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禹锡在仕途上可谓一波三折,但在政治上、人格上,却是一位不妥协的斗士,是一个硬骨头。公元805年(唐顺宗永贞元年),正是诗人春风得意的时候,王伾、王叔文、韦执谊等人在新即位的顺宗李诵支持下进行政治革新,实施一系列具有进步倾向的政治措施。刘禹锡深受王叔文的器重,积极参与谋议,并担任屯田员外郎、判度支盐铁案,协助杜佑、王叔文管理财政,成为革新集团的重要成员。改革触及了一大批权贵人物的利益,他们疯狂反扑,仅五个月后,“永贞革新”遭到失败,刘禹锡被贬为朗州司马。到公元815年(唐宪宗元和十年)召回长安,诗人看到一批趋炎附势之徒,不可一世,提笔写下了《元和十年自朗州至京戏赠看花诸君子》的讽刺诗,又触怒了权贵,再度遭贬,贬连州刺史,转夔、和二州。又过了十四年,到公元826年(唐敬宗宝历二年)才被召回,又挥笔写下了《再游玄都观》,宣称“前度刘郎今又来!”诗人的硬骨头精神令人敬佩。这首《咏史(其一)》就是诗人这种精神的真实写照。
“骠骑非无势,少卿终不去。”这两句充分肯定任安的不趋奉权贵的可贵精神。诗中的“骠骑”,古代将军的名号。指汉代骠骑将军霍去病。“非无势”,并非没有权势,意谓权势显赫;“少卿”,任安,字少卿,曾任大将军卫青的属官。褚少孙在《史记·田叔列传》后面补叙任安事,载武帝语:“任安有当死之罪甚众,吾尝活之。”后死于北军护军使者任内。“终不去”,自始至终都没有离开(卫将军)。诗人在这里运用了对举的方法来叙事。上句写霍去病,称其官职而不称名姓,说道霍去病的官位显赫,接着用双重否定的词句,进一步写出霍去病的权势很大。在一般情况下,一般世俗之人,如蝇逐臭,改换门庭,纷纷投靠骠骑。可任安却不是这样。下句写任安,称其字而不呼其名,字里行间有一种亲切感,充满着敬重之意。《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记载,霍去病是大将军卫青的外甥,年轻时跟随大将军出击匈奴,后来独自领兵出战,取得赫赫战功,深得汉武帝信任,跟随他出征的军官都封侯拜将。后来,汉武帝“乃益置大司马位,大将军、骠骑将军皆为大司马。定令,令骠骑将军秩禄与大将军等。自是之后,大将军青日退,而骠骑日益贵。举大将军故人门下多去事骠骑,辄得官爵,唯任安不肯。”诗人所写的就是这样一段事实。一般人读《史记》,一般都不太重视这一段的记载,都注意卫青、霍去病的立功封侯以及他们的贵幸,所谓“将军不败由天幸”。可诗人对这一段记载却十分在意,十分感慨。可以说,任安身上有诗人的影子在。
“世道剧颓波,我心如砥柱。”这两句是诗人的感慨。诗人说:如今的世道有如流水直下,只有我的心像中流砥柱一样,毫不动摇。句中的“剧”急剧,厉害的意思;“颓波”,大河决堤时从堤口奔泻而下的洪流;“砥柱”,山名,在黄河三门峡中。郦道元《水经注·河水》云:“河水分流,包山而过,山见水中,若柱然,故曰砥柱山。”诗人回到现实社会中来,感到世风日下,人心不古,人与人之间尔虞我诈,勾心斗角,官场上更是如此,落井下石,互相倾轧。诗人的两次遭贬,就是最好的说道。在这样的情况下,诗人对任安情有独钟,任安的这种行为,如今更是难能可贵。诗人把任安视为知己,他不向权贵屈服,永远不向邪恶势力低下那高昂的头。形势越是险恶,他越是坚强。“我心如砥柱”,是诗人的真心表白,是诗人与邪恶斗争的宣言。着实可佩可敬。
这首诗借史说话,抒发感慨,将叙事、议论、抒怀融为一体。《史记》中短短的一句话,诗人撰写成一首诗,运用白描的手法,娓娓道来,既赞扬了任安,又表道了心志,感情强烈,志向坚定,是一首流传千古的好诗。
“贾生道王道,卫绾工车戏,同遇汉文时,何人居高位?”刘禹锡的《咏史》(其二)别出心裁,让人有深远的回味与联想。晚唐时宦官擅权皇权旁落,朝廷用人唯宦官之喜好,道于治乱之士无不痛恨,宦官亦忌惮正直之朝臣,所用之人大多无能之辈,戏嘘之人。这首诗是他的早年之作,诗中流露出了对朝庭用人制度的不满和怀才不遇的感叹。
这是一支悲愤的悼歌。岳飞的惨死是中国历史上的一大悲剧。岳飞虽然冤死,但他的英名却永远留在历代人民的心中。宋宁宗嘉泰四年(1204年),追封岳飞为鄂王,旷世冤案得以昭雪,离岳飞被害已62年。岳墓建在风景秀丽的西湖岸边,岳飞虽封王建墓,但由于连年战乱,陵园荒芜,景象凄凉。这首诗以反映这样的现实入笔。
首联以离离墓草渲染岳墓秋日的荒凉,冷硬屹立的石兽,更增添了几分悲思。接下来用南北君民作对比,谴责南宋当局苟安享乐、不思北进,同情中原父老忍受煎熬,遥望南师。颈联哀叹有望承担中兴重任的英雄岳飞悲惨死去,使天下南北中分以至南宋最终被蒙古人灭亡。作者在尾联悲痛地吟道:“莫向西湖歌此曲,水光山色不胜悲。”满含湖光依旧,河山易主的深沉的感慨。
作者以赵宋后裔的身份为冤死于赵宋王朝的岳飞,由衷地唱出这支哀痛伤惋的悼歌,分外感人。
《九歌》是屈赋中最精、最美、最富魅力的诗篇。它代表了屈原艺术创作的最高成就。《九歌》以楚国宗祖的功德和英雄业绩为诗;以山川神祇和自然风物为诗;以神话故事和历史传说为诗,淋漓尽致地抒发了诗人晚年放逐南楚沅湘之间忠君爱国、忧世伤时的愁苦心情和“荡志而愉乐”,“聊以舒吾忧心”,“寓情草木,托意男女”,“吟咏情性,以风其上”的心旨。
《九歌》包括11章,前人为了使它们符合“九”的成数,曾作过种种凑合。如清代蒋骥《山带阁注楚辞》主张《湘君》、《湘夫人》并为一章,《大司命》、《少司命》并为一章。《闻一多》《什么是九歌》主张以《东皇太一》为迎神曲,《礼魂》为送神曲,中间九章为“九歌”正文。但多数人的意见,以“九”为虚数,同意汪瑗《楚辞集解》、王夫之《楚辞通释》之说,认为前十章是祭十种神灵,所祭的十种神灵,从古代人类宗教思想的渊源来考察,都跟生产斗争与生存竞争有密切关系。十种神灵又可分为三种类型:①天神──东皇太一(天神之贵者)、云中君(云神)、大司命(主寿命的神)、少司命(主子嗣的神)、东君(太阳神);②地□──湘君与湘夫人(湘水之神)、河伯(河神)、山鬼(山神);③人鬼──国殇(阵亡将士之魂)。有人认为,在上述十种神灵里面,篇首“东皇太一”为至尊,篇末“国殇”为烈士,都是男性;其余则是阴阳二性相偶,即东君(男)与云中君(女),大司命(男)与少司命(女),湘君(男)与湘夫人(女),河伯(男)与山鬼(女)。《九歌》原来的篇次,也基本上是按照上述的关系排列的,今本《东君》误倒(闻一多《楚辞校补》)。
从《九歌》的内容和形式看,似为已具雏形的赛神歌舞剧。《九歌》中的“宾主彼我之辞”,如余、吾、君、女(汝)、佳人、公子等,它们都是歌舞剧唱词中的称谓。主唱身份不外三种:一是扮神的巫觋,男巫扮阳神,女巫扮阴神;二是接神的巫觋,男巫迎阴神,女巫迎阳神;三是助祭的巫觋。所以《九歌》的结构多以男巫女巫互相唱和的形式出现。清代陈本礼就曾指出:“《九歌》之乐。有男巫歌者。有女巫歌者;有巫觋并舞而歌者;有一巫唱而众巫和者。”(《屈辞精义》)这样,《九歌》中便有了大量的男女相悦之词,在宗教仪式、人神关系的纱幕下,表演着人世间男女恋爱的活剧。这种男女感情的抒写,是极其复杂曲折的:有时表现为求神不至的思慕之情,有时表现为待神不来的猜疑之情,有时表现为与神相会的欢快之情,有时表现为与神相别的悲痛与别后的哀思。从诗歌意境上看,颇有独到之处。
朱熹曾评《九歌》说:“比其类,则宜为三《颂》之属;而论其辞,则反为《国风》再变之《郑》、《卫》矣。”(《楚辞辩证》)同是言情之作,而《九歌》较之《诗经》的郑、卫之风,确实不同。但这并非由于“世风日下”的“再变”,而是春秋战国时期南北民族文化不同特征的表现。郑、卫之诗,表现了北方民歌所特有的质直与纯朴;而《九歌》则不仅披上了一层神秘的宗教外衣,而且呈现出深邃、幽隐、曲折、婉丽的情调,别具一种奇异浓郁的艺术魅力。
男女之情并不能概括《九歌》的全部内容。作为祭歌,由于它每一章所祭的对象不同,内容也就有所不同,如《东皇太一》的肃穆,《国殇》的壮烈,便与男女之情无涉。《国殇》是一首悼念阵亡将士的祭歌,也是一支发扬蹈厉、鼓舞士气的战歌。它通过对激烈战斗场面的描写,热烈地赞颂了为国死难的英雄,从中反映了楚民族性格的一个侧面。
《九歌》是以娱神为目的的祭歌,它所塑造的艺术形象,表面上是超人间的神,实质上是现实中人的神化,在人物感情的刻画和环境气氛的描述上,既活泼优美,又庄重典雅,充满着浓厚的生活气息。
这是一首咏唱春日百花争艳的迷人景象的词作。写得艳丽浓郁,光采照人,真可谓字字珠玑,行行锦绣。但言语深处,隐然有伤感意。
上阕仅用寥寥四句,便写出了一片花团锦簇、灿烂照眼的艳阳春光。“斜红叠翠,何许花神来献瑞”中,前句使用代称手法,以“红”代花,以“翠”代叶,达到含蓄而不直露的效果;一个“斜”字,写出花朵娇柔多姿、毫不呆板之态,一个“叠”字,则强调了叶片争茂繁密的长势。后一句是对眼前花繁叶茂的美景充满惊奇地赞叹,“何许”,即何处;“献瑞”中的“瑞”是祥瑞、吉祥之义。春天到来,百花盛开,千朵万朵的红花在翠绿的枝叶映衬下明艳照眼,这是何处飞来的花神为点缀人间作出的精心奉献!“粲粲裳衣,割得天孙锦一机”二句,仍然着意写花态之美,前句采用了拟人手法,径直以穿衣着裳的“花神”指花;“粲粲”是鲜明的样子。后句中的“天孙”即织女星,《史记·天官书》中有“河鼓大星……其北织女。织女,天女孙也”的记载,在这里则指神话中精于织锦的织女。这两句的意思是说:花神们身上色泽鲜艳、光华夺目的衣裙,都是用从天上手艺最高的织女的织锦机上割下的锦绣制成。这般景象只应天上才有,人间能得几回看到!这是词人对令人陶醉的春光发出的由衷的赞叹。
下阕四句写花的内在质地与对春光的爱惜。“真香妙质,不耐世间风与日”中,以纯“真”写花的香,以美“妙”写花的质,真可谓玉质天香,它们怎能经受得住浊世间的狂风吹与烈日晒的摧残!“着意遮围”之句承上启下,要小心翼翼地为百花遮风挡雨,不使它受伤害,只这样做还不行,要使百花常开不败,关键的是“莫放春光造次归”,一定要拉住春光,千万不要让它轻易随便地归去。这是词人发自心底的呼声,写尽了对盛开的充满生气、携着春光的繁花的缱绻之情。
若沿袭自《诗经》、《楚辞》以来的传统来看,词人显然是以香花喻君子,“真香妙质”之句可见;而摧残香花的“风”、“日”则隐喻朝中奸佞的权臣。这便给予该词以深刻的社会含义。据该篇后记文字“绍兴壬申春,芗林瑞香盛开,赋此词。是年三月十有六日辛亥,公下世。此词,公之绝笔也”,可知这首词写于南宋高宗绍兴二十二年(1152)“瑞香盛开”的春天;因词人自号“芗林居士”,可见“芗林”系指其所居之处;是年三月十六日词人要执意挽留的“春光”尚未归去,而词人却辞世而长去了,这首留世词作,便成了他向世人向春光告别的绝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