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煜热爱书法艺术,不仅有一定的成就,而且素养深厚,鉴赏能力颇高。这篇就王羲之书法而作的评述,就受到后人的认肯与称引。如南宋桑世昌的《兰亭考》、明代张丑《清河书画舫》等均有收录。《全唐文》卷一二八所收此文,止于“无蕴藉态度”,缺少以下35字,遂不能明其写作时间与缘由。此据《兰亭考》卷五所载而录。王羲之是东晋著名的书法家。到唐代,太宗李世民尤好其字,四处搜访,煞费心思,重金收购,不惜代价。在房玄龄主持修撰的《晋书》中,他亲自为王羲之的传记写“传论”,说是“详察古今,研精篆素,尽善尽美,其惟王逸少乎”!“心慕手追,此人而已”。王羲之至唐代而名声极盛,被尊为“书圣”,就与李世民的推崇不无关系。据说李世民最爱《兰亭集序》,生前日日摩挲,死时又携入地下,致使《兰亭集序》的真迹后人不见,传讲纷纭,成为中国书法史上的一大公案。好在李世民生前因珍爱《兰亭集序》而曾经刻石立碑,制成拓本以赐亲近,当时书法名家如虞世南、欧阳询、褚遂良等也多有摹写,于是而有刻本与摹本传于后世。虽然不及真迹,到底也可一窥神貌。李煜的这篇书评就见于太宗赐予弟弟韩王李元嘉的拓本《兰亭集序》上的题跋。
李煜对王羲之的推尊,完全承袭了李世民的看法,不仅是古今无以超越的唯此一人,而且视之为诸家书法艺术的渊源。他历数唐代著名书法家的优劣,以为优皆出于王羲之,而劣处只是不及耳。这里所列举的“韵”“力”“意”“清”“筋”“骨”“肉”“气”“法”九字,都是就书迹的整体风貌而论,加以对比,有力地支持了开篇即言的“各得右军之一体”的观点。最后举出的王献之具有总结性,说他虽然总有诸人之长而无其短,却心情不及其父的平和,态度不及其父的雍容,风仪不及其父的清雅,涵养不及其父之深厚,反映在书法上就是“失于惊急”。因此,李煜虽然没有具体地评说王羲之的书法,而王羲之书法之“尽善尽美”,王羲之书法之不可企及,也就不言而喻了。
李煜的评论,关注其精神,而不在意其点画,重神而轻形,这正是中国艺术评论的特点。书法如此,诗词如此,绘画也是如此。这种评论方法因为过于感性,又过于抽象,有时不容易描绘其意见。但是,如果我们能够细心地揣摩,细心地观察,慢慢地体会,也能通过这样的启示而获得一种整体的感观,而得其风神韵味。虽然难以言传,却别有一种意会。
好男儿远去从军戍边,他们从小就游历幽燕。个个爱在疆场上逞能,为取胜不把生命依恋。厮杀时顽敌不敢上前,胡须象猬毛直竖满面。陇山黄云笼罩白云纷飞,不曾立过战功怎想回归?有个辽东少妇妙龄十五,一向善弹琵琶又善歌舞。她用羌笛吹奏出塞歌曲,吹得三军将士泪挥如雨。
此诗题为“古意”,标明是一首拟古诗。开始六句,把一个在边疆从军的男儿描写得神形毕肖,栩栩如生,活跃在读者眼前。第一句“男儿”两字先给读者一个大丈夫的印象。第二句“少小幽燕客”,交代从事长征的男儿是自古多慷慨悲歌之士的幽燕一带人,为下面描写他的刚勇犷悍张本。这两句总领以下四句。他在马蹄之下与伙伴们打赌比输赢,从来就不把七尺之躯看得那么重,所以一上战场就奋勇杀敌,杀得敌人不敢向前。“赌胜马蹄下,由来轻七尺,杀人莫敢前”,这三句把男儿的气概表现得淋漓尽致。这样一个男儿,谁都想见识见识吧!可是诗不可能如画那样,通体写出,只能抓特征。于是抓住胡须来描绘。然而三绺五绺长须,不但年龄不符合,而且风度也太飘逸了,因此诗人塑造了短须的形象。“须如蝟毛磔”五字,写出须又短、又多、又硬的特征,那才显出他勇猛刚烈的气概和杀敌时须蝟怒张的神气,简洁、鲜明而有力地突出了这一从军塞上的男儿的形象。这里为了与诗情协调,诗人采用简短的五言句和短促扎实的入声韵,加强了诗歌的艺术效果。
接下去,诗人又用“黄云陇底白云飞”一句替诗的主人公布置了一幅背景。闭目一想,一个虬髯男儿,胯下是高头战马,手中是雪亮单刀,背后是辽阔的原野,昏黄的云天,这气象是何等的雄伟莽苍。但这一句的妙处,还不仅如此。塞上多风沙,沙卷入云,所以云色是发黄的,而内地的云则是纯白的。这一句中黄云白云表面似乎在写景,实则两两对照,寓情于景,写得极为精细。开首六句写这男儿纯是粗线条、硬作风,可是这远征边塞的男儿,难道竟无一些思乡之念吗?且看男儿在向前看一看那陇上黄云之后,也还不免回首一望故乡。故乡何在?但见一片白云,于是不能不引起思乡之感。这一层意思,诗人以最精炼最含蓄的手法,表达在文字的空隙中,于无文字处见功夫。但如果接下去,写思乡念切,急于求归,那又不象是这样一个男儿的身份了,所以在这欲吐不吐、欲转不转之际,用“未得报恩不得归”七个字一笔拉转,说明这一男儿虽未免偶尔思乡,但因为还没有报答国恩,所以也就坚决不想回去。这两个“得”字,都发自男儿内心,连用在一句之中,更显出他斩钉截铁的决心,同时又有意无意地与上句的连用两个“云”字相互映带。前六句节奏短促,写这两句时,景中含有情韵,所以诗人在这里改用了七言句,又换了平声韵中调门低、尾声飘的五微韵。但由于第八句中意旨还是坚决的,所以插用两个入声的“得”字,使悠扬之中,还有凛烈的劲道。
一般想法,再写下去,该是根据“未得报恩不得归”而加以发挥了。然而,出乎意外,突然出现了一个年仅十五的“辽东小妇”,面貌身段不必写,人们从她的妙龄和“惯弹琵琶能歌舞”,自可想象得出。随着“辽东小妇”的出场,又给人们带来了动人的“羌笛出塞声”。前十句,有人物,有布景,有色彩,而没有声音:“今为羌笛出塞声”这一句,少妇吹出了笛声,于是乎全诗就有声有色。“羌笛”是边疆上的乐器,“出塞”又是边疆上的乐调,与上文的“幽燕”、“辽东”贯串在一起。这笛声是那样的哀怨、悲凉,勾起征人思乡的无限情思,听了这一曲,不由“使我三军泪如雨”了。这里,诗人实际上要写这一个少年男儿的落泪,可是这样一个硬汉,哪有一听少妇羌笛就会激动的道理?所以诗人不从正面写这个男儿的落泪,而写三军将士落泪,非但落,而且落得如雨一般多。在这样尽人都受感动的情况下,这一男儿自不在例外,这就不用明点了。这种烘云托月的手法,含蓄而精炼,功力极深,常人不易做到。此外这四句采用了上声的七麌韵,“五”、“舞”、“雨”三个字,收音都是向下咽的,因而收到了情韵并茂的艺术效果。
全诗十二句,奔腾顿挫而又飘扬含茹。首起六句,一气贯注,到须如蝟毛磔“一句顿住,”黄云陇底白云飞“一句忽然飘宕开去,”未得报恩不得归“一句,又是一个顿挫。以下掷笔凌空,忽现辽东小妇,一连两句似与上文全无干涉,”今为羌笛出塞声“一句用”今“字点醒,”羌笛“、”出塞“又与上文的”幽燕“、”辽东“呼应。最后用”使我三军泪如雨“一句总结,把首句的少年男儿包涵在内,挽住上面的突接,全首血脉豁然贯通。寥寥短章之中,能有这样尺幅千里之势,这在李颀以前的七言古诗中是没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