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是孟浩然回襄阳临行前留给王维的。诗人抒发出由于没人引荐,缺少知音而失意的哀怨情怀。这首诗表达直率,语言浅显,怨怼之中,又带有辛酸意味,感情真挚动人,耐人寻味。
第一联写落第后的景象:门前冷落,车马稀疏。“寂寂”两字,既是写实,又是写虚,既表现了门庭的景象,又表现了作者的心情。一个落第士子,没有人来理睬,更没有人来陪伴。只有孤单单地“空自归”了。在这种情形下,长安虽好,也没有什么可留恋的。他考虑到返回故乡了,“竟何待”正是他考试不中必然的想法。
第二联写惜别之情。“芳草”一词,来自《离骚》,王逸认为用以比喻忠贞,而孟浩然则用以代表自己归隐的理想。“欲寻芳草去”,表明他又考虑归隐了。“惜与故人违”,表明了他同王维友情的深厚。一个“欲”字,一个“惜”字,充分地显示出作者思想上的矛盾与斗争,从这个思想活动里,却深刻地反映出作者的惜别之情。
“当路谁相假,知音世所稀”两句,说明归去的原因。语气沉痛,充满了怨怼之情,辛酸之泪。一个“谁”字,反诘得颇为有力,表明他切身体会到世态炎凉、人情如水的滋味。能了解自己心事,赏识自己才能的人,只有王维,这的确是太少了!一个“稀”字,准确地表达出知音难遇的社会现实。这在封建社会里是具有典型意义的。
这一联是全诗的重点,就是由于这两句,使得全诗才具有一种强烈的怨怼、愤懑的气氛。真挚的感情,深刻的体验,是颇能感动读者的,特别是对于那些有类似遭遇的人,更容易引起共鸣。如果再从结构上考虑,这一联正是全诗的枢纽。由落第而思归,由思归而惜别,从而在感情上产生了矛盾,这都是顺理成章的。只是由于体验到“当路谁相假,知音世所稀”这一冷酷的现实,自知功名无望,才下定决心再回襄阳隐居。这一联正是第四联的依据。
“只应守寂寞,还掩故园扉”,表明了归隐的坚决。“只应”二字,是耐人寻味的,它表明了在作者看来归隐是唯一应该走的道路。也就是说,赴都应举是人生道路上的一场误会,所以决然地“还掩故园扉”了。
综观全诗,既没有优美的画面,又没有华丽辞藻,语句平淡,平淡得近乎口语。对偶也不求工整,却极其自然,毫无斧凿痕迹。然而却把落第后的心境,表现得颇为深刻。言浅意深,颇有余味,耐人咀嚼。
这首诗是作者科举落第离开长安时赠别友人王维的作品。首联直接说出“自归”,颔联则写题意“惜别”,颈联说明“自归”之故——乃是知音既少,当道不用,此时不走,更待何时。尾联叙写决心隐居不仕,归隐田园。诗以失意后的牢骚贯穿全诗。语言平淡朴实,近于口语,不讲究对偶,顺其自然。
在京求仕不成, 诗中便充溢着对“当路谁相假”的愤懑,并用“独寻芳草去”自我解嘲。
一至六句写在旅途中回忆在家读书时的情景。诗人青少年时代和诸弟在家闭门读书,攻读儒家经典。读书之余,也学剑、弹琴、游乐。兄弟们同室求学,携手共游,融洽无间,情深谊厚。但那时毕竟未历风险,以致连“坐不垂堂”这句话的意义也不理会。及至出门游历,其艰险程度,真是一言难尽。
七至十二句写游历三峡的所见所闻。这次远游,他乘船逆江而上,经宜昌而入三峡。三峡是著名的长江天险之地,以险滩多、水流急而闻名,两岸山势峻奇多姿,虎啸猿啼,气象万千。这时诗人心灵完全沉浸在雄奇壮丽的大自然的怀抱之中。
十三句至二十句写进入三峡所见所闻引发的怀乡思弟的情愫。当夕阳西下,夜深人静之际,听到猿猴啼叫,不免激发心中凄凉心情。诗人不由自主地回想起同胞兄弟的手足之情,归家的念头油然而生,甚至梦中返回故乡。特别是来到明月峡时,因峡名明月联想起“团圆”,想起“鹡鸰原”的典故,深感独身在外的凄凉,记挂着弟弟们,不禁泪水模糊了诗人的双眼。“泪沾明月峡,心断鹡鸰原”两句表明诗人的思亲之情达到了高峰。在思乡之际,碰巧遇到一位要返回襄阳的同乡,于是便写了此诗,请他捎给弟弟们,充分表现了诗人作为兄长对弟弟们的一片爱心。
此诗描写入巴蜀三峡时的艰险,抒发了作者远涉江湖之苦和怀乡忆弟之情。题中的“弟”指作者弟弟孟洗然、孟邕等。作者曾与他们一起隐居读书,都胸怀大志。作者这次经三峡正当深秋,诗中“壁立千峰峻,潈流万壑奔。我来凡几宿,无夕不闻猿”正是对三峡险境的高度概括。“浦上”以下各句则触景生情,由入明月峡而思念与家人团圆,见鹡鸰在原而感伤兄弟分离,感情表现得自然、真挚。
这首诗中的女主人公是一位表演弹唱的歌女。作者如同养鸟人欣赏笼鸟一样,正以一种得意的心情以及赞许的目光欣赏着她的演出。
一二句以形写神,以“如欲进”与“未肯前”描写歌女“恃爱”与“含羞”的神态:她凭仗着主人的宠爱,仿佛正要向听歌的主人走去;但她终于没有前进,原来她害羞了。这两句写的的歌女弹唱前的神情体态。她是坐着准备弹唱的,实际上并不存在由于“恃爱”与“含羞”作出的“如欲进”与“未肯前”的表示。也许只是在调弦弹唱时向前略微欠一欠身子吧。诗人便故作多情,笔底澜翻,极尽夸张渲染之能事。
三四句继而正面写歌唱与弹奏,用大特写镜头展示口唱与指弹两个动作。注意演员的“口”与“指”,这原是一般人的欣赏习惯。出现在诗人眼前的是“朱口”与“玉指”,“口”是红润的,“指”是白净的。由此美的局部,令人联想起这是一位年轻貌美的歌者,同时从“朱”、“玉”这两个肯定性的修饰词中,也隐约透露出诗人对歌者的爱悦之情。歌称“艳歌”,弦名“娇弦”,则又进一步写出它弹唱的动人。一个“弄”字,包含了“轻拢慢捻抹复挑”种种纯熟的动作,亦传达出演奏者沉浸于曲调之中的热烈而又细腻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