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文章分为五个自然段。第一段概言管仲生前死后齐强之功和齐乱之祸,第二段直陈齐国之祸实由管仲,第三段指责管仲不懂治国之本,第四段以晋文公来比照齐桓公以步说明管仲于齐国败乱无可逃责,第五段总结管仲临终不能荐贤自代的教训以垂戒后人。全文章句腾挪多变,奇诡莫测,起伏照应,极富雄辩恣肆的特点。
第一段概言管仲生前死后齐强之功和齐乱之祸。文章开笔先承旧说,言管仲生前之功。即辅佐齐桓公,称霸诸侯,抗击戎狄,使齐国变得国强民富,诸侯不敢反叛。然后转言管仲死后齐国就发生祸乱。即竖刁、易牙、开方“三子”被重用,齐桓公死于叛乱之中,五个公子争夺王位,以至祸延齐简公,国无宁日,历时竟达一百五十余年。本段言功是宾,言祸是主,主宾皆关锁于管仲身,为下文立论张本。
第二段直接陈述齐国祸乱,说祸乱的根本原因是管仲引起。管仲之罪全在此段,所以这是全文最重要的一段。但作者指责管仲,却先不说管仲,而是把自已参透的哲理劈面提出:“夫功之成,非成于成之日,盖必有所由起;祸之作,不作于作之日,亦必有所由兆。”作者以这种带有思辨色彩的哲理作为本段起笔,不仅醒豁警拔,辉耀全篇,而且还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结构上自然流转,足见举重若轻之功力。下文以一个“故”字带出管仲,明确指出齐国之乱,祸由管仲,即所谓“齐之治也,吾不曰管仲,而曰鲍叔;及其乱也,吾不曰竖刁、易牙、开方,而曰管仲。”这里的上句显然是承功“所由起”而言,是宾;下句则是承祸“所由兆”而言,是主。主宾仍关锁于管仲一身,揭出全文题旨。接着,作者以“何则”设问,拓开一笔,将题旨又转深一 步,先责齐桓公,后责管仲。作者认为,齐桓公用“三子”而“乱人国”,齐桓公固然不对,但使齐桓公任用“三子”者却是管仲,因为管仲临终前,齐桓公询问他相国的人选,他却不能“举天下之贤者以对”,只是以“三子”做事违反人情,不可亲近之语搪塞而已。结果管仲既殁,齐国即乱。上文,作者先责备齐桓公,再责备管仲,最后又引证齐桓公“问相”的史实,这不仅用笔开合变而有序,而且借宾显主,还进一步说明了齐国之乱全都是由于管仲临终前不举荐贤能所导致的。以下几段,便紧紧扣住此意,反复畅发,开合承转,愈转愈深。
第三段则是指责管仲不懂治国之本。这一段紧承上文齐桓公用“三子”和“问相”事展开论述,论证分三层,先开后合,先务虚后务实。第一层以“仲以为桓公果能不用三子矣乎”的设问引起下文。作者认为,管仲与齐桓公相处日久,深知齐桓公贪恋声色。而且管仲还知道,如果没有竖刁、易牙、开方这“三子”,那么也就没有人能够满足齐桓公的声色欲望。因此日后齐桓公用“三子”,势所必然。既然如此,管仲临殁而不举贤自代,这应该说是他的责任。第二层深人步发问:“仲以为将死之言可以絷桓公之手足耶?”作者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也是否定的。因为齐国不担心有“三子”而担心没有管仲。有了管仲,这“三子”只不过是三个匹夫而已。言外之意是说,佞臣不足畏,可怕的是国无贤者,国既无贤,君自昏瞆。所以管仲想以“将死之言”“絷桓公之手足”也是不可能的。然后作者又退一步说,即使齐桓公侥幸能够听进管仲的话而诛灭“三子”,但天下类似“三子”之徒岂能“悉数而去之邪?”在这一警策有力的反问中,使人更清醒地看到管仲临殁而不能举贤自代的错误。以上两层都是放开一步,从齐桓公用“三子”的原因这个角度反复论述,说明选贤举能防止奸佞当国的重要。第三层则是合,作者在盘旋蓄势之后,一笔点出“管仲不懂治国之本”,并暗承第二段齐桓公“问相”事,设身置地,代管仲为谋,反跌出举贤自代”的重要,道出管仲“不知本”的要害。
第四段以晋文公来比照齐桓公,进一步说明齐国的祸乱,管仲有不可逃脱的责任。这一段也是先开后合,由宾入主。先言晋国因有贤而强,后说齐国因无贤而败。援征史实,二相比照,更可见出贤者当国的重要。然后又合归于管仲,说管仲虽贤,齐桓公“独恃”,可是管仲却已经死了,齐国焉能不“一乱涂地”?因此,齐国败乱,管仲之责是无所逃脱的。
第五段总结管仲临终不能荐贤自代的教训,垂戒后人。本段先说“夫天下未尝无贤者,盖有有臣而无君者矣。”即认为,天下不是没有贤臣,而是有贤臣却不被国君所用。根据这个前提,作者接着推论说,“桓公在焉,而曰天下不复有管仲者,吾不信也。”作者之所以“不信”,是因为天下并非无贤,而是有贤不用。其中微旨,虽明责齐桓公不能用贤,实暗责管仲不能荐贤。以上为本段第一层。第二层批评《管子》以为国中无贤,再责管仲不能荐贤。据专门记载管仲言论的《管子》一书说, 管仲临终前,曾评论过鲍叔牙、宾胥无、宁戚、孙在等大臣的为人,一一分析他们的缺点,认为皆不足以托付国事。唯独荐举“好上识而下问”(《管子·戒篇》)的隰朋,可是管仲又料定隰朋将随已早亡,不可能久理齐政,因此自己死后,齐国将无贤可代。《管子》的这些认识显然是违背客观事实的,所以苏洵认为《管子》一书“诞谩不足信”。第三层援引春秋卫国大夫史鳅和汉丞相萧何临殁进贤为切证,说明大臣能否荐贤,全在其“用心”。而管仲临终之言和《管子》一书皆以为无贤可代,其“用心”可知矣!苏洵“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刘勰《文心雕龙·事类》),于此可见。第四层,总结教训,收束全文。“夫国以一人兴,以一人亡,贤者不悲其身之死,而忧其国之衰,故必复有贤者而后可以死。”这个教训可谓高出俗见,它不仅重申了大臣临终举贤自代的重要性,而且还用此冷隽之笔点醒全文,回应全篇。最后又承“而后可以死”句结穴于“彼管仲者,何以死哉?”以震耀耳目的反问,再次关锁于管仲,使全篇“能发异光,而且长留余味”(林纾《春觉斋论文·用收笔》)。
这是一篇以意取胜的文章。作者论管仲其人,能够“扩前人所未发”(刘熙载《艺概·文概》),自出机杼,别开一境,令人耳目一新。破理且能顺势运斤,意贯始终;并善于运用丰富的史料多方类比,反复对照,纵擒开合,借宾论主,使立论一层深似一层。
此诗前七句叙述了周武王、周成王、周康王的功业,赞颂了他们开国拓疆的丰功伟绩,祈求他们保佑后代子孙福寿安康,永远昌盛。在祖先的神主面前,祭者不由追忆起武王创业开国的艰难,眼前浮现出几代祖先英武睿智的形象:击灭商纣,开邦立国的武王,东征西讨,开拓疆土的成王、康王。既有对祖先的缅怀、崇敬、赞美,也是吹捧祖先、炫耀门庭、沾沾自喜的一种心理反映。
接着此诗又以四件典型的乐器,采用虚实结合的手法,渲染、烘托了祭祀场所的环境氛围:钟声当当,鼓响咚咚,磬音嘹亮,管乐悠扬,一派其乐融融的升平景象。通过这四种乐器奏出的音乐,触发了人们丰富的联想:在平坦广阔的大地上,矗立着巍峨的祖庙群(天子九庙),像天上诸神的圣殿,高屋深墙,宫阙衔连;在祭祀的内堂,分列着各个祖先的神主,前面的供台上陈列着各种精心准备的祭品,或牛或羊或豕或粢盛或秬鬯,令人不禁肃然起敬。两旁直立着许多随祭的臣仆,屏神静气,主祭者周王一丝不苟地行着祭祀大礼。钟鼓齐鸣,乐声和谐,吟诵的祭辞,虽然平直简约,但是在祭祖这一特定的场所,抚今忆昔,浮想联翩,仍可体味出理性的文字后面掩藏的那一缕幽思。
此诗在文学技巧上运用了赋的艺术手法,“铺陈其事而直言之”(朱熹语),叙说简明,直道其事,以简古的语言为祖先歌功颂德,祈求福庇。诗意虽然略显浅易,但因是与古乐相合而诵,又在“穆清”“肃雍”的庙堂使用,有着超出单纯文字所表达的功能,即特定的环境氛围、特定的心理感受会产生特殊的欣赏效果。远古诗歌,研究者多以为是诗、乐、舞三者合一的,颂诗也是如此,不单是具有文学性一个方面,因此要全面、准确地把握其内涵、风神,就不能只局限于文字上的表面理解,而应以文字为契机,从庙堂文化这个大范围的角度进行整体的品味、把握,结合对音乐、舞蹈、建筑艺术特点的联想,作全方位的审美观照,才能领会包括此诗在内的颂诗那种庄严、高贵、古穆、雍容的艺术内涵。因为颂诗的功用在于“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毛诗序》),这一目的决定了它的形式、内容、语言风格的特点,也决定了它的使用范围仅仅是王公贵族,也就是说颂诗的审美趣味与它的使用价值是相互统一,互为因果的。
此诗是昭王时代的祭歌,比起早一些的颂诗,在用韵方面,有了明显的进步。其最突出的特点是,对祭祀仪式隆重尤其是乐器齐奏进行了形象生动斩描述。“喤喤”“将将”“穰穰”“简简”“反反”等叠字词的连续使用,语气舒缓深长,庄严肃穆,给人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体现出庙堂文化深厚的底蕴。
颂诗的实用性、针对性较强,现代研究者对它的文学价值多有贬斥。固然颂诗是仅供统治阶级玩赏的庙堂文学,缺乏文学意味;但它那种古穆肃雍的艺术风格对后世仪式化的官方文学产生了相当深远的影响,这是不容忽视的事实。
此词咏叹离别,于伤别中蕴含平易而深刻的人生体验。上片,尊前伤别,芳容惨咽,而转入人生的沉思:“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中天明月、楼台清风原本无情,与人事了无关涉,只因情痴人眼中观之,遂皆成伤心断肠之物,所谓“情之所钟,正在我辈”。下片,离歌一曲,愁肠寸结,离别的忧伤极哀极沉,却于结处扬起:“直须看尽洛城花,始共春风容易别。”只有饱尝爱恋的欢娱,分别才没有遗憾,正如同赏看尽洛阳牡丹,才容易送别春风归去,将人生别离的深情痴推宕放怀遣性的疏放。当然,这豪宕放纵仍难托尽悲沉,花毕竟有“尽”,人终是要“别”,词人只是以遣玩的意兴暂时挣脱伤别的沉重罢了。此词上、下两收拍皆为传诵的名句。
“尊前拟把归期说,欲语春容先惨咽。”这首词开头两句是说,尊前拟把归期说定,一杯心切情切,欲说佳人无语泪滴,如春风妩媚的娇容,先自凄哀低咽,这首词开端的两句,表面看来固然仅仅是对眼前情事的直接叙写,但在遣词造句的选择和结构之间,欧阳修却于无意之中显示出他自己的一种独具的意境。首先就其所用之语汇而言,第一句的“樽前”,原该是何等欢乐的场面,第二句的“春容”又该是何等美丽的人物,而在“樽前”所要述说的却是指向离别的“归期”,于是“樽前”的欢乐与“春容”的美丽,就一变而为伤心的“惨咽”了。在这种转变与对比之中,虽然仅仅只两句,我们却隐然已经体会到欧阳修词中所表现的对美好事物的爱赏与对人世无常的悲慨二种情绪相对比之中所形成的一种张力了。
“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上片的后两句是说,人生自是有情,情到深处痴绝,这凄凄别恨不关涉——楼头的清风,中天的明月。这两句则似乎是由前两句所写的眼前情事,转入了一种理念上的反省和思考,而如此也就把对于眼前一件情事的感受,推广到了对于整个人世的认知。事实上天边的明月与楼外的东风,原属无情之物,和人事没有什么关系。只不过就有情之人看来,则明月东风遂皆成为引人伤心断肠之媒介了。所以说这两句虽是理念上的思索和反省,但事实上却是透过理念才更见出深情之难解。而此种情痴又正与首两句所写的“樽前”“欲语”的使人悲惨呜咽之离情暗相呼应。
“离歌且莫翻新阕,一曲能教肠寸结。”下片前两句是说,饯别的酒宴前,不要再唱新的一曲,清歌一曲,已让人愁肠寸寸郁积。这两句再由理念中的情痴重新返回到上半阕的樽前话别的情事。“离歌”自当指樽前所演唱的离别的歌曲,所谓“翻新阕”就是“因翻旧阕之词,写以心声之调”。《阳关》旧曲,已不堪听,离歌新阕,亦“一曲能教肠寸结”。前句“且莫”二字的劝阻之词写得如此丁宁恳切,正以反衬后句“肠寸结”的哀痛伤心。写情至此,本来已经对离别无常之悲慨陷入极深,而欧阳修却于末两句突然扬起豪兴。
“直须看尽洛城花,始共春风容易别。”末两句是说,啊,此时只需要把满城牡丹看尽,你与我同游相携,这样才会少些滞重的伤感,淡然无憾的与归去的春风辞别。
这种豪兴正是欧阳修词风格中的一个最大的特色,也是欧阳修性格中的一个最大的特色。欧阳修这一首《玉楼春》词,明明蕴含有很深重的离别的哀伤与春归的惆怅,然而他却偏偏在结尾中写出了豪宕的句子。在这两句中,不仅其要把“洛城花”完全“看尽”,表现了一种遣玩的意兴,而且他所用的“直须”和“始共”等口吻也极为豪宕有力。然而“洛城花”却毕竟有“尽”,“春风”也毕竟要“别”,因此在豪宕之中又实在隐含了沉重的悲慨。所以王国维在《人间词话》中论及欧词此数句时,乃谓其“于豪放之中有沉着之致,所以尤高”。
首句写初夏的典型景物以寓危亡之痛。《礼记·月令》:仲夏之月,天子以含桃(樱桃)先荐寝庙。《汉书》:惠帝尝出游离宫,取樱桃献宗庙。李煜此时,宗庙莫保,樱桃难献,而樱桃又随“春归去”而“落尽”,伤逝之感良深。这里的“春”,应包含“四十年来家国,三千里地山河”(《破阵子》)的和平豪华的帝王生活,“春”既“归去”,悔恨何及?紧接着“碟翻轻粉双飞”,与上句的情景极不调和,以粉蝶无知,回翔取乐,反衬并加深悔恨心情。
“子规啼月小楼西,玉钩双幕,惆怅暮烟垂。”杜宇转化的子规在小楼西面夜夜泣血鸣啼,倚着楼窗的玉钩双幕瞭望,惆怅的看着暮烟低垂。
“子规啼月小楼西”,子规,相传为失国的蜀帝杜宇之魂所化,这就加深亡国的预感。这句与“蝶翻”句,从相反方面刻画了矛盾的心境。这里“西”字,不是简单的表示方位,而是宋兵自西而来,故于“小楼西”特别关注。“玉钩双幕”,点明词人以上见闻所及,是从小楼窗口获得的。倚窗销愁。愁偏侵袭,望暮烟之低垂,对长空而惆怅。这里“惆怅”,是明点此时此地的复杂心境:宋兵压境,朝不保夕,为国势失望而自伤。“暮烟垂”,形象的表现这种沉重的“惆怅”。
上片写外景,视线由内向外,时间自日之暮;下片写内景,视线由外转内,时间自暮入夜。
“别巷寂寥人散后,望残烟草低迷。”这两句是说入夜后小巷里一片沉寂,人们都已纷纷散去,凄然欲绝面对着烟草低迷。
写小巷人散初夜寂寥的境况,是顺着上片的时序,着重突出“寂寥”,以渲染环境气氛。“烟草低迷”,是“暮烟垂”的扩展与加深,冠以“望残”二字,刻画出凄然欲绝的寂寥人怅对寂寥天的形象。此处是一转折,窗外已无可望,亦不忍望,只得转向室内。
“炉香闲袅凤凰儿,空持双带,回首恨依依。”末三句是说,炉里的香烟闲绕着绘饰凤凰的衾枕,但见她愁容满面空持双带,怎能不令人回首恨依依。
“炉香闲袅”,本是宫廷中的寻常事,而在此一瞬间却产生特异的敏感作用:危急的心情,乍遇炉香闲袅,似乎得到一晌的平静,然一念及“一旦归为臣虏”,则愈觉惶惑难安。况且炉香是闲袅着“凤凰儿”的,更是凄惋万分。“凤凰儿”应是衾褥上的纹饰,同时也暗喻小周后(下句的“双带”,《古今词话》、《历代诗余》均作“裙带”,似以喻小周后为宜)。小周后的形象在这里隐约一现,是符合逻辑的,能完整地显现出词人的内心世界。在词人的眼底,往日经常出现“绣床斜凭娇无那”的媚态,而今却见她“空持双带”的愁容。江山如此危殆,美人如此憔悴,怎能不“回首恨依依”!结处明点一“恨”,倒贯全词。
这首词,巧于用典,颇具特色。此词用樱桃事,浑化无迹:若不加深思,但知其以眼前景物寄内心伤感;其实他是化用《礼记》、《汉书》天子取樱桃献宗庙的典故。用此一典,则眼前景物,不仅结合围城局势,且外现主观情愫,更显出帝王的身份。表明一个饱学的亡国之君,自被围直至被俘的过程中所不能忘怀于宗庙的必然心态。用典如此,自无诟病,堪称典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