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运用对比的手法,描绘了寒地之夜,贫苦人民和富贵人家悬殊的生活处境,鲜明地揭示了封建社会中的阶级对立,表达了诗人对劳动人民的深切同情。全诗意境凄凉婉转,充满幽愤悲怆之情。
全篇立意,可用杜甫两句诗来概括:“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自京赴奉先咏怀五百字》)但它描绘得更为具体,展现了一幅贫富悬殊的画卷。一个寒冷的冬夜,贫苦的百姓们席地而眠。本该像今天北方烧炕似地,先用柴火将地皮烘热,然后才能躺下。可他们没有钱买柴火,只得睡在冰冷的冻土上。好容易挨到半夜,冻得实在受不了,于是站起来直叫冷。“半夜皆立号”五字,非常精炼而又准确。特别是那个“皆”字,又代表了无数啼饥号寒的普通百姓。
从“冷箭”一句起,诗人的笔触从地面转向四壁。冷箭、棘针,形容从破壁中吹进的冷风。“霜吹破四壁”,极言寒风之劲。霜花竟能从破壁中吹进,屋子缝隙之大可想而知。冷风挟着霜花,穿过破壁,象冷箭、棘针一般砭人肌骨,无此生活体验者绝不能写出,有此生活体验而不关心民情者亦不能写出。孟郊是一寒士,李翱《荐所知于徐州张仆射》曾云:“郊穷饿不能养其亲,周天下无所遇。”故能写出此语。而“苦痛不可逃”一句,则呼喊出受难者的心声。室内尚如此寒冷,何况冰天雪地的室外,即使逃出去,也是活活冻死。联系下文来看,这句也可看作对当时社会的控诉。在封建制度的统治下,苦寒的百姓是永远翻不了身的。
“高堂”二句写富贵人家夜宴时鸣钟奏乐,直至天明,烹调美味佳肴的香气还久久不散,四处可闻。同前面所描写的相比:贫者一何苦,富者一何奢!由此看来贫富悬殊、阶级对立,确是封建社会一个活生生的存在。在这种对立面前,贫者有两种选择,或委曲求全、苟且偷生,或揭竿而起、抗争命运。此诗作者选择了后者。
诗中写寒者不胜冻饿之苦,宁愿化作扑灯蛾,被灯火活活烧死。这是受冷之极、渴求温暖的一种心理变态,也是一种消极的反抗。尽管如此,那点燃着兰膏的华灯却被层层纱幔遮蔽,使他(或他们)难以接近。尽管“仙罗”遮挡,华灯难近,寒者还不住地在四周转悠,寻找机会,以求一近“华膏”。“虚绕千万遭”,虽属虚指,然却反映了寒者求生不能、求死不得的悲惨境遇。一个“虚”字,包含了极度惆怅、失意之情。
“到头”二句,把贫富尖锐对立的矛盾,推向了高潮。寒者绕帐转了不知多少遍,终因冻饿疲惫不堪,倒地而死。寒者一头栽倒在地,死了也无人过问。不仅如此,那些在罗帐里通宵吃喝的富人,还醉醺醺地走了出来,踏着尸体,恣意遨游。如此惨状,惨绝人寰。
在中国文学史上,揭露如此深刻的作品,实在并不多见。这首五古,用的是赋体。它从头至尾,娓娓道来中唐时代残酷的现实。人物形象都是通过自身的行动进行刻画的,且与所处的环境结合得相当紧密。诗中采用了十分贴切的比喻,如冷箭、棘针之喻寒风,飞蛾之喻寒者;也采用了夸张的手法,如“虚绕千万遭”,“踏地为游遨”。然而更为重要的是在强烈对比中展开矛盾冲突,在矛盾冲突中揭露贫富的对立,歌颂寒者顽强不屈的意志,鞭挞富人灭绝人性的逸乐生活。直到最后,作者才忍无可忍地出面责问:“游遨者是谁?君子为郁陶!”君子当然是诗人自指,或许也包含郑某一类有良心的官吏。郁陶是悲愤积聚之意。这里的问题提得异常尖锐,游遨者不仅仅是参加夜宴的几个人,而是整个统治阶级,乃至整个封建制度。
“居延城外猎天骄,白草连天野火烧”,写居延关外长满白草的广阔原野上燃起了熊熊猎火,吐蕃正在这里进行打猎活动,这是紧张局势的一个信号。写打猎声势之盛,正是渲染边关剑拔弩张之势。这两句诗很容易使人联想起高适《燕歌行》“单于猎火照狼山”之句,古诗中常常以“猎火”来暗指战火。
“暮云空碛时驱马,秋野平原好射雕”,进一步描写吐蕃的猎手们在暮云低垂,空旷无边的沙漠上驱马驰骋,在秋天草枯,动物没有遮蔽之处的平原上射猎。这一联象两幅生动传神、极具典型意义的塞上风俗画,写出吐蕃健儿那种盘马弯弓、勇猛强悍的样子,粗豪雄放;也暗示边情的紧急,为诗的下半部分作了铺垫。
“护羌校尉朝乘障,破虏将军夜渡辽。”这两句,对仗精工,很有气势。“护羌校尉”和“破虏将军”都是汉代武官名,这里借指唐军将士。登障堡,渡辽河,都不是实指,而是泛写,前者着重说防御,后者主要讲出击,一个“朝”字和一个“夜”字,突出军情的紧迫,进军的神速,表现了唐军昂扬奋发的士气,雷厉风行的作风。此联对军事行动本身没有作具体的描写,而只是选取具有曲型意义的事物,作概括而又形象的叙说,就把唐军紧张调动,英勇作战,并取得胜利的情景写出来了,收到了词约义丰的艺术效果。
“玉靶角弓珠勒马,汉家将赐霍嫖姚。”“汉家”借指唐朝,“霍嫖姚”即汉代曾作过嫖姚校尉的霍去病,借谓崔希逸。这两句是说,朝廷将把镶玉柄的剑,以角装饰的弓和戴着珠勒口的骏马,赐给得胜的边帅崔希逸。在诗尾才点出赏功慰军的题旨,收结颇为得体。
前四句写边境纷扰、战火将起的形势,刻画形象,有声有色,是实写;后四句便采用虚写,写唐军针对这种紧张形势而进行军事部署。此诗写得很有特色,它反映当前的战斗情况,用两相对比的写法,先写吐蕃的强悍,气势咄咄逼人,造成心理上的紧张;再写唐军雍容镇静,应付裕如,有攻有守,以一种压倒对方的凌厉气势夺取最后的胜利。越是渲染对方气焰之盛,越能衬托唐军的英勇和胜利的来之不易,最后写劳军,也就顺理成章,水到渠成,只须轻轻点染,诗旨全出。
此诗运用了对比的写法,前四句写敌人的勇悍和嚣张气焰,意在反衬出大唐守边将士不畏强敌,敢于战斗,敢于胜利的精神。借用“护羌校尉刀、“破辽将军”、“霍嫖姚”典故比喻将能卒勇,比直接描写更能启发读者,更有余味之感。
一般以绝句体裁写的篇幅短小的宫怨诗,总是只揭开生活画图的一角,让读者从一个片断场景看到宫人悲惨的一生;同时往往写得委婉含蓄,一些内容留待读者自己去想象,去玩味。这首诗却与众不同。它展示的是一幅生活全图,而且是直叙其事,直写其情。
诗总共只有二十个字。作者在前半首里,以举重若轻、驭繁如简的笔力,把一个宫人远离故乡、幽闭深宫的整个遭遇浓缩在短短十个字中。首句“故国三千里”,是从空间着眼,写去家之远;次句“深宫二十年”,是从时间下笔,写入宫之久。这两句诗,不仅有高度的概括性,而且有强烈的感染力;不仅把诗中女主角的千愁万恨一下子集中地显示了出来,而且是加一倍、进一层地表达了她的愁恨。一个少女不幸被选入宫,与家人分离,与外界隔绝,失去幸福,失去自由,本来已经够悲惨了,何况家乡又在三千里之外,岁月已有二十年之长,这就使读者感到其命运更加悲惨,其身世更可同情。与这两句诗相似的有柳宗元《别舍弟宗一》诗中“一身去国六千里,万死投荒十二年”一联,也是以距离的遥远、时间的久长来表明去国投荒的分外可悲。这都是以加一倍、进一层的写法来增加诗句的重量和深度。
后半首诗转入写怨情,以一声悲歌、双泪齐落的事实,直截了当地写出了诗中人埋藏极深、蓄积已久的怨情。这后两句诗也以强烈取胜,不以含蓄见长。过去一些诗论家有诗贵含蓄、忌直贵曲的说法,其实并不是绝对的。应当说,一首诗或曲或直,或含蓄或强烈,要服从它的内容。这首诗的前半首已经把诗中人的处境之悲惨写到了极点,为逼出怨情蓄足了力量,因而在下半首中就势必让诗中人的怨情喷薄而出、一泻为快了。这样才能使整首诗显得强烈有力,更能收到打动读者的艺术效果。这里,特别值得拈出的一点是:有些宫怨诗把宫人产生怨情的原因写成是由于见不到皇帝或失宠于皇帝,那是不可取的;这首诗反其道而行之,它所写的怨情是在“君前”、在诗中人的歌舞受到皇帝赏识的时候迸发出来的。这个怨情,联系前两句看,决不是由于不得进见或失宠,而是对被夺去了幸福和自由的抗议,正是刘皂在一首《长门怨》中所说,“不是思君是恨君”。
这首诗还有两个特点。一是:四句诗中,前三句都是没有谓语的名词句。谢榛在《四溟诗话》中曾指出,诗句中“实字多,则意简而句健”,而他所举的“皆用实字”的例句,就是名词句。这首诗之所以特别简括凝炼、强烈有力,与运用这种特殊的诗句结构有关。另一特点是:四句诗中,以“三千里”表明距离,以“二十年”表明时间,以“一声”写歌唱,以“双泪”写泣下,句句都用了数目字。而数字在诗歌中往往有其特殊作用,它能把一件事情、一个问题表达得更清晰,更准确,给读者以更深刻的印象,也使诗句特别精炼有力。这首诗的这两个艺术形式上的特点,与它的内容互为表里,相得益彰。
与张祜同时的诗人杜牧非常欣赏这首诗,在一首酬张祜的诗中有“可怜故国三千里,虚唱歌词满六宫”句。这说明,张祜的这首诗道出了宫人的辛酸,讲出了宫人要讲的话,当时传入宫中,曾为宫人广泛歌唱。
这首词咏的是南国风光中的原野暮色。朝与暮作为特定内容可以有昂扬向上和颓废没落的寓意,但作为自然景色却都很美,旭日和夕阳,朝霞和晚霞,绚丽而富于变化,都能激起人们的美感。在古典文学中写暮色的名句、名作是不少的,欧阳炯能寓奇于变,写景抒情,与前人不相因袭,具有艺术魅力,他写南国新异景物,是出于妍雅之笔。这一首像一幅旅人暮归图。
“岸远沙平,日斜归路晚霞明”,词一开头虽无一字写河,而河已突现在画面。从远岸、沙滩,人们不难意识到附近有一条鱼归路曲折并行的河流。岸之“远”,“沙”之平都是人的感觉,所以词虽未直接写人而旅人也自然突现在画面上了。然后词人着一“归”字,使他的活动内容更为具体,而且能引起人的丰富联想。至于“日斜”、“晚霞明”,既点明了归途的时间,又渲染了景物的色彩。应当说这两句十一个字已把旅人暮归的背景表现得颇有画意了。下面三句则是画面的中心,是近景,是特写,它使暮景带上了鲜明的个性特征:“孔雀自怜金翠尾,临水,认得行人惊不起”,这景象只有南国才有。
孔雀的珍奇美丽,自古为人称道。屈原《九歌》描写少司命华丽的车盖,已提到以孔雀羽为饰。欧阳炯写的不是人工饲养的孔雀,而是野生孔雀。他写旅人忽见河边孔雀开屏,它那徘徊四顾的神气,俨然自怜其尾。孔雀长期未受人们侵扰,与人相狎,所以尽管起初被旅人的脚步声吓了一跳,但看看旅人又马上镇静下来,并没有拖着长尾飞去。
这首词,从押韵看,它先用平韵,后用仄韵,给人以音律变化之美。整首词重视创造意境,景中有人,所以有以少胜多之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