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人的送行诗很多。但送行有种种情况,诗的情味也就大不一样。这里是送一个年轻人去探望他的叔父,而他的叔父,又是那里的州官。恰逢时节在初春,正是游历的大好时光。对一个刚成年的人来说,游历可以开阔眼界,增长见闻。因此无论从哪方面说,这都是一件好事。尽管离别免不了引起依惜别之情,但也被替对方高兴的心情掩盖了。这就决定了这首诗的明快基调。
诗的首联点明了送人春日出游的意思。诗人化用了前人的诗句。谢灵运《悲哉行》说:“萋萋春草生,王孙游有情。”王孙是对年轻人的尊称。《史记·淮阴侯列传》记载漂母对韩信说过这样的话:“ 吾哀王孙而食之,岂望报乎!”王牧恰好姓王,所以用在这里更显恰当。汀洲,说明送别的地点在水边。细草绿,时值早春,小草刚刚发芽。古人常常把春草和离情联系在一起。《古诗十九首》说:“青青河边草,绵绵思远道。”江淹《别赋》说:“春草碧色,春水绿浓,送君南浦,伤如之何!”所以一说“细草绿”,惜别之意也就蕴含其中了。
第二联是对被送者的介绍和赞许。古代男子二十而冠,束发戴帽,表示已经成年了。这正是人生风华正茂、意气风发的时候。不仅如此,王牧承继了家学,擅长诗赋,是个才华横溢的人。“四弓裘”,用的是《礼记·学记》的典:“ 良冶之子必学为裘,良弓之子必学为箕。”后来便用“弓冶”、“弓裘”比喻父子世袭的事业。这里既是对王牧的赞许,又是对他所要拜见的叔父的称誉。当然,应酬之作中这类词句难免也有溢美之处。
第三联设想王牧旅途中的见闻。“野渡华争发,春塘水乱流。”这两句描写山野春天雨后的景色。一场春雨过后,山华竞放,争奇斗妍;春水潺流,喷珠溅玉。这才是真正的春天,是身居市朝的人们领略不到的春天的真正的美。这两句诗不仅形象地概括了春日山野的美,而且写得生机勃勃,清新流丽。前人评论道:“ 李袁州(嘉祐)中兴高流,与钱(起)、郎(士元)别为一体,往往涉于齐梁。绮靡婉丽,盖吴均、何逊之敌。如“野渡华争发,春塘水乱流”、“朝霞晴作雨,湿气晚生寒”,文章之冠冕也。”(《唐音癸签》卷七引刘辰翁语)
第四联设想王牧的叔父见到他后,一定十分怜爱,舍不得他离开。所以嘱咐说:你母亲还在倚门而望,日日盼着你归来呢。小阮,阮籍的侄子阮咸,叔侄二人都在“竹林七贤”之列。这里用以喻王牧叔侄。
全诗清丽流畅,气韵生动,是应酬诗中难得的佳作。沈德潜评论此诗云:“天然名秀,当时称其齐梁风格,不虚也。”(《唐诗别裁》卷十一)
这是一首乡情诗,写作者因在客地见梅花而牵惹起对故乡的怀念之情。
此诗以故园和客馆梅花开放的早迟不同,表现出客居异地的孤凄和对故乡的深切怀念。诗首句写客地见梅。梅开报春,一元复始,万象更新,照理说自有一番喜庆之气,可诗人的心态却不甚佳妙,表现出的是“孤”,是“寒”,一开篇就流露出深重的乡思乡愁。诗曰“孤馆”,表明诗人是做客他乡,馆居异地。出于一种水是家乡美、月是故乡明的感情。诗人甚至觉得客馆的春风也来得特别迟,它是款款而来,姗姗而至,大有“可堪孤馆闭春寒,杜鹃声里夕阳暮”那种难耐的孤凄。以上两句写客地见梅,不言乡思而乡思自浓,不写乡愁而乡愁自现。可谓“不着一字,尽得风流”。
接下来两句写怀念故乡。“故园花落尽”,是说故乡的梅花早已凋落殆尽。这里的“花”承首句的“梅”,当指梅花而非言他花,如指他花落尽,就显得与事实不符。汪中故乡在江苏扬州,江南春天虽早,亦不至于百花凋残而客馆寒梅始花。这一句以故乡花落,反衬客馆始花,进一层写出作者客居他乡的孤苦意绪。“江上一枝开”,这一句是回过头来写客馆的梅花,故园花已落,客馆花才开,以两地花开时差作比,突出表现出“哪里都没有家乡好”这种中国人民的传统心态,抒发了热爱家乡,怀念家乡的思想感情。
汪中这首诗,从题材上说并无新颖之处,只不过是一首极为普通的乡情诗。但从艺术上看,却能以极平淡之语表现最浓烈之情。以梅花写乡情,为人熟悉的还有陆凯《赠范晔诗》和王维《杂诗三首·其二》,这两首与此诗粗略的比较,就可发现,前两首有点像一出独幕剧,都有两人物出现在诗中,陆凯诗托语驿使代问朋友,王维诗是迫不及待地问讯故乡来客家中情况,而汪中此诗则是独白,没有对象在诉说自己的思乡之情,那种做客他乡的孤苦之情也就更加溢于言表。
徐熥与其弟、藏书家“红雨楼”主人徐兴公,都是明朝后期闽中才子,徐兴公声名尤大,号“兴公诗派”。这首小诗,当是徐熥寄给正在客游途中的兄弟,望其早日归来聚首的。
前两句里,重叠着“春”“客”各三字,一时令人眼花缭乱,但细细读时,却只觉诗意层层迭变,全无重复之感。“春风送客”,佳事也,身在客途,有春风一路相送、殷勤追随、慰我寂怀,如何不佳?如何却是“翻愁客”?起句虽不设问,而疑问已在其中。次句答得更巧。“客路逢春”,其实与“春风送客”只是一事,但虽是一事,两样说之,滋味便全然不同。有春一路“送”我,固然良慰;但春者,当是于安闲悠然中所赏玩者也,今在“客路”,正尔奔波,有何闲逸心思赏玩呢?故客路所逢之春,在客子眼中,自然是“不当春”一一算不得春,彼虽欲慰我,却终不能慰我,彼既一路送来,却时时令我不得慰,又如何不愁?
上两句一问一答,已于重叠用字之中,曲尽变化之妙,但仅此而已,尚不过小巧手段,此诗之妙,更在后两句,然最妙处虽在后两句,其草蛇灰线,仍出于前两句。请再细想之:“不当春”,客因可作如是观,单春毕竟是春,不论你说它当得当不得,春风依旧骀荡,春光依旧汩汩流逝一一这,恐怕才是客愁的更深处吧?诗人唯因窥到了这客子在漫言“不当春”背后的深愁,故而于第三句才突发奇想,他把目光投到了象征春日的娇啭黄莺儿身上,他要那黄莹儿声音别变,还是嫩嫩的,娇娇的,千万别马上变得老腔老调,千万别把春天也啼老了,啼尽了一一因为,此际天涯正有一位未归的客子,正被算不得春的春光紧紧包裹着,为无法享有真正的、安闲的、故乡的春光而愁上加愁。如果黄莺儿声音真的老了、春光真的逝尽了,那客子天涯归来,他还能赏玩到什么呢?他岂不是要在“不当春”之外,更增一层“不见春”的悲哀?
诗中的“客”,当然是指徐兴公,诗人寄诗给乃弟,而不称“弟”称“客”,且一篇之中三致意焉,无非是为乃弟点醒客子身份,望他莫要久恋梁园,迷失故园。诗中言徐兴公“逢春不当春”,自是诗人的揣测;诗人要莺声不老、春光莫逝,自也是诗人的痴想。一篇之中,皆为揣测和痴想;一篇怀人盼归之文字,却皆为“愁客”、“未归”充满字面,诗旨并不显露;这般落笔是诗的出人意表处,是诗的不落旧套处,更是诗的尤可收取招人归来之效处。试想:若徐兴公看破了兄长的痴想,顿悟到莺声其实不得不老、春光其实不得不逝,他能不早作归计吗?他能让期望与故园的兄长,在春尽之际长吁短叹、失望独归么?
这是苏轼的一首名词《卜算子》。现在通行的各个版本的词选中都有一个小序:“黄州定慧院寓居作。”据史料记载,此词为宋神宗元丰五年(1082年)十二月或元丰六年(1083年)初作于黄州,定慧院在今天的湖北黄冈县东南,苏轼另有《游定惠院记》一文。由上可知这首词是苏轼初贬黄州寓居定慧院时所作。被贬黄州后,虽然自己的生活都有问题,但苏轼是乐观旷达的,能率领全家通过自身的努力来渡过生活难关。但内心深处的幽独与寂寞是他人无法理解的。在这首词中,作者借月夜孤鸿这一形象托物寓怀,表达了孤高自许、蔑视流俗的心境。
上阕写的正是深夜院中所见的景色。“缺月挂疏桐,漏断人初静。”营造了一个夜深人静、月挂疏桐的孤寂氛围,为''幽人''、''孤鸿''的出场作铺垫。“漏”指古人计时用的漏壶:“漏断”即指深夜。在漏壶水尽,更深人静的时候,苏轼步出庭院,抬头望月,又是一个多么孤寂的夜晚呀!月儿似乎也知趣,从稀疏的桐树间透出清晖,像是挂在枝桠间。这两句出笔不凡,渲染出一种孤高出生的境界。接下来的两句,“谁见幽人独往来,缥缈孤鸿影。”周围是那么宁静幽寂,在万物入梦的此刻,又有谁像自己这样在月光下孤寂地徘徊,就像是一只孤单飞过天穹的凄清的大雁呢?先是点出一位独来独往、心事浩茫的“幽人”形象,随即轻灵飞动地由“幽人”而孤鸿,使这两个意象产生对应和契合,让人联想到:“幽人”那孤高的心境,不正像缥缈若仙的孤鸿之影吗?这两句,既是实写,又通过人、鸟形象的对应、嫁接,极富象征意味和诗意之美地强化了“幽人”的超凡脱俗。物我同一,互为补充,使孤独的形象更具体感人。
下阕,更是把鸿与人同写,“惊起却回头,有恨无人省。”这是直写自己孤寂的心境。人孤独的时候,总会四顾,回头的寻觅,找到的是更多的孤独,“有恨无人省”,有谁能理解自己孤独的心呢?世无知音,孤苦难耐,情何以堪?“拣尽寒枝不肯栖,寂寞沙洲冷。”写孤鸿遭遇不幸,心怀幽恨,惊恐不已,在寒枝间飞来飞去,拣尽寒枝不肯栖息,只好落宿于寂寞荒冷的沙洲,度过这样寒冷的夜晚。这里,词人以象征手法,匠心独运地通过鸿的孤独缥缈,惊起回头、怀抱幽恨和选求宿处,表达了作者贬谪黄州时期的孤寂处境和高洁自许、不愿随波逐流的心境。作者与孤鸿惺惺相惜,以拟人化的手法表现孤鸿的心理活动,把自己的主观感情加以对象化,显示了高超的艺术技巧。
这首词的境界,确如黄庭坚所说:“语意高妙,似非吃烟火食人语,非胸中有万卷书,笔下无一点尘俗气,孰能至此!”这种高旷洒脱、绝去尘俗的境界,得益于高妙的艺术技巧。作者“以性灵咏物语”,取神题外,意中设境,托物寓人;对孤鸿和月夜环境背景的描写中,选景叙事均简约凝练,空灵飞动,含蓄蕴藉,生动传神,具有高度的典型性。
现今一般以唐圭璋先生的注释为准,他认为此词上片写鸿见人,下片写人见鸿。此词借物比兴。人似飞鸿,飞鸿似人,非鸿非人,亦鸿亦人,人不掩鸿,鸿不掩人,人与鸿凝为一体,托鸿以见人。东坡又有诗云:“人似秋鸿来有信,事如春梦了无痕。”(《正月二十二日与潘郭二生出郊游寻春忽记去年是日同至女王城作诗乃和并韵》)比喻人生来去如鸿雁,代代往复,生生不已。但一个人的经历又像春梦一样,去而无踪,难以追怀。可以作为对照。这首词应该是有政治寄托的,周济论词主“有寄托”与“无寄托”之说,以为“非寄托不入”,而“专寄托则不出”。东坡此词能臻此境,在于“非因寄托而为是词”,乃“触发于弗克自己,流露于不自知”。这正是苏轼的才学,气度,思想的体现。
战争会破坏很多东西,而它首先破坏的是军人自身的家庭生活。军人尚未走到战场,他们的妻子已经被抛置在孤独与恐惧中了。她们的怀念不是一般的怀念,那永远是充满不安和忧虑的。等待出征的丈夫回来,几乎成为她们生活中唯一有意义的内容。
然而战争又总是不可避免的。不管一场正在进行的战争其必要性如何、能否被评判为“正义”,从事这场战争的群体和它的领导者,总是要勉励群体中的成员为之付出最大的努力、最大的牺牲。国家给军人以荣誉,使他们认为自己付出的努力和牺牲是值得的;这荣誉也会影响他们的家人——尤其是妻子,使她们认为家庭生活的破坏以及自身的痛苦都是有价值有意义的。因此,写妻子怀念从军的丈夫的诗篇,通常会包含两方面的内容:为丈夫而骄傲——这骄傲来自国家、来自群体的奖勉;思念丈夫并为之担忧——这种情绪来自个人的内心。《卫风·伯兮》就是典型的这种诗篇。
诗一开篇,写一个女子用自豪的口吻在描述她的丈夫。“伯”本是兄弟间排行的第一位,也就是老大,这里转用为妻子对丈夫的称呼,口气中带着亲切感。这位丈夫值得骄傲的地方在于:一则他长得英武伟岸,是一国中的豪杰,同时也因为他非常勇敢,充当了君王的先锋(由此看“伯”身份,当是贵族阶层中的武士)。而骄傲的来源,主要恐怕是在后一点上。假如“伯”虽然长得高大英武,在战争发生时却畏缩不前,妻子就没什么可以公然夸耀的了。——其实,一般人所知道的光荣,也就是社会所认定的光荣,个人在这方面是没有多少独立判断的能力的。
转入第二章,写自从丈夫出征,妻子在家就不再打扮自己了,任由头发——女性身体最富装饰性的部分——零乱得像一蓬草。这是以对女性的美丽的暂时性的毁坏,表明她对异性的封闭,也即表明她对丈夫的忠贞。不过,作为军人的妻子,这种举动还有进一步的意味。在古代,妇女是不能上战场的,因此妻子对从军的丈夫的忠贞,实也是间接表现了对于国家的忠贞——这就不仅是个人行为,也是群体——国家的要求。假定一个军人在前方冒着生命危险打仗,他的妻子却在后方整天打扮得花枝招展,走东家串西家,哪怕并无不轨之举,他也不能够安心。这不仅对于家庭是危险的,对于国家也有极大的不利。所以,社会尤其需要鼓励军人的妻子对其丈夫表现彻底的忠贞。此诗不管是出于什么人之手(它可能是一位妇女的自述,也可能是他人的拟写),这样写才是符合上述要求的。后来杜甫的《新婚别》写一位新娘对从军的丈夫表示“罗襦不复施”,还要“当君洗红妆”,好让他安心上战场,与此篇可谓一脉相承。
然而,尽管诗中的女主人公算得上“深明大义”,她对自己的丈夫能“为王前驱”很感骄傲,但久久的盼待一次次落空仍然给她带来巨大的痛苦。对于古代妇女来说,生活的全部内容、幸福的唯一来源就是家庭;家庭被破坏了,她们的人生也就被彻底破坏了。而等待从军的丈夫,这与一般的别离相思是不同的——其背后有很深的忧惧。潘岳《寡妇赋》用此诗为典故,有云:“彼诗人之攸叹兮,徒愿言而心疼……荣华晔其始茂兮,良人忽已指背。”正是揭示了诗中未从正面写出,而又确实隐藏在字面之下的恐怕丈夫最终不能归来的忧惧。这一点是理解第三、四两章所描写的女主人公的期待、失望与难以排遣的痛苦之情的基础。她甚至希望自己能够“忘忧”,因为这“忧”已经使她不堪负担了。
诗必须有真实的感情,否则不能打动人;但诗人的感情也并非可以尽情抒发的,它常常受到社会观念的制约。拿《卫风·伯兮》来说,如果一味写那位妻子为丈夫的报效国家而自豪,那会让人觉得不自然——至少是不近人情;反过来,如果一味写妻子对丈夫的盼待,乃至发展到对战争的厌恶(这在事实上绝非不可能),却又不符合当时社会的要求。所以最后它成为这个样子:对亲人的强烈感情经过责任感的梳理而变得柔婉,有很深的痛苦与哀愁,但并没有激烈的怨愤。
在艺术构思上,全诗采用赋法,边叙事,边抒情。紧扣一个“思”字,思妇先由夸夫转而引起思夫,又由思夫而无心梳妆到因思夫而头痛,进而再由头痛到因思夫而患了心病,从而呈现 出一种抑扬顿挫的跌宕之势。描述步步细致,感情层层加深,情节层层推展,主人公的内心冲突以及冲突的辗转递升,既脉络清晰,又符合人物的心理逻辑,使人物形象具有饱满的精神内涵。同时,诗情奇崛不平,充满辩证色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