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首小令中,作者淡淡地写出了伤春自怜的哀伤。这表面上看是一首伤春伤离之作,但事实上却是借着伤春抒写伤怀之情。
上阕写春阑花残,艳丽的桃花被东风吹落,飘零殆尽。然而,艳丽娇柔、多情婉转的桃花无法接受无情的死,多情的花总要有某种多情的死法。 “感激东风”是观花的作者所发的感慨。东风把娇红的桃花吹落,没有任它委于尘土泥泞,而是吹它飞进了容若的小窗,让它来陪伴容若这个伤情的人共度残留的春光。看到桃花无可奈何的命运,作者也感伤起了自己,从下片开始,“谁怜落苦东阳瘦”,便是作者的自况。
下阕先点出作者为春残懊恼,而慵懒无聊,下接以结句,加深加浓了伤春之意,心静下来了,可是思念之情却更加强烈。纳兰性德以沈约自况,形容自己像沈约一样病容憔悴、抑郁多疾。沈约和作者是一样的美男子,有才有德,作者以沈约自比,既是说自己风流才俊,更是感伤自己身体单薄。这个典故用的十分贴切自然,交代了心境,也写出了实情。而后所接之句“也为春慵”,更是说出自己的身心之所以如此慵懒,并非是为其他闲杂之事所累,只是春天就要结束了。
“不及芙蓉,一片幽情冷处浓”,虽然作者认为桃花妖艳,却还是比不上芙蓉的清幽芬芳。不过,作者这里所指的芙蓉并不是荷花,传说唐朝李固在考试落第之后游览蜀地,遇见一名老妇人,这个老妇人对他说,他明年会在芙蓉镜下科举及第,再过二十年还有拜相之命。于是心灰意冷的李固再次去参加考试,果然中第,而且榜上正好有“人镜芙蓉”一语,正应了那老妇的预言。作者也是因病失去殿试的机会,和落第等同,所以,在这个背景下,作者所说的芙蓉应当是指“芙蓉镜”的典故了。于是,自然而然的,接下去的一句“一片幽情冷处浓”,正是写了自己懊恼的“幽情”。
这一首《采桑子》上、下片相对比较紧凑,但是全词似伤春又不似伤春,颇值得多加玩味了。
对这首诗主旨的解说,各家之见颇有差异。《毛诗序》云:“《泂酌》,召康公戒成王也。言皇天亲有德,飨有道也。”扬雄《博士箴》(《艺文类聚·职官部》引)云:“公刘挹行潦而浊乱斯清,官操其业,士执其经。”陈乔枞《鲁诗遗说考》以之为鲁诗之说。王先谦《诗三家义集疏》云:“三家以诗为公刘作,盖以戎狄浊乱之区而公刘居之,譬如行潦可谓浊矣,公刘挹而注之,则浊者不浊,清者自清。由公刘居豳之后,别田而养,立学以教,法度简易,人民相安,故亲之如父母。……其详则不得而闻矣。”其详既不得闻,三家诗之说的正误也就难以稽考了。而《毛诗序》之说,似乎更觉缥缈,此诗的文本自然有劝勉之意,但却很难讲有什么告戒之意。至于陈子展《诗经直解》所说“当是奴隶被迫自远地汲水者所作,此非奴才诗人之歌颂,而似奴隶歌手之讽刺”,似更迂远。相比较而言,高亨《诗经今注》所说“这是一首为周王或诸侯颂德的诗,集中歌颂他能爱人民,得到人民的拥护”,还是比较圆通的。
诗分三章,均从远处流潦之水起兴。流潦之水本来浑浊,且又处于远方,本来很容易被人弃之不用,但如能“挹彼注兹”,舀过来倒进自己的水缸,就可以用来蒸煮食物,洗濯酒器,成为有用之物。这正如远土之民,只要君王施以仁义,便自然可以使他们感恩戴德,心悦诚服地前来归附。这里的关键是君王要有高尚敦厚的品德,真正成为“民之父母”。对此,方玉润有如下发挥:“此等诗总是欲在上之人当以父母斯民为心,盖必在上者有慈祥岂弟之念,而后在下者有亲附来归之诚。曰‘攸归’者,为民所归往也;日‘攸塈’者,为民所安息也。使君子不以‘父母’自居,外视其赤子,则小民又岂如赤子相依,乐从夫‘父母’?故词若褒美而意实劝戒。”(《诗经原始》)他说的“劝”意是可以感受到的,但他说的“戒”意是否真的存在于诗的文本中,令人怀疑,但从接受美学角度说,他的这种创造性“误读”还是很有意思的。
此诗借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事物起兴,且重章叠句,反覆歌咏。由此也可以看出《国风》对《大雅》艺术上的影响。
这是一首思乡诗。作者在外居官多年,思念故乡之情油然而生。这时,遇见了家乡来的人,便殷勤问起亲戚朋旧、居室池台、园林植树等情况,表达了恋念故乡的情思。
这首诗是写王绩绩在他乡遇到故人,内容虽然质朴平淡,但是意境隽永。开篇便营造了一种意境,将读者带人诗人寄居的大都当中。根据后人考证,此处所说的旅泊多年的城市应当是长安城,城里车水马龙、房屋鳞次的繁华留住了诗人的脚步,所以诗人才有感而发,到老了仍然没有想着回家。
诗写得颇有意境,一开头它就把读者带到诗人寓居的他乡京城里。这儿房屋鳞次栉比,车水马龙,以致诗人在外旅居多年,到老了仍没有想回故乡,然而“乐不思蜀”只是表面的意思,继续读下去就可以发现“故乡”始终魂牵梦绕在诗人心中。诗人忽然在自己门前遇到了多年不见的故乡人,久别重逢,彼此都激动得流下了眼泪,情不自禁地紧握着对方的手。接着客人被热情地请进了屋子,贤淑的主妇迅速准备好了洗尘的酒肴。座中,主客相谈十分亲热融洽。主人一个劲地询问着故乡的事。他首先问起亲朋好友,连他们的孩子都仔仔细细地询问到了。
接下去,到诗人开始询问自己的宗族的近况。王绩是隋末大儒王通的弟弟,他的二哥是《古镜记》的作者,此外还有弟兄四人。王通死于大业年末,他的儿子王福畤(王勃之父)、王福郊以及其他子侄在王绩作这首诗时,大都在故乡,因此王诗说“衰宗多弟侄,若个赏池台”。
接着,诗人一连提了许多问题,问到旧居、栽树、建房、种竹、植梅、渠水、石苔、园果、林花等等。而这一连串的提问,在表现了诗人关心故乡亲人的的迫切心情的同时,在人们的眼前呈现出一幅幅自然风景和社会生活图画。最后,诗人以叮嘱故人回答不要有顾虑和表示自己将告老回乡作结,娓娓动听,余韵无穷。王绩受老庄思想影响较深,他的不少诗作尽管流露出对封建礼教羁束的不满,但也往往表现出遗世独立、消极隐遁的思想。读罢这首诗,使人感到王绩一生虽有逃避醉乡的一面,但他又并非真如他所说的“长昏饮”,而是也有清醒和热爱生活的一面的。
诗中此处所用的连续提问法是很有艺术特色的,这类诗文形式复原了先秦以及秦汉文学诗歌常用的形式,例如《诗经》的《行露》当中,虽然只有十五句,却连用九个问句,以增强文字语气,强调人物情感。本诗也用了类似的连续提问法,虽然跟古诗文用途不同,但是却充分强调了作者悲喜交集、惆怅与激动共存的的情绪。
不过,诗人虽然情绪激动,满心渴望了解家乡一草一木的变化,但是他却在最后四句当中诉说了自己的意愿。虽然羁旅在外只能问故人家乡如何,但是他的目的并不是要得到答案,而是期盼着不久就回到家乡。亲自去走访曾经去过的地方,游戏于田野故园当中,以解多年思乡之苦。
全诗质朴自然,并无雕砌的痕迹,平淡中见真味,含蓄中有深情,言浅而韵味无穷,一扫初唐诗坛的迤逦浮华的靡靡风气,正是王绩诗歌最主要的特色之一。王维的《杂诗》——“君自故乡来,应知故乡事,来日绮窗前,塞梅著花未”显然是受了王绩此诗的影响。特别是前两句和最后一句,与王绩的《在京思故园见乡人问》意思几近相同,末句同样采用提问法。但是,王维的《杂诗》所表达的乡情寄托在“塞梅”之上,而王绩的这首诗寄托情感的意象却比较多。
王绩的思想虽然受老庄影响颇深,不少诗作都流露出对封建礼教的不满和渴望自由遗世的意思,这首诗亦有些许逃避的意思。然而,诗中的画面和真情却打动人心,充满了对人情事理的热爱和依恋,显然并非牢骚之作,实则读来娓娓动人,余韵不绝。
此篇通过孤儿对自己悲苦命运和内心哀痛的诉述,真实有力地描绘了了社会的人情冷漠与人们道德观念的扭曲,揭露了社会关怀与信任基础解体前的黑暗与冷血,是一首具有强烈的人道主义感染力的优秀诗作。
全诗分为三部分:一、首三句孤儿慨叹自己偶然生在世上,偏偏数他命苦。“遇”是“偶”的假借,“遇生”意思谓偶然而生。以慨叹之语带起全篇,一开始就引人进入充满悲剧气氛的情境之中。二、“父母在时”至“当兴校计”,历叙孤儿年年月月、无休无止地遭受兄嫂种种虐待,是诗的主体部分。三、“乱”词以孤儿不堪兄嫂折磨的绝望心绪作结,既贯连第二部分的叙事,又与第一部分慨叹之词遥为呼应。
其中第二部分又可分为这样三段:
第一段从“父母在时”至“孤儿泪下如雨”。孤儿的生活以父母去世为界线分成截然不同的两个时期。“乘坚车,驾驷马”,未必完全是实际情形的写照,更可能是孤儿在留恋昔日安乐生活时产生的一种心理映象,但也说明了他当年在家中娇子的地位。父母死后,他即刻沦为兄嫂不化钱雇用的奴婢仆役。“南到九江,东到齐与鲁”,是诉说他行贾路途遥远。“头多虮虱,面目多尘土”,正写出他一路上餐风宿露的艰辛。可是寒冬腊月回到家中,他却“不敢自言苦”,兄嫂的冷酷和孤儿的畏惧,由此可见。前人指出:“苦极在不敢自言。”(谭元春评语,《古诗归》卷五)深中其微。回家后,孤儿得不到片刻休息,兄嫂又将一大堆繁重的家务推到他身上,刚在“高堂”置办好饭菜,又赶紧奔向“殿下堂”去照管马匹。“行”意思是复,“取”通趋,意谓急走。用“行取”二字将“办饭”和“视马”二件活连在一起,于不间断中更显出促迫和匆忙,如见孤儿气喘吁吁不堪劳累之状。孤儿生活从“乘坚车,驾驷马”沦为“行贾”、“视马”,今昔对照异常鲜明,这比单单状说诸般苦事,更能激起心灵的震荡。
第二段从“使我朝行汲”至“下从地下黄泉”。孤儿冒寒到远处取水,朝出暮归。他双手为之皴裂,脚上连双草鞋都未穿,踩着寒霜,心中哀切。更有甚者,覆盖在寒霜下的荆棘无情地扎进他的腿,拔去后,其刺却折断在胫肉中,剧痛难忍,这使孤儿更加悲哀,泪涕涟涟(“渫渫”,水流貌;“累累”,不断)。兄嫂只把他当作供使唤的工具,从未关心过他的寒暖,他冬天没有短夹袄御寒,夏天没有单衣遮体。诗中“足下无菲”、“冬无复襦,夏无单衣”,三个“无”字概括了孤儿一年四季衣着褴褛不完的苦状。他的生活毫无乐趣,因此产生了轻生的念头。如果说第一段“泪下如雨”尚表现为一种哀感,第二段“下从地下黄泉”则已经转为厌生,这表明孤儿的心绪朝着更消沉的方向作了发展。
第三段从“春气动”至“当兴校计”。阳和流布,绿草萌芽,从寒冻中苏醒过来的大自然出现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然而孤儿的生活却依然是那祥困苦,三月里他要采桑养蚕,六月里又要收菜摘瓜,这是言其大端。诗歌接着叙述收瓜一事,笔笔生哀。孤儿受兄嫂驱迫去收瓜是一悲;年幼体弱,不堪其劳,致使瓜车翻倒,此又一悲;路人不予相助,反而趁机白吃其瓜,此更是一悲。孤儿本当斥责路人不义之行,然身单力薄,不足与之抗衡,只好转而苦苦哀乞于人;然而,值此社会崩溃之际,谁还跟你讲仁义道德、仁义亲爱,不仅不帮忙反而乘乱抢瓜,社会的冷漠与人情的淡薄可见一斑。这也是对我们当今社会的一种警示吧!作者如此周详委折,描写入微,极状孤儿悲苦,严厉抨击了社会与人性的黑暗面,是汉乐府成功运用细节叙述故事、刻画人物突出的一例。
这一段与最后的“乱”词叙事连贯,并反映出孤儿心理的进一步变化。孤儿哀乞路人还他瓜蒂,好让他带回家去点数,冀望因此而减轻兄嫂对自己的贵罚。“独且急归”,是说孤儿要(“独”即将要)赶快回家去,以便在兄嫂风闻覆瓜之事前向他们说明事由。然而当他走近居地,已听见兄嫂“譊譊”怒骂声——他们已经得知此事,不会再听孤儿的解释,等待他的凶毒的后果可想而知。孤儿在投诉无门的境况下,再一次想到已故的父母,想到轻生,这与前面“父母已去”和“下从地下黄泉”相互回应,同时也表现出孤儿覆瓜之后,其心理由侥幸到绝望的急剧转变。
全诗采用第一人称讲述的方式,较完整地反映出孤儿命运的线型流程。作品艺术上的这种构思与主人公孤儿的身份正相适宜,因为孤儿的痛苦不仅表现在他平时干活的繁重劳累,还反映在他无人可与诉说,无人愿与交谈的孤独处境;他的痛苦也不单是来自一时一地突发的事端,在长年累月供人驱使和遇到的大量琐碎细事中都无不伴有他哀痛的泪水。故作者选择自述方式,通过许多生活琐事来反映孤儿痛苦的一生,更具有真实感。
此诗还有一个特点,讲述者话题中心比较分散。一会儿写不堪兄嫂使唤,一会儿写他自己体貌瘦羸龌龊,衣饰不完,一会儿写郁结心头的悲怆怨怒,这三部分内容依次出现构成一个周期,整首诗主要就由它们回复迭现的变化而组成。孤儿话题中心的分散,一方面反映了他因痛苦而变得烦乱无绪的心境,另一方面,这种讲述方式正是智力尚弱的未成年人谈话的特点,与他的年龄恰好相合。
作品语言浅俗质朴,句式长短不整,押韵较为自由,具有明显的口语型诗歌的特征。
“杜陵叟,杜陵居,岁种薄田一顷余。”杜陵,地名,即汉宣帝陵,在今陕西省西安市东南的少陵原上。白居易这首新乐府诗的主角是一位家住在长安市郊的土生土长的农民,他世世代代以种地为业,守着一顷多的薄田,过着衣食不继的日子。中国文人的诗歌中,少不了风花雪月,也有的是闲情雅致,但是有意识地不但以农民作为作品的主人公,而且真正站在劳苦大众的立场上,为他们鸣冤叫屈、打抱不平的作品,还是不多见的。在这一点上,白居易可以说是做得非常突出的一位了。他所以能够在诗歌中大声疾呼地为民请命,并不是想在题材上猎奇出新,而是源于他对朝廷政治前景和国计民生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作者一再把视角投向生活在最底层的群众,他们的生活过得十分悲惨,而且向来是无人过问的。这位不知姓甚名谁的杜陵叟处在水深火热的困境中而不能自拔。
“三月无雨旱风起,麦苗不秀多黄死。九月降霜秋早寒,禾穗未熟皆青乾。”三月无雨,并不是指的农历三月整整一个月不下雨,而是说从808年冬天到第二年春天连续三个月没有下雪和下雨。据史料记载,这一年直到闰三月才下了一场像样的雨,为此,白居易还专门写了一首《贺雨》诗表达他当时喜悦的心情。在靠天吃饭的日子里,长安市郊的“杜陵叟”去年秋天辛辛苦苦播下的冬小麦,从下种到返青就没有一滴雨水的滋润,结果还没有到秀穗的时候大多已经干黄枯死了。夏粮既然没有收成,只有指望秋粮了,可是农民们万万没有想到,秋天九月一场早来的霜降,却使得“杜陵叟”可怜的愿望又一次成为了泡影,地里的秋庄稼还没有成熟就都被冻死而干枯了。两季粮食几乎颗粒无收,这就是白居易在序中所交待的“农夫之困”,也是“天灾之困”。
“长吏明知不申破,急敛暴征求考课。”长吏,泛指上级长官,这里是指的杜陵所在地的地方官。考课,指古代考查官员政绩的好坏,以此作为升降的标准。原来这位地方官大人明知手下的“农夫”受了天灾,却不向上方报告灾情,而是愈发加紧横征暴敛,强行收取租税。他要造成一个“大灾之年不减税收”的政绩,以取悦上方,给朝廷留下一个称职的印象,为他以后的加官晋爵打下基础。
“典桑卖地纳官租,明年衣食将如何?”这两句诗是说,“杜陵叟”在大荒之年,遇上这样不顾百姓死活的“长吏”,叫天天不应,喊地地不理,只好忍痛把家中仅有的几棵桑树典当出去,可是仍然不够缴纳“官租”,迫不得已,再把赖以为生的土地卖了来纳税完粮。可是桑树典了,“薄田”卖了,到时候连“男耕女织”的本钱都没有,第二年的生计也没有办法了。这种来自“长吏”的人祸,让“农夫之困”愈发雪上加霜。
看到“杜陵叟”面对的“人祸之困”比“天灾之困”更加无情、更加残酷时,白居易的心情再也无法平静了。本来从诗歌的一开始,他是以第三人称的面目出现的,可是写到这里,他义愤填膺,转而以第一人称的身份出场控诉起来,“剥我身上帛,夺我口中粟。”意思是:“典了桑树,卖了薄田,织不了布,种不上地,到时候没吃没穿,我们怎么生活啊?”这种由第三人称到第一人称的转换,实际上是作者内心感情的真实流露,他已经全然忘记了他是朝中大夫的尊贵身份,而自觉地站在了无依无靠的“杜陵叟”一边,这对于一个封建文人来说,是非常难能可贵的。在著名的汉乐府《陌上桑》中有这样的诗句:“日出东南隅,照我秦氏楼。秦氏有好女,自名为罗敷。”那也是站在诗中主人公同一立场的第一人称的口吻,不过,因为那首诗本来就是乐府民歌,所以不足为奇,它所表达的是劳动人民对他们这个阶级的优秀女子的由衷自豪与热爱,可白居易并不是穷苦百姓中的一员,而是一位名符其实的士大夫,所以这种感情角色的自然换位,对于封建社会的官僚阶层的绝大多数成员来说,是根本不可想像的,而白居易这种古道热肠、侠肝义胆,完全是“诗圣”杜甫“民胞物予”精神的直接继承,而且这也是他能在后来接过杜甫现实主义诗歌的优良传统,发起新乐府运动的重要主观因素。
“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这是白居易站在“杜陵叟”的立场上,对那些统治阶级中,只管个人升官而不顾百姓死活的贪官污吏而进行的面对面的严厉痛斥,情急之中,竟把他们比喻成了“钩爪锯牙食人肉”的“豺狼”,而且采用了语气极为强烈的反问句式,激愤之情跃然纸上而溢于言表。作为一个衣食无忧的政府官吏,能够对“农夫之困”如此感同身受,能够如此直接激烈地为人民鸣不平,在当时实在是不多见的。
诗歌的前半部分,作者的内心是很沉痛的。而在诗歌后半部分的一开始,苦不堪言的“农夫”的命运似乎出现了一丝转机,“不知何人奏皇帝,帝心恻隐知人弊。白麻纸上放德音,京畿尽放今年税。”白麻纸,古时诏书用白纸颁布,到了674年——676年期间(唐高宗上元年间),因为白纸容易被虫蛀蚀,所以一律改用麻纸。放德音,宣布恩诏,即下文所言减免赋税的诏令。京畿,古时称国都周围的地区。杜陵所在地属国都长安的郊区。白居易在诗里只说了“不知何人”,其实这位关心民生疾苦、视民如子的“何人”,根据史料记载正是白居易“本人”,是他上书宪宗,痛陈灾情之重,才使深居九重的皇帝动了恻隐之心,大笔一挥,居然免去了京城灾区当年的赋税。读者看到这里,也会为颗粒无收的“杜陵叟”的命运松了一口气。可是令作者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切只不过是障眼法而已,不管皇帝的免税是否出于真心,但是官吏却是绝不肯照章办事的,因为这样一来,他们的政绩就要受到影响,他们的官路也会不再亨通。所以,他们自有一套阳奉阴违的“锦囊妙计”,那就是拖延不办,对此,白居易也是莫可奈何的了。
“昨日里胥方到门,手持尺牒榜乡村。”里胥是乡镇中的低级官吏;这里的“榜”是张贴的意思。皇帝的免税诏书才刚刚由那班“里胥”们神气活现地公布到家家户户,可这一切已经无济于事了,因为“十家租税九家毕,虚受吾君蠲免恩。”一直要到绝大多数人家都“典桑卖地”,纳完租税之后,才将已经成为“一纸空文”的“尺牒”在乡村中张贴公布,这已经没有意义了。“里胥”们原本是没有那么大的胆量,敢于欺上瞒下到如此地步的,其实是朝廷上下,沆瀣一气,朋比为奸。白居易对此心知肚明,吃苦的还是那些无依无靠的贫苦百姓。他们一苦天灾,二苦黑官,这正是“苛政猛于虎”。
这首诗体现了作者视民如子的情怀,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腐败。作者在《轻肥》诗中曾一针见血地控诉“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在这首《杜陵叟》中,他更写到“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白居易在义愤填膺地写下上述的控诉时,并没有意识到,他实际上已经触及了封建社会那人吃人的凶残野蛮的社会本质。事实上,每当灾荒严重之际,由皇帝下诏蠲免租税,而地方官照样加紧盘剥勒索,不过是封建社会经常上演的双簧戏而已。宋代诗人范成大就有一首《后催租行》中提到:“黄纸放尽白纸催,卖衣得钱都纳却。”说的也是一回事,在宋代,皇帝的诏书用黄纸写,而地方官的公文用白纸写,在封建社会中,能够对这种免的白免、催的照催的吃人双簧戏进行最早、最有力的批判的,正是唐代新乐府运动的旗手——白居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