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词是作者在饱经人生忧患之后对历史、社会的沉思和对人生的抉择。历史、社会是虚幻变化的:古人的坟墓变成了今人的耕田,昔日的江河流水如今变成了村落住上了人家:社会动乱又太平,太平了又动乱:整个人生又是那么劳碌奔忙,疲惫不堪,就像长安道上人无水马无草的倦客。在这虚幻变化的社会历史中,摆在作者面渐的只有荫条路:一是遁入深山做隐士,一是沉入醉乡做酒徒,因为仕进之路早巳堵塞。而追思往古,历史上的所谓高人隐士多属虚伪,君不见秦末汉初的商山四皓,一度以隐居深山不仕新朝而名扬四海,可不久就撕下伪装住进了侯门。看来唯一的人生选择只有像刘伶那样沉入醉乡;旋浪形髌,且尽生前一杯酒,也不管死后有无名。不过,作者表面上看破红尘,实质上他难以看破,也难以真正忘名,不然他就不会这么激愤了。
自然界的变化,一般比人事变化迟缓。如果自然界都发生了变化,那人事变化之大就可想而知了。沧海桑田的典故,就是说的这种情况。这首词一上来的六句,也是就自然与人事两方面合写这个意思。词句用顾况《悲歌》“边城路,今人犁田昔人墓;岸上沙,昔时流水今人家”,而略加增改。前三句写陆上之变化,墓已成田(用《古诗》“古墓犁为田”之意),有人耕;后三句写水中之变化,水已成陆,有人住。下面“黄埃”二句也从顾况《长安道》“长安道,人无衣,马无草”来,接得十分陡峭。看了墓成田,水成陆。他们依旧为了自己的打算,不顾一切地奔忙着。函谷关是进入长安的必由之路。关开关掩,改朝换代,然而长安道上还是充满了人渴马饥的执迷不悟之徒。歇拍用一问句收束,讥讽之意自见。
“六国扰”,概括了七雄争霸到秦帝国的统一,“三秦扫”,概括了秦末动乱到汉帝国的统一。“初谓”四句,是指在秦、汉帝国通过长期战争而完成统一事业的过程中,几乎所有人都被卷进去了。词人说,他最初还以为商山中还留下了东园公、角里先生、绮里季、夏黄公这四老。谁知道经过统治者写信派车敦请以后,就也撕下了隐士的服饰,一个跟着一个地穿起官服,在帝王门下行走起来了。(商山四皓最初不肯臣事汉高祖,后被张良用计请之出山,保护太子,见《史记·留侯世家》。南齐周彦伦隐居钟山,后应诏出来做官,孔稚圭作《北山移文》来讥讽他,中有“焚芰制而裂荷衣,抗尘容而走俗状”之语。又汉邹阳《上吴王书》中句:“何王之门不可曳长裾乎?”)这四句专写名利场中的隐士,表面上很恬淡,实则非常热中。隐居,只是他们的一种姿态、一种向统治者讨价还价的手段,一到条件讲好,就把原来自我标榜的高洁全部丢了。上面的“初”字、“遗”字和下面的“裂”字、“焚”字、“接”字、“曳”字,不但生动准确,而且相映成趣,既达到嘲讽的目的,也显示了作者的幽默感。不加评论,而这般欺世盗名的人物的丑态自然如在眼前。
“高流”以下,正面结出本意。《醉乡记》,隋、唐之际的王绩作,《酒德颂》,晋刘伶作,都是古来赞美饮酒的著名文章。在《记》中,王绩曾假设“阮嗣宗、陶渊明等十数人并游于醉乡,没身不反,死葬其壤,中国以为酒仙。”在《颂》中,刘伶曾假设有贵介公子和搢绅处士各一人,起先反对饮酒,后来反而被专门痛饮的那位大人先生所感化。高流,指阮、陶、刘、王一辈人,当然也包括自己在内。末三句是说,酒徒既外生死、忘名利,那么公子、处士这二豪最初不赞成刘伶那位先生,没有人会去计较这些。肯定阮、刘等,也就是否定“长安道”上的“倦客”、“裂荷焚芰”的隐士。(“生忘形”,用杜甫《醉时歌》:“忘形到尔汝,痛饮真吾师。”“死忘名”,用《世说新语·任诞篇》载晋张翰语:“使我有身后名,不如即时一杯酒。”均与“高流端得酒中趣”切合。)方伯海《〈文选〉集成》评《酒德颂》云:“古人遭逢不幸,多托与酒,谓非此无以隐其干济之略,释其悲愤之怀。”此词以饮酒与争权势、夺名利对立,也是此意。
此词针对这种普遍存在的历史现象而发出的不平之鸣。作品中所表现的对于那样一些统治者及其帮忙、帮闲们的鄙视,是有其进步意义的。但由于阶级性和世界观的限制,他又只知道向“醉乡”中逃避,即采取不合作的态度,这种消极的生活态度和思想感情又显示了这种进步意义的局限性很大。
以愤慨、嘲讽的口吻来描写历史上那些一生忙着追求权势和名利的人,占了此词的大部分篇幅。但起笔却从人事无常写起,这样,就好比釜底抽薪,把那些热衷于富贵功名的人都看得冷淡了,从而为下文揭露这些人的丑态埋下伏线,同时也为作者自己最后表示的消极逃避思想埋下伏线。
张耒《〈东山词〉序》曾指出贺词风格多样化的特点:“夫其盛丽如游金、张之堂,而妖冶如揽嫱、施之袂,幽洁如屈、宋,悲壮如苏、李,览者自知之。”此词和前几首截然不同,也可证明此点。从这些地方可以看出,苏轼的作品在词坛出现以后,其影响是相当广泛的。
白朴的《阳春曲·知几》一共有四首。这种把声调格律完全相同的曲词重复填写,在元散曲中称“重头小令”。曲题“知几”语出《易·系辞下》:“子曰:知其神乎?几者,动之微,吉之先见者也。”
第一首曲子表明了作者对世事采取袖手旁观的态度,安于贫困,认为名士自风流。小令劈头一联对偶。“知荣知辱”出于老庄思想。作者说自己知道何者为荣,何者为辱,只是“牢缄口”,不愿说破而已。“谁是谁非暗点头”句意几同。“诗书丛里淹留”表现了白朴的主要生活内容。曲子中“闲袖手,贫煞也风流”两句化用苏轼、元好问等人词句,表现了作者的安贫乐命的思想。这种远官场而近贫民的生活态度和处世观念,在元代知识界有一定的代表性。
第二首曲子抒写了作者对人生短暂、生命不再的感叹,表现了以酒自娱、放浪形骸的人生态度。此曲句句抒情,对人生短暂的叹喟,对世事多变的愁伤交织在一起,创造出悲切哀怨的意境,具有感人的艺术力量。
第三首作者于曲中描写了自己的诗酒生涯,抒发了乐天知命的闲适情感。这支小令感情强烈,前两句沉郁中饱含旷达,后三句闲适、旷达中隐含沉郁。全曲隐含着对现实的不满以及不甘与浊世为伍的意蕴。
前三首极力描写了作者缄口免祸、纵情诗酒的生活态度,第四首可以说是回答为什么采取如此生活态度的缘由。
这首小令以议论入曲,上下千年,纵横古今,融深沉的历史经验与深刻的现实感受为一体,读来冷峻深邃,发人深省。当然,这种“全身”“远害”的处世哲学历来被评为消极情绪,但对于那些汲汲于功名利禄的奔竞者之辈却也是一副有效的清凉剂,人们不仅可以从中看到封建社会弊端之一斑,而且也可以窥见元代士人复杂的心态。
篇文章讲述了一个江西金溪人名叫“方仲永”的神童因后天父亲不让他学习和被父亲当作造钱工具而沦落到一个普通人的故事。文章借仲永为例,告诫人们决不可单纯依靠天资而不去学习新知识,必须注重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强调了后天教育和学习对成才的重要性。这篇文章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文题为“伤仲永”,文中却未见一个“伤”字,然而全篇写的正是一个“伤”字。这正如《王荆公年谱考略》所评:“余谓仲水始而通悟,终焉为泯然众人,见于荆公悼叹者详矣!”由此可见,此文契合照应不在形式上而在内容中。这篇议论文,先叙后议,在事实叙述的基础上立论,事实成为立论的依据。第一、二两段只叙不议,为第三段的议论服务,后面的议论,集中强烈,言简意赅,如画龙点睛,使前面所叙的事实立即升华具有典型意义。全文仅二百字,叙事之简洁。说理之透彻,安石散文风格在此已露出端倪。
第一段叙述神童方仲永的故事。
方仲永为金溪民,世代耕田。金溪是王安石外祖父吴玫的家乡。“荆公少年,往来外家甚数”《王荆公年谱考略》文中说“于舅家见之”,仲永当是实有其人。所记仲永五岁不识纸笔砚墨,忽啼求,其父借来给他,他立即写了四句诗,并题了自己的名字,这首诗是以供养父母、团结族人为内容。此事传出后,一乡的秀才都来观看。从此,人们指着东西让他作诗,他挥笔而就,文采与道理都有可取之处。县里人听说,亦很惊奇,渐渐有人请他父亲带他去作客,也有人拿钱帛请他作诗的。他父亲认为此有利可图,便每天拉着他到处拜见县里人,不让他学习。这里所记仲永的特异才能是传闻,与真实情形或有出入。然而作者真正用意并不在此,所以免不了用夸张的笔墨,处处耍突出仲永天斌的特异。其一,不仅生五年不识文具,给纸笔即可写诗,而且能以“养父母”团结同族为主旨,“传一乡秀才观之”,可见影响之大。其二,仲永才思如涌,“指物作诗”一挥而就,而且文采、内容均佳,博得“邑人奇之”,有请他作客的,有向他求诗的,真是誉满全乡。作者如此描写突出了神童仲永的特异天资,为下文的因不后学而“泯然众人”作了很好的铺垫,为全文的知识才干“受之人”立论打下了基础。文中的“利”字很有份量,突出其父‘不使学”的原因,更暗示给人们急功近利对人才的危害。“不使学”是仲永由夭才变为平庸的关键,是本文议论的中心。
第二段段,从作者亲自见闻的角度简略交待了仲永从神童沦为“众人”的过程。
开头的“余闻之也久”,束上起下,一方面显示上段所写的内容即据传闻而得,另一方面又引出亲识其面的愿望。作者写了两次见闻:一次是仲永十二三岁时,“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暗示在这六七年中,仲永的诗毫无长进。如果说,五六岁儿童作的诗尽管稚拙,人们尚觉可观,那么六七年后写得反而不如以前听说的那样好,人们便非但不以为奇,且因先时之闻名而感到其名不副实了。第二次是仲永二十岁时。这次并未见面,只是听亲戚说:“泯然众人矣!”一句话就交待了这位从前的神童的结局。两次写法不同,但都极简练而有含蕴。“泯然众人矣”一语,把说话人漠然视之的态度生动地表现出来,与先前“邑人奇之”的情况恰成对照,而作者的惋惜感慨之意也隐见言外。
最后一段是作者对方仲永由一邑称奇的神童变成无声无息的普通人一事所发的议论,也是本篇思想的集中体现。
作者首先指出,仲永的聪明颖悟是“受之天”,即来自天赋,而且他的天赋远超于一般的有才能的人。这正是为了反跌出下面的正意:“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关键原因是缺乏后天的教育和学习。到这里,已将上两段所叙述的情事都议论到了。但作者却就势转进一层,指出天赋这样好的仲永,没有受到后天的培养教育,尚且沦为众人;那么天赋本属平常的一般人,如果再不受教育,连做一个普普通通的人都不行。前者是宾,后者是主,在对比中更突出了一般人学习的重要性。就方仲永的情况看,这层议论仿佛是余波,但作者主要的用意正在这里。因为在现实生活中,资质平常的人总是多数。方仲永这一典型事例的意义主要不在于说后天赋好的人不学习会造成什么后果,而在于说明后天教育对一个人成长的决定意义。
题内的“伤”字就具有多层意蕴。首先是表层的,为仲永这样一个天资聪颖的儿童最终沦为众人感到惋惜;进一层,是感慨仲永虽有天赋,却没有遇上有利于他成长提高的环境。文中对其父以仲永为获利之资的叙写,就含有对泯灭天才的人为环境的批评。更进一层,从仲永的具体事例生发开来,感慨社会上许多资质平常的人不去努力学习提高,以致连成为众人都不可得。这样,作者所“伤”的就不再局限于仲永个人,而是许许多多不“受之天”又“不受之人”的众人,作者的感慨和文章的思想意义也就深刻多了。
这篇文章的语言十分精当。叙事部分仅以一百五十多字就完整地叙述了方仲永从五岁到二十岁间才能变化的过程,议论部分也不过七十余字,文中的每一词、句都有其确切的表达作用,而不是可有可无。例如第一段,首句交代籍贯、身份、姓名、家世,这不仅是必不可少的一般介绍,而且“世隶耕”三字是对“未尝识书具”“不使学”的必要铺垫,既衬托了方仲永的非凡天资,又暗示了造成他命运的家庭背景;一个“啼”字,生动地写出方仲永索求书具的儿童情态;“忽”“即”“立”三个副词,使一个天资非凡、文思敏捷的神童形象跃然纸上;“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仅一句话就刻画出方仲永父亲贪图小利而自得的可悲可叹的愚昧无知之态;“不使学”三字,看似平淡,却为方仲永的变化埋下伏笔,点出方仲永命运变化的关键。第二段叙事极为简要,仅以一“见”一“闻”一“问”就交代了方仲永后来的变化和结局。结尾的议论部分,言简意深,说理严谨。
李益这首《听晓角》载于《全唐诗》卷二百八十三。此诗旨在写征人的边愁乡思,但诗中只有一片角声在回荡,一群塞鸿在盘旋,既没有明白表达征人的愁思,甚至始终没有让征人出场。诗篇采用的是镜中取影手法,从角声、塞鸿折射出征人的处境和心情。它不直接写人,而人在诗中;不直接写情,而情见篇外。
诗的前两句“边霜昨夜堕关榆,吹角当城汉月孤”,是以环境气氛来烘托角声,点明这片角声响起的地点是边关,季节当深秋,时间方破晓。这时,浓霜满地,榆叶凋零,晨星寥落,残月在天;回荡在如此凄清的环境气氛中的角声,其声情该是多么悲凉哀怨,这是不言而喻的。从表面看,这两句只是写景,写角声,但这是以没有出场的征人为中心,写他的所见所闻,而且,字里行间还处处透露出他的所感所思。首句一开头,写霜而曰“边霜”,这既说明夜来的霜是降落在边关上,也写出了征人见霜时所产生的身在边关之感。次句在句末写到月,而在月后加了一个“孤”字;这不仅形容天上的月是孤零零的,更是写地上的人看到这片残月时的感觉也是孤零零的。
长期身在边关的李益,深知边声,特别是边声中的笛声、角声等是怎样拨动征人的心弦、牵引征人的愁思的;因此,他的一些边塞诗往往让读者从一个特定的音响环境进入人物的感情世界。如《夜上受降城闻笛》诗云。“回乐烽前沙似雪,受降城外月如霜。不知何处吹芦管,一夜征人尽望乡。”《从军北征》诗云:“天山雪后海风寒,横笛遍吹《行路难》。碛里征人三十万,一时回首月中看。”两诗都是从笛声写到听笛的征人,以及因此触发的情思、引起的反应。这首《听晓角》诗,也从音响着眼下笔,但在构思和写法上却另有其独特之处。它不像上述二诗那样,前两句之后接下去由角声写到倾听角声的征人,并进而道出他们的感受,而此诗的后两句却是:“无限塞鸿飞不度,秋风卷入《小单于》。”原来诗人的视线仍然停留在寥廓的秋空,从天边的孤月移向一群飞翔的鸿雁。这里,诗人目迎神往,驰骋他的奇特的诗思,运用他的夸张的诗笔,想象和描写这群从塞北飞到南方去的候鸟,听到秋风中传来画角吹奏的《小单于》曲,也深深为之动情,因而在关上低回留连,盘旋不度。这样写,以雁代人,从雁取影,深一步、曲一层地写出了角声的悲亢凄凉。雁犹如此,人何以堪,征人的感受就也不必再事描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