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李后主的一首残词,可能是一些草稿。写作的时间是春暮,“樱花落尽春将困”跟另一首的“樱桃落尽春归去”意思几乎一模一样,还有“樱桃落尽阶前月”的意境也是大同小异。一般来说高手填词是不喜欢重复的,相同的意象,相同的意境不应该连续的出现。所以这应该是作者填词的草稿,写不满意的就弃之不用,重新再写。这几首词的意境都差不多,所以应该是同一个时期的,只是凋零的一个是樱花,一个是樱桃。
樱花樱桃同是蔷薇科樱属,樱花也结果,但是以花出名,樱桃也开花,但是以果实闻名。樱桃,因莺鸟所含食,故名含桃、莺桃,汉代始称“樱桃”。早在周代,就因它是春天最先成熟的果实,作为祭献给祖宗的佳肴,被送到宗庙里供奉。汉惠帝时,叔孙通建议:“礼,春有尝果。方今樱桃熟,可献,愿陛下出,因取樱桃献宗庙。”后献果之例遂兴。冬日乍去不远,春寒料峭之际,能将通红透亮、鲜嫩可口的樱桃摆上供案,满透着吉祥温暖的气息。想那君王眼见着有这样如意的礼物送给祖先,心情定是无比欢快,对未来充满了信心和希望。正所谓“赤墀樱桃枝,隐映银丝笼,千春荐陵寝,永永垂无穷”(杜甫《往在》)。而在供奉之余,自己采摘几把,端详一番,然后小口小口地品味起来,甜甜酸酸,又是一番快活事。
既然是每年都要上供宗庙,每年都乐于品尝,君王们在自家园林里栽植一些樱桃树,也就自然而然了。“御苑含桃树”(明吴国伦《樱桃花》),“紫禁朱樱出上阑”(王维《敕赐百官樱桃》)说的都是皇家樱桃了。樱桃树就在帝王的不远处,它的花发结实,都会轻易映入眼帘,梁宣帝、唐太宗都写有赞赏樱桃的作品。因为樱桃年年献于宗庙的传统,它就和江山社稷息息相关,荣衰与共。
李煜隐居不成,被迫当上国君的时候,南唐已经遭后周侵袭多年,屡战屡败,国势日衰。赵匡胤建立宋朝,陆续吞并一些小国后,加紧了对南唐的威胁。在这样的情形下,李煜满目苍凉,再也不会有唐太宗的心境,写不出“朱颜含远日”、“低枝映美人”那样描写樱桃的欢快作品了。然而他毕竟是一国之主,晓得“含桃荐实”,他必定年年要去奉献樱桃给已故的祖父李昪、父亲李璟。“含桃最说出东吴,香色鲜浓气味殊。”(白居易《吴樱桃》)辖有吴地的南唐的樱桃本是大江南北最茂盛、最有光彩的,然而看着如此晶莹剔透的樱桃,想到风雨飘摇的江山,李煜毫无“永永垂无穷”的信心。他在《破阵子》中说:“最是仓皇辞庙日,教坊犹唱别离歌。”在城破受降次日,李煜没有忘记去辞别宗庙,此时此刻,挥泪不尽,最是伤心。再过十天半月,樱桃花就要开了;再过一个多月,樱桃就将累累低垂,他就可以到禁苑中,采摘上新鲜的几十串,送到宗庙里来供养了。然而辞别之日,永无归期。“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和他李煜,都似那飘落的花朵,纷纷霏霏,如雨,如泪,落下尘埃。李煜失魂落魄地沉浸在飘零的樱桃花雨中,这更符合他的心事。故而在他的词里,不见樱桃,但见樱桃花:“樱桃落尽春归去”、“樱花落尽春将困”。
这些作品就算原来是不残缺的,也应该算作是半成品。作者反复斟酌,心里面都感觉不满意,以至于几易其稿,于是就成了今天看到的样子。
古时的春秋季节有两次例行的祭祀土神的日子,分别叫作春社和秋社。此诗写了鹅湖山下的一个村庄社日里的欢乐景象,描绘出一幅富庶、兴旺的江南农村风俗画。全诗虽没有一字正面描写社日的情景,却表达出了社日的热闹欢快,角度巧妙,匠心独运。
“鹅湖山下稻粱肥,豚栅鸡栖半掩扉。”诗的一开始不写“社日”的题面,却从村居风光写起。鹅湖山这地名本身很诱人,湖的名字使人想到鹅鸭成群,鱼虾满塘,一派山明水秀的南方农村风光。春社时属仲春,田里庄稼丰收在望,村外风光如此迷人,而村内到处是一片富裕的景象,猪满圈,鸡栖埘,联系第一句描写,描绘出五谷丰登、六畜兴旺的景象。只字未提作社的事,先就写出了节日的喜庆气氛。
这两句也没有写到村居的人,“半掩扉”三字暗示村民都不在家,门儿都半掩着。古人常用“夜不闭户”表示环境的太平安宁,“半掩”而不上锁,可见民风淳厚,丰年富足,这个细节描写是极有表现力的。同时,它又暗示出村民家家参加社日,巧妙地将诗意向后联过渡。
后两句写“社日”正题。诗人没有就作社表演热闹场面着笔,却写社散后的景象。“桑柘影斜”,夕阳西下,树影在地越来越长,说明天色将晚。古代习惯,祭社之处必植树。所谓“故园乔木”,即指社树,它象征乡里,故受人崇拜。其中桑、梓二木即古人常用为社树的树种。此诗的“桑柘”紧扣社日,即此之谓,可见笔无旁鹜。同时,村里植有“桑柘”,说明养蚕也搞得不错。遣词用语体现出诗人的艺术匠心。
春社散后,人声渐少,到处都可以看到喝得醉醺醺的村民,被家人邻里搀扶着回家。“家家”是夸张说法,说明醉倒情形之普遍。诗未写社日的热闹与欢乐场面,却选取高潮之后渐归宁静的这样一个尾声来表现它,是颇为别致的。它的暗示性很强,读者通过这个尾声,会自然联想到作社、观社的全过程。“醉人”这个细节可以使人联想到村民观社的兴高采烈,畅怀大饮,而这种欣喜之情又是与丰收分不开的。
此诗不写正面写侧面,通过富有典型意义和形象暗示作用的生活细节写社日景象,笔墨极省,反映的内容却极为丰富。这种含蓄的表现手法,与绝句短小体裁极为适应,使人读后不觉其短,回味深长。当然,在封建社会,农民的生活一般不可能像此诗所写的那样好,诗人把田家生活作了“桃花源”式的美化。但也应看到,在自然灾害减少、农业丰收的情况下,农民过节时显得快活,也是很自然的。这首诗表达了诗人对乡村农民的赞赏与热爱之情。
这篇文章可分四段:首段以杜牧为李贺作序之事提挈全篇;第二段先描写李贺的外在风貌,再写李贺的交游情况,后叙述李贺诗歌的创作过程和特点;第三段着力描绘李贺临终之奇异;末段借题发挥,抒发了对李贺的惋惜和同情。文章通过写李贺的一些轶事,从侧面烘托出传主的身份性格。全文构思巧妙,篇幅短小却具有很大的容量,集叙事、议论和曲折的抒情于一体,内容浑厚,意味深长。
这篇文章最大的特点在于:小传虽小,但小中有大、以小见大。其“小”在于:作者并没有全面勾勒诗人李贺的一生,对他的生平经历也记叙不多,而是选取了他生活中的若干小片段进行插叙,以小片段撑起传记的主干。此外,在篇幅上,全文寥寥数百字,语言极为精练。而其“大”又体现在:极小极短的篇幅却具有很大的容量,集叙事、议论和曲折的抒情于一体,内容浑厚,意味深长。
文章在构思布局上也是较为特别的,全篇以一“奇”字贯之。首段以杜牧为李贺作序之事提挈全篇,言杜牧之序“状长吉之奇甚尽”,以杜牧言李贺“奇”引起下文自己所言李贺之“奇”。随后又提到李贺姊“语长吉之事尤备”,以杜牧序和李贺姊之言点出文中李贺事的由来。
第二段是全文的关键部分,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
首先是对李贺外在风貌的描写:“长吉细瘦,通眉,长指爪,能苦吟疾书。”作者抓住李贺外貌中最典型的几点特征,只用了区区十余字,李贺的清奇之气就跃然纸上了。尔后写李贺的交游情况,“最为昌黎韩愈所知”,与他密切往来的文人也不少。在文人交游中,作诗是最为常见的事情,但李贺每与诸人出游,“未尝得题然后为诗,如他人思量牵合,以及程限为意”,自然引出下文对李贺诗歌创作过程和特点的叙述。在李商隐笔下,李贺的诗歌创作大致有如下几个特点:
一是“为情造文”,不以程限为意,而那种“得题然后为诗”的情况显然是“为文造情”,这是李贺不赞成的;
二是及时捕捉灵感,李贺诗歌的创作方式和过程无疑是特别的,“恒从小奚奴骑距驴,背一古破锦囊,遇有所得,即书投囊中”,所作皆是自己所见所感,既是“为情造文”的表现,“遇有所得,即书投囊中”也是其及时捕捉灵感的方法;
三是坚持及时修改整理,“长吉从婢取书,研墨叠纸足成之,投他囊中,非大醉及吊丧日率如此”;
四是为文用心、能苦吟,在整个创作过程中,李贺都是呕心沥血为之,正如文中太夫人所说:“是儿要当呕出心乃始已尔”。这些都为了说明李贺诗歌创作之“奇”,事实上诗风及其创作方法之奇是由其人性情之奇所影响和决定的,李贺性情之奇不仅在其诗歌创作之奇中有所体现,以下几句更是直接写出了李贺性格中与众不同之处。他的诗歌都是呕心沥血之作,但却“过亦不复省,王、杨辈时复来探取写去”,“所至或时有著,随弃之”,创作时一丝不苟,处置作品却极为随意,这是李贺性情之奇的一个方面。
在写了李贺的诗歌创作之奇及性情之奇后,作者在第三段又着力描绘李贺临终之奇。李贺临终之时有天帝召升,这种扑朔迷离、荒诞虚妄的描写占据了此段大部分篇幅,作者不仅对此浓墨重彩大加渲染,更在段末声明:“王氏姊非能造作谓长吉者,实所见如此。”也许李贺临终确实曾出现幻觉,而李商隐把这种幻觉放到传记中加以描绘,其实只是以此寄托自己的感情,并以现实和幻觉的鲜明对照引出最后一段的一连串质问。
末段是李商隐对李贺的议论和观感,并借题发挥,抒发了对李贺的惋惜和同情,从中也可窥出李商隐写作这篇小传的未言明的真意。最后一段托出了六个问题,虽然问而不答,但答案自在问中,能探得一二。前三问是问天,后三问则专问李贺的遭遇,层层递进,反复呼号。像李贺这样“才而奇者”世所罕见,却遭到世人的排斥,无人重视,而为天帝所重,与篇首的“奇”遥相呼应,更突出了作者对李贺一生遭遇的同情和悲愤。在这种同情和悲愤中,作者有意无意地把自我也摆了进去,因此无论是在对李贺之奇的叙述中,还是在末尾的一连串质问中,作者自己的身影总是若隐若现、似有若无,作者对自己命运和遭遇的感愤、慨叹也能隐约曲折地表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