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的民间歌谣,有很多用重章叠句的形式,但像《芣苢》这篇重叠得如此厉害却也是绝无仅有的。先以第一章为例:“采采”二字,以《诗经》各篇的情况而论,可以解释为“采而又采”,亦可解释为“各种各样”。有人觉得用前一种解释重复过甚,故取第二种。然而说车前草是“各种各样”的,也不合道理,应该还是“采而又采”。到了第二句,“薄言”是无意义的语助词,“采之”在意义上与前句无大变化。第三句重复第一句,第四句又重复第二句,只改动一个字。所以整个第一章,其实只说了两句话:采芣苢,采到了。这还罢了,第二章、第三章竟仍是第一章的重复,只改动每章第二、四句中的动词。也就是说,全诗三章十二句,只有六个动词——采、有、掇、捋、袺、襭——是不断变化的,其余全是重叠,这确实是很特别的。
这是一曲劳动的欢歌,是当时人们采芣苢(一说即车前草,一说为薏苡)时所唱的歌谣。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全是重章叠句,仅仅只变换了少数几个动词,其余一概不变,反复地表达劳动的过程,劳动成果的由少至多也就表达出来,充满了劳动的欢欣,洋溢着劳动的热情。
但这种看起来很单调的重叠,却又有它特殊的效果。在不断重叠中,产生了简单明快、往复回环的音乐感。同时,在六个动词的变化中,又表现了越采越多直到满载而归的过程。诗中完全没有写采芣苢的人,令人读起来却能够明白地感受到她们欢快的心情——情绪就在诗歌的音乐节奏中传达出来。清人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说:“读者试平心静气涵咏此诗,恍听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旷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若远若近,忽断忽续,不知其情之何以移,而神之何以旷。”这话虽说想像的成分多了些,体会还是很准确的。这种至为简单的文辞复沓的歌谣,确是合适于许多人在一起唱;一个人单独地唱,会觉得味道不对。袁枚曾经嘲笑地说:“三百篇如‘采采芣苢,薄言采之’之类,均非后人所当效法。今人附会圣经,极力赞叹。章斋戏仿云:‘点点蜡烛,薄言点之。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闻者绝倒。”(《随园诗话》)说《诗经》不宜盲目效仿,当然不错,但他所取的例子,实为不伦不类。一群人在野外采芣苢,兴高采烈,采而又采,是自然的事情,诗歌可以把这欢快表达出来。而一个人在那里把蜡烛芯剪了又剪,还唱着“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除了精神病,也没有别的解释了。这完全是文人制造出来的滑稽,并非《芣苢》不值得赞叹或绝对不可以效仿。
关于当时人们采芣苢的用处的问题,毛传说此草“宜怀任(妊)”即可以疗治不孕;又一种说法,是认为此草可以疗治麻风一类的恶疾。这两种说法在中医学上都没有根据。现 在中医以此草入药,是认为它有清热明目和止咳的功能,草籽据说可治高血压。这还罢了,也可以勉强地说,《诗经》时代的人是相信车前草是可以治疗不孕或麻风的。但即便如此,这诗仍然有不可理解之处:不孕或者家里人生了麻风,都是极苦恼的事情,不可能有一大群人为此而兴高采烈地一边采车前一边唱着歌的道理。拿方玉润所推想的情景来看这样的解释,尤其觉得不对劲。
所以应该给《芣苢》以另一种更合理的解释。清代学者郝懿行在《尔雅义疏》中所说的一句话:“野人亦煮啖之。”此“野人”是指乡野的穷人。可见到了清代,还有穷人以此为食物的。在朝鲜族(包括中国境内和朝鲜半岛上的),以车前草为食物是普遍的习俗。春天采了它的嫩叶,用开水烫过,煮成汤,味极鲜美。朝鲜族是受汉族古代习俗影响极大的民族,朝语至今保存了很多古汉语的读音。可以推想,中国古代民间也曾普遍以车前草为食物,只是到了后来,这种习俗渐渐衰退,只在郝懿行所说的“野人”中偶一见之,但在朝鲜族中,却仍旧很普遍。
以此释《芣苢》诗,就觉得容易理解了。按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月戴荠花,桃李羞繁华。”荠菜花实在说不上好看,只因荠菜是江南人所喜爱的野菜,对于穷苦人更是天之恩惠,故人们连它的花儿也生了偏爱。车前草较荠菜更为平常易得,想必很多年前,它更受老百姓的喜爱。如方玉润之说,想必每到春天,就有成群的妇女,在那平原旷野之上,风和日丽之中,欢欢喜喜地采着它的嫩叶,一边唱着那“采采芣苢”的歌儿。那真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情景。生活虽是艰难的事情,却总有许多快乐在这艰难之中。
这首诗是嘲讽秦观的诗风。秦观是北宋婉约词派的代表作家之一,他的诗词风格柔弱纤丽,修辞精巧,元好问称是“女郎诗”,露讥讽之意。这表明元好问崇尚的是象韩愈那样雄浑刚健的风骨之美。
但是元好问的这种倾向性鲜明的审美观点过于绝对化,文学艺术可以也应当有多元的审美风格。刚健雄浑固然可贵,婉约秀丽也有娱人之美。在诗歌风格上,应当允许审美主体各有其好。不过作为生长在北方,仕于金王朝的诗人元好问来说,倾心于诗歌的雄浑苍茫之美,是十分自然的。
这首词的上片写夜半惊魂,向弟弟子由袒露如秋凉之离情苦,下片为路途上的美好回忆。全词点化运用前人词句,巧妙传达了思弟之离情苦。寓情于景,于物有情;如夜凉知秋,如寒蛩促机;朴中见真,实中见情。然而,仍不免有“惊魂未定”,“岂谓天幸,得存此生”的余悸潜于词中。
上片写夜半惊魂,向子由袒露如秋凉之离情苦。词是从“梧桐叶上三更雨”写起的。他巧妙地点化运用了唐代温庭筠《更漏子》词来抒发其贬怨离情的。词是这样写的:“梧桐树,三更雨,不道离情正苦。一叶叶,一声声,空阶滴到明。”无独有偶。也正是夜半三更,一场秋雨,惊破了东坡的梦魂。温说:“不道离情正苦”,作者说:“惊破梦魂无觅处”。除了“离情”,他眼前一切皆空。京都无处觅,“穷达”成幻影。
“夜凉枕覃已知秋,更无寒蛰促机抒。”名写秋凉,实写人凉。进一步从感觉上和无觉上渲染了他此时此地的凄凉心境。秋夜本来含有凉意,睡在竹床上更觉冰凉,感到大自然的寒秋到来了,人世间的寒秋到来了。然而,此时作者又产生了泰然心态,无到了一种特别亲切和谐的声音:“更无寒蛋促机杼。”东坡前往惠州,身不由己,处境苍凉。在此窘况下,他首先想到的竟然是人民的生产和生活,竟然如寒蛰那样催促着农妇早起织布。这是东坡爱民的可爱的品格。
下片,为路途上的美好回忆。在上半夜人睡时,“梦中历历来时路”。走这条遥远而漫长的路,要历经河北、河南、江苏,然后进人江西。一路风尘,历历在目,记忆犹新。到达虔州,还在清江畔的歌舞亭里接受好友的宴饮享受。宴会虽小,可雄风不减当年。
“江亭醉歌舞”,“尊前”又遇知己人。“别来”不寻常,人人必有“心与绪”。三句不离行,仍是和友人话兄弟情、未竟业。最后一语,与上片最后一语照应,如出一辙,实为作者出世思想的进一步升华。时至暮年,作者仍壮心不已,诚为可贵。
首联“朝雾弥琼宇,征马嘶北风。”写的是凌晨部队出发的场景:雾气弥漫,北风萧萧,偶尔传来马的阵阵嘶鸣,给人以苍凉宏大之感。这两句写部队凌晨出发。马匹在行进中,是顾不上叫的。而在离开一个地方的时候,或突然停下来时,则会发出习惯性的嘶鸣。例如“挥手自兹去,萧萧班马鸣”(李白《别友人》)、“马嘶俱醉起,分手更何言”(李白《鲁郡尧祠送吴五之琅琊》)、“吹角动行人,喧喧行人起。笳悲马嘶乱,争渡金河水”(王维《从军行》),便是这种情形。这首诗写马不写人,是因为大雾弥天,一切都笼罩在浓雾中。写马,是因为听得见马嘶,不写人,是因为征人保持着肃静。雾作为一种物候,其特点是弥漫性,诗人用“琼宇”这个词来形容雾晨,可见当天的雾很大。“征马嘶北风”,容易使人联想到《古诗十九首》的“胡马依北风”,原句有禽兽亦恋故土的意思。这也比较符合人们离开一个驻地,哪怕是暂住地的时候的心情。何况每到一地,老乡都会给自己的部队以极大的帮助和支持,临去时难免依依不舍。
“露湿尘难染,霜笼鸦不惊。”两句写张冠道中行军的情形。“露湿”、“霜笼”是互文,兼管上下句。《诗·秦风·蒹葭》有“白露为霜”的名句,所以诗中“霜”、“露”往往连带出现,这里偏重于霜。由于雾天霜重,空气潮湿,尽管部队在通过,道上却不起尘埃,树林里也听不见寒鸦的叫声。特别提到“鸦不惊”,是因为作者在长期的军旅生活中,习惯了早行中听见鸦叫,在月夜尤其如此。骤然听不见鸦叫,反而使征人感觉异样。
“戎衣犹铁甲,须眉等银冰。”两句写到官兵的感受和形容,突出的感觉是寒冷。“戎衣”即军装。古代军人穿铠甲,唐代诗人岑参写白雪的奇寒,有“都护铁衣冷难着”之句。解放军的军装是棉布制作的,比“铁衣”或“铁甲”保暖性好一些。然而由于太冷,感觉上却接近,故云“犹铁甲”。紧接着以一个精彩的细节来表现天气的寒冷,那就是官兵的眉毛、胡子上挂满了银白的冰粒。写出这样的细节,就使人感到冷得新鲜,寒得有趣,流露出一种乐观的精神。这些诗句颇使人联想到岑参笔下的“马毛带雪汗气蒸,五花连钱旋作冰”及“将军金甲夜不脱,半夜军行戈相拨,风头如刀面如割”(《走马川行奉送出师西征》),写环境的艰苦,同时就突出官兵的不怕艰苦。
后两句是抒情。“踟蹰张冠道”对前六句是收束,描写行军,却用“踟蹰”二字,这是耐人寻味的。“踟蹰”,在词典中的释义是犹豫、徘徊的样子,这表明在张冠道上的行军不是急行军而是慢行军。为什么会慢行军呢?这就必须提到毛泽东的“蘑菇”战术了。毛泽东撤出延安后曾发电报给彭德怀指挥的西北野战兵团,确定西北战场作战方针为“蘑菇”战术——“目的在使敌达到十分疲劳和十分缺粮之程度,然后寻机歼灭之……如不使敌十分疲劳和完全饿饭,是不能最后获胜的。这种办法叫‘蘑菇’战术,将敌磨得精疲力竭,然后消灭之。”(《关于西北战场的作战方针》)“踟蹰”就是“蘑菇”。“蘑菇”是老百姓的语言,就是磨蹭,磨磨叽叽,消耗,牵制。不过,“踟蹰”还有一读,就是“踌躇”——不是踟蹰不前,而是踌躇满志——牵着敌人的鼻子走,怎能不踌躇满志呢。
张冠道的这段路,让诗人不由自主地联想到了塞上风光。天气的恶劣、敌人的追剿都难不倒众志成城的将士,诗人以豪迈的笔调写出了革命必胜的坚定信念,充分体现出了革命乐观主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