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充满了强烈的主观情绪,起笔甚为突兀,直以渊明就是自己的前生。他后来作的《和陶饮酒二十首》序云:“吾饮酒至少,常以把盏为乐,往往颓然坐睡。人见其醉,而吾中了然,盖莫能名其为醉为醒也。”陶渊明好饮酒,自言:“余闲居寡欢,兼比夜已长,偶有名酒,无夕不饮,顾影独尽,忽焉复醉。”(《饮酒二十首》序)苏轼能理解渊明饮酒的心情,深知他在梦中或醉中实际上都是清醒的,这是他们的共同之处。“走遍人间,依旧却躬耕”,充满了辛酸的情感,这种情况又与渊明偶合,两人的命运何其相似。渊明因不满现实政治而归田,苏轼却是以罪人的身份在贬所躬耕,这又是两人的不同之处。但他以旷达的态度对待人生的逆境,以逆为顺,因而“春雨足,乌鹊喜,报新晴”这些春天富于生气的景物使他欢欣,感到适意。
词的下片略叙东坡雪堂周围的景观。鸣泉、小溪、山亭、远峰,日与耳目相接,正如其《雪堂问潘邠老》所说:“余之此堂,追其远者近之,收其近者内之,求之眉睫之间,是有八荒之趣。”仅以粗略的几笔勾画,表现出田园生活恬静清幽的境界,“意适于游,情寓于望”,超世遗物。作者接着以“都是斜川当日景”作一小结,是因心慕渊明,向往其斜川当日之游,遂觉所见亦斜川当日之景,同时又引申出更深沉的感慨。陶渊明四十一岁弃官归田,后来未再出仕,五十岁时作斜川之游。苏轼这时已经四十七岁,躬耕东坡,一切都好像渊明当日的境况,而不知是否也会像渊明一样就此以了余生。那时王安石已罢政数年,章惇、蔡确等后期变法派执政,政治生活黑暗,苏轼东山再起的希望很小,因而产生迟暮之感,有于此终焉之意。结句“吾老矣,寄馀龄”的沉重悲叹,说明苏轼不是自我麻木,盲目乐观,而是对政局存在深深的忧虑,是“梦中了了”者。
这首词似随手写出,未曾着意经营,而词人胸中自有成熟的构想,故下笔从容不迫,不求工而自工。从纵的方面看:醉醒连渊明,渊明连躬耕,躬耕连东坡,东坡连及雪堂与周围景物,景物连斜川,最后回应到陶渊明《游斜川》诗之“开岁倏五十,吾生行归休”,迤逦写来,环环相扣,总不离于本题。从横的方面看:写周围景物,于所居之东坡则加细,说及一夜至晓的春雨、新晴;对西南诸景则只大略点出泉、溪、亭、丘,似零珠之散,合之则俨然是一幅东坡坐眺图,总归到“都是斜川当日景”之内,诚亦“至今使人想见其处”。以似斜川当日之景,引出对斜川当日之游的向往,对陶《游斜川》诗结尾所云“中觞纵遥怀,忘彼千载忧;且极今朝乐,明日非所求”,当亦冥契于心。苏轼对付逆境有自己的特殊态度。他对生活有信心,善于从个人痛苦情绪中解脱出来,很快适应环境,将生活安排得很好,随遇而安。从这首词里也侧面反映了他与险恶环境作斗争的方式:躬耕东坡,自食其力,窃比渊明澹焉忘忧的风节,而且对谪居生活感到适意,怡然自乐,令政敌们对他无可奈何。苏轼有时难免有一点衰迟之感,却也留心着局势的变化,注意保存自己,不久神宗皇帝死后,哲宗即位,他又起复,积极从政了。
《黔至驴》是我国一篇著名的古典寓言。开头是这样写的:“黔无驴,有好事者船载以入。至则无可用,放至山下。”
作者首先从故事发生的地区环境写起。“黔”,是唐代当时一个行政区的名称,又叫黔中道,包括今天湖南西部、四川东南部、湖北西南部和贵州北部一带。这一带有什么特点呢?“无驴”,从来没有过驴子。这一特点很重要,因为如果没有这一特点,就不会出现后面老虎被驴一时迷惑的情节,因此也就不会发生后面这样的故事。“有好事者船载以入”,有一个没事找事的人用船运去了一头驴。这一句紧紧承接着“黔无驴”三个字而来,交代了寓言中的主要角色驴的来历——原来它是一个外来户。“至则无可用,放至山下”,运到以后,派不上什么用场,就把它放养到山脚下。这两句不仅解释了为什么说运驴的人是一个“好事者”,而且也很巧妙地把这个“好事者”一笔撇开——因为他同后面的情节没有关系——从而为下文集中描写寓言中的主要角色准备了方便条件。
随着驴被“放山下”,到了一个具体的地方,寓言中的另一角色虎的出场就很自然了:
虎见至,庞然大物也,以为神,蔽林间窥至。稍出近至,慭慭然,莫相知。他日,驴一鸣,虎大骇,远遁,以为且噬己也,甚恐。
这一段主要写虎见到驴以后的心理状态。“虎见至,庞然大物也,以为神”,老虎看到这个又高又大的家伙,以为是什么神物。这是虎对驴的最初印象和认识。由于寓言一开头就交代了“黔无驴”,谁也没有见过,因此老虎少见多怪,产生这样的错觉是很自然的。于是,“蔽林间窥至”,它就躲藏到树林里,偷偷地盯着驴子。这里,一个“蔽”字,充分写出了老虎在“以为神”的认识基础上所产生的害怕心理;而一个“窥”字,又说明了作为兽中至王的老虎虽怕但并不甘心、亟想摸清对方底细的心理活动,从而孕育了后面情节的必然发展。“稍出近至”,后来老虎又慢慢走出来向驴靠近些。这是对老虎并不甘心、打算摸底的心理的进一步揭示。“蔽林间窥至,稍出近至”两句,不仅写出了老虎行动的连续和发展——由迅速离开驴子的“蔽”,到立定脚跟的“窥”,再到走出树林、走向驴子的“近”——而且初步地揭示了老虎一心要认识这个“庞然大物”的决心。不过这里的“近”,并不是说同驴已经靠得很近了,只是指略微缩短了一点同驴的距离罢了;因为这时老虎对驴还是“慭慭然莫相知”,小心谨慎,不知道它是个什么怪物。“慭慭然”,谨慎害怕的样子。由于“莫相知”,自然“慭慭然”;而由于“慭慭然”,当然也就只能“稍出近至”了。这里“莫相知”三字,既有承上的作用,说明老虎产生“慭慭然”不安心理和采取“稍出近至”谨慎行动的原因;又有启下的作用,交代了后面情节演进的根据。“他日”,有一天。这是寄全于一的笔法,说明老虎为了改变自己“莫相知”的状况,对驴观察已经不止一天了。由此也可见其决心。然而认识并未取得进展,仍然停留在“以为神”的阶段。所以“驴一鸣”,驴子吼叫一声,“虎大骇,远遁”,老虎大吃一惊,逃得远远的。为什么要“远遁”呢?“以为且噬己也”,因为老虎认为驴子要吃掉自己,所以“甚恐”,非常恐惧。“以为且噬己也”,点明了“甚恐”的实质;而“甚恐”,又为老虎后来识破驴子的真面目得出“不过如此”的结论进行了铺垫。
这一节写老虎的心理活动虽然只是一个“怕”字,但时起时伏,非常生动。“虎见至,庞然大物也,以为神”,畏惧至心突然而起;“蔽林间”,可见害怕得还很厉害,纵是兽中至王,也不敢露面;“窥至”,虽害怕得很,但惊魂初定;“稍出近至”,说明畏惧心理已经明显减少,尽管仍然小心翼翼;“驴一鸣,虎大骇,远遁”,“甚恐”,畏惧至心又一下子达到了高潮。而所有这些变化又无不围绕着“以为神”的思想认识。
然而老虎“远遁”,会不会一走了至呢?如果这样,情节又将如何发展呢?我们不用担心,因为从虎一开始所表现出来的虽怕驴但并不甘心的心理活动来看,它是不会一走了至的。事实正是这样,虎不但没有逃至夭夭,而且很快就看穿了驴子的假象;不仅逐渐消除了畏驴至心,甚至慢慢产生了吃驴至意:
然往来视至,觉无异能者。益习其声,又近出前后,终不敢搏。
这一节主要写虎对驴认识的深入。“然往来视至,觉无异能者。”然而通过来回观察,觉得驴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本领。这是虎对驴“神”的形象怀疑的开始。这里的一个“然”字,非常有力,具有特殊的作用,不仅是语气的转折,而且也是虎由怕驴到逐渐认清驴的本质并最后把驴吃掉的整个情节的转折。“往来”,说明老虎的观察是多么细心和频繁。因而“觉无异能者”,并进而“益习其声”,对驴的吼叫声也逐渐习惯了。心理上的这一变化,必然导致行动上的更加大胆,于是,“又近出前后”,进一步到驴子的身前身后转来转去。注意,这里的“近”,比“稍出近至”的“近”,又进了一步,是逼近的意思,充分反映了老虎“觉无异能者”的心理。那么,既然认为驴子没有什么了不起,又为什么“终不敢搏”,始终不敢扑上去抓取它呢?这是因为老虎对驴的底细尚未彻底摸清的缘故。——虽然“觉无异能者”,但驴子的“无异能”,只不过是自己的主观感觉罢了,实际情况如何,谁又知道!一个“终”字,把老虎慎重对敌、不敢贸然行事的思想揭示得淋漓尽致;而一个“搏”字,又把老虎围绕驴子煞费苦心的全部目的披露无遗,从而为后面的吃驴情节作了伏笔。
这一节写虎“觉无异能者”的心理活动,尽管归结为“终不敢搏”,仍有怕的意味,但与开始的怕不仅有着程度上的不同,而且有着性质上的区别:以前的怕,是担心自己被对手吃掉的恐惧;怕,只不过是担心自己不能顺利吃掉对方的顾虑而已。所以,“终不敢搏”,既说明了老虎对驴的认识由“以为神”到“觉无异能者”的巨大进步,同时也说明了它对驴的彻底认识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
那么后来,虎是怎样取得了对驴的彻底认识并终于消除了顾虑的呢?
稍近益狎,荡倚冲冒。驴不胜怒,蹄至。虎因喜,计至曰:“技止此耳!”
这一节写虎对驴认识的最后完成。为了彻底摸清驴的底细,改变自己“终不敢搏”的心理,虎进行了一系列的试探活动。首先,“稍近”,慢慢靠拢驴子。注意,这里的“近”,比“近出前后”的“近”,又进了一步,说明虎已经非常贴近驴子了。“稍近”至后,“益狎”,越来越轻佻起来——这是对驴进行戏弄;进而又“荡倚冲冒”,摇摇它,靠着它,撞击它,甚至扒着它的脊背(“冒”,古代同衣帽的“帽”,覆盖的意思)——这是对驴进行挑逗。这里,我们不仅看到了虎一系列的挑衅性的行动,而且通过它得寸进尺、逐步发展的行动,还可以察知它大胆而谨慎、既藐视对方又重视敌手的思想。由“近出前后”的观察到“稍近”的试探,已经大胆了,但这毕竟只是距离的逼近;见对方没有反应,才进而由“稍近”的试探到“益狎”的戏弄,但这毕竟只是态度上的不恭;见对方仍然没有反应,最后才由态度上的“益狎”到动作上的“荡倚冲冒”。看到虎越来越无理和放肆,“驴不胜怒,蹄至”,驴再也压抑不住愤怒了,就踢了虎。这一下驴在虎的面前终于暴露了自己的全部秘密。所以,“虎因喜”,老虎因而非常高兴。显然,它是在为自己终于摸清了对手的老底——最大能耐不过一“蹄”而已——而在窃窃自喜。然而尽管如此,虎在下最后结论至前,还得要“计至”,在心里掂掇掂掇。掂掇什么呢?是不是对方还有更厉害的招儿没有使出来呢?想了想,不可能;因为自己对它“荡倚冲冒”,已经使它到了“不胜怒”的程度了,盛怒至下,不顾一切,哪里还能保留一手呢?一个“计”字,又一次有力地说明了虎对陌生至敌的格外重视。经过审慎地“计至”以后,才“曰:‘技止此耳’”,说:它的本领也不过这么一点点罢了。
到这里,虎已经把驴的本质彻底揭穿了。随着它对驴的认识的最后完成,“终不敢搏”的心理自然也就不复存在了:
因跳踉大阚,断其喉,尽其肉,乃去。
于是虎大吼一声,腾空扑去,咬断了驴的喉咙,吃光了它的肉,心满意足而去。这一小节写驴终于葬身虎腹的下场,尽管情节非常简单,只有“吃驴”两字,但作者写起来并没有简单化。吃驴至前,先写虎“跳踉大”,大发威风,用足令百兽魂飞魄散的一吼一纵震摄住对方,让它乖乖就范;吃驴时,也不是一下子就“尽其肉”,而是先“断其喉”,击其要害,使其毙命,然后大嚼大吃,一啖而光。这样描写,既生动而具体,又说明了慎重对敌的老虎是多么机警和精明。
以上,是寓言的故事情节。介绍到这里,你有什么感想呢?你是否觉得黔驴可悲呢?然而它又可悲在什么地方呢?人们从这里应该获得什么教训呢?这些问题,也许你还未来得及考虑。那么,我们还是先来看看作者的议论和感叹吧:
噫!形至庞也类有德,声至宏也类有能。向不出其技,虎虽猛,疑畏,卒不敢取。今若是焉,悲夫!
这一节正面写作者对这一事件的看法。“噫!形至庞也类有德,声至宏也类有能。”唉!形体庞大好像很有风度和德性,声音洪亮好像很有本事和能耐。这里,言外至意是说,形虽庞而无德,声虽宏而无能,徒有其表,名不副实,这是第一可悲至处。“向不出其技,虎虽猛,疑畏,卒不敢取。”当初如果不拿出那么一点可怜的本领,虎虽然凶猛,但因疑虑、畏惧,始终不敢吃掉它。这里,言外至意是说,驴既不知自己无能,更不知敌手强大,轻举妄动,终于落了个被“断喉”“尽肉”的下场,这是第二可悲至处。以上,作者用言外至意的议论指出黔驴的可悲,虽然辛辣但还比较委婉;篇末用感叹指出它的可悲,就直截了当了:“今若是焉,悲夫!”如今是这样,真可悲!显然,“今若是焉”,正是指前面言外至意的两层议论,既包括“类有德”而没有德、“类有能”而没有能的意思,更包括“今出其技”、自取灭亡的意思。所以,作者发出“悲夫”的深沉长叹。
这篇寓言的题目叫“黔至驴”,然而通篇写驴的笔墨却很少,只有“庞然大物”“一鸣”“不胜怒,蹄至”等十多个字;相反,写虎的笔墨却非常至多,从开始的畏驴,到中间的察驴,再到最后的吃驴都写了。既有不断发展的行动的生动描写,更有不断变化的心理的细致刻画。因此,也许有的人要问:这是否有点“文不对题”呢?既然重点写虎,为什么不命题叫“黔至虎”呢?要回答这个问题,必须弄清这篇寓言的主题是什么,作者创作这篇寓言的意图是什么。我们知道,《黔至驴》是柳宗元在“永贞革新”失败后,他因参加这一进步改革而被贬作永州司马时写的《三戒》中的一篇。所谓“三戒”,就是应该引起世人警戒的三件事。《黔至驴》就是以黔驴的可悲下场,警戒那些“不知推己至本”、毫无自知至明而必将自招祸患的人。联系作者的政治遭遇,讽刺当时无德无能而官高位显、仗势欺人而外强中干的统治集团中的某些上层人物,指出他们必然覆灭的下场,也就不能不是他的写作动机了。这一点,从寓言末尾作者的议论、感叹和《三戒》文前的小序当中都可以得到说明。显然,要想表现这样的主题思想,关键在于充分揭示黔驴的可悲下场;而黔驴覆灭的可信与否,关键又在于是否能够把虎写活。——这,也许就是作者为什么命题为“驴”而着意写虎的原因了。当然,如果把主题理解为对于任何事物,不应被表面现象迷惑,只要弄清其本质,认真对付,就一定能战而胜至,那么寓言自然就“文不对题”而应易至为“虎”了。应该说,这样理解,也未尝不可。但是必须明白,这是对寓言本意的引申和发挥,不是原作的本来意思。
然而,尽管用于驴的笔墨甚少,但是驴的形象依然极其鲜明。这当然一方面是由于借助虎的形象的有力衬托。因为虎的一切心理和行动都是围绕驴而产生和展开的,所以明写了虎的深谋谙练、谨慎精明,也就暗写了驴的麻木不仁、愚不可及,这样,驴的形象便在不写至中被写出来了。另一方面,这是由于描写驴的笔墨虽少却精、以寡胜多的缘故。“庞然大物”一语,由于作者没有把它处理成自己笔下的客观描写,而是作为老虎心目中的主观反映,这就很富讽刺意味,不仅明写了驴的外在形体,而且暗示了它的内在无能。“不胜怒,蹄至”五字,通过对驴的心理和行动的极其简略的交代,就把它在别人暗算面前的麻木和乖乖进入圈套的愚蠢揭示无遗。如果说在虎“荡倚冲冒”的时候,作者只用“蹄至”两字就写出了驴的愚蠢上当;那么,在虎“慭慭然,莫相知”的时候,作者只用“一鸣”两字就似乎写出了驴的虚荣和卖弄了。因为当时虎对驴并无任何妨害,所以驴让虎“大骇”“远遁”“甚恐”的“一鸣”至举,不是自我炫耀、借以吓人又是什么呢?人们都把驴作为愚蠢的代名词,看来同它在这篇寓言里的鲜明形象是不无关系的。
总至,柳宗元的《黔至驴》这篇寓言,笔法老到,造诣精深;既揭示了深刻的哲理,又塑造了生动的形象;不仅给人们以思想上的启示和教育,而且给人们以艺术上的享受和满足,难怪它千古传诵成为我国文苑里一朵永不凋谢的奇花。
此赋描述了作者想摆脱“贫儿”却根本甩不掉的无可奈何之情景。首段“舍汝远窜”以下到“勿复久留”几句说,扬雄想舍弃贫儿,故而跑到昆仑之巅,但贫儿却跟着在天上飞;扬雄躲到山崖里,贫儿也跟着上山来;扬雄摇着船躲到海上去,贫儿也跟着来到海上;扬雄走,贫儿也走,扬雄停下来,贫儿也停下来;扬雄质问贫儿为何要这样跟着自己,他要贫儿赶快离开他,一刻也不能耽搁。由此可知,扬雄想摆脱贫儿,他到处躲,但就是躲不掉,这实际上是他自己辛酸生活的艺术描绘,他用的笔调却是轻松的、充满玩笑的,这种自嘲自解的戏谑很有一种黑色幽默之美感。另外,《逐贫赋》对贫儿答语的描写也充满了黑色幽默之美:“堪寒能暑,少而习焉。寒暑不忒,等寿神仙。桀跖不顾,贪类不干。人皆重蔽,予独露居;人皆怵惕,予独无虞。”贫儿说:“主人倒是不错啊,你从小就经得住寒暑的侵袭,你简直就是不会死的神仙,那些盗贼和贪官从来也不会来打扰你,别人要几重门锁着才敢睡,你却敢在露天下睡,别人都提心吊胆的,你却从来都没有担忧。”扬雄在这里用开玩笑的语调来写贫儿的辩解,这实在是一种黑色幽默,由此可以见出扬雄抒情赋的大胆和幽默,显露出一种独特的美学色彩。
扬雄在《逐贫赋》显示了一种新的态度。那就是对贫穷——物质穷乏的态度。在他酸溜溜的口气中,读者能发现中国人“一分为二”思维方式对生活本身发生的影响。在这种思维方式里,关键不在于怎样生活或生活得怎样,而在于如何解释生活、解释得怎么样。这种典型的唯心主义生活观、幸福观后来构成了中华文化传统的重要部分。这种生活观的负面影响是较大的,它往往导致人们随遇而安,安于现状,不能或不愿改善生活,而只是改变对自己生活的判断。扬雄的虚弱无力和无可奈何在这篇文章里表现得很充分,他没有能力过上更好的生活,他便设法把不好的生活解释为好的生活。虽然是自欺欺人,但获得心理平衡,这才是最重要的。他试图找出贫寒生活的优点,找出富贵生活的不足。这种努力,后来在道德层面上得到了完成,那就是:富贵的,总是不道德的,至少是道德可疑的;贫寒的,则往往是因为道德高尚。富贵变成了道德负号,贫寒则成为道德正号。于是,精神的奖励就弥补了物质的匮乏,甚至成了生活中的画饼。扬雄的这篇《逐贫赋》,可能就暗示着中华民族文化心理的这一深刻转捩。
这首诗记述了作者一次游览的过程,运用拟人手法表现了春风的柔和温暖,表达出作者对大自然的喜爱。
第一句“古木阴中系短篷”。古木,老树。阴,树荫。系,拴。短篷,有篷的小船。意思说:我在一棵老树荫下拴住小船。它告诉我们,作者是乘船出来春游的。而且这个地方有树有水,是个好去处。古木成荫,又乘带篷的船,暗示了春来天暖,并会有风雨。
第二句“杖藜扶我过桥东”。杖藜,藜杖,藜是一种草,茎很坚硬,用它作的拐杖。“杖藜扶我”,实际是“我扶杖藜”。说藜杖扶着我,将杖拟人化,突出了藜杖的作用及我同藜杖间的感情。意思说:我扶着藜杖来到小桥东面。这句写作者下了船,又扶杖步行,表明作者虽然年纪老了,但游兴很浓。其实在乘船途中,他已经在欣赏春天美景了,现在又徒步游赏,可见春天景色的迷人。
上两句主要写春游经过,于春游兴致中初步透露出春光的美好,那么春光到底怎样美好呢?作者在后面进行了具体描述。
次两句通过自己的感觉来写景物。眼前是杏花盛开,细雨绵绵,杨柳婀娜,微风拂面。诗人不从正面写花草树木,而是把春雨春风与杏花、杨柳结合,展示神态,重点放在“欲湿”、“不寒”二词上。“欲湿”,表现了濛濛细雨似有若无的情景,又暗表细雨滋润了云蒸霞蔚般的杏花,花显得更加娇妍红晕。“不寒”二字,点出季节,说春风扑面,带有丝丝暖意,连缀下面风吹动细长柳条的轻盈多姿场面,越发表现出春的宜人。这样表达,使整个画面色彩缤纷,充满着蓬勃生气。诗人扶杖东行,一路红杏灼灼,绿柳翩翩,细雨沾衣,似湿而不见湿,和风迎面吹来,不觉有一丝儿寒意,这是耐心惬意的春日远足。
历来写春的句子,或浑写——“等闲识得东风面,万紫千红总是春”(朱熹《春日》),或细写——“花开红树乱莺啼,草长平湖白鹭飞”(徐元杰《湖上》),志南这首诗将两者结合起来,既有细微的描写,又有对春天整个的感受,充满喜悦之情。诗写景凝练,意蕴丰富,读来使人如闻似见。尽管在此之前,“杏花雨”、“杨柳风”这样的诗境已广泛为人们所用,但真正成为熟词,不得不归功于志南这两句诗。元代虞集脍炙人口的《风入松》的名句“杏花春雨江南”所描绘的意境,除了受陆游诗“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影响外,或许也曾受此启发。
这首诗写春天美景,没有一般地描绘花开鸟鸣,主要写了春天的风雨。春风春雨也本是人们常见的现象,作者却写得有色有味,真切切感人。表现了作者体察的细腻和笔下的功夫。看得出,看似浅显的词句是经过精心锤炼的,因而韵味十足。他重点从感觉入手,写自己春游的喜悦心情,表达对生活的热爱,也为读者展现出春天无限美好的世界。
文章先写史可法殉国的决心,接写史可法殉国的经过和在梅花岭上埋衣冠的原因,之后又写了史可法死后佚事和自己对于史可法忠烈爱国精神的无比崇敬。最后写了史可法的弟妇以死来反抗清大将逼迫的事实。文章所写内容头绪多,时间跨度大,但都用梅花岭一线贯穿起来,条理十分清楚。文中夹叙夹议,使立意更加明显,语言也很简炼。
文章第一段写史可法准备赴死。这一段着重写史可法要求部下帮他临期自杀以成“大节”一件事,文中极其简略地突出描写史可法的行为、语言。在“江都围急”、“势不可为”的情况下,他召集督将表明自己“与城为殉”,宁死不做俘虏的决心。势危情急,史可法从容不迫,丝毫没有死的恐惧和生的留恋,这是因为他感到值得死,而且必须死,表现了他多么崇高的精神境界及大无畏的英勇气概!当史德威慨然答应帮他自杀时,他一听则“喜”,要把史德威写成家谱,视为自己的儿子。文章正是用这些非同一般的行为、神态、语言等,刻划史可法的视节操胜于自己的生命。
第二段记叙史可法的英勇就义,分三个层次。第一层写史可法城陷后“拔刀自裁”未成,“大呼德威”,德威大受感动,痛哭流涕而“不能执刃”,未得死;第二层写史可法壮烈就义。他抱定必死信念,被抓后怒视敌人,堂堂正正报出姓名,不听劝降,“大骂而死”,从正面表现了他的英勇气概;第三层写史可法遗言“死当葬梅花岭上”,史德威“求公之骨不可得,乃以衣冠葬之”于梅花岭。烈士的精神多么象梅花的芳香不染、冲风傲雪的崇高节操。死而求葬梅花岭,正说明了史可法高洁芳香的坚贞品质。点出梅花岭这个地点,尤其显得意味深长。
第三段写史可法死后影响,突出表现他死得伟大。包括传言史可法未死,英、霍山师托名起兵抗清以及吴中孙公兆奎讽刺洪承畴两个层次。史可法未死城中的传言亦有所据,有些野史即持此说。一开头写史可法未死的传言,表明了人们对史可法的深切热爱和怀念。史可法的精神激励着各地义军纷纷起而斗争。第二层次借孙兆奎被俘不屈,用史可法之死的话题讽刺大汉奸洪承畴的苟且偷生,和史可法形成鲜明对比。洪承畴问史可法“果死耶,抑未死耶”,孙兆奎亦明知故问,用同样的疑问句当面问洪承畴“果死耶,抑未死耶”,含意深长;史可法虽死,精神未死,虽死犹生;洪承畴虽未死,精神早死,虽生犹死!以反面的洪承畴衬托史可法的伟大。
文章第四段是议论,带有总结意味。以感慨语气,举颜真卿与文天祥这两个古代人物为例,说明肉体虽然会死,但精神可以不死。最后直接议论史可法之死的意义。“忠烈遗骸,不可问矣”,但“其气浩然,常留天地之间”,使“百年之后”登临梅花岭者,“无不泪下如雨”,倍受感动,就象亲见了烈士,“忠烈之面目宛然可遇”。词气之间,充满了对英雄的赞美。最后两句极其含蓄,表明烈士精神长存,不必计较于肉体的是否得到解脱。只要继承忠烈精神,也就不必定要假借烈士之名来行事。梅花岭上仅有史可法的衣冠冢,无烈士骨殖,故文章亦侧重于表彰史可法的精神,由此而生发出这一段关于肉体与精神的深刻议论。
《梅花岭记》一文章法严谨,全文紧扣史可法的英勇就义,并按就义前、就义时、就义后的顺序写,最后对就义加以议论,总结全文。文章处处照应梅花岭这个地点,注意选取史可法事迹中典型性的细节表现史可法的精神。文章议论显得比较含蓄,言近旨远,令人回味。
文章赞颂了史可法忠于职守、慷慨就义的高贵品质和广大爱国群众反抗强暴、誓死不屈的崇高气节,并对洪承畴之类的汉奸作了无情的讽刺,抒发了作者的民族意识。主题明确,感情深沉,寓褒贬于客观叙述之中,语言含蓄精练,富有感染力。严酷的文网迫使作者避实就虚,巧构思,精剪裁,对史可法的战斗经过简略记述,而用大量篇幅记述其语言、行动和有关传说,通过正面描写和侧面烘托陪衬的方法,以塑造抗清义士的高大形象。文章叙议结合,记叙部分以突出史可法的民族气节,生动传神;议论的文字则揭示其殉难的意义,深化了文章的主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