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代咏西施的诗,或将她视为以色媚主,使吴王招致亡国杀身之祸的“尤物”,或将她视为灭吴的第一功臣。这首诗却别出新意,揭露了统治者擅权负义的丑恶行径,称颂了西施的远见卓识。据《吴越春秋》记载,越王勾践为吴王夫差战败被俘后,范蠡用美人计,献西施于吴王,让吴王放越王回国,并使吴王沉湎于酒色,不理朝政。勾践卧薪尝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终得以灭吴,重建霸业。
首句“计已行”三字,肯定了这一策略已获成功。毫无疑问,西施在实现“霸越亡吴”的谋略方面功不可没,越国对她本该论功行赏。
第二句诗也肯定了西施的功绩,同时又故意设问启人深思:她究竟该得到何种奖赏呢?这一问,使诗显出了曲折,也在读者脑海中掀起了波澜。
第三、四两句回答了这一问题,同时也点了题。“西施为越苎萝村西鬻薪之女”,传说勾践携西施归越后,越王夫人暗中派人将她沉尸江底,一说西施“复归范蠡同泛五湖而去”。诗人更相信后说。为什么呢?“西施亦有弓藏惧”一句,可谓独具慧眼,一语破的。“亦有”与下句的“不独”互文对照,更说明在诗人看来,西施是一位聪慧过人的女子,当她牺牲自身拯救了沦亡的祖国后,必然会像范蠡一样具有先见之明,洞察越王的奸恶,也必然会怀着与范蠡 一样的“弓藏惧”作出变名易姓、浪迹江湖的抉择,以免功高震主,成为统治者权力私欲的受害者。这首诗突破了封建统治阶级女人误国的“祸水”观,史识深刻,感慨深婉,行文曲折,体现出“指事类情,又宛转如意”(赵翼)的艺术特色。
这首七律,通过诗人望中的见闻,写深秋拂晓的长安景色和羁旅思归的心情。
首联总揽长安全景。在一个深秋的拂晓,诗人凭高而望,眼前凄冷清凉的云雾缓缓飘游,全城的宫观楼阁都在脚下浮动,景象迷蒙而壮阔。诗中“凄清”二字,既属客观,亦属主观,秋意的清冷,实衬心境的凄凉。正是这两个字,为全诗定下了基调。
颔联写仰观。“残星几点”是目见,“长笛一声”是耳闻:“雁横塞”取动势,“人倚楼”取静态。景物描写见闻动静的安排,颇见匠心。寥落的残星,南归的雁阵,这是秋夜将晓时天空中最具特征的景象;高楼笛声又为之作了饶有情韵的烘托。这两句是说:晨曦初见,西半天上还留有几点残余的星光,北方空中又飞来一行避寒的秋雁。诗人的注意力正被这景象所吸引,忽闻一声长笛悠然传来,寻声望去,在那远处高高的楼头,依稀可见有人背倚栏杆吹奏横笛。笛声那样悠扬,那样哀婉:是在喟叹人生如晨星之易逝,还是因见归雁而思乡里、怀远人?吹笛人,你只管在抒写自己内心的衷曲,却可曾想到你的笛音竟这样地使闻者黯然神伤吗?这一联是赵嘏的名句。据《唐诗纪事》卷五十六记载,诗人杜牧对此赞叹不已,因称赵嘏为“赵倚楼”。杜牧如此激赏,恐怕就是由于它选景典型、韵味清远的缘故。
颈联写俯察。夜色褪尽,晨光大明,眼前景色已是历历可辨:竹篱旁边紫艳的菊花,一丛丛似开未开,仪态十分闲雅静穆;水塘里面的莲花,一朵朵红衣脱落,只留下枯荷败叶,满面愁容。紫菊半开,红莲凋谢,正是深秋时令的花事;以“静”赋菊,以“愁”状莲,都是移情于物,拟物作人,不仅形象传神,而且含有浓厚的主观色彩。这与李清照《声声慢》中“满地黄花堆积,憔悴损”借菊之憔悴写人的愁苦有着异曲同工之妙。目睹眼前这憔悴含愁的枯荷,追思往日那红艳满塘的莲花,使人不禁会生出红颜易老、好景无常的伤感;而篱畔静穆闲雅的紫菊,俨然一派君子之风,更令人忆起“采菊东篱下”的陶靖节,油然而起归隐三径之心──写菊而冠以“篱”字,取意就在于此。
上面三联所写清晨的长安城中远远近近的秋色,无不触发着诗人孤寂怅惘的愁思;末联则抒写胸怀,表示诗人毅然归去的决心。诗人说:家乡鲈鱼的风味此时正美,我不回去享用,却囚徒也似的留在这是非之地的京城,所为何来!“鲈鱼正美”,用西晋张翰事,表示故园之情和退隐之思;下句用春秋锺仪事,“戴南冠学楚囚”而曰“空”,是痛言自己留居长安之无谓与归隐之不宜迟。
诗中的景物不仅有广狭、远近、高低之分,而且体现了天色随时间推移由暗而明的变化。特别是颔颈两联的写景,将典型景物与特定的心情结合起来,景语即是情语。雁阵和菊花,本是深秋季节的寻常景物,南归之雁、东篱之菊又和思乡归隐的情绪,形影相随,诗人将这些形象入诗,意在给人以丰富的暗示;加之以拂曙凄清气氛的渲染,高楼笛韵的烘托,思归典故的运用,使得全诗意境深远而和谐,风格峻峭而清新。
这是一首描写男女欢爱的词,写的是一个繁花盛开、月光淡淡的夜晚,一个少女与情人幽会的情形。
上句以夜景铺垫,黯淡的月,迷离的雾,给半夜悄然赴约,生怕被人发觉的女主人公一点方便,暗影中的明艳花朵象征着偷偷幽会的少女的娇媚和青春。女子呼男子为“郎”,说明她的心已然相许了。如今主动前去践约,恐怕曾经多次犹豫才有今天的决心的。
下片写幽会的中心,更加精彩:“画堂南畔见,一向偎人颤。”女子走到践约之处——画堂西畔,一眼瞥见等待她的情郎,便扑过去,紧相偎倚,身子微颤着,好一会儿享受着难得的欢乐。词人用了一个“一向”,一个“颤”,描摹女子的情态,可谓大胆的暴露,狎昵的极度。
末二句描摹女子的言语,更是写实之笔:“奴为出来难,教郎恣意怜。”越礼偷情,幽会不易,感郎挚爱,今来就郎。“任你恣意爱怜吧,我只珍惜这幸福的一刻!”女子如此毫无忌讳地吐露爱情,真令男子销魂无限。只有后主之情和他的笔,才会把本人的风流韵事传写得如此淋漓尽致。
从这首词看,李煜是如何擅长写人物。他以白描手法,认真细致地描摹人物的行动、情态和语言,毫无雕饰和做作。只凭画面和形象,便做成了艺术品。不过如此狎昵的猥褒的内容,不足为法。和古代《诗经》、《汉乐府》五代诗词向等描摹妇女的热烈坦率的爱情、反叛坚定的性格的那些名著,是不可相提并论的。
李煜的这首词,极俚,极真,也极动人,用浅显的语言呈现出深远的意境,虽无意于感人,而能动人情思,达到了王国维所说“专作情语而绝妙”的境地。
此诗的主人公可能是一个待嫁的姑娘,她选中的对象是一个不到二十的少年郎。姑娘的选择未能得到母亲的同意,所以她满腔怨恨,发誓要和母亲对抗到底。
开篇以柏舟泛流起兴,写女主人公为自己的婚姻恋爱受阻而苦恼,就好比那在河中飘荡的柏木小舟一样。她早已自己相中了一个翩翩少年,他的发型很好看,透出活泼灵动的精神劲儿。这就是女主人公的心上人,她非他不嫁,至死不渝。可是她的母亲千般阻挠万般阻拦,死活不同意这门亲事。母女的意见不统一,爱情就发生了危机。女儿要么放弃己见,要么作坚决的抗争。看来诗中女主人公是持后一种态度的:至死誓靡它!坚决到这种程度,母亲也就难办了。但要为娘的改变主意,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女主人公一面誓死维护爱情,一面从内心发出沉重的叹息:娘呀天啊,为什么就不相信我是有眼力的呢!这一声叹息,使得诗的内容变得沉甸甸的。
古代男女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像这种敢爱敢恨的女子自己找婆家的事情,真是有违传统习俗的,当父母的当然不会同意。可能也不一定是父母要展示权威,多半是他们凭自己的生活经验在为儿女把关,以确保日后生活美满。但是代沟的存在,使两代人的择偶观念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差异和冲突。这原也正常。问题的关键是,母女二人的矛盾不可调和,因此才有了“之死矢靡他”的决绝抗争。
这首诗反映了先秦时代汉族民间婚恋的现实状况:一方面,人们在政令许可的范围内仍享有一定的性爱自由,原始婚俗亦有传承;另一方面普遍的情况已是“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非媒不得”(《齐风·南山》),礼教已通过婚俗和舆论干预生活。所以诗中女子既自行择欢,却又受到母亲的制约。而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诗中也就表现了青年男女为了争取婚恋自由而产生的反抗意识,这是一个很新很有价值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