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煜热爱书法艺术,不仅有一定的成就,而且素养深厚,鉴赏能力颇高。这篇就王羲之书法而作的评述,就受到后人的认肯与称引。如南宋桑世昌的《兰亭考》、明代张丑《清河书画舫》等均有收录。《全唐文》卷一二八所收此文,止于“无蕴藉态度”,缺少以下35字,遂不能明其写作时间与缘由。此据《兰亭考》卷五所载而录。王羲之是东晋著名的书法家。到唐代,太宗李世民尤好其字,四处搜访,煞费心思,重金收购,不惜代价。在房玄龄主持修撰的《晋书》中,他亲自为王羲之的传记写“传论”,说是“详察古今,研精篆素,尽善尽美,其惟王逸少乎”!“心慕手追,此人而已”。王羲之至唐代而名声极盛,被尊为“书圣”,就与李世民的推崇不无关系。据说李世民最爱《兰亭集序》,生前日日摩挲,死时又携入地下,致使《兰亭集序》的真迹后人不见,传讲纷纭,成为中国书法史上的一大公案。好在李世民生前因珍爱《兰亭集序》而曾经刻石立碑,制成拓本以赐亲近,当时书法名家如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等也多有摹写,于是而有刻本与摹本传于后世。虽然不及真迹,到底也可一窥神貌。李煜的这篇书评就见于太宗赐予弟弟韩王李元嘉的拓本《兰亭集序》上的题跋。
李煜对王羲之的推尊,完全承袭了李世民的看法,不仅是古今无以超越的唯此一人,而且视之为诸家书法艺术的渊源。他历数唐代著名书法家的优劣,以为优皆出于王羲之,而劣处只是不及耳。这里所列举的“韵”“力”“意”“清”“筋”“骨”“肉”“气”“法”九字,都是就书迹的整体风貌而论,加以对比,有力地支持了开篇即言的“各得右军之一体”的观点。最后举出的王献之具有总结性,说他虽然总有诸人之长而无其短,却心情不及其父的平和,态度不及其父的雍容,风仪不及其父的清雅,涵养不及其父之深厚,反映在书法上就是“失于惊急”。因此,李煜虽然没有具体地评说王羲之的书法,而王羲之书法之“尽善尽美”,王羲之书法之不可企及,也就不言而喻了。
李煜的评论,关注其精神,而不在意其点画,重神而轻形,这正是中国艺术评论的特点。书法如此,诗词如此,绘画也是如此。这种评论方法因为过于感性,又过于抽象,有时不容易描绘其意见。但是,如果我们能够细心地揣摩,细心地观察,慢慢地体会,也能通过这样的启示而获得一种整体的感观,而得其风神韵味。虽然难以言传,却别有一种意会。
第一、二句以以豪情激昂之调开头,作者回忆当年的英勇战斗。征途跨越万里,穿越茫茫沙漠,携国君之命领兵踏上征讨匈奴之途。以长途奔袭、不畏艰苦、孤军深入、敢斗强敌,表现自己的勇敢无私、忠诚于国家的情怀。《汉书·李广苏建传》载,李陵率领步卒五千人出居延,北行三十日,至浚稽山,被三万匈奴军所包围,李陵在不利的地势中,击毙敌人数千。单于集合八万兵围攻,李陵军且战且退,艰苦突围,又斩匈奴三千余人,单于派其子率兵激战,李陵复杀敌数千。诗一二句的英勇自豪情调是为国立功之心的表现。“为君将”一语表白了他英勇战斗的动机,也为下文对汉武帝的刻薄寡恩从反面铺垫,遥相映衬。
三四句道出战败投降的不可挽回之遗憾。突围之路已断绝,箭矢用尽,刀刃变钝,士卒死伤殆尽,迫不得已屈服于敌人,名声扫地。这两句话蕴含着四层深意,说尽众寡悬殊、损兵折将的惨状,也抒发出腼颜事敌的奇耻大辱。司马迁《报任安书》曾这样述说李陵当时的困境,与单于连战十余日,转斗千里,矢尽道穷,救兵不至,士卒死伤如积。然而李陵一声令下,士兵个个奋起,纵然箭矢已尽,仍以空弦凶悍,冒着白刃之危,无不向北,积极迎战,志在必死与敌。又认为,李陵是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作出权衡,寻找适当时机,再度斩杀敌人,重返汉军阵营。这两句诗从严以律己的高度,述说艰难羞辱,感情更深。
最后两句向苏武和汉使者说明不能归汉之因,弦外之音斥责汉武帝杀戮李氏家属的绝情与残忍。《汉书·李广苏建传》载,汉武帝误听说李陵为匈奴练兵,于是族灭李陵一家,“母弟妻子皆伏诛”。李陵又畏惧归汉后再受戮辱,于是在匈奴二十多年而死,没有回归故土。这两句诗包含着这样复杂的情感:抱怨、隐痛、惋惜。
李陵故事流传极广,历久不衰。这是因为历史上存在着士大夫阶层忠诚而不得其所的怨愤,也存在着人民对封建帝王专断独裁、行刑诬枉的不满。可以从李陵事件和李陵歌中看到自己的身影,体味到类似的感情。这首歌言简意赅,语短情深,真实地抒发了李陵在彼时彼地万感交集的心声。
此诗写对菊饮酒的悠然自得,实际蕴藏着深沉的感伤。
秋天是菊花的季节。在百花早已凋谢的秋日,惟独菊花不畏严霜,粲然独放,表现出坚贞高洁的品格。惟其如此,作者非常爱菊,诗中屡次写到,而且常常把它同松联系在一起,如《和郭主簿》:“芳菊开林耀,青松冠岩列。怀此贞秀姿,卓为霜下杰。”《归去来辞》:“三径就荒,松菊犹存。”此诗首句“秋菊有佳色”,亦是对菊的倾心赞美。“有佳色”三字极朴素,“佳”字还暗点出众芳凋零,惟菊有傲霜之色,如果换成其他秾丽字眼,比如“丽”、“粲”、“绚”之类,反倒恶俗不堪。前人称此句“洗尽古今尘俗气”(宋李公焕《笺注陶渊明集》引艮斋语),并非虚誉“裛露掇其英”,带露摘花,色香俱佳。采菊是为了服食,菊可延年益寿。作者《九日闲居》就有“酒能祛百虑,菊解制颓龄”之旬。曹丕《与钟繇九日送菊书》云:“辅体延年,莫斯(指菊)之贵。谨奉一束,以助彭祖之术。”可见服食菊花,是六朝的风气。屈原《离骚》说:“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故服食菊花不仅在强身,还有志趣高洁的喻意,而通篇之高远寓意,亦皆由菊引发。
秋菊佳色,助人酒兴,作者不觉一杯接着一杯,独自饮起酒来。《诗经·邶风·柏舟》“微我无酒,以遨以游”,毛《传》:“非我无酒可以遨游忘忧也。”又曹操《短歌行》:“何以解忧,惟有杜康。”(相传杜康是开始造酒的人,这里用作酒的代称。)如果心中无忧,就不会想到“忘忧”,这里透出了作者胸中的郁愤之情。“遗世”,遗弃、超脱俗世,主要是指不去做官。明黄文焕《陶诗析义》说:“遗世之情,我原自远,对酒对菊,又加远一倍矣。”分析甚确。不过,结合“忘忧”看,这里的“遗世”,也含有愤激的成分。因为渊明本来很想做一番“大济于苍生”(《感士不遇赋》)的事业,只是后来在官场中亲眼看到当时政治黑暗,这才决计归隐的。
后面六句具体叙写饮酒的乐趣和感想,描绘出一个宁静美好的境界,是对“遗世情”的形象写照。这里写的是独醉。他既没有孔融“坐上客常满,尊中酒不空”(《后汉书·郑孔荀列传》载孔融语)那样的豪华气派,也不像竹林名士那样“纵酒昏酣”,而是一个人对菊自酌。独饮本来容易使人感到寂寞,但五、六两句各着一“虽”字、“自”字,就洗去孤寂冷落之感,“自”字显得那壶儿似也颇解人意,为诗人手中的酒杯殷勤地添注不已。“倾”字不仅指向杯中斟酒,还有酒壶倾尽之意,见出他自酌的时间之长,兴致之高,饮酒之多。所以从这两句到“日入”两句,不仅描写的方面不同,还包含着时间的推移。随着饮酒增多,作者的感触也多了起来。
再下二句,“日入群动息”是总论,“归鸟趋林鸣”是于群动中特取一物以证之;也可以说,因见归鸟趋林,所以悟出日入之时正是群动止息之际。“趋”是动态,“鸣”是声音,但惟有在特别空旷静寂的环境中,才能更加显出飞鸟趋林,更加清晰地听到鸟儿的声音,这是以动写静、以声写寂的表现手法。而环境的宁静优美,又衬托出作者的闲适心情。这二句是写景,同时也是渊明此时志趣的寄托。渊明诗中写到鸟的很多,尤其归隐以后,常常借归鸟寓意。除此诗外,他如“翼翼归鸟,相林徘徊。岂思天路,欣及归栖”(《归鸟》),“翼翼归鸟,戢羽寒条。……矰缴奚施,已卷(倦)安劳”(《归鸟》),“羁鸟恋旧林,池鱼思故渊”(《归园田居》),还有“云无心而出蚰,鸟倦飞而知还”(《归去来辞》),“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饮酒·结庐在人境》),“众鸟欣有托,吾亦爱吾庐”(《读山海经》),等等。这些诗中的归鸟,都是作者的艺术化身。趋林之鸟本来是无意中所见,但它却唤起了作者的感慨深思:“群动”皆有止息之时,飞鸟日落犹知还巢,人生何独不然?鸟儿始飞终归的过程,正好像是作者由出仕到归隐的生活历程。这里既是兴,也是比,又是即目写景,三者浑然一体,使人不觉,表现手法非常高妙。
末尾写所以归隐之故,表达了隐居终身的决心。“啸”是撮口发出长而清越的声音,是古人抒发感情的一种方式。“啸傲”谓歌咏自得,无拘无束。《饮酒》第五首《饮酒·结庐在人境》有“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知东轩即在此东篱内,东篱之下种有菊花。对菊饮酒,啸歌采菊,自是人生之至乐。“得此生”是说不为外物所役使,按着自己的心意自由地生活,也就是苏东坡所说的“靖节以无事自适为得此生,则凡役于物者,非失此生耶?”(《东坡题跋·题渊明诗》)“得此生”和“失此生”实指归隐和做官。啸傲东轩,是隐居悠闲之乐的形象描绘,它是赞美,是庆幸,也是意愿。然而,“聊复”(姑且算是)一词,又给这一切罩上了一层无可奈何的色彩,它上承“忘忧”、“遗世”,仍然表现出壮志难酬的憾恨,并非一味悠然陶然。
词的上片先写“伫立长堤”,纵目远眺,但见骤雨刚过的边地天晚风凉,一片萧条冷落,毫无可观,唯有塞柳掩映的急流流向千里之外的故土。开篇几句对萧条的边地风光的描绘,为全词定下了悲凉的感情基调。而随着词作的逐步展开,这种悲凉之感不但没有减弱,反而滔滔滚滚,联翩直下。
“走舟车向此,人人奔名竞利”,边地如此荒凉,人们却争相“走舟车向此”,“人人奔名竞利”,却为追名逐利。一可悲。
荡子“终日驱驱”,不觉之间已然离故乡越来越远。词句由“念”领起,“争觉”一转,表达了这样的意思:想来荡子终日奔走,舟车劳顿,哪里还觉得家乡渐远!行行重行行,连家乡越来越远反也不觉得了。二可悲。
过片“何意”二字,似将上片的内容化作一声悲叹,又在这声悲叹中继续抒写自己的思归之情:“绣阁轻抛,锦字难逢,等闲度岁。”没想到自己为了蜗角功名、蝇头微利竟付出了抛家别妻、温情不再、虚度光阴的沉重代价。三可悲。
“奈”字一转,贯串以下四句:无奈受尽了羁旅漂泊之苦,尝够了辗转宦游的滋味,却也再无法摆脱名利的束缚。四可悲。
“此情怀、纵写香笺,凭谁与寄。”词意再转:自己的种种情怀,纵然写在“香笺”上,又能寄给谁呢?孤寂、痛苦,却无一人可以倾诉。五可悲。
“算孟光、争得知我,继日添憔悴。”语意更进一层:就算有孟光这样的贤妻,也未必能理解我,未必能理解我内心的苦衷。六可悲。
这首词是柳永失意人生的咏叹,以悲情贯穿全篇,一步紧似一步、一层深似一层地写尽了下层文人士子仕宦之途的矛盾心理和悲剧命运。
首句写景,并列三个意象(孤舟、微月、枫林)。在中国古典诗歌中,本有借月光写客愁的传统。而江上见月,月光与水光交辉,更易牵惹客子的愁情。王昌龄似乎特别偏爱这样的情景:“忆君遥在潇湘月,愁听清猿梦里长”,“行到荆门向三峡,莫将孤月对猿愁”,等等,都将客愁与江月联在一起。而“孤舟微月”也是写的这种意境,“愁”字未明点,是见于言外的。“枫林”暗示了秋天,也与客愁有关。这种阔叶树生在江边,遇风发出一片肃杀之声(“日暮秋风起,萧萧枫树林”),真叫人感到“青枫浦上不胜愁”呢。“孤舟微月对枫林”,集中秋江晚来三种景物,就构成极凄清的意境(这种手法,后来在元人马致远《天净沙》中有最尽致的发挥),上面的描写为筝曲的演奏安排下一个典型的环境。此情此境,只有音乐能排遣异乡异客的愁怀了。弹筝者于此也就暗中登场。“分付”同“与”字照应,意味着奏出的筝曲与迁客心境相印。“水调子”本来哀切,此时又融入流落江湖的乐人(“流人”)的主观感情,引起“同是天涯沦落人”的迁谪者内心的共鸣。这里的“分付”和“与”,下字皆灵活,它们既含演奏弹拨之意,其意味又决非演奏弹拨一类实在的词语所能传达于万一的。它们的作用,已将景色、筝乐与听者心境紧紧钩连,使之融成一境。“分付”双声,“鸣筝”叠韵,使诗句铿锵上口,富于乐感。诗句之妙,恰如钟惺所说:“‘分付’字与‘与’字说出鸣筝之情,却解不出”(《唐诗归》)。所谓“解不出”。乃是说它可意会而难言传,不象实在的词语那样易得确解。
次句刚写入筝曲,三句却提到“岭色”,似乎又转到景上。其实,这里与首句写景性质不同,可说仍是写“鸣筝”的继续。也许晚间真的飞了一阵雨,使岭色处于有无之中。也许只不过是“微月”如水的清光造成的幻景,层层山岭好象迷蒙在雾雨之中。无论是哪种境况,对迁客的情感都有陪衬烘托的作用。此外,更大的可能是奇妙的音乐造成了这样一种“石破天惊逗秋雨”的感觉。“千重万重雨”不仅写岭色,也兼形筝声(犹如“大弦嘈嘈如急雨”);不仅是视觉形象,也是音乐形象。“千重”、“万重”的复叠,给人以乐音繁促的暗示,对弹筝“流人”的复杂心绪也是一种暗示。在写“鸣筝”之后,这样将“岭色”与“千重万重雨”并置一句中,省去任何叙写、关联词语,造成诗句多义性,含蕴丰富,打通了视听感觉,令人低回不已。
弹到激越处,筝弦突然断了。但听者情绪激动,不能自已。这里不说泪下之多,而换言“泪痕深”,造语形象新鲜。“收与”、“分付与”用字同妙,它使三句的“雨”与此句的“泪”搭成譬喻关系。似言听筝者的泪乃是筝弦收集岭上之雨化成,无怪乎其多了。这想象新颖独特,发人妙思。此诗从句法、音韵到通感的运用,颇具特色,而且都服务于意境的创造,浑融含蓄,而非刻露,《诗薮》称之为“连城之璧,不以追琢减称”,可谓知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