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诗首联交待了季节、场景;颔联写海棠之白;颈联写海棠之柔;尾联写海棠与诗人融为一体。贾探春以白海棠自喻,既描绘了白海棠的仙姿,又抒写出自己的超凡脱俗的风范,同时也表达出对于无力扭转家族和个人命运的无奈。全诗节奏明快,气韵生动,感情较为直白,充斥着萧瑟之感。
“斜阳寒草带重门,苔翠盈铺雨后盆。”交待了季节、场景。开头的“斜阳”二字,与诗尾的“黄昏”二字遥相呼应,定下了全篇萧瑟、感伤的基调。“寒草”点明季节是在秋天。
“苔翠盈铺”形容年深月久,生长海棠的花盆表面已经布满了青苔。而一番新雨的洗刷,使景色在焕然一新的同时,又多了几分凄凉,为写海棠之“白”作了铺垫。总的来看,这一联描写由远及近,由大到小,从“斜阳寒草”写到“重门”,再对生长海棠的花盆加以细致描写,虽然没有直接描写海棠,但海棠已经呼之欲出了。同时,这一联也暗示出贾府这个大家族已经日薄西山的命运。
“玉是精神难比洁,雪为肌骨易销魂。”写海棠之白,以白玉、冰雪比喻花的颜色的素白和品格的纯洁。它的精神如玉,但是用玉来形容仍嫌不足,难以比拟其高洁;它的肌骨如雪,使人迷恋陶醉。这其实是探春的自我写照。生长在日趋没落的家族中,探春依然不屈不挠,极想有一番作为。
“芳心一点娇无力,倩影三更月有痕。”用比喻,透过环境,写出花的娇美无力的身姿和月下映出的丽影,写出了海棠之柔。海棠虽然生机勃勃,但是终究娇柔无力,它那下垂的细小花蕊仿佛正在叹息。那美丽的身姿在深夜的月光中,投下心事重重的阴影。这一联暗含着探春的伤感。探春身为女儿之身,无力扭转家族的命运,只能在暗中担忧。
“莫谓缟仙能羽化,多情伴我咏黄昏。”中,是说但得白海棠多情相伴,就不必理会飞升远去的事了,“多情”的海棠与忧患的诗人(贾探春)融为一体。“缟仙”是将海棠形容为白衣仙子,它本有羽化成仙的可能,却不愿离去,而是留下来陪伴在黄昏中吟咏的诗人。探春后来远嫁异乡,虽然生活还算不错,但却难以割断对故乡亲人的牵挂,心中满怀悲苦。这是后话,探春不可能预先知晓。而曹雪芹以一个过来人的身份创作《红楼梦》,不断在诗词中暗示人物后来的命运,则具有设置悬念和引导读者的功能。
秋瑾的小诗“对酒”作于1905年,即光绪三十一年。庚子事变,八国联军入侵,国事板荡,中华民族濒临灭绝的危险,而满清王朝腐败不堪,鉴湖女侠愤然而起,她本出身书香门第,却不愿做娇花弱柳,为探索救国救民的途径于1904年变卖掉自己的全部首饰衣物东去日本留学。她说:“人生处世,当匡济艰危,以吐报负,宁能米盐琐屑终其身乎?”在日本她以高价购得一柄宝刀,并学习剑击和射击技术。秋女侠是近代史上一位奇女子,击剑,舞刀,豪饮,赋诗,俱能来得,尽显巾帼豪气。1905年从日本回国,走访好友吴芝瑛,以所购宝刀相示,纵情豪饮,酒酣耳热,拔刀起舞。
第一句以不吝惜千两黄金去购买锋利的宝刀起兴,“千金”本是珍贵的钱财器物,而诗人却毫不可惜地用来换取别人看来价值根本不足相当的东西。表现了诗人意欲投身反帝反封建的斗争,甚至不惜流血牺牲,表现出诗人的性格的豪爽。
第二句与首句呼应,诗人愿意用名贵的貂裘去换酒喝,这些贵重的东西都毫不犹豫地舍弃,诗人以一女子而作如此语,显示出诗人仗义疏财,不计较个人得失的豪爽性格。
第吴芝瑛久知秋瑾有光复志,虑其事泄贾祸,屡示珍重。面对好友的提醒,这就有了本诗的第三,第四句,秋女侠的回答。借用周朝的忠臣苌弘鲜血化碧的典故阐明:人的生命是非常宝贵的,满腔的热血也不能白白的流淌,应当为了崇高的革命事业抛头颅,洒热血,只有这样这辈子算是没有白活。同时抒发诗人随时准备为国捐躯的豪迈情感。
全诗句句铿锵有力,字字掷地有声,借对酒所感抒发革命豪情,表达了诗人决心为革命奉献一切的豪情壮志,充分表现了诗人的英雄气概。
“闲夜坐明月,幽人弹素琴”运用铺叙的手法,描绘一幅夜里闲坐、明月当空、静听幽人弹素琴的落寞景致,为下文“世上无知音”的孤寂惆怅之情作铺垫,埋伏笔。
“忽闻悲风调,宛若寒松吟”用借喻手法:忽闻“悲声调”,宛若“寒松吟”,喧染悲凉的氛围,把加深悲愁的情愫活灵活现地展示在读者面前。
“白雪乱纤手,绿水清虚心”用拟人手法:白雪乱“纤手”,绿水“清虚心”,便于作者尽情发挥,以情景交融的方式,把作者知音难觅的孤寂真情实感融入诗中,进而达到引人入胜之效果。
“钟期久已没,世上无知音”此句借用“钟子期”、“俞伯牙”典故喻己,紧扣上文,首尾呼应,使结构更为严谨,表达出诗人知音难觅的孤寂落寞之情感。
诗中《悲风》、《寒松》、《白雪》、《绿水》都是古曲名,意在描写隐士卢子顺弹琴的高超的艺术水平,进而发出“钟期久已没,世上无知音”的感叹。
这首诗写听幽人弹琴,借以慨叹世无知音。思想情绪未免有些消极,但其中也必定饱含着诗人一生坎坷、历尽艰难的辛酸痛苦。一首诗中列出四首琴曲名来,可见李白对琴道是很熟悉的。其中写《渌水》时,言其作用可以“清虚心”,这是李白的一个重要音乐观点。其所以如此,恐与李白多受老庄思想影响有密切关系。
从写作上看,首写弹琴,中写琴曲,末写慨叹。在写琴曲时,诗人以《寒松吟》比《悲风》,虽是以琴曲比琴曲,却又使人能从曲名上想到它们之间的必然联系,因为“悲”与“寒”皆冷色字,感情色彩是一致的,“风”与“松”则使人想到松涛,并进而想到乐音的特色。又琴曲有《风入松》,传为嵇康所作,“风”与“松”相连,可使人想起这一琴曲。此可见诗人的比喻是如何贴切!再者,“《白雪》乱纤手”一句,诗人不仅以一“乱”字,写出弹琴动作的特点,而且从《白雪》还可使人想到纤手的白嫩,这样的配词,真是妙不可言!
刘禹锡写过的三首诗,均很有特色。五绝《浑侍中宅牡丹》,用白描手法,激赏、盛赞了浑家牡丹花的硕大和繁多。此诗还有一定史料价值,说明在刘禹锡所生活的中唐前期,牡丹的栽培技术已达到很高的水平了。七绝《赏牡丹》,用对比和抑彼扬此的艺术手法,肯定了牡丹“真国色”的花界地位,真实地写出了当年牡丹花盛开能引起京城轰动的“轰动效应”。七绝《思黯南墅赏牡丹》,则运用典故,写牡丹花艳压群芳的美丽。
百花之中,雍容华艳的牡丹素有国色天香之名。全诗诗人以虚写称妙,此诗首二句叙写诗人偶遇牡丹之喜,
牡丹 末二句叹赏其色泽之佳。“偶然相遇人间世,合在增城阿姥家。”,首句点明在牛僧孺南墅中,偶然的机会,初次见到牡丹花,就如同遇到生命中“贵人”似的,无意之中技露出牡丹花在诗人心目中的崇高境界,在诗人看来,牡丹是日月精华的结晶,应栽天上,今日人间相逢,纯属“偶然”,所以一见到牛宅中牡丹,就作惊人语。首句破空雨入,诗人恍惚浸入仙境,跟前拟有灵光浮动。此句通过对牡丹花身价的高度估量,暗衬主人之高雅脱俗,一笔双,可见作者对牡丹花的重视及喜爱。后一句即用西王母昆仑山增城之典,巧妙地描写出了牡丹重瓣,花瓣层层叠叠的形态。
第三句由初见牡丹时的萼然惊叹转入对花容花貌的由衷礼赞,牡丹之貌,诗人美其名日“倾城”,这“倾城”二字,殊非过誉。唐代人对牡丹花的迷恋钟爱,确实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两京是牡丹荟萃之地,每当四、五月份牡丹盛开时。整个帝京为之哄动。白居易有“花开花落二十日,一城之人皆欲狂”之诗,刘禹锡也有“花开时节动京城”之句描述当时赏花的空前盛况。诗人在此,没有用工笔精敷细绘牡丹形象,而是以倾城之举来侧面烘托倾城之色,笔法空灵,较之于工笔重彩勾勒更具无穷魅力。
最后,诗人以“天教晚发赛诸花”一句再评花之品性。重在‘晚”与“赛”两字上做文章。牡丹晚发,开于暮春。汤显祖《牡丹亭》中的女主人公杜丽娘在“游园惊梦”一折中唱道:“牡丹虽好,她春归怎占得先!”既是叹亦是赞。牡丹俏不争春,天教晚发而集众芳之长。当然我们也可由此而寻绎一下诗人彼时心境,也许还包涵着大器晚成或对晚景赞美之昧外之旨。至于“赛诸花”之赛字,亦颇可玩味,既云“赛”,必有赛之对象和意义。在此我们不妨引一下刘禹锡的另一首《赏牡丹》诗。诗云:“庭前芍药妖无格,池上芙蕖净少情。唯有牡丹真国色,花开时节动京城。”此四句可为“赛诸花”三字诠解。诗人之于牡丹的一片爱心,是与对女性美理想化身的追求以及对阴柔之美的生命体验发生契合的,他对牡丹的美感经验,是在与芍药、荷花诸花品赏比较的基础上形成的。芍药因妖艳而无标格,荷花太洁净而缺少风情,只有牡丹花婀娜而不失端庄,顾盼之间百媚俱生。此种美,才是诗人最心醉的,也是牡丹之所以令群芳失色、独占鳌头的缘由所在。从这个意义上讲,牡丹被誉为天姿国色,当之无愧。
第一个把花与女性相比的天才,无疑创造了人类审美历程上的伟大飞跃。尽管刘禹锡这首牡丹诗还是将花拟人,但已不是简单地重复,而是对此作了更高层次的审美观照。他将对牡丹的花容、花性的欣赏和感受,升华到对女性柔美个性形象的精神把握,即形、神、情三者并举,爱得有个性,有情睐,包涵了更广更深的美学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