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词的写法是:“紧扣别宴,思前想后”。他把离别的情绪融贯到对过去的回忆和对前途的想像之中去,不同一般,别有一番风味。
词的上片由别宴写起,进而追忆到过去相聚的时日。一开篇就说船已经挂起帆来了准备离去,久久不能离去,只是一杯杯地饮着好友送别的酒。这就把不得不离去又不忍离去的矛盾心理形象地表现出来。为什么“张帆欲去”?因为“携家作客真无策”、“长乘舴艋竟安归?”(《元日》)词人在战乱之中,携家南奔,屡次寄居,终非长策,但却非走不可。为什么“仍搔首”?因为与义和大光友情诚笃,不忍分别,所以搔首踟蹰。这里词人很自然地追忆起在腊月间相聚的时日,朋友们饮酒赋诗;同时,更盼望着春天的到来,以与友人更好地流连吟咏,然而春天到了,桃花才吐蕊,而自己却要与友人告别了!“匆匆”之中,包含了无限惜别之意。“吟诗”两句,清刘熙载《艺概。词曲概》赞为“好在句中”,就是说其本身即为佳句,不待上下文关照,自然映发,自见妙处。
词的下片仍写别宴。写过了酒,紧接着从歌上落笔。古人送别时唱“骊歌”,如苏轼《江城子。孤山竹阁送述古》所写“且尽一樽,收泪听《阳关》”宋代州郡长官设宴,有官妓陪侍,歌舞酒声远远飘去,可见宴会的盛大,此“歌声”就是歌妓所唱。“歌声频为行人咽”,临别之际,歌妓也为之动情,几度呜咽不能成声。因此感动了词人:“记著樽前雪”。“雪”为“雪儿”省略,而“雪儿”又是指代歌妓的。雪儿为隋末李密歌姬,善歌舞,能够根据音律填词而歌,称“雪儿歌”,后来泛指歌妓。词人因歌而记着歌者,即记着此别,记着饯别的主人,一语而三得。酒醉人,而歌声也足以醉人。“明朝酒醒大江流”,此笔回旋一转,想到明朝酒醒之后,此身已随舟漂到湘江。此行何去?相距一百二十里的衡州(今衡阳)是第一站。
“满载一船离恨向衡州”:载人而曰“载离恨”,“离恨”而曰“一船”,“一船”而且“满载”,即满载离恨表达了作者不忍惜别的情意,与首句“张帆欲去仍搔首”紧密关连,也同作者《别大光》诗的“滔滔江受风,耿耿客孤发”相补衬。这最后两句,化用苏轼在扬州别秦观的《虞美人·波声拍枕长淮晓》词的“无情汴水自东流,只载一船离恨向西州”,而这里情感更为丰富。运用前人成句时切忌字句意义完全相同,但又不可距原句意思过远。与义此处构句可谓运用前人之后,却自然切合己事,变化处又别出心裁,较之上片之结,艺术上也不相上下。
诗人于奉旨使金,被羁不归。后在北方安了家,做了大官,但是,身在金邦心在宋,内心并没有忘却故国。最后还由于他暗中策划南归,事情败露,与全家一起被杀。因此,在他生前,思念故国之情经常流露在笔端。此诗以三月塞北刚吹起春风,而江南已水绿花落,寓诗人对江南春色的眷恋。
“北洹春事休嗟晚,三月尚寒花信风”,按日历看,阴历三月已经到了暮春的季节。在江南,春耕的工作早已干得热火朝天。但这里,北方洹水带,黄土地上,现在才开始春耕。别看是三月了,但春寒仍浓,只不过偶而从南方吹来几阵报信的春风罢了。这里根本不能同春意盎然的江南相比。
“遥忆东吴此时节,满江鸭绿弄残红”,在诗人思潮起伏的脑海里,只能凭着向往,凭着回忆描绘出江南此时的春景。风和日丽,满江清澈的流水。两岸的桃花已谢,落下的花瓣飘流在水面。水面上游过来一群鸭子,它们一面嬉戏,一面追逐流动的花瓣,嘎嘎的声音热闹非凡。后二句诗还有更深一层的含义。北宋灭亡后,南宋高宗起初以扬州为行在,后又定都杭州,称临安。诗中“东吴”语,双管齐下,兼寓思乡和思君之情,言外之旨甚明。
此诗描述南北气候的悬殊,留露出对故国江南的怀念。作者在两宋之交风雨与摇之际慨然请命使金,继为金人所用,终为金人杀害,其生平经历和思想感情确实很复杂,也很难三言两语说清。“诗画心声”,其难以言状的微妙心态跃然纸上。
《小雅·鹿鸣》是《诗经》的“四始”诗之一,是古人在宴会上所唱的歌。据朱熹《诗集传》的说法,此诗原是君王宴请群臣时所唱,后来逐渐推广到民间,在乡人的宴会上也可唱。朱熹这一推测该是符合事实的,直到东汉末年曹操作《短歌行》,还引用了此诗首章前四句,表示了渴求贤才的愿望,说明千余年后此诗还有一定的影响。
此诗主题,历来有争论,大致有美诗和刺诗两种意见。全诗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体现了殿堂上嘉宾的琴瑟歌咏以及宾主之间的互敬互融之情状。
诗共三章,每章八句,开头皆以鹿鸣起兴。在空旷的原野上,一群糜鹿悠闲地吃着野草,不时发出呦呦的鸣声,此起彼应,十分和谐悦耳。诗以此起兴,便营造了一个热烈而又和谐的氛围,如果是君臣之间的宴会,那种本已存在的拘谨和紧张的关系,马上就会宽松下来。故《诗集传》云:“盖君臣之分,以严为主;朝廷之礼,以敬为主。然一于严敬,则情或不通,而无以尽其忠告之益,故先王因其饮食聚会,而制为燕飨之礼,以通上下之情;而其乐歌,又以鹿鸣起兴。”也就是说君臣之间限于一定的礼数,等级森严,形成思想上的隔阂。通过宴会,可以沟通感情,使君王能够听到群臣的心里话。而以鹿鸣起兴,则一开始便奠定了和谐愉悦的基调,给与会嘉宾以强烈的感染。
此诗自始至终洋溢着欢快的气氛,它把读者从“呦呦鹿鸣”的意境带进“鼓瑟吹笙”的音乐伴奏声中。《诗集传》云:“瑟笙,燕礼所用之乐也。”按照当时的礼仪,整个宴会上必须奏乐。《礼记·乡饮酒义》云:“工入升歌三终,主人献之。笙入三终,主人献之。间歌三终,合乐三终,工告乐备,遂出。……知其能和乐而不流也。”据陈澔注,乐工升堂,“歌《鹿鸣》、《四牡》、《皇皇者华》,每一篇而一终。三篇终,则主人酌以献工焉。”由此可知,整个宴会上是歌唱以上三首诗,而歌唱《鹿鸣》时又以笙乐相配,故诗云“鼓瑟吹笙”。乐谱虽早已失传,但从诗的语言看,此诗三章全是欢快的节奏,和悦的旋律,同曹操《短歌行》相比,曹诗开头有“人生苦短”之叹,后段有“忧从中来,不可断绝”之悲,唯有中间所引“鹿鸣”四句显得欢乐舒畅,可见《诗经》的作者对人生的领悟还没有曹操那么深刻。也许因为这是一首宴飨之乐,不容许杂以一点哀音吧。
诗之首章写热烈欢快的音乐声中有人“承筐是将”,献上竹筐所盛的礼物。献礼的人,在乡间宴会上是主人自己,说见上文所引《礼记》;在朝廷宴会上则为宰夫,《礼记·燕义》云:“设宾主饮酒之礼也,使宰夫为献。”足可为证。酒宴上献礼馈赠的古风,即使到了今天,在大宾馆的宴会上仍可见到。然后主人又向嘉宾致辞:“人之好我,示我周行。”也就是“承蒙诸位光临,示我以大道”一类的客气话。主人若是君王的话,那这两句的意思则是表示愿意听取群臣的忠告。
诗之二章,则由主人(主要是君王)进一步表示祝辞,其大意则如《诗集传》所云:“言嘉宾之德音甚明,足以示民使不偷薄,而君子所当则效。”祝酒之际要说出这样的话的原因,分明是君主要求臣下做一个清正廉明的好官,以矫正偷薄的民风。如此看来,这样的宴会不徒为乐而已,它也带有一定的政治色彩。三章大部与首章重复,唯最后几句将欢乐气氛推向高潮。末句“燕乐嘉宾之心”,则是卒章见志,将诗之主题深化。也就是说这次宴会,“非止养其体、娱其外而已”,它不是一般的吃吃喝喝,满足口腹的需要,而是为了“安乐其心”,使得参与宴会的群臣心悦诚服,自觉地为君王的统治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