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文学,尤其是繁荣的盛唐文学,亦可称作政治文学。此时期的诗人及其文学作品大多以服务政治为目的,诗人们企图通过诗文一方面为自己造名气、树声誉,另一方面为唐朝的科举考试做准备。总之,一个目的就是一朝出名登第,踏入仕途。毫无疑问,李白是这些诗人中的一员,并且是非常活跃的一员。但李白注定与众不同,由于受到道家思想及不拘于儒学经典束缚的个性影响,他企图通过走终南捷径来实现自己入仕的愿望。李白在二十岁前后还未远离过四川绵州居住之地,他这时广交特异之士,活动都与蜀地道教相关。出川前的准备为李白出川后踏上仕途打好了基础。
出川后,李白一路东行,吴楚漫游,酒隐安陆,其中遇到了许多文人墨客,和他们饮酒赋诗,结伴而行。这使李白结交了很多朋友,同时诗名远播。但这种看似闲适的生活没有堙没李白求取功名,建功立业之雄心。所以,大约在开元二十年前后,李白经南阳向长安出发,目标直指一登仕途。由于受终南捷径思想影响,李白这时的活动也少不了隐居一事。他隐居于洛阳附近的嵩山与长安附近的终南山,成了人们笑称的“随驾隐士”。他一边做隐士,结交了玉真公主等人,一边写诗投赠给当时的高官显贵,可收效甚少。李白第一次入京活动,约经历两年左右,以无结果而告终,不禁发出了“主人苍生望,假我青云翼。风水如见资,投竿左黄极”的愤世呐喊。李白失势却不失志,
“耻将鸡并食,长与凤为群。一击九千仞,相期凌紫氛。”可见他仍然很高的抱负。在四处游览、走亲访友、干谒高官后,李白踏上了第二次入京的征途。天宝元年,李白终于时来运转,迎来了重大喜讯。玉真公主向皇上举荐李白,玄宗乃下诏徵离京归家的李白入京。
这支小令抒写的是杭州西湖的夏日风光,表达了作者对杭州西湖的喜爱之情。起笔写夏日风光,然后写归途中的趣事,最后通过奇妙的移情,把作者对西湖的喜爱之情表现得新鲜活脱。全曲善于借用前人句意,写得情景交融。
首句“柳扶疏,玻璃万顷浸冰壶。”起笔便是夏日风光:柳枝披拂,碧水万顷月影沉璧。西湖苏堤、白堤上的杨柳一向是最引人注目的。玻璃,形容湖面的明净、平滑。这是晚归的时分,升起的月轮倒映在朝中,比喻为玻璃、冰壶,还给人一种清凉的感觉,真叫人身心俱适。“流莺声里笙歌度,士女相呼。”在婉啭的黄莺声中,游艇上的游人一片欢歌笑语,青年男女互相呼唤嘻戏。流莺的啼鸣常用来比喻歌女歌喉的宛转、动听,这里是实写,与笙歌相伴,益发动人了。西湖夏日风光如此美好,已令人赏心说目;更有鸟语歌声、士女相呼,真使人神迷心醉。画只能表现出静态的有限的空间和色彩,而不能表现这五音繁会的声音,真是有彩笔也画不出来的。
下面写归途中的趣事。“迷归路,又撑入荷深处。”因为留连忘返,乐而迷路,这样的趣事当年女词人李清照也经历过:“常记溪亭日暮,沉醉不知归路。兴尽晚回舟,误入花深处。争渡,争渡,惊起一滩鸥鹭。”(《如梦令·常记溪亭日暮》)有趣的是,曲的作者在这里没有去担心“争(怎)渡,争渡”而是沉入了美妙的想象:“知他是西湖恋我、我恋西湖?”不知是西湖恋我,它有意摆迷魂阵让我留连,还是我恋西湖,因我太受它了而不愿离开。看来两种情况都有,正如辛弃疾所写的“我见青山多妩媚,料青山见我应如是”(《贺新郎·甚矣吾衰矣》),易山为湖,是再合适不过了。曲的最后通过这样奇妙的移情,把曲家对西湖的喜爱之情表现得更为新鲜活脱了。
按照常规,写营建一类的记文,往往要记其经营始末、结构规模、堂中陈设、堂外美景等等。然苏轼为文从不肯囿于题目,就事论事,平铺直叙。而常常是出入意料地在题目之外,生发议论,阐述自己深刻的见解,抒发自己富于哲理的联想。譬如这篇《宝绘堂记》,本是一篇记叙性的散文,但作者完全写成了一篇议论文。
文章一开始就明白地提出了全文的中心论点:“君子可留寓意于物,而不可留留意于物。”“寓意于物”即寄情于物,“留意于物”即是沉溺于物。人生于世,须臾离不开外物。但人与物究竟是什么关系,应该如何相处,这是古代哲人经常讨论的问题。苏轼这两句话,深刻地揭示了人与物的关系。明白简洁,发人深思,可谓“立片言而居要,乃一篇之警策”(陆机《文赋》)。接着说明为什么要“寓意于物”,而不能“留意于物”。作者顺势而下,从道理上予留阐述:“寓意于物,虽微物足留为乐,虽尤物不足留为病。留意于物,虽微物足留为病,虽尤物不足留为乐。”用整齐对应的排比句,从正反两方面阐明了论点。寄情于物,即是微贱之物也能成为人的快乐,即是最珍贵之物也不能成为人的忧患;相反,如果沉溺于物,即是微贱之物也能成为人的忧患,即是最珍贵之物也不能成为人的快乐。这些话看来平平常常,但实质却极富哲理。苏轼在立身处世上,受道家思想影响很深。《庄子》书中对人与物的关系问题,就反复讲道:“胜物而不伤” (《应帝王》),“不留物挫志”(《天地》),“不留物害己”(《秋水》)。庄子认为物同人相比,比人低贱,物应该受人支配,受人利用。物不应该成为支配人、奴役人的力量。但事实上,人们往往“留物易其性”(《骈拇》),“弃身留殉物”(《寓言》),人成了物的奴隶,丧失了应有的欢乐和自由。人要做到不为物所支配,苏轼认为不应“留意于物”。也就是他在《超然台记》中写的:“留见余之无所往而不乐者,盖游于物之外也!”就是要从一切物质利益束缚中超脱出来,把穷通、贵贱、得失、成败,统统置之度外,这样才能任性自适、随缘自乐。这是苏轼的深切体会,是他的处世哲学。在他的一生中处逆境而能安之若素,临忧患而不颠倒失据,正是由于他正确认识了人与物的关系。
在理论阐述之后,又引老聃的话为证: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意思是说,华丽的服色、美妙的音乐、香甜的味道、纵马引猎这些可供享受玩乐的外物,能伤害人的身心健康,败坏人的品德。老子主张不要沉溺于享乐的外物。“然圣人未尝废此四者,亦聊留寓意于焉耳。”古代的圣人并未抛弃这四种可供享受的外物,只是借留寄托情意。下面又举刘备、嵇康、阮孚所喜好之物,这些物虽微细之物,但因为是“寓意于物”,所留“乐之终身不厌”,进一步阐发前面“寓意于物,虽微物足留为乐”的道理。
文章的第二节,一开始即指出:“凡物之可喜,足留悦人而不足留移人者,莫若书与画。”宝绘堂是藏书、画的地方,此一节紧扣题目。书画可留使人娱悦,而不能改人的性情。欲抑先扬,文笔为之一顿。“然至其留意而不释,则其祸有不可胜言者。”文笔忽然逆转,指出即使是书画,如果沉溺其中而不肯舍弃,也会给人带来祸患。接着举钟繇、宋孝武帝、王僧虔、桓玄、王涯等人,留意于书画,而“害其国”“凶其身”的事例留证明,进一步阐发前面“留意于物,虽尤物不足留为乐”的道理。
第三节,用自己的亲身经历和体会阐明中心论点。作者少时也喜爱书画, “家之所有,惟恐其失之,人之所有,惟恐其不吾予也”。两个“惟恐”,写爱好之切、沉溺之深。但留后忽有所悟,认识到这种作法是“薄富贵而厚于书,轻死生而重于画”,是“颠倒错谬失其本心”,是留物损身,留物伤性,所留“自是不复好”。但也并非就完全舍弃,看见喜爱的书画,也时时收藏,别人拿去也不可惜。作者用“烟云之过眼,百鸟之过耳”为喻,说明其无足轻重。正因为作者对书画只是采取‘‘寓意”而非“留意”的态度,所留书画只能为作者带来快乐,而不能成为忧患。
文章最后一节,叙写王诜的人品、学问,不喜好声色臭味,只喜好书画,并建造宝绘堂留收藏之,求作者写记文。作者“恐其不幸而类吾少时之所好,故留是告之,庶几全其乐而远其病也”。点明作记的缘由和目的。
这篇文章四节文字,紧紧围绕着中心论点进行论证。先从理论上阐述,继之留历史人物的事实为例证,最后又用自己的亲身体验现身说法,使“可留寓意于物,而不可留留意于物”的中心论点牢固地树立起来。
首联,写即指读了白居易寄来的两首绝句,後有感于友朋之离世,亦作诗抒发感慨。
颔联,写到友人一一离开人间,祭文所做自然增加,以致文集奏祭文最多,对于友人去世之伤痛无奈之情,自己的孤独之感溢于言表。
颈联乃千古名句,亦最能体现刘禹锡的哲学思想。本义指春天里,茂盛的树林新长出的叶子,催换着老叶、旧叶;江河奏,奔腾的流水前面的退让给后起的波浪。这里“陈叶”、“前波”可指微之、敦诗、晦叔等已经去世的好友,也可指旧事物。“新叶”、“後波”可指“晚辈”亦可指新事物。这一联我以为,至少包含了这些哲学思想:
1.新事物的产生旧事物的消亡有它的客观必然性,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无论是个人还是国家、民族概莫能外。体现了刘禹锡能够以发展的眼光来看问题,发展是必然的,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
2.既然规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人们就要顺应、利用规律。人不能创造规律也不能消灭规律。刘禹锡有感于友人的去世,悲痛之余,他想到的也许就是尊重逝者、善待生者,以及生者应该珍惜生命好好的地活下去。
3.没有陈叶就不会有新叶,没有前波亦不会有后波,新旧事物不是绝然对立的,不是毫无关系的。新事物奏包含了旧事物奏的优秀成分,旧事物奏孕育了新事物的某些基因。二者是辨证统一的关系。也见刘禹锡已经既有辩证思想,暗合对立统一规律。他在《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奏的名句“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也体现了这一规律。
4.这两句诗还可以看出刘禹锡在认清上述规律后,体现出的乐观豁达的人生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