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若按旧说理解,一、二章赋陈其事,第三章起兴以比。诗开篇即夸耀卫宣公建造的新台是多么宏伟华丽,其下奔流的淇河之水是多么丰盈浩瀚。这都是极力渲染卫宣公的赫赫威势和装点门面,也可以看作是姜氏(宣姜)眼中所见,已被宣公的表面现象迷惑了。她本为是嫁过来追求蘧婉之好,想过一种郎才女貌、琴瑟和谐的幸福生活的,却不料成了一个糟老头子的掌中玩物。
全诗三章,前两章叠咏。叠咏的两章前二句是兴语,但兴中有赋:卫宣公欲夺未婚之儿媳,先造“新台”,来表示事件的合法性,其实是障眼法。好比唐明皇欲夺其子寿王妃即杨玉环,先让她入道观做女观一样,好像这一来,一切就合理合法了。然而丑行就是丑行,丑行是欲盖弥彰的。诗人大赞“新台有泚”“新台有洒”,正言欲反,其兴味在于,新台是美的,但遮不住老头子干的丑事。这里是运用反形(或反衬)的修辞手法,使美愈美,丑愈丑。
“新台”之事的直接受害者是宣姜:美丽的少女配了个糟老头,而且还是个驼背鸡胸,本来该做她老公公的人。这一对儿是怎样也不能般配的,就如俗语所说,“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难怪诗人心中不忿,要为宣姜,也要为天下少年鸣不平。他好有一比:“鱼网之设,鸿则离之。”打鱼打个癞虾蟆,是非常倒楣,非常丧气,又非常无奈的事。按照闻一多《诗经通义》中的说法:“《国风》中凡言鱼者,皆两性间互称其对方之虞语(隐语),无一实拾鱼者。”古今诗歌中以捕鱼、钓鱼喻男女求偶之事的民歌很多。例如汉乐府民歌《江南曲》:“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僮人情歌》:“天上无风蘧子飞,江河无水现沙磊。鱼在深塘空得见,哄哥空把网来围。”即是显例。此诗中所写的就是女子对婚姻的幻想和现实的相悖,构成异常强烈的对比,产生了异乎寻常的艺术效果。这里强烈地表明:宣姜可真是倒楣透了。诗中“河水弥弥”“河水浼浼”,亦似有暗喻宣姜泪流不止之意,就如《卫风·氓》“淇水汤汤,渐车帷裳”以及辛弃疾《菩萨蛮·书江西造口壁》“郁孤台下清江水,中间多少行人泪”所表现的那样,渲染出一种浓厚的悲剧氛围。
赏花而花已开,诗人常有不逢时之叹,但此诗却加了一个“他日未开”;不管是未开或已谢,总会令人有些感慨。作者从“他日未开今日谢”,引申出“嘉辰长短是参差”的结论,自然能引发读者的共鸣。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类此的“参差”之事,实在很多,却也是无可奈何,只有自怨自叹而已。
清代诗人袁枚有一首七绝:“桃花零落杳难寻,人为来迟惜不禁。我道此来迟更好,想花心比见花深。”(《湖上杂诗》)天下事,如能以此种心态处理,也许可以免却许多烦恼。但并非每一个人都能达到这种境界。一个人,在人生历程中,常会遇到此种参差之事,经历得多了,心理状态或有失平衡,于是乎,李商隐一来到樱桃树下,看到并非花芳正结之时,便陡然感到流莺舞蝶都在相欺了,这种心态,倒也是常有的。
李商隐好几首樱桃诗中的樱桃,是诗人嘲讽、讥诮的对象,这首诗中的樱桃,是诗人同情、叹惜的对象。纪昀把李商隐笔下的樱桃当成一个人,认为“集中屡咏樱桃,必有所为,亦可以意为之”。这样的理解,抹煞了这些樱桃诗在意象上的差异,混淆了其主旨。张采田不同意纪昀的意见:“纪氏能以意会,则于玉溪自不至于妄加攻击,但恐未然耳。托意遇合之作,所谓恨遭逢之迟暮也。必非艳情,与《嘲樱桃》诗不同,其座主李回贬湖时之深慨乎?”(《玉溪生年谱会笺》)
这篇文章由上下两篇组成,内容的重点各自不同。上篇以议论为主,先从风和松谈起,接着谈到松声的特点,再归结到金鸡峰上三棵松,用四种比喻形象地表现了不同的风吹松的声音。下篇是上篇的补充,着重描写作者耳闻目睹的风吹松的情况,并继续用五种比喻形象地表现了风吹松的声音。全文笔墨简炼,形象真切,意境清幽,体现了作者的理想追求和审美情趣。
上篇
文章开头,先从雨风露雷写起,用简练而又准确的语言辨析风和雨露雷的异同。四者“皆出乎天”,生成于自然,但风“无形而有声”,不同于雨露而同于雷。可是,它“不能自为声”,需“附于物而有声”,又不同于“訇磕于虚无之中”的“雷之怒号”。在对比辨析中,风的特征已了然在目。然后紧扣题目中的“风”字,写其种种情状。首先,风之为声,“一随于物”,物形不同,风声亦不同。然而并非一切。物体皆可使风附之而成声,如“土石屃赑”,风虽附之也不能为声。能使风附之而为声者,又有种种不同的奇音异响:谷虚而大者,其声雄以厉;水荡而柔者,其声汹以豗。这些音响虽各有其特质和个性,却又异中有同,都是“不得其中和”,使人“骇胆惊心”之声。将这些谷中、水上风声逐一否定,便很自然地归结出“风独于草木为宜”,趁势就草木的风声展开议论。而草木之为物,其形万殊,风之所附,声亦万别。于是又以析理入微之笔写出叶之大者、槁者、弱者的风中音响。因其声或窒,或悲,或懦而不扬,皆不为美。如此自远而近,由大而小,层层剥落,最后所突出的只能是“宜于风者莫如松”了,题意豁然畅朗,有如水落而石出,章法严密,构思奇妙,步步引人入胜。松之所以宜于风,是因为它“干挺而枝樛,叶细而条长,离奇而巃嵸,潇洒而扶疏,鬖髿而玲珑。故风之过之,不壅不激,疏通畅达,有自然之音”。这美妙的音响可以解烦黩,涤昏秽,令人心旷神怡,清静舒畅,那理不清的愁绪,说不完的烦恼,洗不净的昏秽,都在悦耳的松风中烟消云散了。当此之时,恬淡寂静的心境充满惬意和快感,仿佛逍遥于太空之中,与造化同游,人与自然圆融浑彻,相契为一,故而山林岩穴之士,“乐之而不能违也”。
至此,松风之美似已写尽。可是,作者所观赏的是松风阁上的金鸡峰三松,文章也就自然转到对它的描写上来。由于前面已详细地描述了松的特征,这里就不需多费笔墨,而是只用“不知其几百年矣”一句点出其苍古之姿,然后连用四个比喻对它作了堪称妙笔的描绘。金鸡峰三松随着由弱而强的风势,忽而如暗泉飒飒,忽而如雅乐齐奏,忽而如波扬鼓响,着墨无多,勾画了了。接下去,交代出松风阁的主人、阁名的由来之后,着重写了他“留而忘归”的缘由。这里“虽在山林,而去人不远。夏不苦暑,冬不酷寒”,景色优美而位置适中,气候宜人,松则宜观宜听,适人耳目,妙趣常在。在此偃蹇而游,悠闲自在,不复有外物以汩其心,人的精神得到升华,心境自清,品格自高,也就不必像许由那样濯耳于颍水,也勿需像夷、齐那样隐于首阳山了。作者在“可以喜乐,可以永日”的快意和满足中,所倾吐的是对松风阁的洋洋忘归之情。他以“四方之寓人”自谓,行止本无定所,而在其游览的胜境中却独不能忘情于松风阁,又一次剖白出无限依恋眷爱的深情,言尽而意不尽,将去而情难舍,留下的是永远美好的回忆。
下篇
这是刘基再游松风阁时写的第二篇游记。它在文意上与前一篇相承续,但写法有所不同。前一篇以议论为主,此篇则侧重于描绘松在风中的姿态和音响之美。
开头一段,简要交代松风阁的位置和两次游览的情景。前一次春游因碰上雨天,只能听到“波涛声彻昼夜”,对松风阁的松景却未能“尽阅其妙”。此次来游,天晴无雨,逗留时间又较长,因得以“备悉其变态”。缓缓写来,文字省净,而又说得亲切。
第二段紧扣上段最后一句,集中笔墨写松姿松声的种种变化。先交代出松在峰顶,阁在峰下,从阁中仰视,松枝平展,幢幢如盖。而观赏之时,又恰值中午,有风拂来。寥寥数语,即点出最佳的观赏地点角度、时分和气候。然后以形象化的语言写松在风中舞动之姿和枝影映瓦之美。长满茂密松针的枝条交错纠缠,在清风中蜿蜒伸展,摇曳不止,有如龙凤翔舞,姿态甚美。此刻,明丽的阳光把松影洒落在檐瓦之间,松的翠绿,瓦的金黄,相映生彩,金碧交辉,编织成美丽的花纹。一片清丽之景,一幅优美的图画,令人赏心悦目,故而以“观之者目为之明”加以概括,结出所见松姿之美,层次分明,喻写生动,喜爱之情溢于笔端。接下去,以“有声”二字呼应上文“有风”二字,折入松声的描绘。阵阵松涛,有如相应相和的埙篪乐声和急骤而过的阵雨;又好像水激崖石,訇然作响;有时又像铁骑纵横,万马奔腾,急驰而来,夹杂着剑槊撞击之声;忽尔之间又响起切切之声,有如草间虫鸣,细微而急促。在这一段写松声的文字中,连用六个比喻,刻画得淋漓尽致,可谓妙语连珠,良多趣味。但作者似意犹未尽,又补上“乍大乍小,若远若近,莫可名状”三句,进一步突出松声的变化莫测。因松声清听满耳,令人有神骨俱清之感,故而以“听之者耳为之聪”加以总括,结出所闻松声之美。在作者笔下,松姿松声目遇之而成色,耳闻之而生韵,目不暇接,耳不胜听,更有使人目明耳聪的美感效果。古来写松,多从“君子比德”出发,赞其坚贞品格,而刘基则别具只眼,以自己独特的审美眼光写松姿松声的美。
文章的最后一段,通过与方舟上人的对话,探求所见所闻的美感缘由和松风阁命名的由来。作者刻意摹写的是松而不是阁,但写出松风的快人耳目,也就自然揭示出建阁的用意和阁名的由来,点破只有在此佳境观松才有如此美感的道理。可是作者有意避开正面交代,使文章富有曲折波澜:先让方舟上人说出耳目之入皆为虚妄的佛家语,再迫使他不得不承认“以是而名其阁”的反诘。虽然他只笑曰:“偶然耳”,却等于是否定了“耳目之入皆虚妄”的空无之语。尤其是“笑曰”二字,极为传神,把方舟上人那种欲辩不能,要承认又不甘心,多少带有些窘迫的神情一笔勾画了出来。不仅写得生动活泼,而且暗藏机锋,收结含蓄有力,颇堪寻味,不愧为一代作手。
这是赵孟頫因送客城东,适见郊外春光明媚,心有所感而作的一首小诗。
诗人以自然清新的语言,描绘了郊野春色的美丽,抒写了他偶见春光的真切感受。 诗的前两句,是着意描写郊野春色。“野店”、“陌头”,是用村野小店、田间小路,点明此乃郊外。“红粉姿”,是用女子的姿色,来形容桃花。“红粉”,即胭脂和铅粉,因其皆为女子的化妆品,故引申而指女子。“绿烟丝”,是用绿色的轻烟,来形容嫩绿的杨柳细枝。这两句写得集中概括,如描如绘。春光种种,自难以一一道尽,故而诗人仅选择那最醒目的红的桃花、绿的杨柳以概括之。这样写,不仅大省笔墨,而且能突出诗人放野郊野的第一印象,还能以鲜明的色泽,唤起人们对春日郊野生机勃勃的种种美好联想。真是一以当十之笔法。
诗的后两句,是巧妙抒写偶见春光之感受。“却”,犹“了”。“过却春光”是“春光过却”之倒置。这两句,语极浅显,而充满真情,并且很有点哲理意味。其中,固然包含有时光易逝的感慨,而更多的却是得见春光的喜悦。试想,一个久居城中之人,整日琐事缠身,何以得见春色?一旦来到郊外,突然发现那艳丽的春光,怎能不欣喜万分?怎能不产生一种差点错过之感?何况,诗人得见这美丽而易逝的春光,乃是因为送客城东这样一个偶然的机缘。那种不期而获的惊喜和侥幸之情,怎能不荡溢心间?本因送客而伤感,不想得遇此机缘,很有点因祸得福的味道了。
此诗,虽无惊人之语,也谈不到什么重大的思想意义,但它却写得绘景如画,抒情真切,于自然流畅的语言中,传达出一种偶然得见郊野春光的真实感受,仍不失为一首精巧的诗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