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修(1007年8月6日 -1072年9月8日),字永叔,号醉翁,晚号六一居士,江南西路吉州庐陵永丰(今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人,景德四年(1007年)出生于绵州(今四川省绵阳市),北宋政治家、文学家。欧阳修于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年)以进士及第,历仕仁宗、英宗、神宗三朝,官至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参知政事。死后累赠太师、楚国公,谥号“文忠”,故世称欧阳文忠公。欧阳修是在宋代文学史上最早开创一代文风的文坛领袖,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苏洵、苏辙、王安石、曾巩合称“唐宋八大家”,并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被后人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 他领导了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继承并发展了韩愈的古文理论。其散文创作的高度成就与其正确的古文理论相辅相成,从而开创了一代文风。欧阳修在变革文风的同时,也对诗风、词风进行了革新。在史学方面,也有较高成就,他曾主修《新唐书》,并独撰《新五代史》。有《欧阳文忠公集》传世。 ▶ 1168篇诗文
李觏的这首《忆钱塘江》,独辟蹊径,与众不同。诗人在诗中不写气势恢宏的钱塘江潮,而以“醉”这一传神的诗眼统摄全篇,形象生动地反映了醉眼中夕阳映照下的钱塘江奇景。
诗的前两句“昔年乘醉举归帆,隐隐山前日半衔”,写诗人当年乘醉行船归来,一路观赏着钱塘江傍晚的美景。首句中的“昔年”二字,紧扣诗题的“忆”,表明诗人是凭自己的记忆来描绘他当年观赏钱塘江之奇景的;“乘醉”二字则告诉人们他当年是醉眼赏景的。正因为诗人是醉眼赏景,所以他放眼望去,隐隐约约地看到夕阳西下,一半已隐身匿迹,另一半还悬挂在山头上,仿佛山口衔着半个夕阳似的。次句中的“隐隐”、“衔”诸语下得颇为精妙,很切合诗人醉眼赏景的特点。
诗的后两句“好是满江涵返照,水仙齐着淡红衫”,这里,诗人先以“好是”二字提示下文将拓深诗的意境;继而,以优美的笔触描绘了返照入江的情景;最后,则展开想象的翅膀,以“水仙齐着淡红衫”奇妙的比喻艺术地再现了夕阳辉映点点白帆的奇景。这两句诗亦实亦虚,虚实相间,也完全切合诗人醉眼观赏醉景——令人陶醉的钱塘江奇景的特点,体现了作者的奇思异想。
诗的前六句写离别时的送别场面,运用顶真修辞手法,将这几句一线贯穿。接连出现两个“离声”和“涕零”。增强了诗的缠绵悱恻之情。给诗定了沉郁的基调。诗的首句,借用惊弓之鸟的典故,用以比喻“倦客恶离声”——久倦羁旅的游子最厌恶、最害怕的便是离歌之声,勾出倦客恶离别的心理状态。为突出其表达效果,连用两个“恶”字来充分烘托游子极度厌恶、畏忌远行的气氛,既增强了类比性,也加重了感情色彩。但是,“恶”之偏至,这就是人世间之所以有不幸的一个原因吧。第三句的开头便用“离声”二字顶上,声情之急,节奏之紧,直令人难以喘息。“离声”一出,不仅去者伤情,就连送行的宾客和驾车的仆夫亦不禁潸然泪下,诚所谓“一曲离歌两行泪”,“天涯去住各沾巾”。此情此境,行子更难自持,只见他伤心落泪,挥泪而去,去去又回,依依话别。这几句由声而写到情,由己之情写到宾御之情,由宾御之情再回到己之情,回环往复,层层递进,把那种两情互感的情绪、场景和气氛,表现得一气贯注,淋漓尽致,以上将离情写足。下面两句说片刻的分离都会使人难受,何况是远游异乡的长久别离呢。叙议结合指出如此离伤的原因。应该说这个议论也是充满真情实感的,所以谭元春说它“甚真甚真,有情人之言”(《古诗归》)。因果相依,不着痕迹地为诗的上一段作了小结。同时,“异乡别”又为下一段写离乡远行之况作了准备。这种“住而未住”、“藕断丝连”的转接方式,很像词中的“过片”。可以想见词中的一些艺术手法,在诗人的创作中早有实践,只不过没有明确地上升为一种文学形式(词)中的自觉的艺术法则。
诗的第二段说车儿在漫漫长途上远行,颠簸摇晃了一天,又是日落黄昏,夜幕笼罩了静寂的大地,眼看周围的人家都掩门入睡了,可是远行的游子直到半夜才盼得一顿晚餐。黑夜里,听着野风呼号,草木哀鸣,更令人肝肠寸断。这几句由白天而写到夜晚,其间有人、有事、有景、有情,脉络清晰,丰而不杂,将行役之苦写得历历在目。“一息不相知,何况异乡别”两句引向对游子征途中苦难生活的描述。“遥遥征驾远”以下六句,游子驱车不停地走向遥远的地方,白日杳杳又到傍晚了。这个时候,在家的人早已关起门来唪觉,而在外的游子,午夜还在做饭。野外的寒风吹动草木,发出萧萧的声响,游子不由悲从心生,肝肠欲断。诗人这几句诗,写出了漂泊天涯,流浪江湖游子的真实感受。“食梅常苦酸,衣葛常苦寒”两句,诗人运用平常的事物,从衣、食这两个角度做比,写出游子在外的“酸”、“苦”,耐人寻味。这里突然插入两个比喻——吃梅总觉得酸,穿着葛麻布衣总是难以御寒的——这必然之理人人皆懂,然其酸、寒之状,他人难言,而只有食者、衣者自知。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那就是“必然”与“自知”。行役之苦,只有行子自知,自伤自苦,真切深刻,更为感人;而“必然”又为下文设置了前提,食梅苦酸,衣葛苦寒,一如人情苦别,乃事之必然,无法回避。即使在宾朋满座,丝竹盈耳之时,忧伤的游子亦无法表现出一丝欢颜,正是“长路关山何日尽,满堂丝竹为君愁”(张谓《送人使河源》)。有时候自己也想长歌自慰,但其结果呢,只有引来更深长的愁恨。这就意味着不论客观环境如何,亦不论主观努力如何,行子之愁,愁不可销。诗人总是力图透过离愁表象的描述,以回折顿挫的笔法,将诗思引向更深刻更概括的情理之中;诗中的比喻用得灵活生动、自然贴切,有的能领起全篇,有的则能网络上下,在情理表达,叙事逻辑,章法结构等方面,都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
最后四句诗人满腹忧愁,坐于席上,即便丝竹满座,仍不能忘掉忧愁。要唱辞长歌来聊以自慰,哪知更牵动起心中的悲苦。可这仅仅是“长恨”的开始,日后苦难“万端”会源源不断涌来,腹中悲苦,难于化解,足见其悲苦之深重。
诗歌开篇就用了一个新奇惊人的比喻,把疲于奔波的人对再一次起程比为惊弓之鸟。鸟是因为身体受伤,而人则是心里受伤。因此,当受伤的心再一次听到别离之声,立时紧张而痛苦,完全没有宴饮的心情。再想到自己别离后的遥遥征程,曾经奔波的情景一时跳入脑海。而在傍晚时分,更是令人心碎。别离之后,一边是亲友家人的无尽孤独,一边是游子茫茫的征途。想到这些,再好的东西,都无法下咽,再动听的音乐,也毫无意义。那忧伤的心情,那痛苦的脸色,是无论如何也不能开解了。最后,诗人说,本想振作起来,唱一支歌,自我宽慰,但未曾想到,长歌未尽,憾恨之心再起。这首诗诗人巧妙化用典故,合理运用顶真修辞渲染烘托气氛,格调沉郁,感情真挚。
这首送别契瑟通出征的诗,以“奕世勤王”为中心,历叙契葱部落内附后与唐朝廷的友好关系,表彰契菇氏历代勤王的功绩及其对促进北方边疆地区少数民族和睦相处的作用,
首联用设问起手,总叙铁勒部落归附唐王朝和为朝廷效力的历史:“奕世勤王国史称”,这是朝廷对契瑟一门的评价,也表达了诗人的赞誉之情。
颔联二句的大意说,在雪盖千帐的寒夜,掩旗突袭敌军,在冰封河流的早晨,率兵涉冰飞越:写的是契菇通五世祖契葱何力当年勤王的事迹:这里诗人虚拟铺排,选择早晨、夜晚两个典型时间,掩旗夜袭和朝飞冰河两个典型场面,着力强调契菇骑兵行动的迅急和作战的神勇。诗人强调这点有其现实意义:因为当时诸藩镇口称勤王,却多拥兵自重,养寇固恩,即使进兵,也多是徘徊观望,牵延不进。诗人在这里称赞当年契瑟氏勤王之日夜兼程,迅急神勇,一则是对当时藩镇一种婉转的批判,二则是勉励契菇通仿效乃祖,效忠朝廷,再展契菇氏之雄风。
接着颈联二句,转写现实,契菇通此次出兵勤王,深得北方少数民族拥护,纷纷背着幼儿前来归附,箪食壶浆表示欢迎÷诗人用具体的画面,写出了少数民族广大群众支持拥护这场抵御外族入侵的战争,这就点出了这场战争的正义性质。这对正在出师勤王、捍卫边塞的契菇通来说无异是一种强有力的支持和鼓励,同时这也是我国各族人民和睦相处、共同御侮的历史证物。
尾联借出猎隐指对回鹘作战,意思是说契菇通傍晚出猎鹭鹈泉畔,路人在很远的地方看到他所放的鹰,就知道这位苍鹰式的人物出现了。这里以郅都比契瑟通。“鹰”字双关,既关合上句“猎”字,又喻契菇通正如号称“苍鹰”的郅都,为回鹘所畏惮,一明一暗,一喻物一喻人,关合得异常巧妙。
总而言之。这首诗声华既壮,骨力也足以相副,末联“郅都鹰”、给人以勇悍威严的印象。由于腹联已写了他获得了“蕃儿”、“狄女”的拥户和欢迎,则其威严又是和兄弟民族的关怀和友爱相结合的,从而表现出一位既得到各部落爱戴,又令敌人畏惮的出身于少数民族的边防太守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