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七绝,毛泽东留有的手迹目前见到的共有五件,其中一件的落款时间为1960年12月,修改定稿则在1961年2月。该诗后来发表在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出版的《毛泽东诗词》上,题为“为女民兵题照”。诗中的“红妆”、“武妆”的“妆”字已改为“装”,“飙爽”也改为“飒爽”。此后,毛泽东的这首《为女民兵题照》,通过各大媒体传遍全国,并作为歌词谱曲,唱遍了大江南北。
“飒爽英姿五尺枪,曙光初照演兵场。”,是对女民兵“演兵”的艺术概括。题照诗,对照片上的形象用诗的语言可以作某种艺术概括,这里作者用“曙光初照”,形象地点出了时间,用“演兵场”描述出具体环境的“空间”。在这特定的时空中,烘托出一种“全民皆兵,严阵以待”的尚武气氛。对照片上女民兵这一主体形象的出现,诗中并没有像小说那样对具体肖像进行多侧面的细致的刻画,而只选择女民兵身背的“五尺枪”作为特征性的“非有机体”符号物造型的主体。
枪,对于一个兵来说是第二生命。所以,枪在女民兵身上,已经充分人格化了,已经成为她作为兵的整个“机体”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同时,作者在从外部观照实写的基础上,又从人物的气质和神韵方面作勾勒。“飒爽英姿”,正是对女民兵最恰当的概括。题照诗,不从照片上立体形象的“形”的复现,而要在人物的“神”方面着眼。因为诗中所描绘的形象,无论如何不如照片上的形象那么直观和鲜明,而对照片上形象提神摄魄的勾画却正是题照诗的神来之笔。
“中华儿女多奇志,不爱红装爱武装。”,是对照片形象的直接议论。作者是反对在诗中“直说”的。他说:“诗歌要用形象思维,不能如散文那样直说。”但是,作为题照诗,与古代题画诗一样,不仅允许,而且可以成为它的某种特色。沈德潜论杜甫题画诗时曾精辟地指出:“其法全不在彩画上发论,如题画马、画鹰,必说到真马、真鹰,复从真马、真鹰开出议论,后人可以为式。”(《说诗碎语》卷下)因此,在“说到真马真鹰”的基础上“开出议论”,被看作是题画诗的一种方法、一种“模式”、一种体式的特点。
作者的题照诗采用议论这一特殊方法的,这种议论是对女民兵精神的一种升华。“中华儿女多奇志”,作者把艺术视野从照片上单个的、具体的女民兵,上升到更为众多、更为普遍的“中华儿女”的整体性形象上,许多非同一般的奇特的伟大志向,其中令世人瞩目,最值得称道的则是“不爱红装爱武装”。这里的“武装”既可实指军人的装束,也可以泛指“武装斗争”。中华儿女所爱的不是传统的“红装”打扮,而是与中华民族自立和腾飞患息相关的战士的“武装”。作者从中国革命取得伟大胜利的历史高度高瞻远瞩,热情赞颂了中华儿女尚武的壮志。
作者用想象之笔来描写,运用理性之思来议论,使形象思维与理性思维有机结合,相得益彰。从女民兵的鲜明形象着笔,进而抒发感慨并将女民兵形象的美提升为精神的美,进入到一种全新的境界。它由景致情,由情入理,将不爱红装爱武装的女民兵描写得生龙活虎,成为一篇赞美女性的难得佳作。
本文可分三段:第一段(屠夫遇狼)写两狼追赶屠户,屠户时而迁就退让,继而被迫抵抗自卫。
这一段又分为三层,从“一屠晚归”至“缀行甚远”,简洁地叙述了屠户遇狼的时间、地点和情况。一个卖肉晚归的屠户,在“担中肉尽,止有剩骨”,却又行人断绝,孤立无援的情况下,让两只恶狼给盯住了。草草几笔,就勾画出危急的处境,紧张的气氛,实在扣人心弦,为后面描述屠户的斗争策略作了铺垫。
(屠夫惧狼)面对意想不到的恶狼,屠夫首先是“惧”。于是采取迁就的策略,“投以骨”。屠夫最初认为,只要满足狼的贪欲,就可脱险。至“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也似乎如他所料,使两狼“缀行甚远”的情况暂时有了改变,文笔十分曲折。可是照样投骨的结果,只不过让后狼暂时停脚,而“前狼又至”;直到骨头投尽了,也没有填饱饿狼的饥肠,而“并驱如故”,因此屠户处境更加危险。这就充分暴露了狼的贪婪本性,证明了屠户退让迁就策略的失败。这是第二层。
“屠大窘”,说明在危急的关头,他产生了激烈的思想斗争。他明白自己已面临生死抉择,或者被狼吃掉,或者把狼杀死。怕死是不行的,退让是无用的,唯一的方法是:杀狼。屠户已在事实面前吸取了教训,开始考虑如何改变“前后受敌”的不利条件。他机敏地环顾麦场且速“奔倚”在积薪之下,放下担子,拿起刀,利用麦场的有利地形,改变了途中两狼并驱的局面,避免了前后受敌的处境。“狼不敢前”是屠户敢于斗争的初步效果,并非它们开始退让。“眈眈相向”,说明两狼既凶狠又狡诈,也准备变换策略,寻机残害屠户。这样,双方进入相持阶段。这是第三层。
(屠夫御狼)第二段分两层:
第一层,从“少时”至“又数刀毙之”。作者在描写两狼对屠户“眈眈相向”之后,又变换笔法,写一只狼竟然自己走开,另一只狼装作驯良的家狗形态蹲着,然后闭着眼睛打盹,样子十分悠闲。这是狼在屠户持刀的情况下耍弄的新花招。文中故意不作说明,而是以细腻的笔触刻画狼的狡诈形象,让人们仔细品味,加深对狼的本性的认识。这时的屠户虽然不能猜透它们诱敌包抄然后夹击的花招,但对于狼的凶狠狡诈有了清醒的认识,所以不受这种假象欺骗,不是释刀自喜,而是趁机“暴起”,猝不及防地以刀劈狼首,结束了它的性命。文中狼的悠闲假象,屠户的暴起动作,相映成趣。
(屠夫杀狼)第二层,屠户杀了眼前的狼而准备赶路,又警惕地转视积薪后,发现了另一只正在钻洞的狼。作者借屠户的锐利的眼睛,点出狼“隧入以攻其后”的企图,揭露其“身已半入,止露尻尾”那种弄巧成拙的丑态,次“亦毙之”作了痛快的结束。行文至此,才以画龙点睛之笔点出屠户“乃悟前狼之假寐,盖以诱敌”的道理,与上层紧相呼应。这使屠户也使读者领悟到:只知狼凶狠的特性,不了解狼的欺诈一面,那就要受骗上当;只看到眼前的狼,却不注意暗藏的狼,满足于一时的胜利,到头来还会遭到失败。
第三段,是作者诙谐风趣的议论。作者指出狼的狡黠奸诈,而嘲笑其顷刻而毙的结局,也间接赞扬了屠户的勇敢机智,余味无穷。
这是一首描写杭州灵隐寺月夜景色的诗歌。首联写了诗人初到灵隐寺的感受,秋叶入山,寒气袭人,山谷和佛寺都沐浴在白光中,冷泉叮咚,别有一番幽意。颔联写了山间的景色,月亮高悬,流水清晰,一片沉静。颈联写寺院,勾勒出灵隐寺一带的环境,一盏明灯散发微光,衬托四周的静,孤独的磬声弥漫天空。尾联写归途,诗人畏惧老虎,在山路上闻风色变。全诗写灵隐寺月夜景象、感觉,突出了山中佛寺的空幽冷寂,从而抒发了诗人孤独惆怅处境难耐的心境。写法上,以景托情,情由景生,情景交融。
首联写初到灵隐的感受。用一个字概括就是“寒”。秋夜入山,自有寒气袭人,本属正常。但寒意不仅仅来自秋气,更多的来自月光。山谷和佛寺都浸沐在白光之中,如霜似雪,如临冰界,能不寒气凛然吗?这个“寒”实际上更多是来自心理上的。第二句的描写使读者想起唐代诗人常建的名句“曲径通幽处”,作者用冷泉曲涧代替了曲径,别有一番幽意,幽与寒本来是相通的。
颔联写山间的景色。首先是月,月已升起,高悬空中,这样便看见了森然的众峰。夜间看山,有一种异样感受,一切都是陌生化的,既觉得有某种亲切之感,又觉得十分遥远,恍如梦境。一切都是月光的温柔和朦胧造成。然后是声音,流水之声分外的清晰,能听到冲刷落叶的音响,可见众响都消歇了,写泉流之声也就写出了山间的幽静,静得让人惊奇,让人超然神远。
颈联写寺院。勾勒过灵隐一带的环境,寺院的存在就别有意味了佛寺与整个山间的气氛恰好相通,它没有归于沉寂。一盏长明灯发着微光,衬现出它四周的静,孤独的击磬声弥漫在夜中,清音袅袅,愈觉空阔,也许这就是佛家的境界吧。禅宗将其妙义真谛比之为灯,喻其能照亮人心,有“心灯”“传灯”之说。在这样一种氛围中,诗人不由产生万念俱空之感,王士禛所谓的诗可悟禅,就是指的这种体验吧。诗人所写的这种境界美则极美,不免过于孤深。寒意又上来了。
尾联写归途,完成了夜游的全程。诗人畏虎是有根据的,灵隐一带古代有异虎出没,故又称虎林。想到这一点,在山路上不觉毛骨悚然,闻风而色变。虎其实早已匿迹了,诗人写畏虎实际上表现了夜游后的一种感受。作者毕竟是个凡心未泯的人,清冷的月夜,孤峭的山门,毕竟不比家居灯下的温馨,他不觉生出畏惧孤寂的感觉,归心油然升起,不可遏制,“归来归来兮,西山不可以久留。”全诗一直寒到了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