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及注释
译文
我看那神龙的变化无穷,就知它是最高阳气之精。
成林的岩石多么阴暗壅塞,洞穴深邃无法将它挡住。
古时候的林道成仙之路,确是与那造化合而为一。
玄妙感应并非喑昧识见,有谁能够测知其中奥秘?
世间凡人拘泥于眼见为实,沉湎于酒中嘲笑那丹经真义。
昆仑山上有那美玉仙树,他们怎么才能采到它的花蕊?
注释
冥密:阴暗壅塞。
象识:指表面的认识。象,一作“蒙”。
沈冥:指仙道深奥莫测。沈,同“沉”,一作“沦”。
酣酒:沉湎于酒。
本首诗是组诗《感遇诗三十八首》中的第六首。传统说法认为这组诗是陈子昂年轻时期的作品,而近现代学者多认为它们不是一时一地之作,整个作品贯穿于诗人的一生,而作于后期的较多。各篇所咏之事各异,创作时间各不相同,应当是诗人在不断探索中有所体会遂加以纪录,积累而成的系列作品。其中其三、其三十五作于垂拱二年(公元686年),其二十九作于垂拱三年(公元687年)。
此诗的主人公可能是一个待嫁的姑娘,她选中的对象是一个不到二十的少年郎。姑娘的选择未能得到母亲的同意,所以她满腔怨恨,发誓要和母亲对抗到底。
开篇以柏舟泛流起兴,写女主人公为自己的婚姻恋爱受阻而苦恼,就好比那在河中飘荡的柏木小舟一样。她早已自己相中了一个翩翩少年,他的发型很好看,透出活泼灵动的精神劲儿。这就是女主人公的心上人,她非他不嫁,至死不渝。可是她的母亲千般阻挠万般阻拦,死活不同意这门亲事。母女的意见不统一,爱情就发生了危机。女儿要么放弃己见,要么作坚决的抗争。看来诗中女主人公是持后一种态度的:至死誓靡它!坚决到这种程度,母亲也就难办了。但要为娘的改变主意,也不是那么容易的。所以女主人公一面誓死维护爱情,一面从内心发出沉重的叹息:娘呀天啊,为什么就不相信我是有眼力的呢!这一声叹息,使得诗的内容变得沉甸甸的。
古代男女婚姻,都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像这种敢爱敢恨的女子自己找婆家的事情,真是有违传统习俗的,当父母的当然不会同意。可能也不一定是父母要展示权威,多半是他们凭自己的生活经验在为儿女把关,以确保日后生活美满。但是代沟的存在,使两代人的择偶观念不可避免地存在着差异和冲突。这原也正常。问题的关键是,母女二人的矛盾不可调和,因此才有了“之死矢靡他”的决绝抗争。
这首诗反映了先秦时代汉族民间婚恋的现实状况:一方面,人们在政令许可的范围内仍享有一定的性爱自由,原始婚俗亦有传承;另一方面普遍的情况已是“取妻如之何?必告父母”、“取妻如之何?非媒不得”(《齐风·南山》),礼教已通过婚俗和舆论干预生活。所以诗中女子既自行择欢,却又受到母亲的制约。而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诗中也就表现了青年男女为了争取婚恋自由而产生的反抗意识,这是一个很新很有价值的信息。
全文主旨在于赞美朝请大夫徐望“温良泛爱,行为刚正耿直。文章写了直节堂的外边的八杉,叙写了曹府的小吏不明白它的珍贵。杉树能够不扶自直,慢慢揭示文章的主旨。直到最后引用《诗经》中的一句话“惟其有之,是以似之”来点破。文章写物见人,藏锋沉馨,意在言外。
文章紧扣“直节”两字,将堂、树、人紧密结合起来叙写,赞美了堂前之杉,赞扬了建堂之人,并由此抒写了作者的人生态度。文章第一部分叙写直节堂之建与其命名。作者将堂、杉、人紧密结合起来叙写,用比喻手法赞美了杉树的高大挺直,用对比手法,赞扬了爱赏杉树的徐君。第二部分承接上段对杉树的描写,赞美杉树刚直不屈的性格。作者运用对比手法突出杉树的美好品质。首先是将杉树与其他植物对比,指出物生而直,但在生长过程中,往往抵制不住外物的引诱与挤压,故“委曲随物”,虽竹箭松柏也不能免于此,只有杉树能保持它的挺直。然后是将杉树与竹柏对比,指出它们虽同能傲冰雪,同是死能利栋宇,但杉树在挺直方面要优过竹柏。虽写杉树,但最后还是归结到人。第三部分承接第一部分对徐君的叙写,赞扬徐君不为苛察之政,而“行不失于直”的品格。客人所唱之歌,既是对徐君处世态度的总结,也准确地表达了作者本人的人生态度。不可为曲,不可太直,应通达灵活而不失正直。就像杉树,特立不倚,但它所以安而不危,剪伐不至,是因为得到徐君的爱赏呵护。正因如此,将来庐山之人升堂见杉,将长久地怀念像徐君这样的人。
文章在艺术上达到了较高的水平。第一,构思精巧。文章紧扣“直节”二字展开,双线并行,既赞美了杉,又颂扬了人,以写杉为手段,以颂人为目的。第二,结构严密。文章第一部分写杉写人,还限于外部描写和间接描写,第二部分则写杉的品格,第三部分写人的品质,形成一个总叙分承的结构,表达十分严谨。第三,运用对比的表现手法。如将徐君与曹吏、府史对比,将杉树与竹柏对比,使人与物的优秀品质更加鲜明突出。
词的上阕,抒写了丹青重识的悲戚。睹物思人,自然情伤,更不用说是面对展露容颜笑貌的画像了。放“泪咽却无声”,起句感情凝重。因无声之泣比有声之哭更具酸楚之感,因而它的哀痛之情尤足悲人。“只向从前悔薄情”,语痛情切,读后如见作者对着画像呼唤亡灵表示悔痛的情景。从前未必薄情,然而言“悔薄情”者,严厉责己,正表现出爱之深、爱之切。“凭仗丹青重省识,一片伤心画不成”,道出了突然见到亡妻画像时的复杂心情与怆绝感情。生时虽然同床共席,但死别使他们分离,今天凭借画像重新见到了那清俊的面庞,盈盈的双目,怎能不使他悲伤欲绝呢?“画不成”这一句,用元好问《十日作》成句,意谓因伤心一片故难以握笔填词,上阕就在这样浓重的伤情中结束。
词的下阙写回忆诀别的哀痛。“别语忒分明”一句,虽未具体写别语的内容,但它包含着妻子临终时没说完的肺腑言、衷肠语。如今它是那样清楚地回响在耳边。当时,他并未意识到这是最后的声音,孰料它竟成永别的遗言!言犹在耳,痛定思痛,令人不胜其哀。“午夜”三句,以“梦”喻生,以“醒”喻死。“午夜鹣鹣梦早醒”,喻他们夫妇如比翼之鸟情深意蜜,却中道分离。这里用“避讳”手法,不忍言死,既以减轻自己的悲伤,也表现出他对妻子的挚爱。自妻子死后,他时刻处于思念之中,尤其在深夜,听着风吹檐前铁马,更鼓声声,痛悼、思念之情,便齐涌心头,常常泣不成声。“卿自早醒侬自梦,更更,泣尽风檐夜雨铃”之句,化用唐明皇闻铃总念杨贵妃作《雨淋霖》曲的典故,抒发了这种恨好景不常、好梦易醒,无限思念、无比哀痛的感情。
《毛诗序》曰:“《抑》,卫武公刺厉王,亦以自警也。”但古人对此多有争议。《国语·楚语》曰:“昔卫武公年数九十有五矣,犹箴儆于国曰:自卿以下至于师长士,苟在朝者,无谓我老耄而舍我,必恭恪于朝,朝夕以交戒我。闻一二之言,必诵志而纳之,以训道我。在舆有旅贲之规,位宁有官师之典,倚几有诵训之谏,居寝有暬(xiè)御之箴,临事有瞽史之道,宴居有师工之诵。史不失书,蒙不失诵,以训御之。于是乎作《懿戒》以自儆也。”三国吴韦昭注:“昭谓《懿》诗,《大雅·抑》之篇也,懿读曰抑。”是以此诗为卫武公自儆之诗,而非剌诗。宋朱熹《诗集传》也持此观点,云:“卫武公作此诗,使人日诵于其侧以自警。”而清姚际恒《诗经通论》驳《毛诗序》道:“刺王则刺王,自警则自警,未有两事可夹杂为文者。”近人亦多以为此系刺诗而非自儆之诗。其实《毛诗序》之说并无大误,只是措辞有些欠妥,如说成“卫武公藉自警以刺王”,就圆通无碍了。因为自儆与刺王两事看似无关,实则“乃诗人之狡猾手法,恰当赅括在奴隶制社会诗人首创主文谲谏技巧之中”(陈子展《诗经直解》)。
至于所刺的周王是否如《毛诗序》所说是周厉王,宋代以来学者对此考辨已详。宋戴埴《鼠璞》说:“武公之自警在于髦年,去厉王之世几九十载,谓诗为刺厉王,深所未晓。”清阎若璩《潜丘剳记》说:“卫武公以宣王十六年己丑即位,上距厉王流彘之年已三十载,安有刺厉王之诗?或曰追刺,尤非。虐君见在,始得出词,其人已逝,即当杜口,是也;《序》云刺厉王,非也。”他们都指出《抑》不可能是刺厉王。清魏源《诗古微》进一步分析说:“《抑》,卫武公作于为平王卿士之时,距幽(王)没三十余载,距厉(王)没八十余载。‘尔’、‘女’、‘小子’,皆武公自儆之词,而刺王室在其中矣。‘修尔车马,弓矢戎兵’,冀复镐京之旧,而慨平王不能也。”魏氏认为此诗所刺的周王不是厉王也不是幽王,而是平王,他的意见是正确的。
周平王就是周幽王的儿子宜臼,幽王昏庸残暴,宠爱褒姒,最后被来犯的西戎军队杀死在骊山。幽王死后,宜臼被拥立为王。公元前770年(平王二年),晋文侯、郑武公、卫武公、秦襄公等以武力护送平王到洛邑,东周从此开始。其时周室衰微,诸侯坐大。平王施政不当,《王风·君子于役》、《王风·扬之水》就是刺平王使“君子行役无期度”,“不抚其民,而远屯戍于母家(申国)”之作。而此诗作者卫武公则是周的元老,经历了厉王、宣王、幽王、平王四朝。厉王流放,宣王中兴,幽王覆灭,他都是目击者,平王在位时,他已八九十岁,看到自己扶持的平王品行败坏,政治黑暗,不禁忧愤不已,写下了这首《抑》诗。
诗的前四章为第一部分。首章先从哲与愚的关系说起。《诗经》的艺术手法,通常说起来主要有赋比兴三种,此处用的是赋法,也就是直陈,但这种直陈却非较常见的叙事而是说理。“靡哲不愚”,看来是古人的格言,千虑一失,聪明人也会有失误,因此聪明人也要谨慎小心。普通人的愚蠢,是他们天生的缺陷;而聪明人的愚蠢,则显得违背常规,令人不解。在卫武公眼中,周平王不是一个傻瓜,但现在却偏生变得这么不明事理,眼看要将周王朝引向万劫不复的深渊。卫武公是非常希望平王能够做到“抑抑威仪,维德之隅”的,可惜现实令人失望。于是接下去作者便开始从正反两方面来作规劝讽谏。
第二章卫武公很有针对性地指出求贤与立德的重要性。求贤则能安邦治国,“訏谟定命,远犹辰告”二句便是求贤的效用,立德则能内外悦服,“敬慎威仪,维民之则”二句,便是立德的结果。第三章转入痛切的批评,“兴迷乱于政”、“颠覆厥德”、“荒湛于酒”、“虽(惟)湛乐从(纵)”、“弗念厥绍”、“罔敷求先王”,一下子列举了平王的六条罪状,可谓怵目惊心,仿佛是交响乐中由曲调和缓的弦乐一下子进到了音响强烈的铜管乐,痛之深亦见爱之深。第四章“首三句有挽回皇天之意,亦明其为王言之”(陈子展《诗经直解》),再转回正面告诫,要求执政者(从自儆角度说是卫武公,从刺王角度说是周平王)早起晚睡勤于政事,整顿国防随时准备抵御外寇。“用戒戎作,用逷蛮方”两句,对幽王覆灭的隐痛记忆犹新,故将军事部署作为提请平王注意的重大问题。
第五章至第八章,是诗的第二部分,进一步说明什么是应当做的,什么是不应当做的,作者特别在对待臣民的礼节态度,出言的谨慎不苟这两点上不惜翻来覆去诉说,这实际上也是第二章求贤、立德两大要务的进一步体现。后来孔子所谓的“仁恕”之心,以及传统格言的“敏于事而慎于言”的道理,已经在此得到了相当充分的阐发,从这一点上说,卫武公可称得上是一个伦理家、哲学家。在具体的修辞上,作者在纯粹的说理句中,不时注意插入形象性的语句,使文气不致过于板滞,可渭深有匠心。如第五章的“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是对比中的形象,第六章的“莫扪朕舌,言不可逝矣”,是动作中的形象,第七章的“相在尔室,尚不愧于屋漏”与第八章的“投我以桃,报之以李”,是比喻中的形象,而“彼童而角,实虹小子”以无角公羊自夸有角的巧喻刺平王之昏聩,尤为神来之笔,清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以之与《小雅·宾之初筵》“由醉之言,俾出童羖”句相提并论,说此诗“是无角者而言其有角”,《宾之初筵》是“有角者而欲其无角”,“二者相参,足见诗人寓言之妙”。
第九章至末章是诗的第三部分。在反覆申述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之后,卫武公便恳切地告诫平王应该认真听取自己的箴规,否则就将有亡国之祸。“荏染柔木,言緍之丝”为诗中惟一用兴法的两句,兴又兼比,拿有韧性的木料才能制作好琴,而上等的制琴木料还应配上柔顺的丝弦作比方,说明“温温恭人,维德之基”的道理,可谓语重心长。而作为对比的“其维愚人”、“其维哲人”几句的弦外之音,无非是这样的意思:大王啊,您听我的话就是明主,您不听我的话就是昏君,您可要三思啊!其言潜气内转,柔中带刚。下面第十章“匪手携之,言示之事;匪面命之,言提其耳”,用两个递进式复句叙述,已是后世扇面对的雏形,极其鲜明地表现出一个功勋卓著的老臣恨铁不成钢的忧愤。而第十一章连用四组叠字词,更增强了这种忧愤的烈度。于是末章作者再一次用“於乎小子”的呼告语气作最后的警告,将全诗的箴刺推向高潮。“取譬不远,昊天不忒”,就如《大雅·荡》的结尾“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一样,是痛心疾首的悲叹。今天的读者面对这样的忧愤之词,仍觉惊心动魄,不知当时周平王读此诗会有什么反应。但不管效果如何,此诗“千古箴铭之祖”(吴闿生《诗义会通》)的地位当是无法动摇的。并且,除了从文学角度说《抑》自有其审美价值外,从语言学角度说,它又是一座成语的矿藏,“夙兴夜寐”、“白圭之玷”、“舌不可扪”、“投桃报李”、“耳提面命”、“谆谆告戒”等成语,都出自此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