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上青山对结庐,坟前修竹亦萧疏”二句,从“结庐”和“坟前”落笔,由生前写到身后,形象地总结了他的一生。林逋是个清苦的隐逸诗人。绿波荡漾的西子湖水,翠竹葱茏的湖心孤山,令这位“梅妻鹤子”的诗人留连徜徉。这面湖依山的庐舍,正是他朝夕相处之所。诗人在此,虽“家贫衣食不足”,却“性活淡好古,弗趋荣利”,杭州近在咫尺,居然“二十年足不及城市”(均见《宋史》本传),足见其安贫乐道的志趣。首句侧重写的是“庐”,是述他生前,次句紧扣的则是“坟”,是述他身后。庐是于湖上青山相对,坟是修竹萧疏。前后相溶,然还有第二层的意思在里面,第一句乃是写生前之状,第二句则是想像之景了。虽是清苦冷落,但句子中表现出作者的一些自许和自得。林逋生前在庐侧造墓穴,自有长眠于湖光山色间之意。“亦萧疏”三字,示身后的萧条,正见隐士本色。
《后村诗话》说林逋一生苦吟,自摘十三联五言,唯五联存集中,梅尧臣序其诗集,更叹“所存百无一二焉,于戏惜哉!”林逋也曾说:“吾方晦迹林壑,且不欲以诗名一时,况后世乎!”但好事者往往窃记之,所以遗稿尚有数百篇。“茂陵他日求遗稿,犹喜曾无封禅书”二句,是作者以遗稿中并无封禅书一类阿谀谄媚文字自慰,以示高洁。据《汉书·司马相如传》,司马相如死后,汉武帝曾从他家中取到一卷谈封禅之书。所言不外歌颂汉皇功德,建议举行“封泰山,禅梁父”的大典。林逋借古喻今,表明决不屑于像司马相如那样希宠求荣。“犹喜”,“曾无”俱为庆幸之语,感情色彩很是浓烈。这二句是林逋名句,颇为后人传诵,之所以如此,并非在于它是奇语、丽句,而是因为它表现出诗人的高尚志节。宋真宗时,大臣王钦若等伪造符瑞,怂恿真宗东封泰山,借以邀宠。林逋这两句诗是针对此事而发,立意高绝。秦观曾称赞说:“识趣过人如此,其风姿安得不高妙也!”后代文人在用司马相如草封禅书之事时,有正用反用之别,王禹偁《谪守黄冈谢表》中“茂陵封禅之书,惟期死报”之语,是正用,林逋这里是反用。对此,严有翼认为林逋要高出王禹偁一筹。以后胡仔虽颇不以为然,但林逋此二句流传之广,决非王禹偁句之可比却是事实。林逋生当北宋盛世,诗文颇有名,却淡于荣利,终生布衣,诗中所表白的,并非虚语,所透出的是一股高逸淡远之气。
开得鲜艳的荷花预示着吉祥,笔直的立在水面上。一支孤茎引出一抹绿,两朵花共同分开两抹红。荷花秀丽的颜色仿佛歌女的容貌,馥郁的香气如舞衣下的微风。这两朵莲花必然会互相思念,况且他们的心是在一起的。
首联展现荷花动态之美,颔联为荷花着色,颈联与人作比,极写荷花的色、味,尾联是点睛之笔,揭示主旨,表达两心相悦的情感。
这是一首送别友人的词作,作者送别的对象是与自己同榜中进士的友人徐云屋。该词不同于一般的送别词,除抒写离愁别绪以外,还将当时的世事与境遇融入其中,因而内容更为深广。
上片写自己客中送客的愁思。“怎知他、春归何处”为首句,点明饯别时在暮春,同时渲染出的春光不再的惜春惆怅之感,为抒写离情作铺垫。此句与作者的名作《兰陵王·丙子送春》开端“送春去,春去人间无路”,一句相类。“相逢”句言饯别,而“相逢”两字,暗示两人同在客地邂逅,然而不久又要离去,不妨金樽流转,以遣离愁。“少年袅袅天涯恨,长结西湖烟柳”两句入回忆。刘辰翁于理宗景定三年至临安赴进士试,因以结识同年徐云屋,当时正值而立之年,与今相较,可谓“少年”。“天涯恨”即是飘泊他乡之恨。自初识“西湖烟柳”至今,不觉已过多年,不料仍是飘泊天涯,仍逢西湖烟柳,故云天涯恨“长结”于“西湖烟柳”之上。两句关合双方前后情事,由一“长”字表时间跨度又转回目前。“休回首”三字,文情顿挫,令人嗟叹不已。二人共谓不要去观看那迷朦的烟柳,摆脱掉盘郁于怀的天涯沦落之感;接下又谓但又不能不看细雨迷迷中的断桥,憔悴之人却又旧地重归。“憔悴”反衬上文“少年”,昔日的“少年”而今已至于“憔悴”,补足“天涯恨”之深。“东风”四句,用刘禹锡诗语。刘禹锡《再游玄都观》说:“种桃道士归何处?前度刘郎今又来。”
下片写依依送客之情,同时又兼及自己。“君且住”两句,表明挽留惜别之意。“剪韭”,源出杜诗,写卫八处士用乡间家常饭菜招待杜甫,这里写刘辰翁没有珍馐以待客,但茶饭虽粗劣,但两人的关系却更显亲密。杜甫此诗主要抒发“别易会难”之慨,自然能引发起刘辰翁此时的共鸣同感。“前宵”三句,是追叙昨晚宴别的情景:豪饮放歌,酒湿春衫,狂放,慷慨中得见与友人情谊之深厚。既刻画出两人性格的豪放,又表现出心情的悲苦。言昨晚同一时间已曾饯别,今朝依旧痛饮,足见两人友谊的深厚。“空眉皱”三句又转到今日酒宴:筵席上两人都已生白发,徒然浩叹伤怀。空,是说明知叹息无济于事仍不由得叹息年华的易逝。“白发”承前“少年”和“憔悴”,但一为反衬,一为正衬,如此笔法在于强调主客双方都已年华不再,而都又事业不成,让人扼腕浩叹。“临分”四句,写宴散作别。这句说握手作别而又恋恋不舍,又道情谊之重。“论文”、“顾曲”用两个典故。“论文”,这几句一方面写临别时的感叹,重逢何期,道出分别的珍重;另一方面又补写宴会的内容,论文、听曲,出生本色尽现。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叹”字以下是一个领字句,十三个字都是“叹”的内容。用这样长句煞尾,气脉通贯,情感上感慨不已,思绪起伏。
此词写别情,但并不仅仅停留在抒写友情之深,而是融注着作者深沉的人生感慨:飘泊异乡的“天涯恨”,又有功业无成、年华易逝,感伤。凡此种种怎能不让人慨叹哀愁。清末况周颐《蕙风词话》卷二说:“须溪(刘辰翁)词风格遒上似稼轩,情辞跌宕似遗山。”遒劲有力的风格和曲折顿挫的笔势与丰富复杂的内容融铸一体,相得益彰,此词即是一例。此外,善用典故也是此词的一个特点,这又与辛弃疾词风格相近。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