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136年(宋高宗绍兴六年)旧历二月,陈与义寓居苕溪畔的青镇,怀念对岸的两位朋友天经和智老,因而写下这首诗。
作品的开篇写时间变化,一夜之间,春水已涨,尽向东流,顿生怀友、访友之意。但笔意至此,先出一折,从自己写起。安于贫贱,甘于淡泊,在吟诗作赋的生涯中,看到杏花春雨又送来一个春天,心中充满了顺适之感。自己如此,友人也是一样。所以下面写到禅伯之多病,儒先之固穷。实则写己即写友,写友即写己,二者交相为用,互为生发,以见出心灵的相契,见出溪涨思友的心理依据。有了前面的铺垫,末二句就顺理成章地踏上了访友的路途。至于见到友人后的情形,却全都忽略了,留给读者自己去想像。但作者另有一诗题为《与智老天经夜坐》:“残年不复徙他邦,长与两禅同夜釭。坐到更深都寂寂,雪花无数落天窗。”其中对雨夜谈禅的描写,正可与此诗互相补充。
“客子光阴诗卷里,杏花消息雨声中”是陈与义的名句,曾经得到宋高宗的激赏。这一联写诗人观赏杏花,以诗自娱,以自然清新的笔触表现了诗人的平淡闲适之情,却并未道出诗人是喜是悲,是苦是乐,给读者留下了想象空间。就对仗来说,此联除了“里”、“中”外,其余都不算工对,但也正因为如此,反映了作者在古典诗歌的对仗艺术上所作的探索,因而曾被魏庆之的《诗人玉屑》列为“宋朝警句”。方回在《瀛奎律髓》卷二十六中对此作了分析:“以客子对杏花,以雨声对诗卷,一我一物,一景一情,变化至此。乃老杜‘即今蓬鬓改,但愧菊花开’,贾岛‘身事岂能遂,兰花又已开’,翻窠换臼,至简斋而益奇也。”对仗要求和谐工稳,是六朝以来的总体趋势;但至唐代发展到极致以后,一些有创造性的诗人如杜甫、韩愈等又致力于打破已成模式化的对仗方式,力图求新求变,突破这种工稳,以求得在不平衡中的平衡。到了宋人手里,就更是有意识地忽略字面上的工稳,而着重于两句之间的内在联系。陈与义的这一联,上句写客中吟咏送日的宁静、淡泊,下联写一个清丽的境界,从而构成一个和谐的整体。至于两句之间在字面上是否的对,倒没有特别注意。从这个角度看,这联诗也反映了宋人对唐诗的发展。
《公输》(《公输》为后人添加的,取的是文章的前两个字)通过墨子止楚攻宋的故事,生动地叙述了墨子为实现自己的“非攻”主张,所表现出的艰苦实践和顽强斗争的精神,同时也暴露了公输盘和楚王的阴险狡诈,从而说明只有把道义和实力结合起来,才能迫使侵略者收敛其野心。
在这篇文章里,墨子对战争的性质看得是比较清楚的。他能明确指出楚攻宋之不义,因而他不辞辛劳,长途跋涉赶到楚国都城,以实际行动去制止战争的发生。正因为墨子站在正义一边,所以自始至终,都以主动进攻的姿态向公输盘及其主子楚王进行了无可调和的斗争,而且理直气壮,义正辞严。要想制止这场战争的发生,是一件极为不易的事。然而墨子终于制止了这场战争。这固然同墨子的机智善辩颇有关系,但更重要的却在于他能够针对敌方的要害展开攻势。首先,他从道义上击败敌人。墨子至楚后,公输盘问他为何而来,他说:“北方有侮臣者,愿借子杀之。”先是使得公输盘“不说(悦)”,继而逼出“吾义固不杀人。”但公输盘只知道杀一人谓之不义,却不知兴师攻宋杀更多的人,是更大的不义。所以墨子接着指出:“义不杀少而杀众,不可谓知类。”把公输盘说得哑口无言。在十分狼狈的情况下,公输盘不得不把责任转嫁到楚王身上。墨子见楚王,同样采取了“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办法,从道义上谴责楚攻宋之不义。他以富人盗窃穷人为喻,问楚王“此为何若人”,使楚王承认此人“必为有窃疾矣”。因此楚以富有之国而攻伐贫穷之宋,正“为与此同类”。在墨子强有力的论据面前,楚王也不得不诺诺称是。公输盘的“义不杀少而杀众”和楚王以富窃贫,在道义上都是站不住的,因而他们理屈词穷,弄得尴尬不堪。从而说明对于强大而又顽固之敌,只是在道义上攻破它还远远不够,与此同时,还必须在实力上同敌人较量,并压倒它,才有可能迫使侵略者放弃勃勃野心。墨子意识到了这一点。因而他“解带为城,以牒为械。公输盘九设攻城之机变。子墨子九距之。公输盘之攻械尽,子墨子之守圉有余”。这虽然只停留于近乎纸上谈兵,却是一次战术上的较量,大大灭了公输盘仗恃云梯之械攻宋的嚣张气焰。公输盘虽被挫败,但侵宋之心仍然不死。直到墨子说出即使杀掉他,“然臣之弟子禽滑厘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之时,在实力的对抗之下,才使公输盘和楚王死了攻宋之心。
阻止这场战争的不是道义,而是墨子的智慧,在绝对失败的情况下,楚王放弃攻打宋国。
这表明,面对大国的不义之战,要敢于斗争。一方面要从道义上揭露其不义,使他们在舆论上威风扫地;另一方面,要从实力上作好充分准备,使他们的侵略野心无法得逞。这个道理,不仅在历史上是行之有效的,而且在今天也不无借鉴意义。
从写作特点来看,本文通过曲折生动的故事,围绕矛盾冲突来阐明道理,凸显人物性格。当墨子到楚国见到公输盘,经过道义上的一番谴责之后,公输盘“服”了。它似乎意味着矛盾得以解决。其实不然。当墨子指出:你既然“服”了,何以不停止攻宋呢?这么一问,公输盘却把责任转嫁于楚王。这既说明他口是心非,又引出了与楚王的新矛盾。为解决它,墨子去见楚王,从道义上把楚王驳得体无完肤,致使楚王称“善”。看来矛盾该是解决了。其实不然。楚王同公输盘一样,只不过是耍了个花招罢了。他在称“善”之后用“虽然”二字一转,又把责任推到公输盘身上,说什么“公输盘为我为云梯,必取宋”。这样一来,矛盾就更加复杂化了。又是与楚王的矛盾,又是与公输盘的矛盾,二者错综交织在一起。面对这样顽固而又狡诈的敌人,如果还采取先前那种从道义上揭露的办法对付他们,显然是不能奏效的。那么究竟怎样解决这一矛盾,既是摆在墨子面前的一个十分艰巨的课题,也是读者想要急切知道的。出自墨子的机智多谋,来了个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既然楚王和公输盘都仗恃云梯这一攻城之械来攻宋,就需要把云梯这个迷信予以彻底摧毁。于是墨子便在战术上与公输盘来一次较量。较量的结果,公输盘彻底失败,屈服了。然而,矛盾非但没有解决,且向纵深发展。公输盘在黔驴技穷的情况下,竟想下毒手把墨子这个劲敌杀掉,妄图扫清攻宋道路上的障碍。但是这一阴谋不但未能得逞,反被墨子一眼看穿进而一针见血地当面揭露。墨子还严正告诉他们:“臣之弟子禽滑厘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虽杀臣,不能绝也。”最后在实力的对比和威慑之下,楚王才被迫说出“善哉!吾请无攻宋矣”的话来。矛盾终于得以解决。试看故事是多么曲折生动!矛盾冲突犹如波浪起伏,滚滚向前推进。
再者,作者还善于运用类比说理,进行层层推理。墨子见公输盘和楚王,都不是直陈其事,开宗明义,而是先作比喻,然后进行逻辑推理,使之持之有故,言之成理,这就大大增强了说服力,收到了很好的艺术效果。而尤为突出者,是作者运用比喻之妙。诸如墨子见到公输盘后,公输盘问他有何见教,他并不正面直答来意,而说:“北方有侮臣者,愿借子杀之。”他把问题说得十分严重,意在一下子把对方的注意力引到这件事上,迫使对方对这件事立即表示态度,说出意见,亦即使对方说出自己要他说出的话来。可是公输盘偏偏不说,只是表示不高兴。公输盘不说,当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于是只好再来个火上加油,“请献十金”。这意味着要拿金钱贿赂收买他,让他去干杀人的勾当。这下子公输盘可沉不住气了,便脱口说出“吾义固不杀人”。墨子之所以使他不高兴,继而又激怒他,无非是让他说出这句话来,然后再予以批驳。墨子见楚王,则是另一番气象。一开头就作比说:“今有人于此”如此这般。他不用“倘若”“假如”等假设字样,好像是讲一件实实在在的事,使对方不致发生错觉,能够听得进去,然后让对方说出自己要他说出的话来。墨子连用了三个比喻,然后问楚王:“此为何若人?”楚王很痛快地回答说:“必为有窃疾矣。”既然回答得痛快,那就毫无必要再用激将的办法进一步逼问了。但读者完全可以想像,假如楚王也像公输盘那样吞吞吐吐的话,墨子将会用别的办法使他说出自己要他说的话的。可见,墨子是根据不同对象的表现,而采用不同的方式方法。总之,要他们说话,要他们说出自己想要他们说的话。不说话,不行;说了话,达不到自己的目的也不作罢。只要他们说了话,事情就好办了,就可以抓其把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了。墨子就是用这种引鱼上钩、先发制人的办法,进行说理的,自始至终都以主动进攻的姿态出现,使对方完全处于被动挨打的地位。文章之所以富有逻辑性和说服力,是同这种说理方法密不可分的。
“道是梨花不是。道是杏花不是。”发端二句飘然而至,虽明白如话,但决非一览无味,须细加玩味。词人连用梨花、杏花比拟,可知所咏之物为花。道是梨花——却不是,道是杏花——也不是,则此花乍一看去,极易被误认为梨花,又极易被误认为杏花。仔细一看,却并非梨花,也并非杏花。因此可知此花之色,有如梨花之白,又有如杏花之红。
“白白与红红”紧承发端二句,点明此花之为红、白二色。连下两组状色的叠字,极简炼、极传神地写出繁花似锦、二色并妍的风采,也暗指它风韵别具一格,既有梨花之白,又有杏花之红,白中带红,如佳人冰雪肌肤微露红晕,有娇羞之态。 “白白”、“红红”两组叠字,简练、传神,使人如亲眼目睹红粉交错、繁花满枝的娇妍景致。
“别是东风情味”上句才略从正面点明花色,此句词笔却又轻灵地宕开,不再从正面著笔,而从唱叹之音赞美此花之风韵独具一格,超拔于春天众芳之上。实在少此一笔不得。可是,这究竟是一种什么花呢?
“曾记。曾记。人在武陵微醉。”结笔仍是空际著笔,不过,虽未直接点出花名,却已作了不管之答。“曾记。曾记”,二语甚妙,不但引起读者的注意,呼唤起读者的记忆,且暗将词境推远。“人在武陵微醉”,武陵二字,暗示出此花之名。陶渊明《桃花源记》云:武陵渔人曾“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华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终于来到世外桃源。原来,此花属桃源之花,花名就是桃花。句中“醉”之一字,写出此花之为人所迷恋的感受。词境以桃花源结穴,馀味颇为深长。它可能意味着女词人的身份(宋词习以桃溪、桃源指妓女居处),也可能有取于桃花源凌越世俗之意。
此词所咏为红白桃花,这是桃花的一种,“桃品甚多……其花有红、紫、白、千叶、二色之殊。”(明李时珍《本草纲目·果部》)红白桃花,就是同树花分二色的桃花。北宋邵雍有《二色桃》诗:“施朱施粉色俱好,倾城倾国艳不同。疑是蕊宫双姊妹,一时携手嫁东风。”诗虽不及严蕊此词含蕴,但可借作为此词的一个极好注脚。
此词绝不同于一般滞于物象的咏物词,它纯然从空际著笔,空灵荡漾,不即不离,写出红白桃花之高标逸韵,境界愈推愈高远,令人玩味无极而神为之一旺。就艺术而言,可以说是词中之逸品。
这首词是屈大均寄居西北时所作。时值深秋,词人见到南飞的大雁,兴起离乡背井、客居异地的落拓愁苦之思,同时也借此暗寓世间风波青恶,清人入主中原之后,自己作为前朝遗民的黯淡心理。
词从描摹塞外秋色人手:风沙迷目,蓬草飞转,令人神丧。古人有“孤蓬自振,惊沙坐飞”之句,这里以沙蓬的飘飞极言风沙弥漫、满目凄凉。由此又感叹青青柳色已不复可见,节序到了一年最令人感伤的时候。词人问南去的鸿雁,何时飞归北地,从而逗出“送雁”的主题。龙庭,本指古代匈奴的王庭,此泛指西北边陲。“青有”三句从雁推开去,复写景物:北方的秋天已十分寒冷,雪花飞舞,故云“无边烟雪”;大风时作,象是有意要吹送鸿雁度越长城,南归水泽。这里紧扣归雁而真实地描绘出北地秋光,然于景物中已逗出道途险恶、南归不易的消息。“向并门”四句则由雁而带出人。“白首牧羝人”云云本用汉苏武典,苏武出使匈奴,被留滞十九年,牧羊海上,白首始归,及其归时,曾与投降匈奴之汉将李陵握别,世传“携手上河梁”诸诗就是苏李的赠答之作。这里屈大均显然以苏武自况,以此借喻自己天涯漂泊的身世和忠于前朝、不屈不挠的精神。屈大均间关万里来到西北,本有谋图组织抗清力量的期望,青与当时顾炎武等人的西北之行目的相同。然而不久他便感到事与愿违,复明的希望终成泡影,清王朝的统治日渐巩固,故他于诗中再三表现了自己的失望和悲伤:“未有英雄羽化期,茫茫一剑报恩迟”(《塞上感怀》);“平生壮志成萧瑟,空复哀歌吊战场”(《望云州》)。这些也都是他此时心境的真实写照。这首词中他以白首牧羝的苏武自比,青说明自己心系旧朝,不忘中原的坚贞爱国之心,同时感叹壮志未酬、复国无望的悲凉意绪。
如果说上片以描述景物为主,那么下片就更多感情的抒发。秋声,是萧瑟凄清的,这北国的秋声无疑比欧阳修笔下的秋声更为令人愁伤。那狂风的呼啸,那掠过长空的雁鸣,都令独处异乡的词人惊魂不定。那朦胧的月色,在黄沙弥漫和浓重的夜雾里不甚分明,更增添了词人的愁思哀绪。加上哀怨的笳声,断断续续的捣衣声,都令人悲从中来。从“秋声”至“终夜伤情”,渐将自己惆怅的心情刻画殆尽,如色彩浓重的油画,层层着色,令画面具有强烈的艺术效果。“跨羊小儿”指胡人。大雁南飞,恐遭胡人箭伤,故说担心它们是否能到达南方。这里词人以雁自况,说自己担心受人残害,难返故园。屈大均一生不与清廷合作,故时时有遭到迫害的危险,词人借物咏怀,表达了对形势的失望和对安危的担忧。故这里的“跨羊小儿”云云显比清政府,一方面表现了对清政府的蔑视;一方面也说明清人入关之初采取了血腥的屠杀政策,时时威胁着反清人士的生命。于是词人感到了更深的忧愁。大雁于天际排成了人字,然因逆风千里,胡骑纷射,恐难到达那布满白蘋的江南水泽,未免毛羽飘零,故词人说自己的乡书也难以寄达,其中显然暗寓了词人无限的怅惘与不安。
此词名为送雁,实借物抒怀。词中将人与雁混同一气,莫可明辨。句句写雁,而未有一句脱离人,可谓人中有物,物中有人。故全词比兴遥深,余味曲包,既有含蓄不露的意韵,也不乏深厚的感情色彩,故读来恻恻感人,于哀怨中见悲愤,于忧虑中见世情,可谓是一阕明遗民的悲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