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居易纯粹写景的作品很少,这是一首颇为人称道的小诗。全诗构思妙绝之处,在于摄取了两幅幽美的自然界的画面,加以组接。一幅是夕阳西沉、晚霞映江的绚丽景象,一幅是弯月初升,露珠晶莹的朦胧夜色。两者分开看各具佳景,合起来读更显妙境,诗人又在诗句中妥帖地加入比喻的写法,使景色倍显生动。由于这首诗渗透了诗人自愿远离朝廷后轻松愉悦的解放情绪和个性色彩,因而又使全诗成了诗人特定境遇下审美心理功能的艺术载体。
“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写夕阳落照中的江水。“一道残阳铺水中”,残阳照射在江面上,不说“照”,却说“铺”,这是因为“残阳”已经接近地平线,几乎是贴着地面照射过来,确像“铺”在江上,很形象;这个“铺”字也显得委婉、平缓,写出了秋天夕阳独特的柔和,给人以亲切、安闲的感觉。
“半江瑟瑟半江红”,天气晴朗无风,江水缓缓流动,江面皱起细小的波纹。受光多的部分,呈现一片“红”色;受光少的地方,呈现出深深的碧色。诗人抓住江面上呈现出的两种颜色,却表现出残阳照射下,暮江细波粼粼、光色瞬息变化的景象。诗人沉醉了,把他自己的喜悦之情寄寓在景物描写之中了。
“可怜九月初三夜”,是个过渡。可怜,可爱。九月初三,是农历,指进入深秋。意思说:深秋的夜晚多么可爱啊!前两句描写日落时景象,这一句很自然地把时间从日落过渡到夜晚。看似随意写来,实际很重要,让读者明确感到时间在推移,继续观赏后面的画面。
最后一句“露似珍珠月似弓”。意思说:露水像珍珠一样晶莹光亮,弯弯的月亮像弓一样。秋天的江边夜色降临,空气湿润,草木上都凝结起露珠,“露似珍珠”,写出秋叶特点。九月初三,月亮刚出现,还是月牙儿,弯弯的,所以说像一张弓。“月似弓”,进一步点出月初的秋夜。这句重点写了秋夜露珠和新月,连用两个新颖贴切的比喻,描绘出深秋月夜的迷人景象。
诗人通过“露”、“月”视觉形象的描写,创造出和谐、宁静的意境,用这样新颖巧妙的比喻来精心为大自然敷彩着色,描容绘形,给读者展现了一幅绝妙的画卷。由描绘暮江,到赞美月露,这中间似少了一个时间上的衔接,而“九月初三夜”的“夜”无形中把时间连接起来,它上与“暮”接,下与“露”、“月”相连,这就意味着诗人从黄昏时起,一直玩赏到月上露下,蕴含着诗人对大自然的喜爱、热爱之情。
另外,值得读者注意的是这首诗中的时间问题。《暮江吟》写了三个不同的“时间”。通过以上分析,《暮江吟》前两句写的时间是日落前(一小段时间)或日落时;后两句主要写日落后(一小段时间),即黄昏;由后两句还引伸出夜里一段时间。这完全符合作者的观赏顺序,即作者先于日落前看到了“残阳铺照”,又于日落后看到了“月似弓”,再于夜间看到了“露似真珠”。
“记行云”两句,记梦中景。记得梦景中她像行云流水似的从水面上慢慢移了过来,身上还穿着荷叶剪成的仙衣。“念杯前”三句,忆共处时景。词人说:我(指词人)又回忆起与她曾在夜晚挑灯共饮,她起舞侑酒,纤细的十指按着舞袖翩翩起舞,并随着舞曲散发出阵阵馨香;屏风内(指室内)荡漾着爱人青春的温暖。“分种”两句,忆旧日琐事。词人说:我们也曾拿来几个旧陶罐栽了许多株菊花,又挖来苔藓筑起土穴饲养蟋蟀。“人远”两句,点出伊人离他而去。词人说:如今她却已经像扬帆而去的船消失在茫茫烟水之际一样,远离我(指词人)而去。据词的上片可以推断,该女子就是词人念念不忘的苏州去妾。
“重访”三句,转入亦真亦幻的追觅中。“樊姬”,语出白居易诗“杨柳小蛮腰,樱桃樊素口”,即白的两位侍妾。据此更可以证实,此词系忆苏州去妾,即所谓“樊姬”。“等闲”,作随便、无端解。此言词人重又去苏姬的住家附近走动,希望能再与她相见。但又恐怕无端去见她,容易造成误会,刚一碰面,她就会不辞而别,因此还是硬起心肠强忍住重见她一面的念头吧。“试潜行”四句,述词人忍不住又去见她的经过。“凋”,即凋零;“铜铺”,大门上的衔环动物头形。据《汉书·哀帝记》:“孝文庙殿门,铜龟蛇铺首鸣。”“低亚”,即低哑声。“小眉”,指月影。此言词人不见苏姬终觉心旌荡漾,于是偷偷地又跑到她住处附近的僻巷中焦急地徘徊等候。她居处门前的桐叶凋零,枝叶砸打在大门铜环上发出了一些响声,她刚开门一瞥,就又像孤雁见到月光那样惊慌似的马上又关上了大门。“空惆怅”两句,惆怅归家,一醉解千愁。言词人徒然产生出这种想见又不敢见面的惆怅而矛盾的心理,因此只好郁郁回家,且在秋菊丛畔一醉方休。这样或许能使那些美好的回忆镜头,透过醉眼在朦胧中一一幻现出来吧。
这首诗通过写二人一同出游,一起饮酒,畅谈至深夜的经历,写出作者对元稹的欣赏之情,以及对他们友谊的珍惜之情。诗句短小精悍,情真意切。
从这首诗可以见出,诗人在长安做官的这几年,在交友方面是有教训的,他曾真诚地想结交一些年相若道相近的同辈人,但在政治的风浪中很多人都放弃了自己的节操,也曾为了事业、前途而去攀附过一些达官贵人,但人家时不时地给脸色看。正是在诗人处于交友的怪圈时,元稹出现了。
元稹是白居易最好的朋友之一,二人同登科,同署官,又有同样的文学观念,他们共同倡导了中唐时期的文学革新运动,史称“元白”,是彼此一生的知己。这首诗写的就是作者与元稹的友情。唐诗中吟咏友情的诗很多,此诗当属其中佳作之一,诗中所谓“花下鞍马游,雪中杯酒欢。衡门相逢迎,不具带与冠。春风日高睡,秋月夜深看”的生活情状,是二人交游生活的生动描绘。只有相知甚深的朋友,才能如此不拘俗礼。这样的生活大有出世之感,充满了一种士大夫式的理想情致。在这样的描写之后,篇末突然一个简括的收笔,点出了二人友谊的实质:“所合在方寸,心源无异端”。只有知心的朋友,才是真正的朋友,这当是亘古不变的交友之道。
“有节秋竹竿”是全诗的主旨。元稹在后来的和诗中,也拈出此句着笔。这是元白彼此对“孤且直”的赞许,也是元白为人处世做官的原则,足以说明元白的相同志趣及其在当时刚正不阿的处世态度。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