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可看作是第一首的续篇。诗人到家以后,通过与亲朋的交谈得知家乡人事的种种变化,在叹息久客伤老之余,又不免发出人事无常的慨叹来。“离别家乡岁月多”,相当于上一首的“少小离家老大回”。诗人之不厌其烦重复这同一意思,无非是因为一切感慨莫不是由于数十年背井离乡引起。所以下一句即顺势转出有关人事的议论:“近来人事半消磨。”这一句看似抽象、客观,实则包含了许多深深触动诗人感情的具体内容,“访旧半为鬼”(杜甫《赠卫八处士》)时发出的阵阵惊呼,因亲朋沉沦而引出的种种嗟叹,无不包孕其中。唯其不胜枚举,也就只好笼而统之地一笔带过了。
三四句笔墨荡开,诗人的目光从人事变化转到了对自然景物的描写上。虽然阔别镜湖已有数十个年头,而在四围春色中镜湖的水波却一如既往。诗人独立镜湖之旁,一种“物是人非”的感触自然涌上了他的心头,于是又写下了“惟有门前镜湖水,春风不改旧时波”的诗句。诗人以“不改”反衬“半消磨”,以“惟有”进一步发挥“半消磨”之意,强调除湖波以外,昔日的人事几乎已经变化净尽了。从直抒的一二句转到写景兼议论的三四句,仿佛闲闲道来,不着边际,实则这是妙用反衬,正好从反面加强了所要抒写的感情,在湖波不改的衬映下,人事日非的感慨显得愈益深沉了。
还需注意的是诗中的“岁月多”“近来”“旧时”等表示时间的词语贯穿而下,使全诗笼罩在一种低回沉思、若不胜情的气氛之中。与第一首相比较,如果说诗人初进家门见到儿童时也曾感到过一丝置身于亲人之中的欣慰的话,那么,到他听了亲朋介绍以后,独立于波光粼粼的镜湖之旁时,无疑已变得愈来愈感伤了。
这首五言律诗是吟咏竹子的,但与一般泛咏景物之作不同,根据诗意,所咏之竹当实有所指,这须待读完全诗才能明白。
诗的前四句摹写竹之形状,但写的角度却极富于变化:一、二句一俯一仰,一是下写竹子入水之态,一是上写竹笋抽空之影,这是直接写竹;三、四句写笋径露华、霜根苔色、是以露、苔衬竹,是间接写竹。但是不管是直接写还是间接写,都并非出于悬空虚拟,而是实实在在的情景和境地,是诗人置身其间的观察、摹写。他低头看见了水中的文竹,微光摇曳,斑驳可爱;抬头望见了绿色的竹影,竹影凌空而上,充溢着春天的勃勃生机。这似乎是一个清新的早晨,诗人从竹林掩映的小路走过,竹笋上还挂着亮晶晶的露珠儿,带着粉霜的竹根也快要被青青的苔藓遮盖了。多么幽雅的境地!多么可爱的翠竹!这是诗人所熟悉的土地上的竹林——故里昌谷(今属河南宜阳)的竹子。据河南宜阳县委宣传部《李贺故里调查》报告上说,“今昌谷村名虽无”,但这一带的村子大都“绿竹成园,较大之竹园即有一百多亩”(转引自钱仲联《李贺年谱会笺》),由此可以想见当地竹林盛况,李贺自己也在诗中多次提到它:“舍南有竹堪书字”(《南园》)、“竹香满凄寂,粉节涂生翠。……竹薮添堕简,石矶引钩饵。……柳缀长缥带,篁掉短笛吹。”(《昌谷诗》)而且,除了这首《竹》诗外,还有一组诗——《昌谷北园新笋四首》——专咏故里之竹,其中一首云:“斫取青光写楚辞,腻香春粉黑离离。无情有恨何人见?露压烟啼千万枝。”这都可以证明这首《竹》诗所吟咏的为昌谷之竹无疑,因为在这里,李贺才更可能如此从容安闲地去欣赏它。“抽空”,形容竹子劲直挺拔上长的状态,也就是《昌谷北园新笋四首》诗中所说的“更容一夜抽千尺”或“笛管新篁拔玉青”之意。“霜根”,并非竹根上真的有霜,而是指竹根上结的白色粉末,有如寒霜,即《昌谷北园新笋四首》里“腻香春粉黑离离”的“春粉”。这四句诗不但写出了竹子的劲直潇洒,也写出了环境的幽雅迷人。
诗的后四句又换了一种笔法,写竹子的功用,并寄寓感慨:“织可华香汗,裁堪钓锦鳞。三梁曾入用,一节奉王孙”。竹子编织为席,可以华接香汗;斫裁成竹竿,可以用来钓鱼(“锦鳞”)。但这还是普普通通的用途,算不得奇特,最值得夸耀的是竹子曾被朝廷采用,制作贤冠上的横梁。《周书》载:“成王(姬诵)将加玄服,周公(姬旦)使人来零陵取文竹为冠。”《舆服志杂注》:“天子五梁进贤冠,太子、诸王三梁进贤冠。”“梁”指帽子里面硬的横衬,以竹为之。这似为此诗末二句之所本。很显然诗人是有所寄兴的。竹子那潇洒的风度、劲直的气节,竹子的被重用,这些怎能不令诗人歆羡和感慨呢?诗人怀不世之才,常有济世报国之心,但终其一生,始终是郁郁不得施展,虽曾官奉礼郎,但位不过从九品上,掌君臣版位,以奉朝会祭祀之礼,亦不过是“臣妾气态间,惟欲华箕帚”而已,终无能为。其情其志,于诗中时时可见,所以于吟物之中连类而及,也是很自然的了。
李贺之诗,虽然笼统地说,其光怪陆离、虚荒诞幻,是深得楚骚之真传,但细致说来,又有所区别,大抵长篇歌行,近于楚骚和汉魏乐府歌诗,而五言律绝,则更类似于齐梁间诗,显得明艳浓丽。此诗亦是如此,尤其是五、六句,活脱脱齐梁口吻。但李贺此诗并不止于咏物,而是将自己的情志编织于其中,因此与齐梁诗那种无聊至极的香艳软媚不同,这也该是李贺此诗的成功之处吧。
这篇文章出自罗隐自编的杂文集《谗书》,全书共五卷六十篇文章(缺二篇),编次于867年(唐懿宗咸通八年),这年罗隐三十四岁。据他的自序,书名《谗书》,乃是“自谗”(自我毁谤)的意思。又说他著书的原因和目的,在于“无其位则著私书而疏善恶,斯所以警当世而诫将来也”。可见他名为“自谗”,实际则是“警世”。全书思想敏锐,笔锋凌厉。
在罗隐看来,抢财物的是强盗,取国家的也是强盗。他举汉高祖刘邦与楚霸王项羽为例,他们夺取天下的本心,不过是羡慕觊觎秦始皇的“靡曼骄崇”,一个是想住进他的宫殿,一个是想坐上他的宝座,如此而已。这种对于封建帝王起事创业的揭发,是大胆而辛辣的,在当时更是针对性很强的。晚唐藩镇割据,群雄蜂起,个个都想取唐朝天下而代之,这些人有许多本来就是“群盗”出身。因此,如果说罗隐这篇文章,揭发的就是当时这批窃国大盗,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