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分为五个自然段。第一段概言管仲生前死后齐强之功和齐乱之祸,第二段直陈齐国之祸实由管仲,第三段指责管仲不懂治国之本,第四段以晋文公来比照齐桓公以步说明管仲于齐国败乱无可逃责,第五段总结管仲临终不能荐贤自代的教训以垂戒后人。全文章句腾挪多变,奇诡莫测,起伏照应,极富雄辩恣肆的特点。
第一段概言管仲生前死后齐强之功和齐乱之祸。文章开笔先承旧说,言管仲生前之功。即辅佐齐桓公,称霸诸侯,抗击戎狄,使齐国变得国强民富,诸侯不敢反叛。然后转言管仲死后齐国就发生祸乱。即竖刁、易牙、开方“三子”被重用,齐桓公死于叛乱之中,五个公子争夺王位,以至祸延齐简公,国无宁日,历时竟达一百五十余年。本段言功是宾,言祸是主,主宾皆关锁于管仲身,为下文立论张本。
第二段直接陈述齐国祸乱,说祸乱的根本原因是管仲引起。管仲之罪全在此段,所以这是全文最重要的一段。但作者指责管仲,却先不说管仲,而是把自已参透的哲理劈面提出:“夫功之成,非成于成之日,盖必有所由起;祸之作,不作于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作者以这种带有思辨色彩的哲理作为本段起笔,不仅醒豁警拔,辉耀全篇,而且还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结构上自然流转,足见举重若轻之功力。下文以一个“故”字带出管仲,明确指出齐国之乱,祸由管仲,即所谓“齐之治也,吾不曰管仲,而曰鲍叔;及其乱也,吾不曰竖刁、易牙、开方,而曰管仲。”这里的上句显然是承功“所由起”而言,是宾;下句则是承祸“所由兆”而言,是主。主宾仍关锁于管仲一身,揭出全文题旨。接着,作者以“何则”设问,拓开一笔,将题旨又转深一 步,先责齐桓公,后责管仲。作者认为,齐桓公用“三子”而“乱人国”,齐桓公固然不对,但使齐桓公任用“三子”者却是管仲,因为管仲临终前,齐桓公询问他相国的人选,他却不能“举天下之贤者以对”,只是以“三子”做事违反人情,不可亲近之语搪塞而已。结果管仲既殁,齐国即乱。上文,作者先责备齐桓公,再责备管仲,最后又引证齐桓公“问相”的史实,这不仅用笔开合变而有序,而且借宾显主,还进一步说明了齐国之乱全都是由于管仲临终前不举荐贤能所导致的。以下几段,便紧紧扣住此意,反复畅发,开合承转,愈转愈深。
第三段则是指责管仲不懂治国之本。这一段紧承上文齐桓公用“三子”和“问相”事展开论述,论证分三层,先开后合,先务虚后务实。第一层以“仲以为桓公果能不用三子矣乎”的设问引起下文。作者认为,管仲与齐桓公相处日久,深知齐桓公贪恋声色。而且管仲还知道,如果没有竖刁、易牙、开方这“三子”,那么也就没有人能够满足齐桓公的声色欲望。因此日后齐桓公用“三子”,势所必然。既然如此,管仲临殁而不举贤自代,这应该说是他的责任。第二层深人步发问:“仲以为将死之言可以絷桓公之手足耶?”作者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也是否定的。因为齐国不担心有“三子”而担心没有管仲。有了管仲,这“三子”只不过是三个匹夫而已。言外之意是说,佞臣不足畏,可怕的是国无贤者,国既无贤,君自昏瞆。所以管仲想以“将死之言”“絷桓公之手足”也是不可能的。然后作者又退一步说,即使齐桓公侥幸能够听进管仲的话而诛灭“三子”,但天下类似“三子”之徒岂能“悉数而去之邪?”在这一警策有力的反问中,使人更清醒地看到管仲临殁而不能举贤自代的错误。以上两层都是放开一步,从齐桓公用“三子”的原因这个角度反复论述,说明选贤举能防止奸佞当国的重要。第三层则是合,作者在盘旋蓄势之后,一笔点出“管仲不懂治国之本”,并暗承第二段齐桓公“问相”事,设身置地,代管仲为谋,反跌出举贤自代”的重要,道出管仲“不知本”的要害。
第四段以晋文公来比照齐桓公,进一步说明齐国的祸乱,管仲有不可逃脱的责任。这一段也是先开后合,由宾入主。先言晋国因有贤而强,后说齐国因无贤而败。援征史实,二相比照,更可见出贤者当国的重要。然后又合归于管仲,说管仲虽贤,齐桓公“独恃”,可是管仲却已经死了,齐国焉能不“一乱涂地”?因此,齐国败乱,管仲之责是无所逃脱的。
第五段总结管仲临终不能荐贤自代的教训,垂戒后人。本段先说“夫天下未尝无贤者,盖有有臣而无君者矣。”即认为,天下不是没有贤臣,而是有贤臣却不被国君所用。根据这个前提,作者接着推论说,“桓公在焉,而曰天下不复有管仲者,吾不信也。”作者之所以“不信”,是因为天下并非无贤,而是有贤不用。其中微旨,虽明责齐桓公不能用贤,实暗责管仲不能荐贤。以上为本段第一层。第二层批评《管子》以为国中无贤,再责管仲不能荐贤。据专门记载管仲言论的《管子》一书说, 管仲临终前,曾评论过鲍叔牙、宾胥无、宁戚、孙在等大臣的为人,一一分析他们的缺点,认为皆不足以托付国事。唯独荐举“好上识而下问”(《管子·戒篇》)的隰朋,可是管仲又料定隰朋将随已早亡,不可能久理齐政,因此自己死后,齐国将无贤可代。《管子》的这些认识显然是违背客观事实的,所以苏洵认为《管子》一书“诞谩不足信”。第三层援引春秋卫国大夫史鳅和汉丞相萧何临殁进贤为切证,说明大臣能否荐贤,全在其“用心”。而管仲临终之言和《管子》一书皆以为无贤可代,其“用心”可知矣!苏洵“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刘勰《文心雕龙·事类》),于此可见。第四层,总结教训,收束全文。“夫国以一人兴,以一人亡,贤者不悲其身之死,而忧其国之衰,故必复有贤者而后可以死。”这个教训可谓高出俗见,它不仅重申了大臣临终举贤自代的重要性,而且还用此冷隽之笔点醒全文,回应全篇。最后又承“而后可以死”句结穴于“彼管仲者,何以死哉?”以震耀耳目的反问,再次关锁于管仲,使全篇“能发异光,而且长留余味”(林纾《春觉斋论文·用收笔》)。
这是一篇以意取胜的文章。作者论管仲其人,能够“扩前人所未发”(刘熙载《艺概·文概》),自出机杼,别开一境,令人耳目一新。破理且能顺势运斤,意贯始终;并善于运用丰富的史料多方类比,反复对照,纵擒开合,借宾论主,使立论一层深似一层。
日本明治维新前夕,诗僧月性在离乡东游前写了两首自述其志向的题壁诗《锵东游题壁二首》。后来被西乡隆盛读到了,他认为其中第二首诗的内容符合自己的抱负,便稍作修改后存留着自勉。清朝末年,中国在西方列强的侵略下,国将不国、 民不聊生。日本明治维新运动的成功成为中国有志青年效法的榜样,西乡隆盛的著名事迹也流传到了中国。
由此可以推断:在这种条件下,少年毛泽东或者是从书籍报刊上,或者是直接从留学东洋的教师那里,读到了西乡隆盛版本的这首述志诗。之后,他坚持要离家前往湘乡接受更加高等的教育,开拓更为广阔的天地。这与固执守旧的父亲发生了严重的冲突,在这种形势下,他改动了这首诗的几个字,而后呈给父亲。
首诗是少年毛泽东走出乡关、奔向外面世界的宣言书,从中表明了他胸怀天下、志在四方的远大抱负。
这是一首典型的言志诗。
起首两句所表述的诗意,思想鲜明、气势雄伟、铿锵有力。“立志出乡关'’的毛泽东,用“学不成名誓不还”的绝唱,表明了他求学的坚决、志向的高远。
后两句将上述诗意向更深的意境进行挖掘,动用先否定、后肯定的手法,具体生动地描写了死后尸骨何必非要归故里,人生行至何地自有青山随的诗意。从诗句中,自然而然地发出寓意深远的感叹,从而受到启迪。
全诗通俗易懂,平仄押韵流畅,让人读起来朗朗上口,巧借古今中外经典词句,变为自己明志之诗句,简洁而不简单,通俗不失大雅,是毛泽东心态、 志向的真实流露。一个胸怀不凡志向,聪慧、 倔强、 有着过人的记忆力和顽强毅力的毛泽东,正迈向他人生的第一个转折点。
唐时,以相互送别为题的绝句颇多,或写景寄情,或直抒心怀,在写作上手法多样,千姿百态。这首《峡口送友》,它不同于一般的送别诗,客中送客,自难为情,况又“万里”之远,“同为客”呢?作者身为客人却反客为主,淋漓尽致地表露了自已送客惆怅心情。
首句写眼前景物,点明时间、地点。这句中“峡口”表示地点。“花飞”就是意象,也就是飞花。“欲尽春”则直接表明季节是暮春,“去住”形象的描绘,写到“客”、“主”双方。说明该诗词采用了正面烘托的手法,烘托本是中国画的一种技法,用水墨或色彩在物象的轮廓外面渲染衬托,使物象明显突出。用于艺术创作,是一种从侧面渲染来衬托主要写作对象的表现技法。写作时先从侧面描写,然后再引出主题,使要表现的事物鲜明突出。第三句转写“来时”,为下句铺阵,第四句用“今日翻成送故人”作结,写出彼此间的惆怅心情。选材一般,写法却比较别致。可见,作者匠心独用,想象力较为丰富。表达出作者用伤春之景正面烘托离别之情。
该诗使用一个或多个意象来描摹景物特征,渲染氛围,营造意境,并蕴含作者的思想感情。峡口花已飞落,知道春将逝去。惜春之情奠定了全文悲的情调。“天涯”二字让人自然而然的想到了思念或是生离,“泪沾巾”将更多的可能留给了生离。别情总是最伤感最缠绵的,而客中送客更是悲苦深刻。寄身是客本已凄凉,又遇别客情,则比一般的送别更加的悲凄。哀伤自己异乡为客,无论是物质和精神都没有寄托和依靠,缺乏安全感和安定感,总感觉人在虚里飘。难得结交一挚友,可是如今却要话别,别情可谓凄凉入骨。作者将别情融入自己的身世处境,情感更加的深刻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