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鹃,在蜀也是常见的暮春而鸣。它又名杜宇、子规、鹈鴂,古人曾赋予它很多意义,蜀人更把它编成了一个哀凄动人的故事。(《成都记》:“望帝死,其魂化为鸟,名曰杜鹃。”)因此,这种鸟的啼鸣常引起人们的许多联想,住在蜀地的文士关于杜鹃的吟咏当然就更多,杜甫入蜀就有不少这样的作品。陆游在成都时的心情本来就不大好,再加上他“夜闻杜鹃”,自然会惊动敏感的心弦而思绪万千了。
上片描述杜鹃夜啼的情景。词人从景物写起:“茅檐人静,蓬窗灯暗,春晚连江风雨。”“茅檐”、“蓬窗”指其简陋的寓所。当然,陆游住所未必如此,这样写无非是形容客居的萧条,读者不必拘执。在这样的寓所里,“晻晻黄昏后,寂寂人定初”,坐在昏黄的灯下,他该是多么寂寥。同时作者想象出“连江风雨”、“萧萧暗雨打窗声”。其愁绪便跃然纸上。“林莺巢燕总无声,但月夜、常啼杜宇。”这时他听到了鹃啼,但又不直接写,而是先反衬一笔:莺燕无声使得鹃啼显得分外清晰、刺耳;莺燕在早春显得特别活跃,一到晚春便“燕懒莺残”、悄然无声了,对这“无声”的怨悱,就是对“有声”的厌烦。“总”字传达出了那种怨责、无奈的情味。接着再泛写一笔:“但月夜、常啼杜宇。”“月夜”自然不是这个风雨之夜,月夜的鹃啼是很凄楚的—— “又闻子规啼夜月,愁空山”(李白《蜀道难》)—— 何况是此时此境呢! “常啼”显出这刺激不是一天两天,这样写是为了加强此夜闻鹃的感受。
下片是写夜闻鹃鸣的环境,着重于气氛的渲染。杜鹃,又名杜宇,这种传说中古代蜀帝灵魂的鸟,常在夜间啼叫,其声凄厉悲凉,往往触发旅人思乡之情。杜鹃这种“悲鸟”,在这种环境气氛里啼鸣,更加使人感到愁苦不堪。接着下片就写愁苦情状及内心痛楚。
“催成清泪,惊残孤梦,又拣深枝飞去。”这杜鹃竟然可以在发出鸣叫,催成词人几行清泪,惊残他一枕孤梦之后,又拣深枝飞去。“孤梦”点明:客中无聊,寄之于梦,偏又被“惊残”。“催成清泪”,因啼声一声紧似一声,故曰“催”。就这样还不停息,“又拣深枝飞去”,继续它的哀鸣。“又”,表明作者对鹃夜啼的无可奈何。杜甫《子规》写道:“客愁那听此,故作傍人低!”—— 客中愁闷时那能听这啼声,可是那杜鹃却似故意追着人飞!这里写的也是这种情况。鹃啼除了在总体上给人一种悲凄之感、一种心理重负之外,还由于它的象征意义引起人们的种种联想。比如它在暮春啼鸣,使人觉得春天似乎是被它送走的,它的啼鸣常引起人们时序倏忽之感,如《离骚》“恐鹈鴂之先鸣兮,使夫百草为之不芳”。同时,这种鸟的鸣声好似说“不如归去”,因此又常引起人们的羁愁。所以作者在下面写道:“故山犹自不堪听,况半世、飘然羁旅!”“故山”,故乡。“半世”,陆游至成都已是四十九岁,故说半世。这结尾的两句进一步表明处境,生发感慨,把他此时闻鹃内心深层的意念揭示出来了。在故乡听鹃当然引不起羁愁,之所以“不堪听”,就是因为打动了岁月如流、志业未遂的心绪,而此时作客他乡更增加了一重羁愁,这里的“犹自……况”就是表示这种递进。
纵观全词,作者先绘景,渲染气氛,再用对比托出杜鹃夜啼,接着写啼声引发的感受,最后通过联想,表达人生的感慨。可谓结构细密,层次分明。
春秋多佳日,而“山亭水榭”的风光当分外迷人,但词人却以极冷漠的笔调作出此词,因为“良辰美景奈何天”,消除不了“凤帏”中之“寂寞”——独处无郎,便没有什么赏心乐事可言。“凤帏”句使人联想到李商隐《无题》诗中的名句:“重帏深下莫愁堂,卧后清宵细细长”。有意味的是,词人使“愁闷”与“颦眉”分属于“新”“旧”二字。“旧”字以见女主人公愁情之久长“新”字则表现其愁情之与日俱增。一愁未去,一愁又生 ,这是“新”;而所有的愁都与相思有关,这又是“旧”。“新”“旧”二字相映成趣,更觉情深。
辗转反侧,失眠多时,于是乃有“起来”而“临绣户 ”似乎是在期待心上人的到来。然而户外所见,只不过“时有疏萤度”而已,其人望来终不来。此时,女主人公空虚寂寞的情怀,是难以排遣的。在这关键处,词人又却又写出了一丝安慰,也算是自慰吧!词人给她一点安慰,一轮缺月,高挂中天,并赋予它人情味,说它因怜悯闺中人的孤栖,不忍独圆。“多谢”二字,痴极妙极。同是写孤独情怀,苏东坡在圆月上做文章 :“不应有恨 ,何事长向别时圆”;朱淑真则在缺月上做文章“ 多谢月相怜,今宵不忍圆。”移情于物,怨谢由我,真有异曲同工同妙。此词最有兴味之所在正是结尾两句。
诗人不直述战事的进展,而将读者置身于险象环生的局势,感受紧迫的态势。
首句“百战沙场碎铁衣”,诗人用平直叙起的笔法写出了征战环境之“苦”。“百战”,意谓战事频繁。“碎铁衣”,形容气候恶劣,斗争严酷。其中,“碎”字下得绝妙,颇值玩味。将士的铠甲都已冻碎难着,令人宛见“瀚海阑干百丈冰,愁云惨淡万里凝”的塞外荒寒景象。此外,唐军将士因长期作战,来不及休整,给养十分困难的情形,也可由此一“碎”字思而得之。
“突营射杀呼延将,独领残兵千骑归。”这里指敌军的一员悍将。我方这位身经百战的英雄,正是选中他作为目标,在突营闯阵的时候,首先将他射杀,使敌军陷于慌乱,乘机杀开重围,独领残兵,夺路而出。
诗中表现的是一位勇武过人的英雄,而所写的战争从全局上看,是一场败仗。但虽败却并不令人丧气,而是败中见出了豪气。“独领残兵千骑归”,“独”字几乎有千斤之力,压倒了敌方的千军万马,给人以顶天立地之感。诗没有对这位将军进行肖像描写,但通过紧张的战斗场景,把英雄的精神与气概表现得异常鲜明而突出,给人留下难忘的印象。将这场惊心动魄的突围战和首句“百战沙场碎铁衣”相对照,让人想到这不过是他“百战沙场”中的一仗。这样,就把刚才这一场突围战,以及英雄的整个战斗历程,渲染得格外威武壮烈,完全传奇化了。诗让人不觉得出现在眼前的是一批残兵败将,而让人感到这些血泊中拚杀出来的英雄凛然可敬。象这样在一首小诗里敢于去写严酷的斗争,甚至敢于去写败仗,而又从败仗中显出豪气,给人以鼓舞,如果不具备象盛唐诗人那种精神气概是写不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