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初期,薛居正编写《五代史》(《旧五代史》),认为王朝的更迭是由于天命所致,欧阳修对此不以为然。他自己动手撰写成了七十四卷的《五代史记》(《新五代史》),以史为鉴,以期引起宋朝统治者的警惕。《新五代史》问世后,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薛史不再被世人重视。欧阳修发议论喜欢用“呜呼”。《东皋杂志》的作者说:“神宗问荆公(王安石)‘曾看五代史否?’公对曰‘臣不曾仔细看,但见每篇首必曰呜呼,则事事皆可叹也。’余为公真不曾仔细看;若仔细看,必以呜呼为是。”这正说明了欧阳修编写这部史书的用意。
这篇序文与其说是写伶官,不如说是写庄宗。李存勖是一位英武果断之人,打仗时勇谋兼备。作者写他由盛转衰,教训十分深刻,十分惨烈。作者先从王朝更迭的原因写起,落笔有力,足警世人。这正是陆机在《文赋》中讲的“立片言以居要”。应该说,欧阳修的历史观比薛居正深刻,他认识到了“人事”的重要性。然后,作者回顾历史,概述了庄宗临危受命的情景。这段描述,言简意赅。随后,作者用对比的手法描述了庄宗由盛转衰的过程。这是文章的重点。“方其……可谓壮哉!”极言庄宗志得意满,又为下文张本。“及仇雠已灭……何其衰也”,犹如从万丈高空跌落下来,与先前形成强烈反差。这样的对比给读者的印象极为深刻。作者的目的并不在于描述景象,而是总结历史教训。开头的“盛衰之理,虽曰天命,岂非人事哉!”虽然否定了天命之说,但还没有建立起自己的观点。当描述完庄宗由盛转衰的过程后,作者开始总结历史教训了。他先引用古书上的话,意在告诉读者,这个道理古人已经知道,庄宗没有记住前贤的话。然后作者道出自己的体会:“忧劳可以兴国,逸豫可以亡身。”读者至此,会很自然地想起另一位先哲的名言:“生于忧患,死于安乐。”看来,贤明之人都有些相同的见解。
从庄宗的盛衰史中,我们还可以得出这样的认识:敌人往往是自己生存的必要条件。有敌人是坏事,但也是好事,因为他能使你警钟长鸣。庄宗之所以“壮哉”,就是因为敌人存在,激励他发愤努力,完成先王未竟的事业,告慰先王在天之灵。当敌人被消灭后,天下平定,庄宗就失去了警戒之心,认为可以高枕无忧了,从此便沉溺于声色之中,在“逸豫”中葬送了自己,也葬送了国家。像庄宗这样的人,他的敌人被消灭,也就预示着他自己开始走下坡路。
欧阳修在文章最后写道:“夫祸患常积于忽微,而智勇多困于所溺。”庄宗不是一朝而蹈死地的,他也有一个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他最后死在自己宠幸的伶人手里。这个现象启示我们,打倒自己的,往往是自己身边的一些人和事,或者就是自己。这些因素由小积大,由少积多,最后来个总爆发。这就启示我们,要防微杜渐,发现不良的苗头,立即改正,如此才能保证国家长治久安。欧阳修的这句话,其实是写给北宋最高统治者看的。北宋王朝是一个积贫积弱的政权,正是因为不能自强,所以最后也落得个“身死国灭”。历史就是这样无情,也是这样惊人地相似。
沈德潜评论本文:“抑扬顿挫,得《史记》神髓,《五代史》中,第一篇文字。”此言达哉!
作者王绩由隋入唐,诗风朴实自然,一洗齐梁华靡浮艳的旧习,在唐初诗上独树一帜。这首描写田园生活情趣小诗,质朴平淡中蕴含着丰富隽永诗情。颇能代表他艺术风格。
前两句写农事活动归来。北场、东皋不过泛说屋北场圃家东田野并非实指地名。“东皋”暗用陶渊明《归去来辞》“登东皋以舒啸”诗句点明归隐躬耕身分。芸(通“耘”)藿就是锄豆,它和“刈黍”一样都是秋天农事活动。这两句平平叙述没有任何刻画渲染,平淡到几乎不见有诗。但这种随意平淡语调和舒缓从容节奏中透露出诗人对田园生活的习惯和一片萧散自得、悠闲自如的情趣。王绩归隐生活条件优裕。参加“芸藿”、“刈黍”一类田间劳动,只是他田园生活一种轻松愉快的点缀。这种生活所造成心境和谐平衡,是下两句所描绘“秋夜喜遇”情景的背景与条件。
“相逢秋月满,更值夜萤飞。”带着日间田野劳动后轻微疲乏和快意安恬,怀着对归隐田园生活欣然自适,两位乡居老朋友在宁静美好的秋夜不期而遇了。这一个满月之夜,整个村庄和田野笼罩在一片明月辉映之中,显得格外静谧、安闲、和谐。穿梭飞舞着星星点点秋萤,织成一幅幅变幻不定的图案。它们的出现,给这宁静安闲山村秋夜增添了流动意致和欣然生意,使它不致显得单调与冷寂。同时这局部流动变幻又反过来更衬出了整个秋夜山村宁静安恬。这里对两相遇场面没有作任何面描写也没有一笔写“喜”字,但透过这幅由溶溶明月、点点流萤所组成山村秋夜画图,借助于“相逢”、“更值”这些感情色彩浓郁词语点染诗人那种沉醉于眼前美好景色中快意微醺,那种心境与环境契合无间、舒适安恬以及共对如此良夜幽景,两位朋友别有会心微笑和得意忘言情景都已经鲜明地呈现读者面前了。
以情驭景,以景托情,是这首诗突出的艺术特色。诗中选取“北场”、“东皋”、“秋月”、“夜萤”这不同方位的四景对诗人逢友的兴奋心情进行点染,但每景又都饱含着诗人喜悦的情愫。前两句描绘在满载劳动的喜悦中与好友相逢的场景,有喜上加喜的意味蕴含其中。后两句写天公作美,友人得团聚,以喜庆之景来烘托遇友之喜,使诗歌境界弥漫着一种欢快的氛围。
王绩不少诗篇尽管流露出对封建礼教羁束不满却又往往表现出遗世独立、消极隐遁思想。他名篇《野望》同样不免有这种消极倾向。这首小诗虽写田园隐居生活却表现了乡居秋夜特有美以及对这种美的心领神会,色调明朗富于生活气息。他诗有真率自然、不假雕饰之长但有时却过于率直质朴而乏余蕴。
这首诗则既保持朴素自然优点又融情入景,不经意地点染出富于含蕴意境。从田园诗发展上看,陶诗重写意,王维田园诗则着意创造情景交融的优美意境。王绩这首诗不妨看作王维田园诗先声。从诗中还可以看到陶诗影响,但它从整体上说已经属于未来诗歌发展时代作品了。
这首边塞诗反映的是边塞胡人的生活。通过这首诗,可以看出作者的民族观,他并没有因为战争而把胡人与汉人对立起来,他相信少数民族绝大多数也是爱好和平的,他们也是战争的受害者,同样渴望过一种安宁的生活。
首联“高山代郡东接燕,雁门胡人家近边”,交代了雁门郡的地理环境和当地胡人的分布。颔联生动地描写了雁门胡人日常的狩猎生活:“解放胡鹰逐塞鸟,能将代马猎秋田。”这两句中“胡鹰”“塞鸟”“代马”三个意象,都是在动物前冠以一个又边塞特征的修饰词,突出其地域特点,很有边地特色。从胡人的放鹰捕鸟、骑马游猎的生活描写中,读者能真切地感受到一种富有民族特色的生活气息,令人耳目一新,仿佛看到了一幅“天苍苍,野茫茫”的秋猎画面。颈联生动地刻画了边地的自然景象:“山头野火寒多烧,雨里孤峰湿作烟。”这两句描绘了“野火烧山”和“雨湿孤峰”两幅画面,意象或浓或淡,或辽阔生动或静谧苍茫,而且富于季节和地域特征。两句中“寒”与“火”、“湿”与“烟”相反相成,互相烘托,趣在其中。另外,山头野火和烟雾颇似战争中的烽火,这对于饱受战争之苦的人们来说,很容易联想到战争,行文上自然地引起下文。尾联“闻道辽西无斗战,时时醉向酒家眠”两句写饱受战争蹂躏的人们渴望和平,并在和平的环境中尽情享受生活的情景。
这首诗独具匠心,别开生面,生动形象地描摹了胡人的生活状态,有声有色地写出了边地少数民族好勇尚武,粗犷豪迈的精神面貌。秋日出猎、山头野烧的代北景色及胡人在和平时期从容醉酒的风习,极其新颖别致。诗中先写胡人的日常生活,然后写了一个小插曲,即误将野火雨雾当作烽烟而最终释然。在诗人笔下,胡人与汉人一样,同样厌恶战争并同样富有人情味,因此赋予了此诗以凝重的反战主题。
这首词又名《江亭怨》,原题于荆州江亭之柱上,故由此得名。作者并不可考,《冷斋夜话》、《异闻录》等著作言其是吴城小龙女之作,使这首增添一种神秘的色彩。
以词意来看是一个流落异乡的少女感物伤怀思乡想家之作。但由其艺术手法来看,其内容之深刻,画面之丰富,手法之巧妙,给人感受之丰富不似一个初出笔坛的少女之作。
词的上片描写流落异乡,客居他所的少女思乡远望的画面。
“帘卷曲阑独倚,江展暮天之际。”怀着难言的哀愁,少女寂寞孤独地倚在栏杆上,面对暮色笼罩下的江面,泪眼朦胧,遥望故乡。
“泪眼不曾晴,家在吴头楚尾。”“吴头楚尾”源自宋朝洪刍《耿方乘》,其中曰:“豫章之地,为吴头楚尾。”这里豫章代指江西,缘由其在吴地之上游,楚地之下游,因此得名。这句话意思是说少女泪眼朦胧地望着她家乡江西的方向。上片短短四句,却把少女那种满腔哀怨的感情,满目思乡之泪,形象与情感、人与物、景与情深然一体。
词的下片,写思乡望远的少女内心丰富丽情感。受惊的沙鸥任意飞翔,而自己却流落异乡,有家难归一股难言的伤感顿上心头。
“数泪雪花乱委,扑鹿沙鸥惊起。”雪花喻浪花。扑鹿,象声词,指沙鸥拍翅的声音。此句用意巧妙,不言少女伤怀,却言沙鸥不受羁绊,实际上把少女离乡后的不自由与沙鸥自由翱翔作了对比,通过移情联想,她的无限伤感流露纸端。“诗句欲成时,没入苍烟丛里。”少女多想抓住眼前这引人深思的景象作诗,然而却在转瞬之间那惊起的沙鸥却消失在苍烟水草丛中了。多么形象,又是多么生动,一幅少女思乡感伤展现在读者面前,给人以美的愉悦。
这首词妙语横生,妙意满目。语句不多但词意深远,给人留下广阔的联想,使人余味不绝。
第一首诗中,诗人运用简朴的文字 ,就常见的“小雨”和“草色”,描绘出了早春的独特景色,诗的风格清新自然,简直是口语化的。看似平淡,实则是绝不平淡的。韩愈自己说:“艰穷怪变得,往往造平淡”(《送无本师归范阳》)。他的“平淡”是来之不易的。
首句点出初春小雨,以“润如酥”来形容它的细滑润泽,准确地捕捉到了它的特点。造句清新优美。与杜甫的“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有异曲同工之妙。
第二句紧承首句,写草沾雨后的景色。以远看似有 ,近看却无 ,描画出了初春小草沾雨后的朦胧景象。写出了春草刚刚发芽时,若有若无,稀疏,矮小的特点。这一句是全篇中的绝妙佳句。早春二月,在长安,冬天未过,春天还未来临。但若是下过一番小雨后,第二天,春天就来了,最初的春草芽儿就冒出来了,作者远远望去,朦朦胧胧,仿佛有一片极淡极淡的青青之色,这是早春的草色。看着它,作者心里顿时充满欣欣然的生意。可是当作者带着无限喜悦之情走近去看个仔细,地上是稀稀朗朗的极为纤细的芽,却反而看不清什么颜色了。诗人像一位高明的水墨画家,挥洒着他的妙笔,隐隐泛出了那一抹青青之痕,便是早春的草色。这句“草色遥看近却无”,真可谓兼摄远近,空处传神。
这设色的背景,是那落在天街上的纤细小雨。透过雨丝遥望草色,更给早春草色增添了一层朦胧美。而小雨又滋润如酥,受了这样的滋润,那草色自然是新的;又有这样的背景来衬托,那草色自然也美了。
接下来的第三、四句是对初春景色大加赞美:“最是一年春好处,绝胜烟柳满皇都。”这两句意思是说:早春的小雨和草色是一年春光中最美的东西,远远超过了烟柳满城的衰落的晚春景色。写春景的诗,在唐诗中,多取明媚的晚春,这首诗却取早春咏叹,认为早春比晚春景色优胜,别出心裁。前两句体察景物之精细已经令人称赞,后两句如骑兵骤至更在人意料之外。在最后,诗人还来个对比:“绝胜烟柳满皇都”。诗人认为初春草色比那满城处处烟柳的景色不知要胜过多少倍。这是一种心理状态。严冬方尽、余寒犹厉,突然看到这美妙的草色,心头不由得又惊又喜。因为,“遥看近却无”的草色,是早春时节特有的,它象征着大地春回、万象更新的欣欣生意而烟柳已经是“杨柳堆烟”时候,何况“满”城皆是,不稀罕了。到了暮春三月,色彩浓重,反倒不那么惹作者喜爱了。像这样运用对比手法,与一般不同,这是一种加倍写法,为了突出春色的特征。
这首诗刻画细腻,造句优美,构思新颖,给人一种早春时节湿润、舒适和清新之美感,既咏早春,又能摄早春之魂,给人以无穷的美感趣味,甚至是绘画所不能及的。诗人没有彩笔,但他用诗的语言描绘出极难描摹的色彩——一种淡素的、似有却无的色彩。如果没有锐利深细的观察力和高超的诗笔,便不可能把早春的自然美提炼为艺术美。表达作者充满对春天的热爱和赞美之情。
第一首写景,第二首则注重抒情。后一首也是极力写“早”字。诗以江边春天的柳色映衬官身之路。年少逐春,扑蝶戏蕊,枯草拈花,用自己的童心和稚眼直接感受着大自然的美妙机趣。而老大逐春就别是一番况味了。官事冗杂,世事沧桑,在充分体尝了人间的坎坷困顿之后,忙里偷闲地游一游春,散一散心,自得其乐。此时此刻,贵在童心未泯,贵在能于常物之中发现其丰富蕴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