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的前两句“昔日绣衣何足荣,今宵贳酒与君倾”,是写韩歆“昔日”与“今日”的情况,形成鲜明的对比。韩侍御,即韩歆。公元758年(唐至德三载)被贬,由殿中侍御史来广德隐居,此时李白送韩歆去广德。昔日,韩歆是侍御,“或给事殿中,或举劾非法,或督察郡县,或奉旨外出”,“衣以绣者,尊宠之也。”可以说是耀武扬威,富贵荣耀。然而,韩歆“因朝会,闻帝读隗嚣、公孙述相与书,歆曰:‘亡国之君皆有才,桀、纣亦有才。’帝大怒,以为激发。”“今日”李白“贳酒”来招待“昔日”的“侍御”了,如此巨大的落差,形成鲜明的对比。
诗的后两句“暂就东山赊月色,酣歌一夜送泉明”,写欢送韩歆的情景。韩歆被贬,要去广德隐居,人们送别得喝酒,酒要用钱来买,没钱的李白有时用五花马、紫绮裘、龙泉剑去换。然而此时,诗人又身无分文,好友来了,“人情大似债,头顶锅来卖。”李白去赊酒,而且赊了大量的酒,“与君倾”。诗人一边赊酒,一边又去赊月。“清风朗月不用一钱买”(《襄阳歌》),赊月自然要简单得多。“暂就东山赊月色”,这里的“月色”也赊下了,这里的“舞台”是东山,灯光、布景任尔用,诗中将“酒、月、歌”融合在“东山”的大背景下。当夜皓月当空,月光满地,诗人放声歌唱,人们尽兴欢歌,“酣歌一夜”,通宵达旦,这是为欢送一个人:“泉明”。泉明,即渊明,陶渊明。《野客丛书》载:“谓渊明一字泉明,李白诗多用之,不知称渊明谓泉明者,盖避唐高祖讳耳,犹扬渊之称扬泉,非一字泉明也。”诗人有意此时把韩歆比作陶渊明。因陶曾在彭泽县为县令,辞官不做。他“不戚戚于贫贱,不汲汲于富贵”。李白在这里将两人相比,主要是对韩歆的安慰,更是对他的颂扬。
这首诗在艺术上想象新奇,感情强烈,意境奇伟瑰丽,语言清新明快。刘勰在《文心雕龙》中说:“睹物兴情”、“辞以情发”。李白将客观景象溶入自己的主观意象,并达到了形式上的同构与精神上的共鸣,体现了诗人与友人的那种淳朴、真挚的友情。诗句浑然天成,如行云流水。
《诗经》中的民间歌谣,有很多用重章叠句的形式,但像《芣苢》这篇重叠得如此厉害却也是绝无仅有的。先以第一章为例:“采采”二字,以《诗经》各篇的情况而论,可以解释为“采而又采”,亦可解释为“各种各样”。有人觉得用前一种解释重复过甚,故取第二种。然而说车前草是“各种各样”的,也不合道理,应该还是“采而又采”。到了第二句,“薄言”是无意义的语助词,“采之”在意义上与前句无大变化。第三句重复第一句,第四句又重复第二句,只改动一个字。所以整个第一章,其实只说了两句话:采芣苢,采到了。这还罢了,第二章、第三章竟仍是第一章的重复,只改动每章第二、四句中的动词。也就是说,全诗三章十二句,只有六个动词——采、有、掇、捋、袺、襭——是不断变化的,其余全是重叠,这确实是很特别的。
这是一曲劳动的欢歌,是当时人们采芣苢(一说即车前草,一说为薏苡)时所唱的歌谣。全诗三章,每章四句,全是重章叠句,仅仅只变换了少数几个动词,其余一概不变,反复地表达劳动的过程,劳动成果的由少至多也就表达出来,充满了劳动的欢欣,洋溢着劳动的热情。
但这种看起来很单调的重叠,却又有它特殊的效果。在不断重叠中,产生了简单明快、往复回环的音乐感。同时,在六个动词的变化中,又表现了越采越多直到满载而归的过程。诗中完全没有写采芣苢的人,令人读起来却能够明白地感受到她们欢快的心情——情绪就在诗歌的音乐节奏中传达出来。清人方玉润在《诗经原始》中说:“读者试平心静气涵咏此诗,恍听田家妇女,三三五五,于平原旷野、风和日丽中,群歌互答,余音袅袅,若远若近,忽断忽续,不知其情之何以移,而神之何以旷。”这话虽说想像的成分多了些,体会还是很准确的。这种至为简单的文辞复沓的歌谣,确是合适于许多人在一起唱;一个人单独地唱,会觉得味道不对。袁枚曾经嘲笑地说:“三百篇如‘采采芣苢,薄言采之’之类,均非后人所当效法。今人附会圣经,极力赞叹。章斋戏仿云:‘点点蜡烛,薄言点之。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闻者绝倒。”(《随园诗话》)说《诗经》不宜盲目效仿,当然不错,但他所取的例子,实为不伦不类。一群人在野外采芣苢,兴高采烈,采而又采,是自然的事情,诗歌可以把这欢快表达出来。而一个人在那里把蜡烛芯剪了又剪,还唱着“剪剪蜡烛,薄言剪之”,除了精神病,也没有别的解释了。这完全是文人制造出来的滑稽,并非《芣苢》不值得赞叹或绝对不可以效仿。
关于当时人们采芣苢的用处的问题,毛传说此草“宜怀任(妊)”即可以疗治不孕;又一种说法,是认为此草可以疗治麻风一类的恶疾。这两种说法在中医学上都没有根据。现 在中医以此草入药,是认为它有清热明目和止咳的功能,草籽据说可治高血压。这还罢了,也可以勉强地说,《诗经》时代的人是相信车前草是可以治疗不孕或麻风的。但即便如此,这诗仍然有不可理解之处:不孕或者家里人生了麻风,都是极苦恼的事情,不可能有一大群人为此而兴高采烈地一边采车前一边唱着歌的道理。拿方玉润所推想的情景来看这样的解释,尤其觉得不对劲。
所以应该给《芣苢》以另一种更合理的解释。清代学者郝懿行在《尔雅义疏》中所说的一句话:“野人亦煮啖之。”此“野人”是指乡野的穷人。可见到了清代,还有穷人以此为食物的。在朝鲜族(包括中国境内和朝鲜半岛上的),以车前草为食物是普遍的习俗。春天采了它的嫩叶,用开水烫过,煮成汤,味极鲜美。朝鲜族是受汉族古代习俗影响极大的民族,朝语至今保存了很多古汉语的读音。可以推想,中国古代民间也曾普遍以车前草为食物,只是到了后来,这种习俗渐渐衰退,只在郝懿行所说的“野人”中偶一见之,但在朝鲜族中,却仍旧很普遍。
以此释《芣苢》诗,就觉得容易理解了。按明代田汝成《西湖游览志》云:“三月三日男女皆戴荠菜花。谚云:三月戴荠花,桃李羞繁华。”荠菜花实在说不上好看,只因荠菜是江南人所喜爱的野菜,对于穷苦人更是天之恩惠,故人们连它的花儿也生了偏爱。车前草较荠菜更为平常易得,想必很多年前,它更受老百姓的喜爱。如方玉润之说,想必每到春天,就有成群的妇女,在那平原旷野之上,风和日丽之中,欢欢喜喜地采着它的嫩叶,一边唱着那“采采芣苢”的歌儿。那真是令人心旷神怡的情景。生活虽是艰难的事情,却总有许多快乐在这艰难之中。
这首诗是杜甫去从孙杜济家中受到杜济以米饭葵羹的招待,杜济可能露出勉强不耐烦的神情和举动,于是作者发出一阵牢骚和教训的话。全诗措辞委婉,语言幽默,虽是训示,却有情趣,显示了杜甫高超的诗歌艺术水平。
此诗在一定程度上从一个侧面反映出杜甫当时的日常生活情况。按照陈贻焮《杜甫评传》的说法,杜甫当时在长安经常挨饿。此诗起二句“平明跨驴出,未知适谁门”语本陶渊明《乞食》诗:“饥来驱我去,不知竟何之。行行至斯里,叩门拙言辞。”他来找杜济,的确有想叨扰一顿饭的意思。“权门多噂𠴲,且复寻诸孙”,是说达官贵人既然高攀不上,不得已,只好求助于族人。这四句写出了杜甫穷愁潦倒,走投无路的悲惨处境。
“诸孙贫无事”六句,表现了杜济的宅舍之景,可见杜济的境况也不太好。他看到杜甫这位“阿翁”来了,便忙着淘米做饭相待。这从“淘米少汲水”四句可以看出。诗人在这里还委婉地批评了杜济的待客态度。“阿翁懒惰久”以下又有明显的长辈教训晚辈的意思。这可能是杜济有什么地方冒犯了杜甫,因而引出了他的一番牢骚和教训来。杜甫明知杜济家境不宽裕,决不会因为杜济只有米饭葵羹招待而怪罪于他,这里的冒犯主要是杜济的态度。杜济见这位不速之客上门,碍于情面,只得勉强招待他,不过心里却老大不高兴,就随便对付他一顿粗茶淡饭,加上家里人手少,杜济平日又懒散,如今要他亲自汲水淘米、刈葵作羹,无疑会感到很窝火,于是就难免流露出不耐烦的神情,汲水将井水搅浑,刈葵放手乱砍一气。杜甫见了当会有所觉察,有所感慨,于是写出“淘米”四句加以点破。“阿翁懒惰久,觉儿行步奔”两句是以自己的懒散反讽杜济的行动匆忙、奔走不停。话说得委婉而幽默,讽意自明。
为了一顿饭,没想到自讨没趣,杜甫按捺不住了,便发话说:“所来为宗族,亦不为盘飧。小人利口实,薄俗难可论。勿受外嫌猜,同姓古所敦。”说来这里不是为了吃饭而是为了密切宗族情谊,显然是托辞。这几句也说明了杜甫居长安下杜城那段短暂时期,由于穷途落魄,常受乡里小儿、族间晚辈的凌辱、排揎、中伤和嫌弃,“朝廷故旧”冷落他,“乡里儿童”不容他,甚至连这个多少谙事的“从孙”招待一顿米饭葵羹也要给他颜色看,处此困境,他不禁感慨万千,悲愤欲绝。此诗在一定程度上就是这种心情的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