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在其人物史论中写了大量的翻案文章,立意新颖深刻,高远幽邃。治国之策,行事之则;爱民之心,嫉恶之恨;他人之思,自我之省,都别出新见,发人之所未见,启人之所未思。晁错曾提出“削藩”建议,后被汉景帝所杀。“晁错之死,人多叹息”,苏轼却翻空出奇,以独特的视角,一家之言,阐述了晁错受祸原因,提出了仁人君子、豪杰之士应“出身为天下犯大难,以求成功”的主张。
文章开篇为泛泛概说:“天下之患,最不可为者,名为治平无事,而其实有不测之忧。”起句看似虚写,实则却在暗说汉景帝时国泰民安中隐含着的诸侯之患。接着,作者便围绕“患”字,从“坐”、“起”两方面进行分说。“坐观其变”而不对祸患采取措施,那么祸患便会蔓延得无可救药;“起而强为之”而不等待时机,则天下也同样不能保持治平安定的局面。作者说的“起而强为之”,暗指晁错的削落。下面,文章又结止上两句的意思。引出“仁人君子豪杰之行”的作为,以此而暗与晁错柑比。用“此固非勉强期月之间。而苟以求名者之所能也。”概写出历史上的失败者、又具体落实在晁错身上,暗含着对晁错失败原因的评论。这两句堪称全篇关键之处,是作者论说的中心。在此处,它还有承上启下的妙用:“此固非勉强期月之间”,上承“起而强为之”;“苟以求名者”,下启“事至而循循焉欲去之”。后面,“天下治平”几句,暗写景帝时的“七国之乱”;“事至而循循焉欲去之”几句,又虚写七国起兵后晁错的态度。因此,首段虽没直接点出晁错,但却句句在写晁错。抽象中有具体,虚写里含实写,虚实相生中既使后面的论述高屋建扳,又让文章排宕开闺,具有一种滔滔的气势。
第二段,文章在前面基础上较而易举地由抽象而具体,由隐而显。由历史的抽象概说,过渡到具体的史事论述。西汉社会诸侯的割据势力严重威胁着封建的中央集权、晁错继贾谊之后,屡次建议景帝“削藩”。他说诸侯王“削之亦反,不削亦反、削之,其反呕,祸小;不削之,其反迟,祸大。”汉景帝用其策,于是出现了“七国之乱”。后来因谗言晁错被杀,后代之人多悲叹晁错的尽忠而蒙害。但苏轼这里却一反传统老调,认为晁错获罪是由于“有以取之也”,从而使文章蹊径独辟、不同凡响。
第三段,作者一方面紧扣史事,另一方面却把笔触拉开,先提出“古之立大事者,不唯有超世之才,亦必有坚忍不拔之志介的观点。然后便旁征博引用大禹治水的凿龙门、决江河和溃冒冲突来举例论证,提出“事至而不惧”、“徐为之所”才能使大事成功,以此而暗中指责晁错的临危而逃。
第四段是全篇的主体,这一段议论变得丰富,行文也变得曲折。这一段通过有力的论说鞭辟近里地阐述了晁错取祸的原因。“夫以七国之强而骤削之,其为变岂足怪哉!”苏轼认为“削藩”应该逐步进行,徐为之所”,而不应“骤削之”,骤削则必然导致“七国之乱”,这便是“无故而发大难之端”。仁人君子豪杰却于此时挺身而出,所以能成大业,但晁错不在此时捐身,力挡大难,击溃七国,反而临危而逃,“使他人任其责”,那么“天下之祸”自然便集中在晁错身上了。文章至此。所议之事、所立之沦虽与前文相近,但观点与史事却逐渐由隐而显、由暗而明。文章的气势也慢慢由弱而强、由平易而近汹涌。紧接着,作者又连用了两个反问句,把文章的气势推向了的顶峰。“且夫发七国之难者,谁乎?”是谁引发出七国之难而又临危而逃了选择最安全的处所,把天子陷入至危的境地,这是忠义之士所愤惋之人,既使无袁盎的谗一也不会幸免十祸。这样的结局的原因是“己欲居守,而使人主自将。”这两个问句一波未平又起一波,使文覃呈现出汪洋惩肆的特征。然而苏轼并不就此搁笔,他用两个条件再从反面假设晁错,把文章跳起的高浪又推向了深远广阔。“使吴、楚反,错以身任其危,日夜淬砺,东向而待之”,这是假设晁错不临危而逃;“使不至于累其君。则天子将恃之以为无恐”,这是假设晁错不使人主自将。那么即使有一百个袁盎也不能使晁错获祸。
最后一段,文章的气势渐渐平缓,在感叹历史之时,再一次指出临危而逃自固其身是晁错取祸的原因,从而增重了题旨的作用。
作者生活时代,治平已久,文恬武嬉,积贫积弱,作者思治,故此论实为有感而发。起首议论雄深浑徽,有很强的针对性。全篇文章由虚而实,由实而气势滔滔,由气势滔滔而渐渐平缓,把舒缓与紧凑有机地融为一体。
文章从题前落笔,先写洛竹之利,养竹之艰,竹林之美,主人之好客,言简意赅,生动而具体地展现了洛阳竹林既有巨大的经济价值,又有极高的观赏价值。这就为“戕竹”——一场灾难的到来,作了有力的铺垫和反衬。
第二段正面写“戕竹”。先点时间:“壬申之秋”,即明道元年秋天。接着就写大砍大伐。“人吏”四句,句式由长而短,由散而整,用辞斩截,音节急促,将“戕竹”的来势之猛,行动之快,渲染得令人难以喘息。“人吏”之所以有如此来头,原来是“守都”有令。如此层层邀功,个个卖力,不几天,“樊圃棋错”的竹林,便变成处处“地榛园秃”。而百姓却没有一丝吝惜之情流露于颜面,确实耐人寻味。再接下去就是表现百姓的可怜、可悲,因为他们不仅在物质上作了惨重而无益的牺牲,而且在感情上还遭到一番极大的欺骗和愚弄,则吏之可恨,自在言外。“下亡有啬色少见于颜间者, 由是知其民之急上”,实在是意味深长的一笔。
作者写过“戕竹”之后,引古证今,加以议论,这就是文章的最后一节。首先指出“伐山林,纳材苇”的目的是“以经于用”。在这个前提之下,地方“不供谓之畔废”,但是,官府若不按一定时间采伐聚敛,则“谓之暴殄”,更何况不“经于用”呢!宋朝疆域辽阔,年年赋敛之物积聚甚多,而仁宗亦无大建宫室园囿的奢侈之心,所以朝廷长期积压的各种材料,无不听其朽烂。但是尽管如此,只要有一点意外情况,还是一不问是否需要,需要多少;二不问时间是否合适,便打着“与公上急病”的旗号,层层加码 ,敛取无度,“不竭不止”,结果所取又超过所需,自然又是堆积腐烂。“《书》不云”两句,以正面的教诲之词,婉转而尖锐地批评了上述行为,恰恰是以“无益”于民之举(戕竹),害于民有益之物(洛竹),无“节用爱人”之心显而易见。由记事而评论,最后上升到为官之道。至此,事已记过,理也说透,文章似乎可以结束了,可作者又再加生发——“推类而广之,则竹事犹末”。奇峰突起,境界大开。原来“戕竹”一事,只不过是用以折射大千世界的一面小小的镜子。大千世界,古往今来,还有无数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戕竹”之事。点睛结穴,戛然而止,是所谓实处还虚。
文章在艺术手法上采用了前叙后议的方式,前两段铺叙,笔力简明、清晰。由于第一段的美与第二段的丑的对照,则后一段议论,笔锋所向披靡,深刻地表现出美被丑破坏的痛心,从而滥砍滥伐竹子乃至推而广之的一系列害民之举皆令世人共讨之。作者虽然在议论时顾及到最高统治者,但言辞之中柔中有刚,谏中有刺,戕竹的危害性通过一番叙述与议论,则十分具有说服力和感染力。此外,他采取引用法,援引儒家经典《尚书》中的有关议论来增强自己文章的说服力,也是很有见地的。因为他的文章是给当朝皇帝和权贵们看的,作为当时地位卑微的作者来说,恐怕人微言轻,不若搬出祖训来,以使自己的观点更有说服力。这也正是作者的聪明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