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诗中寻访隐者不遇为题材的小诗有好几首。而似贾岛的《寻隐者不遇》最为后人激赏。魏野这首七绝的意境很像贾诗“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只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诗题中的“隐者”为谁,人们已不得而知,魏野本人即是宋初有名的隐士,他与不少隐逸者有交往,这里反映的就是诗人生活的这一方面,写的是隐者相寻,终未得遇。与贾岛诗相比,诗题虽同,内中含义却昭然有别。贾岛诗中,隐者在“云深不知处”,但毕竟“只在此山中”,还是有目标可见的,而此诗中的隐者,行迹更加漂泊不定,难以捉摸。
“寻真误入蓬莱岛”,首句点出寻访的地点,这位隐士看来是个道士,诗人称之为得道成仙的“真人”,足见敬仰之情。“误”二字,既说明诗人是不知不觉中来到此地的,也表现了他对此幽寂之景的惊异之情、“香风不动松花老”具体写所见之景。香风不动,松花自落,隐者居处之清幽可见。
第三句“采芝何处未归来”为一转折。贾岛诗中虽略去问句,却还有一回答的童子出现,魏野则将发问的对象也略去了。他自问自答道:满地白云,杳无行迹,隐者想必采灵芝去了。灵芝,历来被认为是长生不老之药,长在深山峭壁,来取不易,隐者这一去,何时归来就难么肯定了。诗人虽未能见到隐者,内心却向往之,他伫立于此,极目远眺,隐隐透出惘然若失的感情,诗篇已终,余音未了。
在宋初诗人中,魏野的风格是近于唐人的。《宋史》本传云:“野为诗精苦,有唐人风格,多警策句”。写访隐者不遇的诗,除贾岛一首外,唐人如高骈“落花流水认天台,半醉闲吟独自来。惆怅仙翁何处去,满庭红杏碧挑开”,李商隐“城廓休过识者稀,哀猿啼处有柴扉。沧江白石樵渔路,日暮归来雪满衣”,韦应物“九日驱驰一日闲,寻君不遇又空还,怪来诗思清人骨,门对寒流雪满山”等等,在唐诗中都属上乘之作。“意味闲雅”(蔡正孙语)是这些诗总的风格。魏野一生没有出仕,居处是“清泉环绕,旁对云山,景趣幽绝”(《宋史》本传),真宗遣使召之,他“闭户逾垣而遁”(《宋诗纪事》卷一),是个真隐士,他写的《寻隐者不遇》诗,于“闲雅”之外,就更有隐逸之风。前人称他诗风“平朴而常不事虚语”(《玉壶野史》),这首诗纯用白描手法,青松郁郁,白云悠悠,构成鲜明的艺术形象。将香风引入诗句,更使整个画面增辉。而这些都显示了隐者的高洁,表达了诗人的向往之情。
《缚鸡行》大约在公元766年(代宗大历元年)夏历岁暮作于夔州西阁。
诗人于偶然之中,看到家中小仆人正在捆鸡,要拿到市上去卖,而鸡被捆得着急,边叫边挣扎,似乎在向人提出抗议。“相喧争”三字,将小鸡人格化,使缚鸡这个细节充满了生动活泼的生活情趣。诗人一询问,原来是因为家中的人怕鸡吃掉蚂蚁之类的小虫,有伤生灵,所以要卖掉它。然而诗人仔细一想,鸡卖出去不是也要遭受宰杀的厄运吗?为什么人对虫子要施以厚恩,而对鸡却要报以刻薄呢?诗人对此似有所悟,立即命令小仆人解缚放鸡。然而诗人再仔细想想,放了鸡,虫蚁不是又要遭受灾难了吗?反复想来,实在没有万全之策,于是只好倚靠在山阁上,注视着寒冷的江面,江水正浩浩东去,远处是迷蒙的烟霭,一片苍茫。诗中似乎表现了一种道家的思想。据《庄子·列御寇》:“在上为乌鸢食,在下为蝼蚁食,夺彼与此,何其偏也。”因而,陈师道说:“鸡虫得失,不如两忘而寓于道。”(《杜诗镜铨》引)但似乎又是佛家的思想。王右仲说:“公晚年溺佛,意主慈悲不杀,见鸡食虫蚁而怜之,遂命缚鸡出卖。见其被缚喧争,知其畏死,虑及卖去遭烹,遂解其缚,又将食虫蚁矣。鸡得则虫失,虫得则鸡失,世间类者甚多,故云‘无了时’。计无所出,只得‘注目寒江倚山阁’而已。”(《杜臆》)
当时,天下战乱已久,国家和人民都陷于苦难中,一时还无法摆脱困境。杜甫虽有匡时济世之志,但年老力衰,已“无力正乾坤”。萧涤非先生说:“感到‘无力正乾坤’的诗人是很难做到飘飘然的。白居易有这样两句诗:‘外容闲暇中心苦,似是而非谁得知?’我以为这对于我们理解杜甫这一貌似达观的形象很有帮助。”(《杜甫诗选注》)可见诗中仍然表现了作者对时局的深切关心,流露了对国家、人民的忧虑,在计无所出的情况下,无可奈何的苦闷心情。
此诗的别致之处,还表现在语言上。杜诗语言的基本风格,是千锤百炼而严整精工,但此诗语言却平朴自然,采用散文化的句法,显得平易顺当。“小奴缚鸡向市卖,鸡被缚急相喧争。”如同当面交谈,读来亲切动人。这与表现细小的生活情节,与抒发表面看来轻松的感情,是极为适宜的。
洪迈在《容斋随笔》中评论说:“《缚鸡行》自是一段好议论,至结语之妙,非他人所能企及也。”他还引了李德远的拟作《东西船行》进行比较:“‘东船得风帆席高,千里瞬息轻鸿毛。西船见笑苦迟钝,流汗撑折百张篙。明日风翻波浪异,西笑东船却如此。东西相笑无已时,我但行藏任天理。’此诗语意极工,几于得夺胎法。但‘行藏任天理’,与‘注目寒江’,不可同日语耳。”而沈德潜在《唐诗别裁集》中更是一语破的:“宕开一笔,妙不说尽。”的确,此诗最纯之处就在于结句。一是在结尾处故意采用逸宕手法,由议论而转入写景,使得篇末产生变化,通篇由平实入空灵,摇曳生姿;二是将上面所议论的内容突然收起,将欲尽未尽之意如盐著水般地化入景中,让读者根据自己的经验去品味和领悟,从而引发出深沉的思考,显得含蕴无穷,韵味悠长。《东西船行》的结句“行藏任天理”之所以不能与“注目寒江”同日而语,就在于已经把道理说尽,没有回味的余地。
一文在写作上按事件的发展顺序记事。写起义过程,先写起义的原因和起义前的谋划,再写起义的爆发和发展,直至政权的建立,脉络非常清晰。在记述中,则采取了先因后果的写法。写起义的动机,则先写暴秦的严刑峻法;写起义的发生,则又先写将尉的残酷等等。都入情入理,有力地突出了起义的正义性。文中还通过典型细节的描写,对起义的过程、浩大的声势以及起义领袖的精神面貌,进行了较为充分的展现,从而给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此文生动地记述了从大泽乡起义到张楚政权建立这一段历史进程,再现了陈胜、吴广两位起义领袖的英雄本色。陈胜有很高的阶级觉悟,并且怀有“鸿鹄之志”。这表现在佣耕时与同伴的对话中,表现在并杀两尉之后面对徒属所作的讲演中,尤其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话语,是对封建世袭制度的有力否定和批判。正是由于他富有远见,他的话具有鼓动性,才能收到徒属皆日“敬受命”的效果。作为起义领袖,陈胜和吴广都能审时度势、机智果断,为起义作出周密的谋划和部署。
“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是陈涉等人起义的直接原因。面临必死处境时,陈胜和吴广当机立断,密谋起义,决心率众闯出一条生路来,说明他们对起义的时机把握得很好。二人密谋中,陈胜对时局作了精辟的分析,把握了“天下苦秦久矣”这一社会背景。在这种分析的基础上,决定打出公子扶苏和项燕的旗号——因为“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项燕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提出这一口号,则“宜多应者”。他们在卜者启发下,精心策划丹书鱼腹和篝火狐鸣两件“灵异”事件,骗过了其他戍卒的耳目。他们合演的杀将尉的双簧戏,成功地点燃了起义的导火线,这些都能说明他们善于谋划。
后文中的“诸郡县,苦秦吏者”照应上文“天下苦秦久矣”,“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与上文“宜多应者”相呼应,这两句话的前后照应说明了陈胜的分析完全正确,体现了他洞察时局的能力。也正是陈涉这种谋划、洞察的能力,才造成起义一呼百应,并迅速遍及全国局面。
陈胜、吴广在密谋起义之时曾找人算卦,后来又在卜者暗示下演出了丹书和狐鸣两出骗局。这种为推翻一个政权而造舆论的骗术,在中国历史的改朝换代关头屡见不鲜。当广大群众畏天命的意识很浓厚的时候,举事者想要“威众”,以种种骗术把自己表现成受命于天的超人是最取巧、最见效的手法。然而,陈胜、吴广自己并不迷信天命,“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才是他们的真实思想。作者司马迁更在记叙陈胜、吴广行卜时,特意点破“卜者知其指意”,既“知其指意”,则“足下事皆成,有功”云云,至于“卜之鬼乎”,分明是在参与密谋。《陈涉世家》在行文中使此类骗术昭然若揭,《高祖本纪》中对刘邦制造的斩蛇之类的神话也持保留态度,这都体现了司马迁进步的的历史观。
两个将尉在大泽乡起义中并没有过失,他们和吴广的一场冲突是起义领袖预谋的,但最终仍不免一死。这是因为他们是秦王朝势力的代表人物,在残酷的阶级斗争面前,充当了起义军的对立面,故难逃成为牺牲品的命运。攻下蕲县这第一个县城后,陈胜和吴广及时派葛婴带领人马到蕲县以东开辟新战场,以便迅速打开局面,同时不失时机地立国称王,建立起农民政权。这些都说明他们在起义初期战略战术运用得当,成功地担当了领袖的责任。陈胜在战斗中披坚执锐、身先士卒,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这些都是领袖人物不可或缺的素质,在陈胜、吴广身上明显地体现出来。
上述人物性格特点是通过具体事件或细节的记叙表现出来的,不难看出,《史记》在为一个个历史人物立传时,不仅记录其生平大端,而且注意揭示人物的精神风貌,同时展示与人物活动相关的背景、环境,从而再现当时社会生活的真实画面,这正是《史记》文学性的主要体现。
此诗前七句叙述了周武王、周成王、周康王的功业,赞颂了他们开国拓疆的丰功伟绩,祈求他们保佑后代子孙福寿安康,永远昌盛。在祖先的神主面前,祭者不由追忆起武王创业开国的艰难,眼前浮现出几代祖先英武睿智的形象:击灭商纣,开邦立国的武王,东征西讨,开拓疆土的成王、康王。既有对祖先的缅怀、崇敬、赞美,也是吹捧祖先、炫耀门庭、沾沾自喜的一种心理反映。
接着此诗又以四件典型的乐器,采用虚实结合的手法,渲染、烘托了祭祀场所的环境氛围:钟声当当,鼓响咚咚,磬音嘹亮,管乐悠扬,一派其乐融融的升平景象。通过这四种乐器奏出的音乐,触发了人们丰富的联想:在平坦广阔的大地上,矗立着巍峨的祖庙群(天子九庙),像天上诸神的圣殿,高屋深墙,宫阙衔连;在祭祀的内堂,分列着各个祖先的神主,前面的供台上陈列着各种精心准备的祭品,或牛或羊或豕或粢盛或秬鬯,令人不禁肃然起敬。两旁直立着许多随祭的臣仆,屏神静气,主祭者周王一丝不苟地行着祭祀大礼。钟鼓齐鸣,乐声和谐,吟诵的祭辞,虽然平直简约,但是在祭祖这一特定的场所,抚今忆昔,浮想联翩,仍可体味出理性的文字后面掩藏的那一缕幽思。
此诗在文学技巧上运用了赋的艺术手法,“铺陈其事而直言之”(朱熹语),叙说简明,直道其事,以简古的语言为祖先歌功颂德,祈求福庇。诗意虽然略显浅易,但因是与古乐相合而诵,又在“穆清”“肃雍”的庙堂使用,有着超出单纯文字所表达的功能,即特定的环境氛围、特定的心理感受会产生特殊的欣赏效果。远古诗歌,研究者多以为是诗、乐、舞三者合一的,颂诗也是如此,不单是具有文学性一个方面,因此要全面、准确地把握其内涵、风神,就不能只局限于文字上的表面理解,而应以文字为契机,从庙堂文化这个大范围的角度进行整体的品味、把握,结合对音乐、舞蹈、建筑艺术特点的联想,作全方位的审美观照,才能领会包括此诗在内的颂诗那种庄严、高贵、古穆、雍容的艺术内涵。因为颂诗的功用在于“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毛诗序》),这一目的决定了它的形式、内容、语言风格的特点,也决定了它的使用范围仅仅是王公贵族,也就是说颂诗的审美趣味与它的使用价值是相互统一,互为因果的。
此诗是昭王时代的祭歌,比起早一些的颂诗,在用韵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其最突出的特点是,对祭祀仪式隆重尤其是乐器齐奏进行了形象生动斩描述。“喤喤”“将将”“穰穰”“简简”“反反”等叠字词的连续使用,语气舒缓深长,庄严肃穆,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体现出庙堂文化深厚的底蕴。
颂诗的实用性、针对性较强,现代研究者对它的文学价值多有贬斥。固然颂诗是仅供统治阶级玩赏的庙堂文学,缺乏文学意味;但它那种古穆肃雍的艺术风格对后世仪式化的官方文学产生了相当深远的影响,这是不容忽视的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