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韦应物写了一首《听嘉陵江水声寄深上人》:“凿岩泄奔湍,称古神禹迹。夜喧山门店,独宿不安席。水性自云静,石中本无声。如何两相激,雷转空山惊?贻之道门旧,了此物我情。”这位作家对水石之间关系的疑惑与领悟,亦同于苏轼之于琴指。这其实是个高深的哲学问题,因为在佛教看来,一切都是因缘和合而成,事物与事物之间只是由于发生了联系,才得以存在。即如所谓“四大”,《金光明最胜王经》卷五说:“譬如机关由业转,地火水风共成身。随彼因缘招异果,一在一处相违害,如四毒蛇具一箧。”《圆觉经》说:“恒在此念,我今此身,四大和合。”《楞严经》曾对什么是“浊”有一段阐发:“譬如清水,清洁本然,即彼尘土灰沙之伦,本质留碍,二体法尔,性不相循。有世间人取彼土尘,投于净水,土失留碍,水亡清洁,容貌汩然,名之为浊。”也就是说,“浊”是尘土和清水发生了作用而形成的。另一段论述说得更为明确:“譬如琴瑟、箜篌、琵琶,虽有妙音,若无妙指,终不能发。”——苏轼的诗简直就是这段话的形象化。
从字面上看是说,如果说琴可以自己发声,那么为什么把它放在盒子里就没了乐声?如果说声音是由手指头发出的,那么为什么不能凑过耳朵靠近指头直接听到乐声呢?
苏轼在这首诗中思考是:琴是如何发出声音的?根据科学依据可知,其实,琴能演奏出优美的音乐,这不光需要靠琴,还要靠人的指头弹动、敲击钢丝 ,产生振动发出,人的手指和琴同时存在是发出琴音的物质基础,只有两者相辅相成,才能奏出优美的音乐。
由于钢丝的粗细不同,所以按不同的键,木槌就会敲击相应的钢, 发出不同的声音。
从禅理方面来说,诗人以琴声来解说禅理。诗人通过反问的方式,巧妙而形象地说明了是琴与指的结合,才产生了精美的琴声。一方面,不论是从单纯的琴来说,还是单纯的指来说,其都是一种客观存在,有其在就能发出琴声来,这就是“有”;但琴与指都是无法独自产生出美妙音乐来的,这就是“无”;另一方面,精妙绝伦的琴声却又是的的确确从琴和手指上发出来的,琴声是潜存于琴与指上的,这就是“有”。缺少了琴与指中的任何一个,也不能发出优美的琴声来,这又是“无”。正是这种“无中生有”、“有来自无”、“有无相生”、“有无结合”才会产生美妙无比的琴声来,从而揭示了“有”与“无”结合、“有”“无”统一才能生成万物的普遍道理。须知,琴声潜在于琴上,要靠指头点拨,即靠“有”的推动才能发出声来,但光有指头也无济于事,“有”必依赖“无”即潜在于琴身的音才可生出声。总之,有无相生是万物生成之本。
该诗哲理性很强,富有禅机。佛教视有为无,视生为灭,追求无声无形不生不减,音乐的真实即虚无,所以音乐无所谓真实与否,要以“谐无声之乐,以自得为和”、“反闻闻自性,性成无上道”,通过内心的感受而自得、反悟禅道。《题沈君琴》否定了琴、指两者和音乐之声的关系,其思想和《楞严经》“声无既无灭,声有亦非生,生灭两圆离,是则常真实”相通。
诗中虽写炎热盛夏,却句句显清凉静谧、清幽朦胧的气氛,表现了诗人悠闲旷达,虚怀若谷的心境。
诗的前三句着力在炎热的夏天描绘出一派清幽的世界,以衬托午睡的舒适。
第一句写午睡的场所,“深深”说明别院深幽寂静,因为寂静,而感到了“清”,体现出物我之间的通感,使人直观地感觉到在这里午睡的宜人。
第二句写院外的环境。院内屋中是一味清凉,窗外榴花盛开,透过窗帘,仍能感觉到它艳丽的色彩。可以想象,诗人躺在席子上,榴花映照屋内,颜色柔和,带有催眠的作用。
第三句把上两句所说加以综合,点出中午这个时间,说庭院深深,午时也绿阴遍地,凉意沁人。通过上面三句,午睡的各项条件都已具备,可接手写午睡了,诗却一下跳开,直接写梦醒,用笔灵活。梦醒后宁谧,又通过不时传来断续的莺声来反衬。睡醒后恬静舒适,睡觉时恬静舒适也就可想而知了,这就是诗人想表现的“夏意”。
全诗四句,围绕午睡写。前三句是午睡前,末句是午睡后,不直接写午睡,而午睡已包含在其中,用笔活泼跳脱。诗又句句切合夏日,不断利用色彩来表现景物,表达诗人满足的心情,与夏午本应给人的炎热与压抑成鲜明的对比。
诗的表现手法尚有三点可注意:
笔致轻巧空灵:写庭院,落墨在深深别院;写榴花,则施以帷帘;写绿树,从清阴看出;写黄莺,从啼声听得,句句从空际着笔,遂构成与昼寝相应的明丽而缥缈的意境。
结构自然工巧:诗写昼寝,前三句实际上是入睡前的情景,但直至末句才以“梦觉”字挑明,并续写觉后之情景。看似不续,其实前三句清幽朦胧的气氛句句都是铺垫,而“日当午”一语更先埋下昼寝的伏线,待末句挑明,便觉悄然入梦,骤然而醒,风调活泼可喜,避免了质直之病。
风格清而不弱。唐代常建的《题破山寺后院》云:“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形象与此诗一二句相似,但常诗写出世之想,寂灭之感,这首诗洒脱不羁。欧阳修称舜钦“雄豪放肆”((祭苏子美文》),故虽同写清景,却能寓流丽俊爽于清邃幽远之中,清而不弱,逸气流转,于王、孟家数外别树一格。
此词开头概要地叙述了金陵的地理形势和历史变迁,是古代许多帝王看中的都城。接着着重描绘金陵百姓在蒙蒙细雨中送别王胜之的难舍难分之情。
过拍两句用游仙的比喻来称赞王胜之的品德高洁。最后以戏谑的语言、轻灵的笔意说明金陵算不得理想居地,其用意是宽慰王胜之。
在这首词中,词人送别酬唱的生活实景以及情感体验成为词作着力表现的主题。词人个体的生活体验进入词作表现的领域。与此同时,景物在词作中的比重大幅度下降,作用明显弱化。一方面,词中的景致不再是晏词中泛化、类型化的水乡风物,而是词人身之所历、眼之所见的现实的风景;另一方面,词中景与情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扭转,景物不再是作品中的主导性部分,而是人物眼中之景、心中之景,带有鲜明的人物活动的印记和影响。
从苏轼开始的以词作抒写主体独特的生命历程以及情感体验的创作方向,为后世众多的词人继承和沿袭。随着创作的不断丰富,词作中也融入了更复杂、多元的情感内涵。其中最集中、最响亮的声音是对功名的否定和对沉溺于功名之中的生存方式的反思,如“功名薄似风前絮”“守定微官真个错”“世上功名翻覆手”“名利场中空扰扰”等,便属此类歌咏。其次,与薄宦功名相伴而来的是对羁旅之愁和思家之念的倾诉,以及亲友离别的悲伤,如“征尘万里伤怀抱”“故园凝望空流泪”“那堪送客江头路”“忆昔故人为侣伴,而今怎奈成疏间”等,便属这类情怀的抒发。此外,归隐之愿的表达亦屡屡见诸笔端,如“从今莫负云山约”“此身甘被烟霞锢”“林泉况味终须好” 等。
唐宣宗大中初年,诗人由山西太原幕府掌书记,被贬为龙阳尉。自江北来江南,行于洞庭湖畔,触景生情,追慕先贤,感伤身世,而写下了《楚江怀古》五律三章,这是第一首。
这一首诗虽题“怀古”,却泛咏洞庭景致。诗人履楚江而临晚秋,时值晚唐,不免“发思古之幽情”,感伤自身不遇。首联先点明薄暮时分;颔联上句承接“暮”字,下句才点出人来,颈联就山水两方面写夜景,“夹”字犹见凝练;尾联才写出“怀古”的主旨,为后两首开题,而以悲愁作结。
全诗风格清丽婉约,感情细腻低徊。李元洛评曰:“在艺术上清超而不质实,深微而不粗放,词华淡远而不艳抹浓妆,含蓄蕴籍而不直露奔迸。”
此诗共二章,每章九句。前后两章共用了四个比喻,语言也相似,只是押韵不同。关于诗的主题,有几种不同的说法。《毛诗序》认为是“诲(周)宣王也”,郑笺补充说:“诲,教也,教宣王求贤人之未仕者。”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举例证明鲁诗、齐诗、韩诗都与毛诗观点一致。到了宋代朱熹《诗集传》则说:“此诗之作,不可知其所由,然必陈善纳诲之辞也。”认为这是一篇意在劝人为善的作品。今人程俊英在《诗经译注》祖毛、郑旧说而加以发展,说:“这是一首通篇用借喻的手法,抒发招致人才为国所用的主张的诗,亦可称为‘招隐诗’。”这种说法较易为今人所理解。
先谈朱熹的说法。他分析第一章说:“盖鹤鸣于九皋,而声闻于野,言诚之不可揜(掩)也;鱼潜在渊,而或在于渚,言理之无定在也;园有树檀,而其下维萚,言爱当知其恶也;他山之石,而可以为错,言憎当知其善也。由是四者引而伸之,触类而长之,天下之理,其庶几乎?”他将诗中四个比喻,概括为四种思想:即诚、理、爱、憎。并认为从这四者引申出去,可以作为“天下之理”——即普遍真理。他的说法看起来很辩证,都是用发展的变化的观点分析问题,而且兼顾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然而他却是用程朱理学来说诗,这一点从他对第二章的解释中看得更加清楚。
《诗集传》释第二章结句引程子曰:“玉之温润,天下之至美也。石之粗厉,天下之至恶也。然两玉相磨,不可以成器,以石磨之,然后玉之为器,得以成焉。犹君子之与小人处也,横逆侵加,然后修省畏避,动心忍性,增益预防,而义理生焉,道理成焉。”程子说诗与朱子说诗,如出一辙,皆为引申之词。“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就字面而言,就是另一座山上的石头,可以用来磨制玉器,今人也常常引以为喻。然而是否为诗的本义呢,似乎很难说。
再谈今人程俊英关于此诗的解释。程先生在《诗经译注》中说:“诗中以鹤比隐居的贤人。”“诗人以鱼在渊在渚,比贤人隐居或出仕。”“园,花园。隐喻国家。”“树檀,檀树,比贤人。”“萚,枯落的枝叶,比小人。”“它山之石,指别国的贤人。”“毛传:‘榖,恶木也。’喻小人。”她从“招隐诗”这一主题出发,将诗中所有比喻都一一与人事挂钩,虽不无牵强附会,倒也自成一说。
其实,就诗论诗,不妨认为这是一首即景抒情小诗。在广袤的荒野里,诗人听到鹤鸣之声,震动四野,高入云霄;然后看到游鱼一会儿潜入深渊,一会儿又跃上滩头。再向前看,只见一座园林,长着高大的檀树,檀树之下,堆着一层枯枝败叶。园林近旁,又有一座怪石嶙峋的山峰,诗人因而想到这山上的石头,可以取作磨砺玉器的工具。诗中从听觉写到视觉,写到心中所感所思,一条意脉贯串全篇,结构十分完整,从而形成一幅远古诗人漫游荒野的图画。这幅图画中有色有声,有情有景,因而也充满了诗意,读之不免令人产生思古之幽情。如此读诗,读者便会受到诗的艺术感染,产生无穷兴趣。若刻意求深,强作解人,未免有高深莫测之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