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以清新明快的笔调,出神入化地描写了江南农村初夏时节的旖旎风光,表达了诗人对乡村生活的热爱之情。前两句写自然景象。“绿”,写树木葱郁,“白”,写水光映天。诗人从视觉角度着眼,描绘出明丽动人的山水色彩。第二句不仅以烟喻雨,写出了江南梅雨特有的景致,而且以催耕的鸟声,平添了无限的生机。后两句写农家的繁忙。“乡村四月闲人少”一句,绘尽农家四月人繁忙的景象;而第四句以“蚕桑”照应首句的“绿遍山原”,以“插田”照应首句的“白满川”,一个“才”和一个“又”两个虚字极富表现力,不言“忙”而“忙”意自见。
“绿遍山原白满川,子规声里雨如烟”。山原,山间原野。白,白色,指水。川,河流。子规,大杜鹃,又名“布谷鸟”,夏时各处飞叫,声如“快快布谷”,有催促农事意。雨如烟,指毛毛细雨,轻如烟雾。意思说:初夏季节,江南的山间原野,到处绿油油的,满河的流水,映着天光,白茫茫一片。在如烟似雾的细雨中,杜鹃鸟不时地鸣叫着,催促着农事。这两句写自然风光。前句是静景,有山原有河水,一“绿”一“白”,色彩明丽;后句是动景,有子规的鸣叫,有细雨的飘洒,情意绵绵。并于景物描写中,暗示出农事正忙。山原绿遍,草木葱茏,桑叶也当肥嫩,河水涨满,细雨如烟,恰是插秧的好时机,更有杜鹃鸟热心地鸣叫催促,人们怎么能够停闲呢?
“乡村四月闲人少,才了蚕桑又插田。”后两句歌咏江南初夏的繁忙农事。采桑养蚕和插稻秧,是关系着衣和食的两大农事,现在正是忙季,家家户户都在忙碌不停。对诗的末句不可看得过实,以为家家都是首先做好采桑喂蚕,有人运苗,有人插秧;有人是先蚕桑后插田,有人是先插田后蚕桑,有人则只忙于其中的一项,少不得有人还要做其他活计。“才了蚕桑又插田”,不过是化繁为简,勾画乡村四月农家的忙碌气氛。至于不正面直说人们太忙,却说闲人很少,那是故意说得委婉一些,舒缓一些,为的是在人们一片繁忙紧张之中保持一种从容恬静的气度,而这从容恬静与前两名景物描写的水彩画式的朦胧色调是和谐统一的。
这首诗语言明快,格调轻松,形象鲜明,读来朗朗上口,给人留下深刻美好的印象。它把自然之美和劳动之美和谐地统一在画面里,流露出作者的赞美之情,也使读者感受到生活的美好和劳动的乐趣。
这是一篇寓言小品,通过描写小虫蝜蝂善负物、喜爬高的特性,讽刺“今世之嗜取者”聚敛资财、贪得无厌、至死不悟的丑恶面目和心态,它的寓意为要懂得知足常乐,不要太贪心,嘲讽了追求名位、贪婪成性的丑行。
文章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抓住蝜蝂善负物,喜爬高两个特性;第二部分讽刺腐败官僚的贪得无厌。这两部分分别扣住蝜蝂和腐败官吏各自特点展开议论,两部分相互对应,意理一贯,内在逻辑十分严密,将小虫和官僚的形象淋漓尽致地揭示出来。虽然篇幅短小,却像是一面明镜映射出当时社会的黑暗现实。作者善于观察生活,写小虫持物负重的本性如可目睹;更善于思考社会人生问题,写贪官污吏的贪婪成性入木三分。
此文的一个重要特色是塑造了蝜蝂这一艺术形象。柳宗元的文章善于绘声绘影,因物肖形,创造了比较完整的、个性化的寓言形象,既集中动物本身的特征, 形象鲜明生动,又揭示了现实生活中某些人的嘴脸,寓意深刻。这篇《蝜蝂传》就是集中了许多善执物、好上高的小虫的特点,塑造了一个贪婪,愚顽的蝜蝂小虫形象。蝜蝂是一种由作者幻形出来的小动物。此名虽出现在《尔雅·虫部》中,而郭璞却无法对它注释只注上“未详”二字。可见,蝜蝂不是存在于现实生活中的小虫。柳宗元创造这一形象的目的,是讽刺吏道的黑暗和腐败。作者对这种小虫的特征作了非常细致的描绘,其身上具有了贪官典型的特征:一是好物:“行遇物,辄持取,卬其首负之。”“苟能行,又持取如故。”有贪得无厌的特点。二是好高:“又好上高,极其力不已。”有攫取权力的特点。其所讽对象非常明确,作者在后面的议论部分更明确了讽刺的指向。因此章士钊在《柳文指要》 中直接指出,文中蝜蝂所讽刺的是柳宗元熟悉的唐朝宰相王涯,此人无比贪婪,其结局与蝜蝂一样,死于自己所积累的财富。其实蝜蝂形象的刻画主要不是针对某个人,而是一种普遍存在于官场中的社会现象。
此文的另一个特色是运用了象征的表现手法,通过描写蝜蝂贪得无厌,最终因此丧身于这一性格,形象地写出贪官污吏的贪婪愚蠢以及最后的悲惨命运,表达了作者对于官场腐败的厌恶以及批判。联系作者的政治历程来看,这篇文章同时应包含着作者自己在政治斗争中所取得的教训。
这篇文章,行文简约精妙,说理师法自然,结构细密,逻辑严谨,类比恰切,过渡自然,语言犀利,叙事生动,议论精警,寓意深刻,具有很强的批判精神。更妙的地方是,连作者自己都可能始料未及,此文给后世的阅读者、研究者提供不尽的想象空间,千载以后,仍能警戒世人。
作者开篇描写雄狐对伴侣的渴望,用意在于影射齐襄公对文姜的觊觎之心。作者以南山和雄狐起兴,展示出一种高远深邃的画面:山高树茂,急切的雄狐四处穿梭,叫声连连。不仅把诗的背景拉得极其宏大,让人感到诗作肯定包含丰富的所指,又将齐襄公渴切的思想状态描摹殆尽,让其丑恶嘴脸暴露无遗。章末,又用反问进行了讽刺:“既然已经出嫁了,为什么还对那段私情念念不忘呢?”即是在问文姜,也是在问齐襄公,一箭双雕,意味深长。
第二章还是诉说前事,但在表达上更进一步。作者影射齐襄公和文姜乱伦的无耻行为时,从寻常事物人手,描述鞋子、帽带都必须搭配成双,借以说明世人都各有明确的配偶,所指明确而又表达隐晦,既达到讽刺对象的效果,又显得不露端倪一后半部分与第一章相似,使情感力度得到更深一步加强。
第三、四章转换角度,发表对鲁桓公的议论:作者成功运用“兴”的手法,以种麻前先整理田地、砍柴前要先准备刀斧这些日常劳动中的必然性,来说明娶妻必须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再进一层针砭实际,说明桓公既已明媒正娶了文姜,而又无法做文姜的主。放任她回娘家私通,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都被搁浅、践踏,显得庸弱无能,文姜的无视礼法、胡作非为也跃然于纸上。
这首诗的风格同《诗经》十五国风中的绝大部分作品一样,是一首群众创作的民歌,其特点也是每一章节除少数词语略作更换外,基本的语词句法都是相同的,特别是每章的最后二句,句法语气完全一样,只有一二个字的变化,其含义也相似或相近。这正是便于反覆咏唱,易于记忆吟诵,寓意比较单纯的民歌式作品。此外,从这首诗里,也反映了男女婚姻必须通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这样的封建礼教,早在二三千年以前就已经深入人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