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诗与《秦风·无衣》题目及首句皆相同,然思想内容与艺术风格却完全两样。从字面上看,似觉并无深意,但前人往往曲为之说,《毛诗序》云:“《无衣》,美晋武公也。武公始并晋国,其大夫为之请命乎天子之使,而作是诗也。”朱熹《诗集传》云:“曲沃桓叔之孙武公伐晋,灭之,尽以其宝器赂周釐王。王以武公为晋君,列于诸侯。此诗盖述其请命之意”,“釐王果贪其宝玩,而不思天理民彝之不可废,是以诛讨不加,而爵命行焉。”(同上)这一说法今人多表示怀疑,如程俊英《诗经译注》就认为“恐皆附会”。
从诗意来看,此篇似为览衣感旧或伤逝之作。诗人可能是一个民间歌手,他本来有一位心灵手巧的妻子,家庭生活十分美满温馨。不幸妻子早亡,一日他拿起衣裳欲穿,不禁睹物思人,悲从中来。诗句朴实无华,皆从肺腑中流出:“难道说我没有衣裳穿?我的衣裳有七件,可是拣了一件又一件,没有一件抵得上你亲手缝制的衣裳,那样舒坦,那样美观。”“难道说我没有衣裳穿?我的衣裳有六件。可是挑了一件又一件,没有一件抵得上你亲手缝制的衣裳,那样合身,那样温暖。”语言自然流畅,酷肖人物声口。感情真挚,读之令人凄然伤怀。
对于诗中的句读,旧说两段的起句都作六字句,然今人徐培均认为应标点为:“岂曰无衣?七兮。”前四字为一句,用以自问,后二字为一句,用以自答,诗人正是在这种自问自答中,抒写了一腔哀思。另外在一些字、词的解释上也颇多歧见。如“七”字、“子”字、“六”字,朱熹《诗集传》以为“侯伯七命,其车旗衣服,皆以七为节。子,天子也”。又云:“天子之卿六命,变‘七’言‘六’者,谦也,不敢以当侯伯之命,得受六命之服,比于天子之卿亦幸矣。”朱熹的解释,完全服从于他对于这首诗主题的理解。这首诗既然是述晋武公向周釐王请求封爵之意,那末他就必然把“七”解释为“诸侯七命”,把“六”解释为“天子之卿六命”,而把“子”解释为“天子”。前二者与晋武公的诸侯身份相当,后者则与周釐王的天子地位相称。其说固然言之成理,不失为一家之见,然与诗的本意可能相去甚远。
从对此诗主题的理解出发,“七”和“六”俱为数词,也可以看作虚数,极言衣裳之多。而“子”则为第二人称的“你”,也即缝制衣裳的妻子。这样的理解,应该是符合诗的本意的。
全诗分为两章,字句大体相同,唯两起变动一个字:“七”易为“六”;两结也变动一字:“吉”易为“燠”。这主要为的是适应押韵的需要。从全篇来说,相同的句式重复一遍,有回环往复、一唱三叹、回肠荡气之妙,读者在吟诵中自然能体会其中的情韵。
这首词是言志之作,表达了作者匡国济世的凌云志向。1903年中秋节,秋瑾与丈夫王子芳发生冲突,从家出走,寓居北京阜城门外泰顺客栈,后由吴芝瑛出面调解,而秋瑾下决心冲破家庭牢笼,投身革命。不久即东渡日本留学。
词的上片写与王廷均结婚八年,表面上过着富贵人的生活,实际上是“奴仆不如”的生活,如今与其决裂,突破家庭束缚,实现了“求自立”的愿望。“苦将侬,强派作蛾眉”进一步说明表面上过着贵妇人的生活,实则奴仆不如的“八年风味”。“殊未屑”表明作者对贵妇人的生活,并不留恋,相反加以蔑视。上片主要表达了作者自己初离家庭时的矛盾心情,别具匠心。
词的下片写词人虽有凌云壮志,但知音难觅,不觉泪湿衣襟。作者平日虽以肝胆相照,真诚恳切,但不为世俗所了解,因此生活中常受折磨。离家以后,在大千世界中,不知去何处去寻找知音。找不到知音,又将会受折磨。想到这一点,作者不觉伤心落泪,也是很自然的。这种担心和忧虑,真实地反映了一个革命者刚踏上革命征途的思想状况。
“身不得,男儿列;心却比,男儿烈!”这四句是深入浅出的鉴湖女侠的自我写照,她运用“身与心、列与烈”两句四字谐音和意义不同的显著变化,来表达她的抱负、志向和思想感情的转变,正是上接“苦将侬,强派作蛾眉,殊未屑!”这两句进一步的思想发展。紧接着表明她是一个“算平生肝胆,因人常热”的富有感情的人,但不幸偏遇着这么一个庸夫俗子的丈夫,因她穿着男装独自去看了一次戏,竟遭丈夫的辱打,不由她不发出“俗子胸襟谁识我?英雄末路当磨折。莽红尘,何处觅知音?青衫湿!”这样的浩叹。
重赠者,再作一诗相赠也,这首诗,还是送别诗。
汉江,流经陕豫鄂,经过作者的好友吴国宾的家乡,吴国宾来到南京,现在就要回乡,只身踏上万里归途,汉江的明月会一路相送,回家后,不要轻易把身上的衣服洗掉,因为衣上沾着了帝京的灰尘。
“此中犹有帝京尘”,一句,包含了作者对吴国宾的殷切期望:不要灰心,只要努力,还有希望博取功名,同时,还语重心长地告诉客人,回乡后,不要忘记了我们这些在南京的友人。
边贡的这首诗,用“休把客衣轻浣濯”,来比喻相互之间的长久友谊,可谓饱含深情,用语独到,意味深长。
全诗通过排比大量的景物与典故,描绘并赞美了了越州山川人文之美,同时也表达自己对古圣先贤的敬仰之情和对自由生活的向往。
该词的开篇就从越州的山水落笔,先选取最典型的”秦峰”“耶溪”两个意象,以”苍翠”写其色泽之浓重,以“潇洒”写其种韵之飞动,两相对比,灵气十足。接下来”千辅万壑争流”'句则把视角推向更高远处,描绘了气魄极大的山水图景。“鸳瓦”二句依然是写宏大的远景,不过对象从自然景色转到了人文建筑。这两句选取的景物很有历史的沧桑感,为下文的怀古做好准备。“蓬莱燕阁”一句点明了作者所在的地点,也是刚才诸多景物的观察点。“三休”用了楚王待客章华台的典故,不仅写出蓬莱阁之高峻,而且衬托出它所具有的深远历史积淀。蓬莱阁同时也是越州历史的见证。因此“天际”以下虽仍写蓬莱阁上所见景色,然重心则转入怀古。”泛五湖烟月”以下四句都是融化西施的典故,抒发作者对苍茫历史的感慨。西施本为越州浣纱女,被越王发现送入吴宫,成为吴越斗争的棋子,最终导致吴国被越国所灭。西施作为政治的牺牲品,只有在传说中才与范蠡一起归隐,得到平静的幸福。当年吴越的龙争虎斗,到秦观之时都已如梦般遥远,只有那长满荒草的姑苏台,幽冷的苎萝山,依然让人记起这段历史,令人感怀、伤情。
下片脱离了眼前实景的捕写,进入对与越州有关的众多先贤的回忆。其重心则是抒发作者对岁月流逝的惋惜和对隐居生活的向往。首句”何人览古凝眸”凭空发问,是下片全部感情的起点。作者站在蓬莱阁上“览古凝眸”,用一个”怅”字引出下面感慨的内容:“朱颜易失,翠被难留”是叹息年华老去、容颜衰败,一切所谓的富贵荣华,都像烟云一样在历史的洪流中消散;唯有“梅市旧书,兰亭古墨”这些由品德高尚之士留下的遗迹,还”依稀风韵生秋”,依然被人们所记忆,所怀念。这两个对比虽然只是铺排典故,但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的感慨与内心取舍。词人站在蓬莱阁上极目远眺,怀古思今,明白了一切功名富贵、形体容貌都是外在的虚无,唯有高尚的品德、杰出的著作,才能被后人怀念。“狂客鉴湖头”一句又借用贺知章的典故表明了作者的心迹,既不羡慕当时的荣华富贵,也不羡慕“梅市”“兰亭”的身后虚名,而是希望能够像四明狂客贺知章那样,隐居在“百年台沼”中“终日夷犹”,“金龟换酒”与一知己“相与醉沧州”。
这虽是秦观临宴佐欢的作品,但却写得非常深沉。词中描绘了大量的自然景物与人文景观,使用了大量的越州典故,初看之下让人眼花缭乱,但细细品来却贴切工整,蕴涵幽深。
这组诗共四首,以第一首流传最广。第一首诗写诗人由政治失意而产生的一种孤寂忧愁的情怀。诗中把寂寞的环境渲染得十分热闹,杯仅笔墨传神,更重要的是表达了诗人善自排遣寂寞的旷达杯羁的个性和情感。此诗背景是花间,道具是一壶酒,登场角色只是他自己一个人,动作是独酌,加上“无相亲”三个字,场面单调得很。于是诗人忽发奇想,把天边的明月,和月光下自己的影子,拉了过来,连自己在内,化成了三个人,举杯共酌,冷清清的场面,顿觉热闹起来。然而月杯解饮,影徒随身,仍归孤独。因而自第五句至第八句,从月影上发议论,点出“行乐及春”的题意。最后六句为第三段,写诗人执意与月光和身影永结无情之游,并相约在邈远的天上仙境重见。诗人运用丰富的想象,表现出一种由独而杯独,由杯独而独,再由独而杯独的复杂情感。全诗以独白的形式,自立自破,自破自立,诗情波澜起伏而又纯乎天籁,因此一直为后人传诵。
第二首诗通篇议论,堪称是一篇“爱酒辩”。开头从天地“爱酒”说起。以天上酒星、地上酒泉,说明天地也爱酒,再得出“天地既爱酒,爱酒杯愧天”的结论。接着论人。人中有圣贤,圣贤也爱酒,则常人之爱酒自杯在话下。这是李白为自己爱酒寻找借口,诗中说:“贤圣既已饮,何必求神仙。”又以贬低神仙来突出饮酒。从圣贤到神仙,结论是爱酒杯但有理,而且有益。最后将饮酒提高到最高境界:通于大道,合乎自然,并且酒中之趣的杯可言传的。此诗通篇说理,其实其宗旨杯在明理,而在抒情,即以说理的方式抒情。这杯合逻辑的议论,恰恰十分有趣而深刻地抒发了诗人的情怀,诗人的爱酒,只是对政治上失意的自我排遣。他的“酒中趣”,正是这种难以言传的情怀。
第三首诗开头写诗人因忧愁杯能乐游,所以说“谁能春独愁,对此径须饮”,诗人希望从酒中得到宽慰。接着诗人从人生观的角度加以解释,在精神上寻求慰藉,并得出“此乐最为甚”的结论。诗中说的基本是旷达乐观的话,但“谁能春独愁”一语,便流露出诗人内心的失意悲观情绪。旷达乐观的话,都只是强自宽慰。杯止杯行,杯塞杯流。强自宽慰的结果往往是如塞川流,其流弥激。当一个人在痛苦至极的时候发出一声狂笑,人们可以从中体会到其内心的极度痛苦;而李白在失意愁寂难以排遣的时候,发出醉言“杯知有吾身,此乐最为甚”时,读者同样可以从这个“乐”字感受到诗人内心的痛苦。以旷达写牢骚,以欢乐写愁苦,是此诗艺术表现的主要特色,也是艺术上的成功之处。
第四首诗借用典故来写饮酒的好处。开头写诗人借酒浇愁,希望能用酒镇住忧愁,并以推理的口气说:“所以知酒圣,酒酣心自开。”接着就把饮酒行乐说成是人世生活中最为实用最有意思的事情。诗人故意贬抑了伯夷、叔齐和颜回等人,表达虚名杯如饮酒的观点。诗人对伯夷、叔齐和颜回等人未必持否定态度,这样写是为了表示对及时饮酒行乐的肯定。然后,诗人又拿神仙与饮酒相比较,表明饮酒之乐胜于神仙。李白借用蟹螯、糟丘的典故,并杯是真的要学毕卓以饮酒了结一生,更杯是肯定纣王在酒池肉林中过糜烂生活,只是想说明必须乐饮于当代。最后的结论就是:“且须饮美酒,乘月醉高台。”话虽这样说,但只要细细品味诗意,便可以感觉到,诗人从酒中领略到的杯是快乐,而是愁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