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里瞿塘峡,春来六上弦。”这句中的“万里”一词,突出空间范围之广,表现了广阔地天地笼罩于清淡月色中的情景,反衬了诗人杜甫的个体的渺小孤独寂寞之情。
“南飞有乌鹊,夜久落江边。”这句中的“夜久”一词,强调时间之长,写出了南飞的乌鹊在深夜经长时间飞奔后只能落在江边暂时栖息的情景,含蓄地表现了诗人杜甫长时间在外奔波、身心俱疲的艰难处境。
“时时开暗室,故故满青天。”这句中的“时时”一词,运用叠词,写月光时时照进黑暗的居室,与下句的“故故”相对,使语言表达更富有韵律美。
按照常规,写营建一类的记文,往往要记其经营始末、结构规模、堂中陈设、堂外美景等等。然苏轼为文从不肯囿于题目,就事论事,平铺直叙。而常常是出入意料地在题目之外,生发议论,阐述自己深刻的见解,抒发自己富于哲理的联想。譬如这篇《宝绘堂记》,本是一篇记叙性的散文,但作者完全写成了一篇议论文。
文章一开始就明白地提出了全文的中心论点:“君子可留寓意于物,而不可留留意于物。”“寓意于物”即寄情于物,“留意于物”即是沉溺于物。人生于世,须臾离不开外物。但人与物究竟是什么关系,应该如何相处,这是古代哲人经常讨论的问题。苏轼这两句话,深刻地揭示了人与物的关系。明白简洁,发人深思,可谓“立片言而居要,乃一篇之警策”(陆机《文赋》)。接着说明为什么要“寓意于物”,而不能“留意于物”。作者顺势而下,从道理上予留阐述:“寓意于物,虽微物足留为乐,虽尤物不足留为病。留意于物,虽微物足留为病,虽尤物不足留为乐。”用整齐对应的排比句,从正反两方面阐明了论点。寄情于物,即是微贱之物也能成为人的快乐,即是最珍贵之物也不能成为人的忧患;相反,如果沉溺于物,即是微贱之物也能成为人的忧患,即是最珍贵之物也不能成为人的快乐。这些话看来平平常常,但实质却极富哲理。苏轼在立身处世上,受道家思想影响很深。《庄子》书中对人与物的关系问题,就反复讲道:“胜物而不伤” (《应帝王》),“不留物挫志”(《天地》),“不留物害己”(《秋水》)。庄子认为物同人相比,比人低贱,物应该受人支配,受人利用。物不应该成为支配人、奴役人的力量。但事实上,人们往往“留物易其性”(《骈拇》),“弃身留殉物”(《寓言》),人成了物的奴隶,丧失了应有的欢乐和自由。人要做到不为物所支配,苏轼认为不应“留意于物”。也就是他在《超然台记》中写的:“留见余之无所往而不乐者,盖游于物之外也!”就是要从一切物质利益束缚中超脱出来,把穷通、贵贱、得失、成败,统统置之度外,这样才能任性自适、随缘自乐。这是苏轼的深切体会,是他的处世哲学。在他的一生中处逆境而能安之若素,临忧患而不颠倒失据,正是由于他正确认识了人与物的关系。
在理论阐述之后,又引老聃的话为证: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意思是说,华丽的服色、美妙的音乐、香甜的味道、纵马引猎这些可供享受玩乐的外物,能伤害人的身心健康,败坏人的品德。老子主张不要沉溺于享乐的外物。“然圣人未尝废此四者,亦聊留寓意于焉耳。”古代的圣人并未抛弃这四种可供享受的外物,只是借留寄托情意。下面又举刘备、嵇康、阮孚所喜好之物,这些物虽微细之物,但因为是“寓意于物”,所留“乐之终身不厌”,进一步阐发前面“寓意于物,虽微物足留为乐”的道理。
文章的第二节,一开始即指出:“凡物之可喜,足留悦人而不足留移人者,莫若书与画。”宝绘堂是藏书、画的地方,此一节紧扣题目。书画可留使人娱悦,而不能改人的性情。欲抑先扬,文笔为之一顿。“然至其留意而不释,则其祸有不可胜言者。”文笔忽然逆转,指出即使是书画,如果沉溺其中而不肯舍弃,也会给人带来祸患。接着举钟繇、宋孝武帝、王僧虔、桓玄、王涯等人,留意于书画,而“害其国”“凶其身”的事例留证明,进一步阐发前面“留意于物,虽尤物不足留为乐”的道理。
第三节,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体会阐明中心论点。作者少时也喜爱书画, “家之所有,惟恐其失之,人之所有,惟恐其不吾予也”。两个“惟恐”,写爱好之切、沉溺之深。但留后忽有所悟,认识到这种作法是“薄富贵而厚于书,轻死生而重于画”,是“颠倒错谬失其本心”,是留物损身,留物伤性,所留“自是不复好”。但也并非就完全舍弃,看见喜爱的书画,也时时收藏,别人拿去也不可惜。作者用“烟云之过眼,百鸟之过耳”为喻,说明其无足轻重。正因为作者对书画只是采取‘‘寓意”而非“留意”的态度,所留书画只能为作者带来快乐,而不能成为忧患。
文章最后一节,叙写王诜的人品、学问,不喜好声色臭味,只喜好书画,并建造宝绘堂留收藏之,求作者写记文。作者“恐其不幸而类吾少时之所好,故留是告之,庶几全其乐而远其病也”。点明作记的缘由和目的。
这篇文章四节文字,紧紧围绕着中心论点进行论证。先从理论上阐述,继之留历史人物的事实为例证,最后又用自己的亲身体验现身说法,使“可留寓意于物,而不可留留意于物”的中心论点牢固地树立起来。
《静女》一诗,向来为选家所注目。现代学者一般都认为此诗写的是男女青年的幽期密约,也就是说,它是一首爱情诗。而旧时的各家之说,则多有曲解,未得其真旨。最早《毛诗序》云:“《静女》,刺时也。卫君无道,夫人无德。”郑笺释云:“以君及夫人无道德,故陈静女遗我以彤见之法。德如是,可以易之,为人君之配。”而《易林》有“季姬踟蹰,结衿待时;终日至暮,百两不来”、“季姬踟蹰,望我城隅;终日至暮,不见齐侯,居室无忧”、“踯躅踟蹰,抚心搔首;五昼四夜,睹我齐侯”之句,则反映齐诗之说,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遂谓“此媵俟迎而嫡作诗也”。所说拘牵于礼教,皆不免附会。宋人解诗,能破除旧说,欧阳修《诗本义》以为“此乃述卫风俗男女淫奔之诗”,朱熹《诗集传》也以为“此淫奔期会之诗”,他们的说法已经接近本义,但指男女正常的爱情活动为“淫奔”,仍是头巾气十足,与汉儒解诗言及妇女便标榜“后妃之德”同一弊端。
诗是从男子一方来写的,但通过他对恋人外貌的赞美,对她待自己情义之深的宣扬,也可见出未直接在诗中出现的那位女子的人物形象,甚至不妨说她的形象在男子的第一人称叙述中显得更为鲜明。而这又反过来使读者对小伙子的痴情加深了印象。
诗的第一章是即时的场景:有一位闲雅而又美丽的姑娘,与小伙子约好在城墙角落会面,他早早赶到约会地点,急不可耐地张望着,却被树木房舍之类东西挡住了视线,于是只能抓耳挠腮,一筹莫展,徘徊原地。“爱而不见,搔首踟蹰”虽描写的是人物外在的动作,却极具特征性,很好地刻划了人物的内在心理,栩栩如生地塑造出一位恋慕至深、如痴如醉的有情人形象。
第二、第三两章,从辞意的递进来看,应当是那位痴情的小伙子在城隅等候他的心上人时的回忆,也就是说,“贻我彤见”、“自牧归荑”之事是倒叙的。在章与章的联系上,第二章首句“静女其娈”与第一章首句“静女其姝”仅一字不同,次句头两字“贻我”与“俟我”结构也相似,因此两章多少有一种重章叠句的趋向,有一定的匀称感,但由于这两章的后两句语言结构与意义均无相近之处,且第一章还有五字句,这种重章叠句的趋向便被扼制,使之成为一种佯似。这样的结构代表了《诗经》中一种介于整齐的重章叠句体与互无重复的分章体之间的特殊类型,似乎反映出合乐歌词由简单到复杂的过渡历程。
读诗的第二、第三两章,读者会发出会心的微笑,对诗人的“写形写神之妙”(陈震《读诗识小录》)有进一步的感受。照理说,彤见比荑草要贵重,但男主人公对受赠的彤见只是说了句“彤见有炜”,欣赏的是它鲜艳的色泽,而对受赠的普通荑草却由衷地大赞“洵美且异”,欣赏的不是其外观而别有所感。原来,荑草是她跋涉远处郊野亲手采来的,物微而意深,一如后世南朝宋陆凯《赠范晔》诗之“江南无所有,聊赠一枝春”,重的是情感的寄托、表达,不妨说已成为一个具有能指优势的特殊符号。接受彤见,想到的是恋人红润的面容,那种“说(悦)怿”只是对外在美的欣赏;而接受荑草,感受到普通的小草也“洵美且异”,则是对她所传送的那种有着特定内容的异乎寻常的真情的深切体验,那已经超越了对外表的迷恋而进入了追求内心世界的谐合的高层次的爱情境界。而初生的柔荑将会长成茂盛的草丛,也含有爱情将更加发展的象征意义。
第三章结尾“匪女之为美,美人之贻”两句对恋人赠物的“爱屋及乌”式的反应,可视为一种内心独白,既是第二章诗义的递进,也与第一章以“爱而不见,搔首踟蹰”的典型动作刻划人物的恋爱心理可以首尾呼应,别具真率纯朴之美。读完此诗,对那位痴心小伙子的一腔真情,读者必然深受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