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见欢·落花如梦凄迷》是一首“闺怨词”,词中描写的是一个女子在闺阁之中怀春思人的情形。
上阕写春天即将过去,曾经在枝头上绚烂地绽放过的花朵,这时已经凋零,看着枝头残花,花瓣在风中翩翩飞舞,少女觉得自己恍如梦中,但是这场梦带着淡淡的凄清迷惘。纳兰通过写麝香慢慢燃尽,来暗指时间的推移,结合下一句“又是夕阳潜下小楼西”,可知这位闺中女子看着园内纷飞的落红,一直到傍晚时分。夕阳西下加上韶华即逝,本就没有积极向上的气象,加上少女心中思念无限,愁绪更是强烈。从“又是夕阳潜下小楼西”的“又”字可知少女已经不止一次在夕阳西下之中凝望落花飘零,也可知她心中愁思点点的情况亦不止一次地出现过,这种愁日复一日地在暮春的夕阳中积累着,变得越来越深,越来越长,说不清也道不明。
下阕的第一句,纳兰把这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愁绪用直接抒情的方法展现在读者面前,呈现出了一个愁容满面,倦于打扮,消瘦憔悴的女子的形象。为了来排遣心中无限的忧愁,少女便想出了一个办法,她在闲来无事之时就教自己的鹦鹉来吟诵情郎为自己写下的情诗。虽然此举可以暂时化解女子心中的愁苦,但是在教完鹦鹉念诗之后,留下的则是更多的空虚和无奈。曾经的那些诗是他亲口念给自己听的,而如今,念诗的有情人却变成了一只不解风情的鹦鹉,让人感叹心酸。
这首词写得极为含蓄,甚至纳兰连词中的主人公是谁都没有直接告诉读者。整首词仿佛是许许多多破碎的画面,需要读者在心中把它们重新组合在一起,形成一个完整的故事。细细品读,还不难发现纳兰在作词时确实颇为用心,就在这短短的三十六个字之间,他分别运用了环境描写、心理描写以及动作描写,笔笔细腻生动,形象传神。
人们谈起写蚕妇的诗,自然会提到宋代诗人张俞的《蚕妇》:“昨夜入城市,归来泪满襟。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而晚唐诗人来鹄的《蚕妇》与张俞的《蚕妇》题目相同,内容相似,而写法与格调迥异。来鹄的《蚕妇》不像张俞的《蚕妇》那样,用明显对比的手法概括封建社会阶级对立的现实,而是先从蚕妇整日采桑养蚕的辛苦谈起。
“晓夕采桑多苦辛”一句紧扣诗题,“晓夕”二字直述采桑叶时问之长,突出劳动的艰苦。从这一句诗中,表现了采桑人的倦容,“多苦辛”三字又表现了作者同情蚕妇的思想感情。接下去诗人明确告诉人们,这些整天采桑叶的蚕妇并不是不爱盛开的百花,而只是在养蚕的大忙季节不得“闲身”而已。
这首诗的后半部分通过假设及由这一假设推论出来的结果清楚地说明封建社会谁养活谁这一根本问题。富贵人家的小姐太太们所以能在“好花时节”有闲情逸致去欣赏百花,正是由于这些蚕妇在此时“晓夕采桑”的结果。如果这些蚕妇此时也去做这些“繁华事”,那么,那些“黄金屋里人”只能被‘冻杀”。原来,这些“黄金屋里人”是由这些蚕妇养活的。此两句陡转笔锋,揭示了封建统治阶级完全是依靠剥削劳动人民而生活的这一事实。
全诗笔致冷隽,构思深曲,耐人寻味,在对当时不合理社会现象的揭示中,流露出了诗人的愤慨不平之情。运用通俗又略带诙谐的语言,通过叙述与假设的形式,通过暗含的对比,表现了深刻的思想内容,是这首诗的显著特点。
“三良”事最早见于《诗经·秦风·黄鸟》。据《左传》鲁文公六年载,“秦穆公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此后史家、诗人对秦穆公杀害三良一事的评论便络绎不绝,有对具体史实进行加工的,如东汉应劭认为秦穆公与三良约定同生共死,三良自愿殉葬;有由此探讨君臣关系、个体生命价值的,如陶渊明、苏轼等等。
柳宗元《咏三良》诗意可分两层来分析。前十句为第一层,是就三良来说。诗人以饱蘸热情之笔,刻画了三良一心报国、忠君以死的义士形象。应该说,这与《黄鸟》一诗的记载是相违背的。《黄鸟》首章云:“交交黄鸟,止于棘。谁从穆公,子车、奄息。维此奄息,百夫之特。临其穴,惴惴其栗。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清马瑞辰曰:“诗以黄鸟之止棘、止桑、止楚,为不得其所,兴三良之从死,为不得其死也。棘、楚皆小木,桑亦非黄鸟所宜止,《小雅·黄鸟》诗‘无集于桑’是其证也。”马说甚是。诗中描绘三良死前是“临其穴,惴惴其栗”,全无视死如归的气概,正是死不得其所的明证。不过宗元反其道而行,也是有所本的。汉末王粲《咏史诗》论三良之死曰:“结发事明君,受恩良不訾。临末要之死,焉得不相随?……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同知埋身剧,心亦有所施。”认为他们具有事君以死的志向。二诗对照,无论是“束带值明后”与“结发事明君”的细节描绘,还是“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与“人生各有志,终不为此移”的死亡价值判断,其相似之处都是惊人的。究其原因,王粲《咏史诗》作于汉献帝建安十六年随曹操西征马超归途中,其时王粲效力于曹氏不久,故宣扬“士为知己者死”的精神,认为三良从穆公而死乃忠义之举。而柳宗元《咏三良》则是借史事来抒己之怀抱,既有对在朝为官时峥嵘岁月的回忆,又有对宪宗者流打击王叔文政治集团行为的讨伐。其《读书》一诗云:“幽沈谢世事,俛默窥唐虞。上下观古今,起伏千万途。遇欣或自笑,感戚亦以吁。”《咏史》之咏叹燕昭王、乐毅,《咏三良》之批判秦康公,无不是由读史而引起的感慨。其《冉溪》诗云:“少时陈力希公侯,许国不复为身谋。”顺宗重用王叔文集团,刘禹锡、柳宗元等人积极参政,使得“人情大悦”,政局为之一新。“生时亮同体,死没宁分张”,正是君臣相得的形象写照。
然而若撇开柳宗元《咏三良》诗的政治隐喻不谈,而就其对君臣关系的讨论来看,不得不说此诗的深刻性和陶渊明的同题之作相比是有很大差距的。陶诗虽亦有“出则陪文舆,入必侍丹帷。箴规向已从,计议初无亏”的描述,但“忠情谬获露,遂为君所私”与“厚恩固难忘,君命安可违”的议论,则深刻揭示了为人臣子的无奈与悲哀。事君以忠,为君所赏,本是做臣子的价值体现,但若过于忠诚,连同身家性命都被国君据为己有,那么结果只能是投穴同死。渊明说“忠情谬获露”,“谬”字真是深可玩味:君主的厚恩往往与其对臣子的控制紧紧联系在一起,“君命安可违”实乃“君命不可违”。他对君主专制下的臣子的个人价值进行了深沉的反思。人才乃国之公器,非国君的一己之私,更何况人本身又具有独立存在的价值。这直接启发了苏轼《和〈咏三良〉》“我岂犬马哉?从君求盖帷”中洋溢的对个体独立人格的尊重以及“杀身固有道,大节要不亏”中对为人臣子原则的揭橥。宗元《咏三良》诗在这一点上,和陶渊明相比是一个倒退。
《咏三良》诗的后六句为第二层,是就秦康公来说。秦穆公命令三良为自己殉葬,这在礼仪上是不合的,朱熹即云:“史记秦武公卒,初以人从死,死者六十六人。至穆公遂用百七十七人,而三良与焉。盖其初特出于戎翟之俗,而无明王贤伯以讨其罪。于是习以为常,则虽以穆公之贤而不免。”在中原地区人看来,秦穆公以一百七十七人殉葬,自然是极其野蛮的行为,又何况其中还有国家的贤才。穆公死后,秦国的东征有所缓慢,晋、楚相继称霸,这和穆公以贤殉葬、大失人心有一定的关系。《左传》中“君子”即言:“秦穆之不为盟主也宜哉,死而弃民。先王违世,犹诒之法,而况夺之善人乎?……今纵无法以遗后嗣,而又收其良以死,难以在上矣。君子是以知秦之不复东征也。”宗元所论正是本此。然而他的真正意图并不在批判秦穆公,而是借此讨伐穆公的继任者康公,其策略是拿康公与魏颗进行比较。《左传》鲁宣公十五年记载:“魏武子有嬖妾,无子。武子疾,命颗曰:‘必嫁是。’疾病则曰:‘必以为殉。’及卒,颗嫁之,曰:‘疾病则乱,吾从其治也。’”魏颗在魏武子的不同命令之间选择了改嫁父妾的做法。这样既挽救了父妾的性命,又避免了魏武子背上以人殉葬的骂名。可是在史书有关三良殉死的记载中,却没有康公的声音,甚至让人感觉不到他的存在。穆公的命令明显是错误的,倘若三良从死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胁迫所致,康公命令他们不死,不但可以避免父亲残暴的遗命付诸行动,而且还可赢得人心,加强自己的统治基础,甚至可以继续父亲的东征事业。在这种情况下,康公如果选择沉默,即是承认穆公命令的有效性。柳宗元正是在此基础上立论的。应该说宗元的立论角度是颇为新颖的,然而倘若仔细研究,则会发现宗元的论证恰恰是偏颇的。
首先,如前朱熹所言,秦国的风俗与中原地区不同,以人殉葬是习以为常之事,穆公父子的行为是合乎旧俗而有违于情理,没有与时俱进。宗元对秦国当时旧俗似乎没有注意到,没有把穆公父子的行为放到特定的环境中去考察。
其次,康公与魏颗面对的情况是不同的:魏颗面临着两种选择,即既可以执行武子神智清醒时的使妾改嫁的命令,也可以执行其父神智不清时的使妾殉葬的命令,而康公只有一种选择,在“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的春秋时期,康公执行父命乃被动行事,无可厚非。当然,康公以三良殉葬,只是一味尽孝而不顾国家利益和生者的性命,也最终毁了父亲的一世英名(他本可以挽救的),宗元就此讨伐他也是对的,这表现了宗元的人道主义精神和时代的进步。不过宗元说“吾欲讨彼狂”,称康公为狂乱之人,大加讨伐,在程度上未免重了些。苏辙以为:“然三良之死,穆公之命也。康公从其言而不改,其亦异于魏颗矣。故黄鸟之诗交讥之也。”与宗元一样,苏辙对康公的处境似乎没有明察,自然也谈不上“了解之同情”了。
再次,就此诗的写作意图而言,如前所述,此诗是借讨伐康公来讨伐唐宪宗。柳宗元认为康公与宪宗的共同点是“从邪陷厥父”。这里,他又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穆公使三良殉葬的命令是错误的,康公如果改变父命,这无疑是正确之举。可是现在宗元以宪宗来类比康公,就诗歌本身来说,应该是责备宪宗没有改变父亲错误的命令,但实际情况是宪宗改变了在宗元看来是正确的命令,因为他把顺宗朝几乎所有的变革措施都废除了,并且残酷打击了所有运动参与者。所以宗元把宪宗和康公相类比是错误的。
这是一首咏史诗,写刘邦、项羽鸿门之会。此诗前六句,写秦末大乱,楚、汉抗争,作时代氛围的刻画;中间六句,从大形势的渲染跳到宴会上,分别描写刘、项双方:刘邦的志向、实力,项羽的气概、军威;后四句则概括了鸿门会的结局,以刘邦溜回军中,范增撞碎玉斗宣告了鸿门会的结束。全诗结构紧凑,用词精炼,事至繁而笔极简,造语奇崛,意境幽诡。
杨维桢这首诗的所长是想象丰富,运笔兼有空灵和奇崛两个不容易统一在一起的特点。鸿门宴中刘邦、项羽以及范增、项庄、樊哙、张良等都有许多生动的性格鲜明的言语行动,这些经过司马迁的刻画,人们早已耳熟能详,若再重复描写,便无新意。如张宪《鸿门会》写:“披帷壮士发指冠,侧盾当筵请公舞。白发老臣心独苦,玉玦三看君不语。”这不如读《史记》更具体、更生动。杨维桢此《鸿门会》则不然,他完全撇开刘、项等人在宴会中具体的言语行动,而驰骋其缥缈不羁的灵思,从当时群雄角逐的大形势着眼,刻画其风云变幻、惊心动魄的时代氛围。因此,读此诗的时候有一种读《史记》时所没有的审美感受。
此诗前六句,纯作时代氛围的刻画。首句迭用两个“迷”字,极言天地混沌莫辨之状,暗喻秦末天下无主,一切都动荡不定的情势。其时秦王子婴已降,秦军已摧垮了,然各起义将领拥军自重,为“东龙”或为“西龙”行云布雨,阴晴不定。一场更为复杂、难以逆料的战争在酝酿着,因为“照天万古无二乌”,天无二日,秦朝一亡,揭竿起义的诸将领终究是要决一雌雄的。鸿门会可以说正是这一矛盾激化与公开化的标志。
中间六句,从大形势的渲染顿然跳到宴会上,分别描写刘、项双方:刘邦的志向、实力,项羽的气概、军威。诗中描写项羽,称他“将军下马力排山”。项羽素以勇猛称,设鸿门宴把刘邦召来,虽然恼恨刘邦捷足先登,然也并没有把刘邦当作一回事,大有一跺足便可使山河颤抖之气概。故诗中以“气卷黄河酒中泻”句形容之。李贺《梦天》诗有“一泓海水杯中泻”句,描写从天上望下来大海之小似乎只能注满一杯;此则写项羽气概之大,似乎可以把黄河注入酒杯中,一饮而尽。此充分说明了项羽对潜在的敌手刘邦是掉以轻心了。
后四句则以极精练、极富韵致的笔调,概括了鸿门会的结局。“剑光上天寒彗残”鸿门会中双方剑拔弩张,最惊心动魄者莫过于项庄舞剑了。诗写其直如天上飞划而过的彗星,是险到了极点。而后,项伯为报张良救命之恩通敌,项羽因自傲而手软,其结果是刘邦得以逃席逸去,鸿门会不了了之,这便是诗中所写的“将军呼龙将客走”的局面。项羽坐失了消灭潜在对手刘邦的最佳时机,对此范增愤愤不已,在刘邦脱身后,张良谢,以白璧一双赠项羽,玉斗一双赠范增。项羽受璧,范增则恼恨已极,置玉斗于地,拔剑撞而破之。诗人高度评价范增的识见,故把他撞玉斗的行动喻为“石破青天”。
全诗造语奇崛,意境幽诡,颇有些接近李贺的风格,个别地方如“碧火吹巢”,袭自李贺的《神弦曲》:“百年老鸮成木魅,笑声碧火巢中起。”他没有正面去实写刘、项对峙的军事形势,而是用了一连串似乎无关的奇特的比喻加以烘托。如“东龙白日西龙雨”、“残星破月开天余”、“碧火吹巢”、“石破青天”等词句,均难以通常的语法或逻辑去理解。然它们组合在一起,却又十分形象地勾画了秦末动乱的社会状态以及波谲云诡的政治、军事的形势。这样一种以许多奇丽古怪的物象来烘托诗歌意旨的手法正是李贺诗歌的特征,显然杨维桢此诗颇多借鉴李贺之处,特别是同一题材的《公莫舞歌》。然比较而言,李贺的《公莫舞歌》稍嫌堆砌,格局不大,此诗则纵横驰骋,元气淋漓。
这首诗记述作者愉快的游赏以及同朋友们惬意的交往,表达了他的悲秋恋乡之情。诗中所展示的秋景,静谧而又纷乱,繁闹而又萧索,在清新雅逸、气息纤轻的景物对比描写中,透出悲秋之情,而援引的“青毡故物”典故,更流露出子美的恋旧恋乡之情。
这首诗写得很出色,让人真切地新鲜地感觉到那秋水的清澈、那傍晚泛舟的愉快、那城边景物的萧疏和那因季节的更换而产生的淡淡的乡愁。宋代周紫芝说:“余顷年游蒋山,夜上宝公塔时,天已昏黑,而月犹未出,前临大江,下视佛屋峥嵘,时闻风铃,铿然有声。忽记杜少陵诗:‘夜深殿突兀,风动金琅珰’。恍然如己语也。又尝独行山谷间,古木夹道交阴,惟闻子规相应木间。乃知‘两边山木合,终日子规啼’之为佳句也。又暑中濒溪,与客纳凉,时タ阳在山,蝉声满树,观二人洗马于溪中,曰:此少陵所谓晚凉看洗马,森木乱鸣蝉”者也。此诗平日通之,不见其工,惟当所见处,乃始知其为妙。作诗正要写所见耳,不必过为奇险也。”(《竹坡诗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