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唐人赠别诗篇中,那些凄清缠绵、低徊留连的作品,固然感人至深,但另外一种慷慨悲歌、出自肺腑的诗作,却又以它的真诚情谊,坚强信念,为灞桥柳色与渭城风雨涂上了另一种豪放健美的色彩。高适的《别董大二首》便是后一种风格的佳篇。
这两首送别诗作于公元747年(天宝六年),当时高适在睢阳,送别的对象是著名的琴师董庭兰。盛唐时盛行胡乐,能欣赏七弦琴这类古乐的人不多。崔珏有诗道:“七条弦上五音寒,此艺知音自古难。惟有河南房次律,始终怜得董庭兰。”这时高适也很不得志,到处浪游,常处于贫贱的境遇之中。但在这两首送别诗中,高适却以开朗的胸襟,豪迈的语调把临别赠言说得激昂慷慨,鼓舞人心。
从诗的内容来看,这两篇作品当是写高适与董大久别重逢,经过短暂的聚会以后,又各奔他方的赠别之作。而且,两个人都处在困顿不达的境遇之中,贫贱相交自有深沉的感慨。诗的第二首可作如是理解。第一首却胸襟开阔,写别离而一扫缠绵忧怨的老调,雄壮豪迈,堪与王勃“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情境相媲美。
“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开头两句,描绘送别时候的自然景色。黄云蔽天,绵延千里,日色只剩下一点余光。夜幕降临以后,又刮起了北风,大风呼啸。伴随着纷纷扫扬的雪花。一群征雁疾速地从空中掠过,往南方飞去。这两句所展现的境界阔远渺茫,是典型的北国雪天风光。“千里”,有的本子作“十里”,虽是一字之差,境界却相差甚远。北方的冬天,绿色植物凋零殆尽,残枝朽干已不足以遮目,所以视界很广,可目极千里。说“黄云”,亦极典型。那是阴云凝聚之状,是阴天天气,有了这两个字,下文的“白日曛”、“北风”,“雪纷纷”,便有了着落。如此理解,开头两句便见出作者并非轻率落笔,而是在经过了苦心酝酿之后,才自然流一出的诗歌语言。这两句,描写景物虽然比较客观,但也处处显示着送别的情调,以及诗人的气质心胸。日暮天寒,本来就容易引发人们的愁苦心绪,而眼下,诗人正在送别董大,其执手依恋之态,我们是可以想见的。所以,首二句尽管境界阔远渺茫,其实不无凄苦寒凉;但是,高适毕竟具有恢弘的气度,超然的禀赋,他并没有沉溺在离别的感伤之中不能自拔。他能以理驭情,另具一副心胸,写出慷慨激昂的壮伟之音。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这两句,是对董大的劝慰。说“莫愁”,说前路有知己,说天下人人识君,以此赠别,足以鼓舞人心,激励人之心志。据说,董大曾以高妙的琴艺受知于宰相房琯,崔珏曾写诗咏叹说:“七条弦上五音寒,此艺知音自古难。惟有河南房次律,始终怜得董庭兰”。这写的不过是董大遇合一位知音,而且是官高位显,诗境未免狭小。高适这两句,不仅紧扣董大为名琴师,天下传扬的特定身份,而且把人生知己无贫贱,天涯处处有朋友的意思融注其中,诗境远比崔珏那几句阔远得多,也深厚得多。崔诗只是琴师身世的材料,而高诗却堪称艺术珍品。
“六翮飘飖私自怜,一离京洛十余年。丈夫贫贱应未足,今日相逢无酒钱。”可见他当时也还处于“无酒钱”的“贫贱”境遇之中。这两首早期不得意时的赠别之作,不免“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垒”。但诗人于慰藉中寄希望,因而给人一种满怀信心和力量的感觉。
诗人在即将分手之际,全然不写千丝万缕的离愁别绪,而是满怀激情地鼓励友人踏上征途,迎接未来。诗之所以卓绝,是因为高适“多胸臆语,兼有气骨”(殷璠《河岳英灵集》)、“以气质自高”(《唐诗纪事》),因而能为志士增色,为游子拭泪。如果不是诗人内心的郁积喷薄而出,则不能把临别赠语说得如此体贴入微,如此坚定不移,也就不能使此朴素无华之语言,铸造出这等冰清玉洁、醇厚动人的诗情。
译文及注释
译文
千里黄云遮天蔽日,天气阴沉,北风送走雁群又吹来纷扬大雪。
不要担心前路茫茫没有知己,天下还有谁不认识你呢?
就像鸟儿四处奔波无果只能自伤自怜,离开京洛已经十多年。
大丈夫贫贱谁又心甘情愿,今天相逢可掏不出酒钱。
注释
黄云:天上的乌云,在阳光下,乌云是暗黄色,所以叫黄云。
白日曛,即太阳黯淡无光。曛:昏暗。
谁人:哪个人。
君:你,这里指董大。
六翮飘飖:比喻四处奔波而无结果。翮:鸟的羽翼。飘飖:飘动。
京洛:长安和洛阳。
公元747年(唐玄宗天宝六载)春天,吏部尚书房琯被贬出朝,门客董庭兰也离开长安。是年冬,董庭兰与高适会于睢阳(故址在今河南省商丘县南),高适写了《别董大二首》。
在唐人赠别诗篇中,那些凄清缠绵、低徊留连的作品,固然感人至深,但另外一种慷慨悲歌、出自肺腑的诗作,却又以它的真诚情谊,坚强信念,为灞桥柳色与渭城风雨涂上了另一种豪放健美的色彩。高适的《别董大二首》便是后一种风格的佳篇。
这两首送别诗作于公元747年(天宝六年),当时高适在睢阳,送别的对象是著名的琴师董庭兰。盛唐时盛行胡乐,能欣赏七弦琴这类古乐的人不多。崔珏有诗道:“七条弦上五音寒,此艺知音自古难。惟有河南房次律,始终怜得董庭兰。”这时高适也很不得志,到处浪游,常处于贫贱的境遇之中。但在这两首送别诗中,高适却以开朗的胸襟,豪迈的语调把临别赠言说得激昂慷慨,鼓舞人心。
从诗的内容来看,这两篇作品当是写高适与董大久别重逢,经过短暂的聚会以后,又各奔他方的赠别之作。而且,两个人都处在困顿不达的境遇之中,贫贱相交自有深沉的感慨。诗的第二首可作如是理解。第一首却胸襟开阔,写别离而一扫缠绵忧怨的老调,雄壮豪迈,堪与王勃“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的情境相媲美。
“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开头两句,描绘送别时候的自然景色。黄云蔽天,绵延千里,日色只剩下一点余光。夜幕降临以后,又刮起了北风,大风呼啸。伴随着纷纷扫扬的雪花。一群征雁疾速地从空中掠过,往南方飞去。这两句所展现的境界阔远渺茫,是典型的北国雪天风光。“千里”,有的本子作“十里”,虽是一字之差,境界却相差甚远。北方的冬天,绿色植物凋零殆尽,残枝朽干已不足以遮目,所以视界很广,可目极千里。说“黄云”,亦极典型。那是阴云凝聚之状,是阴天天气,有了这两个字,下文的“白日曛”、“北风”,“雪纷纷”,便有了着落。如此理解,开头两句便见出作者并非轻率落笔,而是在经过了苦心酝酿之后,才自然流一出的诗歌语言。这两句,描写景物虽然比较客观,但也处处显示着送别的情调,以及诗人的气质心胸。日暮天寒,本来就容易引发人们的愁苦心绪,而眼下,诗人正在送别董大,其执手依恋之态,我们是可以想见的。所以,首二句尽管境界阔远渺茫,其实不无凄苦寒凉;但是,高适毕竟具有恢弘的气度,超然的禀赋,他并没有沉溺在离别的感伤之中不能自拔。他能以理驭情,另具一副心胸,写出慷慨激昂的壮伟之音。
“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这两句,是对董大的劝慰。说“莫愁”,说前路有知己,说天下人人识君,以此赠别,足以鼓舞人心,激励人之心志。据说,董大曾以高妙的琴艺受知于宰相房琯,崔珏曾写诗咏叹说:“七条弦上五音寒,此艺知音自古难。惟有河南房次律,始终怜得董庭兰”。这写的不过是董大遇合一位知音,而且是官高位显,诗境未免狭小。高适这两句,不仅紧扣董大为名琴师,天下传扬的特定身份,而且把人生知己无贫贱,天涯处处有朋友的意思融注其中,诗境远比崔珏那几句阔远得多,也深厚得多。崔诗只是琴师身世的材料,而高诗却堪称艺术珍品。
“六翮飘飖私自怜,一离京洛十余年。丈夫贫贱应未足,今日相逢无酒钱。”可见他当时也还处于“无酒钱”的“贫贱”境遇之中。这两首早期不得意时的赠别之作,不免“借他人酒杯,浇自己块垒”。但诗人于慰藉中寄希望,因而给人一种满怀信心和力量的感觉。
诗人在即将分手之际,全然不写千丝万缕的离愁别绪,而是满怀激情地鼓励友人踏上征途,迎接未来。诗之所以卓绝,是因为高适“多胸臆语,兼有气骨”(殷璠《河岳英灵集》)、“以气质自高”(《唐诗纪事》),因而能为志士增色,为游子拭泪。如果不是诗人内心的郁积喷薄而出,则不能把临别赠语说得如此体贴入微,如此坚定不移,也就不能使此朴素无华之语言,铸造出这等冰清玉洁、醇厚动人的诗情。
此词描写了作者罢官后落寞、无聊的闲居生活。词人本有杀敌报国的雄心壮志,而如今只能在期思溪上不停地徘徊,在樟木桥边借酒浇愁;时光流逝,青春不再,身边只有滞涩的一两声蝉鸣、寂静的树林、轻飞的冷蝶、半开的菊花,如此情境让词人备感落寞、苦闷、无聊。
首韵写终日惟赏景饮酒自娱,点出“游”与“醉”。“期思溪上日千回,樟木桥边酒数杯”,写词人在山之闲适,往来溪上,一日千回,或在桥边村店,饮酒数杯:可见词人终日惟赏景饮酒自娱;接韵抒情,紧承上文“溪上”“桥边”而来,“人影不随流水去,醉颜重带少年来”,奇思丽想,而寓少年不再之慨。此韵意境,从起首二句预为地步而来。一“去”一“来”,陡增青春不再、老来无味之感。
过片绘景,“疏蝉响涩林逾静,冷蝶飞轻菊半开”,模拟化用王籍《入若耶溪》诗意:“蝉噪林逾静,鸟鸣山更幽。”动中见静,静中有动。此二句以精严的倒装对句所造成的冷寒寂寥之境,表现自己同样耗散了生命热力的精神感受。末韵关合,遥应开篇,揭明题旨,运用典故和反语表现了词人被罢官后报国无门、壮志难酬的无奈与愤懑情绪,传写出风骨不改又无欢无味的老年情怀。“不是长卿终慢世”,这里使用典故,词人以司马相如自况。《世说新语》注引《高士传·司马相如赞》:“长卿慢世,越礼自放。犊鼻居市,不耻其状。托疾避官,蔑此卿相。”“只缘多病又非才”,这里使用反语,借孟浩然语(不才明主弃,多病故人疏)自嘲,说以文章名世的司马相如傲世,是因其多病又没有才能,实则是借以委婉表达自己空有报国之能、却不被任用的无奈和愤懑不平。“多病非才”,似怨责朝廷,非我有意傲世,只因生来多病又无才,以古人自况,自伤自叹,亦自嘲自愤。
这首词结构谨严,对仗工整,前三联对仗,结联放散,且起承转合一如律诗作法。
这首诗充分体现了诗人矛盾的心情。他自认为随着年龄的增长经历的增加,就能参透俗世,看透俗事,不会像潘岳那样多愁善感了,但是遇到“晚雨秋阴”的景象,依然难平心绪。
开篇两句,写傍晚秋阴、酒醉乍醒,客观条件(季节气候不佳、身体状况不佳)和主观条件(感时)都令诗人心情不能平静,从而为全诗定下了情感基调。
三四两句,写秋日风景,“黄花”“红杳”本是秋天里最具生命力的物象了,然而在诗人眼中,单一的黄花却远远构不成绚丽的色彩,而红色的杳子在风雨之中飒飒作响,如沙场鼓声,徒增秋日的肃杀之气。“背世返能厌俗态,偶缘犹未忘多情”与“自从双鬃斑斑白,不学安仁却自惊”两句中表现了诗人“心绪难平”。不妨回顾一下当时李煜为了超脱于皇位之争而筑室钟山读书,即位之后在北方的威压之下还是不改诗书歌舞之乐,即可了解其“背世”“厌俗态”的高雅之意;而对于丧子、亡妻痛苦的诗词咏叹,都是发生在面对北方军事威胁的背景之下,则读者于此又不难领会其“多情”背后的软弱无助当多愁善感的词人被推上君王的位置,在弱肉强食的乱世求生存的时候,大约应该都是李煜这种悲秋的样子:满怀恐惧,满怀凄惶直至在两鬓斑白中走向毁灭。
王梵志的诗作在唐初流传极广,后来却一直被封建正统派视为“下里巴人”,不能进入诗歌艺术堂奥。现存梵志诗相当大一部分从内容上说,是劝世劝善的诗体道德箴言,这类诗较少文学价值。梵志诗最有文学价值的,当推那些有意无意作出的世态人情的幽默、讽刺画,就像这首诗。
这首诗录自敦煌卷子本《王梵志诗》卷第三。诗用第一人称语气写来,类乎戏曲的“道白”。自夸有一处世法宝,这就是与世无争、息事宁人。这种旧时代人的一种“共相”,在诗人笔下得到个性化的表现。“与世无争”的概念并未直接说出,而通过诗中人活生生的语言:“相打长伏弱,至死不入县”来表述。被人欺负到极点,却死也不肯上县衙门申诉,宁愿吃亏,这是进一步写“相打长伏弱”,连“忍无可忍”的意气也没有。诗歌形象打上了封建时代弱者的烙印,散发着生活气息(“相打”、“伏弱”、打官司都来自生活)。而“价值百匹练”的夸口适足见出人物身分(以“百匹练”为贵,自然不是富人意识),表现出人物处境虽卑微而不自知其可悲。通过人物的语言,诗人刻画出了一个甘居弱小、不与人争的小人物形象。
这首诗录自费衮《梁溪漫志》卷十。与《我有一方便》一样,这首诗也用第一人称写,展现的却是一幅有趣的“三人行”的戏剧性场面。“骑大马”者与“担柴汉”,是贫富悬殊的两极。而作为这两极间的骑驴者,他的心情非常矛盾:他比上不足,颇有些不满(这从“独”字的语气上可以会出),但当他看到担柴汉时,便又立刻心安理得起来。诗人这里运用的手法是先平列出三个形象,末句一点即收,饶有情趣。章法也很独到。
这首诗真实地或略带夸张地写出了世人行为和心理上的某种通病,令人忍俊不禁,于笑中又有所反省。这首诗可作两种理解,既可看作是正经的、劝喻的,又可以读为揶揄的、讽刺的。但作正面理会则浅,作反面理会则妙不可言。这首诗作劝人知足看便浅,作中庸者的漫画象看,则惟妙惟肖。
梵志这首诗未必没有劝世的意思,诗人对笔下人物还很欣赏同情。但是,诗人没有作概念化的枯燥说教,而采用了“象教”——即将理予以形象地显现。而他所取的又并非凭空结想的概念化形象,而是直接从平素对生活的敏锐观察和积累中撷取来的。它本身不惟真实,而且典型。当诗人只满足于把形象表现出来而不加评论,这些形象对于诗人的思想也就具有了某种相对独立性和灵活性。当读者从全新的、更高的角度来观察它时,就会发现许多包含在形象中、然而不一定为作者所意识到的深刻的意蕴。王梵志这种性格解剖式的笔调犀利的幽默小品,比一语破的、锋芒毕露的讽刺之作更耐读,艺术上更高一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