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即是第一自然段,重点突出了永州之蛇的特点。
开头至“无御之者”,极力刻画出蛇的毒性异常,令人闻之色变。接下来至“杀三虫”写出了蛇的功用异常。而这也是造成永州捕蛇者命运悲剧的重要原因:封建统治者征集异蛇,每年征收两次,可以抵消应缴纳的租税。作者仅用“争奔走”三个字,就写出了永州百姓争先恐后、冒死捕蛇的情形。百姓惧怕原因即繁重的赋役。文章开篇即写毒蛇之害以衬托重赋苛政之害。捕蛇以抵赋,蒋氏之祖、父死在这上头,而蒋氏却甘愿干此差事,衬托出“赋敛之毒有甚于蛇毒”。
第二部分从“有蒋氏者”到“又安敢毒邪”,是写捕蛇者自述悲惨遭遇,笔法曲折。是全文的重心。
先说蒋氏“专其利三世矣”,但这是以他祖父、父亲的死于非命和自己的九死一生为代价的,不能不说是一大讽刺。既然这样,好心的作者准备帮他解决困境。出人意料的是,蒋氏“大戚”,并“汪然出涕”,开始了沉痛的陈述。蒋氏的这番话大致有以下几层意思:一是恢复他的赋役将会使他遭遇更大的不幸;二是蒋氏祖孙三代在这个地方居住长达六十年,亲眼看到同村的人因为缴纳赋税,背井离乡乃至十室九空,而只有自己因为捕蛇才得以侥幸生存下来;三是凶暴的官吏到乡下催租逼税时飞扬跋扈,到处叫嚣,到处骚扰,弄得鸡犬不宁;四是说自己愿意一年当中冒两次生命危险去换取其余时间的安乐。
作者在文章的第三部分,也就是结尾一段说:“余闻而愈悲”,比听蒋氏讲一家人的苦难时更加悲痛了.想到自己过去对孔子所说说“苛政猛于虎”这句话还有所怀疑,现在从蒋氏所谈的情况看来,这话是可信的。谁知道赋税对人民的毒害竟比毒蛇还要严重呢!于是写了《捕蛇者说》这篇文章,为的是让那些观察民俗的人知道苛重的赋税给老百姓造成的灾难。
在全文这叙述边议论间或抒情的写法中,最后这一番议论.确实起到了画龙点睛的作用.如果说“苛政猛于虎”强调的是一个“猛”字,那么本文就紧扣一个“毒”字,既写了蛇毒,又写了赋毒。并且以前者衬托后者。得出“赋敛之毒”甚于蛇毒的结论。
本文在写作手法方面,除了对比、衬托的大量运用及卒章点明主题外,对蒋氏这一个人物的描绘也是极富特色的。特别是他不愿意丢掉犯死捕蛇这一差使的大段申述,讲得是既有具体事实,又有确切数字;既有所闻所见,又有个人切身感受;既有祖祖辈辈的经历,又有此时此刻的想法;既讲述了自家人的不幸,又诉说了乡邻们的苦难:不仅使人看到了一幅统治者横征暴敛下的社会生活图景,也让人感到此人的音容体貌宛在眼前,有血有肉,生动传神。
全文处处运用对比:捕蛇者与纳税的对比, 捕蛇者的危险与纳税之沉重的对比,捕蛇者与不捕蛇者(蒋氏与乡邻)的对比——六十年来存亡的对比,悍吏来吾乡是我和乡邻受扰的情况,一年受死亡威胁的次数和即使死于捕蛇也已死于乡邻之后等情况。鲜明的对比深刻地揭示了“赋敛毒于蛇”这一中心。
文章通过揭露永州百姓在封建官吏的横征暴敛下家破人亡的悲惨遭遇,有力得控诉了社会吏治的腐败,曲折得反映了自己坚持改革的愿望。
原诗题下注:“及第后出关作。”诗人从公元883年(唐僖宗中和三年)流落江南起,直到公元894年(昭宗乾宁元年)擢第,历十二年,战乱频仍,颠沛流离,所以这首诗劈头便感慨万端地说:“十年身事各如萍”。诗人用随风飘泊的水上浮萍,刻画了自己流离失所的“十年身事”。“各”字表明东吴生与自己同是天涯沦落人,自不免同病相怜。
“白首相逢泪满缨”。按理,这时韦庄已登第,禄食有望,似不该与故人泪眼相对,但自己在外飘泊多年,已是五十九岁的人了。因此,遇故人便再也忍不住涕泗滂沱,泪满冠缨。
三、四句是挥泪叙旧的辛酸语。回想当年大家欢聚一起观花饮酒的情景,别是一番滋味在心头。此时诗人为痛苦折磨得衰老、麻木,似乎已不感觉到花儿是美丽的了,再也没有赏花的逸兴了。而酒与诗人却变得多情起来,因为乱世颠沛,年华蹉跎,只好借酒浇愁。细味诗意,字字酸楚。
五、六句是痛定思痛的激愤语。乱离社会,世态炎凉,“贫”与“贵”,“陋巷”与“豪家”,一边是啼饥号寒,一边是灯红酒绿,相距何其悬远。有才华的人偏被压在社会最下层,沾不到春风雨露;尸位素餐者偏是高踞豪门,吟风弄月。诗句是对上层统治者饱含泪水的控诉,也是对自己“十年身事”的不平鸣。
泪干了,愤闷倾吐了,诗人转而强作笑颜:“且对一尊开口笑,未衰应见泰阶平。”“且对”一作“独对”,据题意以“且对”为允。泰阶,星名。古人认为泰阶星现,预兆风调雨顺,民康国泰。这两句是说:趁未衰之年,暂拚一醉,而破涕为笑,这是聊以解嘲;期望今后能河清海晏,国泰民安,这是自许和自慰。诗人就是怀着这样美好的愿望而开怀一笑。这一笑,既透露着老当益壮的激情,也透露着期望社稷郅治的心理。
全诗以“泪”始,以“笑”结,前后照应,关锁严密。“泪”是回顾,“笑”是前瞻。“泪满缨”说明诗人遭遇十年辛苦不寻常;“开口笑”说明诗人满怀信心向前看。一泪一笑,总括全诗,字挟风霜,声振金石。
君主朝堂上会见百官,称之为临朝视事,百官朝见皇帝,向皇帝奏事称之为上朝。上朝对于百官来说,是他们每日的第一件大事。
当长安郊野曙色才分的时候,大明宫里的钟声就响彻长安上空了,钟声告诉散居在各街坊的百官们,朝见皇帝的时候到了。待到百官赶到蓬莱宫,钟声仍然响彻云霄。宫殿的大门虽已开启,又依稀听见宫里 "鸡人"报晓的声音,说明皇帝本人也已起身,要与百官们相会于朝堂上。
百官上朝,唐诗中也有说以"鼓声"为号令的。李贺《官街鼓》诗中说:"晓声隆隆催转日,暮声隆隆呼月出。"王琦注:"《唐书》:“日暮,鼓八百声而门闭;五更二点,鼓自内发,诸街鼓承振,坊市门皆启,鼓三千挝,辨色而止。”其制盖始于马周。旧制:京城内金吾昏晓传呼,以戒行者。周上书令金吾每街隅悬鼓,夜击以止行李,以备窃盗,时人呼曰鼓,公私便焉。”可见置于街坊的鼓,当日暮、凌晨时敲响,主要用于警戒以防盗贼,也兼有报时的作用,以启坊门。原与百官上朝无关,但百官可以据鼓声判断时辰,所以唐诗中写到早朝的诗,多写钟声,也有钟鼓一齐写到的。
"官街鼓"凌晨 "五更二点"敲起,相当于今日的早上五时左右。古代天子讲究 "勤政",所谓谓 "夙兴夜寐",上朝理事,不敢懈怠。上朝的百官们当然更要早起,因为他们散居于长安各街坊,距上朝的宫殿还有相当远的一段路程。《明皇杂录》:"五鼓初起,列火满门,将欲趋朝,轩盖如市。”是晓色朦胧中百官上朝的真实写照。
唐时帝王每日都要临朝视事。《唐会要》引《仪制令》:"诸在京文武官员职事九品以上,朔望日朝;其文武官五品以上及监察御史、员外郎、太常博士,每日朝参。"《唐会要》又载:“贞观十三年十月三日,尚书左仆射房玄龄奏:'天下太平,万几事简,请三日一临朝。'诏许之。至二十三年 (649年)九月十一日,太尉 (长孙)无忌等奏请视朝,坐日,上(高宗)曰:'朕幼登大位,日夕孜孜,拥滞众务,自今以后每日常坐。""每日常坐"即谓之 "常朝",是汉以来留下的遗制,唐代帝王大都是严格遵守的,房玄龄的"天下太平,万几事简",要求太宗改为三日一临朝视事,几乎可以看作是佞言,所以高宗即位之初 (高宗即位于贞观二十三年六月),为表示勤政,即恢复旧制。到高宗永徽二年 (651年)八月二十九日下诏:"来月一日,太极殿受朝。此后,每五日一度,太极殿视事,朔望朝,即永为常式。""受朝。即受朝贺,是在朔望日(每月初与每月中)皇帝会见在京所有官员规模更大、仪式更隆重的活动;"视事"即"每日常参"、"每日常坐",是皇帝会见五品以上"常参官"的日常事务。高宗即位始两年,即废务荒政,自坏体例,改 "每日常参"为"五日一度"了。至高宗显庆二年 (657年)三月,长孙无忌又奏请 "隔日视事";武则天时,敕 "每十日一朝",受到左台侍御史卢怀慎的批评。自玄宗以后,皇帝的 "每日常坐",虽然也偶有更改,但基本维持"每日常坐"的旧制。兴庆宫里有勤政务本楼,即有以勤于政事、励精图治自勉的意思在内。不过,到玄宗晚年,亦渐废务荒政,所以白居易在《长恨歌》里批评他在宠杨妃之后"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
常参官之数,大约不下数百近千人,每日凌晨即起,梳洗一毕,即要匆匆赶往皇帝临朝之处,休假和因其他特殊情况"辍朝"时可以例外。早朝是官员们的大事。一方面这是官员们的责任,另一方面也是官员们深感荣耀之事。每日面见君王,与闻或参与处理天下大事,正是一种个人价值所在。还有一个原因就是,若早朝不至或迟到,处罚也是很严厉的。唐政府规定:"朝参官无故不到,夺一月俸";"文武常参官或有晚入 (即迟到),并全不到及班列失仪,委御史台录名,牒所由,夺一月俸;经三度以上者,弹奏。”
唐诗中写及早朝的诗格外多,本诗即是其中一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