格是此篇的一个特色。《诗经》中运用顶针修辞手法屡见不鲜,但像此篇这样上文尾句与下文起句相互绾结,而重复只在上句的末一字与下句的第二字那样的修辞方法(姑称之为半顶针修辞),却是并不多见的。其实,接第三章“公尸嘉告”句的第四章“其告维何”句、接第五章“永锡尔类”句的第六章“其类维何”句、接第六章“永锡祚胤”句的第七章“其胤维何”句、接第七章“景命有仆”句的第八章“其仆维何”句,若改为“嘉告维何”“尔类维何”“祚胤维何”“有仆维何”,也完全可以,这样各章之间便以纯粹的顶针格相贯连。但此篇的作者却蹊径别出,不取上下章衔接文字完全重复的纯顶针格,而仍收“蝉联而下,次序分明”(方玉润《诗经原始》)之效,并别具曲折灵动之势,实在令人拍案叫绝。这章与章的半顶针衔接又与各章章内的纯顶针修辞(如“高朗令终”与“令终有俶”、“朋友攸摄”与“摄以威仪”、“君子有孝子”与“孝子不匮”)连成一片,产生了如“大珠小珠落玉盘”之效。由此可见,颂诗的表现力也相当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