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黍苗》是宣王时徒役赞美召穆公(即召伯)营治谢邑之功的作品,诗意自明。《毛诗序》说它是“刺幽王也。不能膏泽天下,卿士不能行召伯之职焉”。前人多有辩驳,朱子直言:“此宣王时美召穆公之诗,非刺幽王也。”(《诗序辨说》)可谓干净利落。
此诗是纪实性作品,要对作品有较为深刻的理解,须知如下史实:宣王是在其父厉王出奔并死于彘(今山西霍县),整个周王朝处于内外交困的情况下即位的,“宣王即位,二相辅之脩政,法文武成康之遗风,诸侯复宗周。”(《史记·周本纪》)在其执政的四十七年中,宣王“内修政事,外攘夷狄,复文武之境土”,史称中兴。作为一代中兴贤君,周宣王重用了一批贤能之人,如仲山甫、尹吉甫、方叔等,《黍苗》诗中所赞美的召穆公召虎也是当时一位文武双全的贤才。诗中所述召伯营谢的事发生在宣王鼎盛时期。为了有效地加强对南方各族的攻守控制,宣王便封其母舅申伯于谢(在今河南唐县,与湖北枣阳近),并命召伯虎带领徒役之众前往经营谢邑。在营建任务圆满完成的时候,随行者唱出了这首诗歌。《诗经·大雅》中还收录了一首宣王的大臣尹吉甫作的《崧高》,也是叙述申伯迁居封地谢邑的事,可见当时申伯封谢确实是件大事,读者可参照阅读。
全诗共分五章,章四句。
第一章以“芃芃黍苗,阴雨膏之”起兴,言召伯抚慰南行众徒役之事。召伯如前所言,他是宣王时的贤臣,曾在“国人暴动”时以子替死保住了时为太子后为宣王的姬静性命,与宣王关系非同一般。他还曾率军战胜淮夷,建立奇功,《诗经》中多有吟唱,《大雅·江汉》有“江汉之浒,王命召虎。式辟四方,彻我疆土”的句子。经营谢地这样的要冲重邑,非文治武功卓著的召伯没有人可担当此任。诗首两句兴中寓比,言南行众人得召伯抚慰如黍苗得时雨滋润一般。正因为如此,谢邑的营建才会那样迅捷而有序。首章用了两句(也是全诗仅有的两句)兴句开头,使得这首记录召伯营谢之功的诗作多了几许轻松的抒情味。车辇南行路途之遥远、跋涉之艰辛是可以想像的,但有召伯之劳,就没有什么让人不胜劳苦的。
第二、三两章反覆吟唱,既写建筑谢城的辛劳和勤恳,又写工程完毕之后远离故土的役夫和兵卒无限思乡之情。“我任我辇,我车我牛”,在短句中同一格式反覆出现,急促中反映出当时役夫紧张艰辛、分工严密且合作有序的劳动过程;“我徒我御,我师我旅”以同样的节奏叙述兵卒在营建谢邑中规模宏大也同样辛苦的劳作场面。这两部分看似徒役在谢邑完工之后对劳动过程的美好回忆,实际上也是对召伯经营谢邑这样的庞大工程安排有方的热情赞美。这两章后两句言:“我行既集,盖云归哉。”“我行既集,盖云归处。”是长期离家劳作的征役者思乡情绪真实而自然的流露。但尽管思乡之情非常急切,语气中却没有丝毫怨怒之气,确实是与全诗赞美召伯的欢快情绪相和谐的。
第四章是承接二、三两章所作的进一步发挥,言召伯营治谢邑之功。谢邑得以快速度高质量地建成,完全是召伯苦心经营的结果。“肃肃谢功,召伯营之”两句照应第二章,不过第二章是铺排,这两句是颂辞,重心有所不同。“烈烈征师,召伯成之”,颂扬召伯将规模甚众情绪热烈的劳动大军有序地组织起来营建谢城的卓越的组织才能,这两句与第三章相照应。由此观之,此诗在结构安排上颇具匠心,严整的对应,反映出雅诗的雅正特点,与风诗不同。
诗最后一章言召伯营治谢邑任务的完成对于周王朝的重大意义。“原隰既平,泉流既清”,是说召伯经营谢邑绝非仅修城池而已,还为谢邑营造了必要的生存环境。修治田地,清理河道只是末节,但连这些都已安排到位,就不会有什么疏漏了。这个时候,谢邑作为周王朝挟控南方诸国的重镇已建成,周宣王心中当然舒坦多了。“召伯有成,王心则宁”,于篇末点题,为全诗睛目。在用韵上,末章一改前面几章隔句押韵的规律,句句押韵,且用耕部阳声韵,使节奏和语气顿时变得舒缓起来,极具颂歌意味。
此诗是李白的醉歌,诗中以醉汉的心理和眼光看周围世界,实际上是以带有诗意的眼光来看待一切,思索一切。诗一开始用了晋朝山简的典故。山简镇守襄阳时,喜欢去习家花园喝酒,常常大醉骑马而回。当时的歌谣说他:“日暮倒载归,酩酊无所知。复能骑骏马,倒着白接篱。”接篱,一种白色帽子。李白在这里是说自己像当年的山简一样,日暮归来,烂醉如泥,被儿童拦住拍手唱歌,引起满街的喧笑。
但狂放不羁的诗人毫不在意,说什么人生百年,一共三万六千日,每天都应该往肚里倒上三百杯酒。此时,他酒意正浓,醉眼朦胧地朝四方看,远远看见襄阳城外碧绿的汉水,幻觉中就好像刚酿好的葡萄酒一样。啊,这汉江若能变作春酒,那么单是用来酿酒的酒曲,便能垒成一座糟丘台了。诗人醉骑在骏马雕鞍上,唱着《梅花落》的曲调,后面还跟着车子,车上挂着酒壶,载着乐队,奏着劝酒的乐曲。他洋洋自得,忽然觉得自己的纵酒生活,连历史上的王侯也莫能相比呢。秦丞相李斯也被秦二世杀掉了,临刑时对他儿子说:“吾欲与若(你)复牵黄犬,俱出上蔡(李斯的故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还有晋朝的羊祜,镇守襄阳时常游岘山,曾对人说:“由来贤达胜士登此远望,如我与卿者多矣,皆湮没无闻,使人悲伤。”祜死后,襄阳人在岘山立碑纪念。见到碑的人往往流泪,名为“堕泪碑”。但这碑到了此时已没有什么意义了。如今碑也已剥落,再无人为之堕泪了。一个生前即未得善终,一个身后虽有人为之立碑,但也难免逐渐湮没,不能有“月下倾金罍”这般快乐而现实。那清风朗月可以不花一钱尽情享用,酒醉之后,像玉山一样倒在风月中,显示出无比潇洒和适意。
诗的尾声,诗人再次宣扬纵酒行乐,强调即使尊贵到能与巫山神女相接的楚襄王,亦早已化为子虚乌有,不及与伴自己喝酒的舒州杓、力士铛同生共死更有乐趣。
这首诗为人们所爱读。因为诗人表现的生活作风虽然很放诞,但并不颓废,支配全诗的,是对他自己所过的浪漫生活的自我欣赏和陶醉。诗人用直率的笔调,给自己勾勒出一个天真烂漫的醉汉形象。诗里生活场景的描写非常生动而富有强烈戏剧色彩,达到了绘声绘影的程度,反映了盛唐社会生活中生动活泼的一面。
这首诗可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自首句到“吏能”句,是讥时,讥刺宋神宗,王安石对外开边,对内变法,本想富国强兵,结果事与愿违。神宗即位不久,鉴于宋王朝同辽国和西夏的屈辱和约,有增强兵备,“鞭笞四夷”之意,先后对西夏和南方少数民族用兵,故此诗前八句首先讥刺开边。为了铸造铜制虎符,调发军队。已“椎破(以椎击破)铜山”,大量采铜,可见征调军队之多,这是夸张的写法;但熙宁七年(1074)九月置三十七将,皆给虎符,则史有明文记载;这一年八月遣内侍征调民车以备边,十一月又令军器监制造战车,“伐木作车轴”也是事实;取鼍皮以张战鼓,虽史无明文,但征集牛皮以供军用却与此相似。而这一切征调,谁也不敢怠慢,否则就有资斧(利斧)之诛。苏轼并不反对抵抗辽国和西夏,他青年时代就表示要“与虏试周旋”(《和子由苦寒见寄》),就在写这首诗前不久还表示“圣朝若用西凉簿,白羽就能效一挥”(《祭常山回小猎》);但是,他反对“首开边隙”,反对为此而开矿、置将、伐木、取鼍,加重百姓负担,闹得鸡犬不宁。
“保甲”四句是讥刺新法的。“团未遍”,写保甲法因遭到一些老百姓的抵制(有人为了不作保丁而截指断腕),还未完全组织起来。“方田”写方田均税法,丈量土地,均定献税,引起民间诉讼纷纭。“手实”写令民自报土地财产,作为征税根据,“尺椽寸土,检括无余”(《宋史·吕惠卿传》),这就是“抉剔根株穷脉缕”的具体内容。“诏书”二句是对第一部分的小结。这些诏书表现了宋神宗对民间疾苦有深厚的哀怜同情之心,但这些新法一个接一个地颁布,事目繁多,吏能浅薄,并未取得实效。纪昀称这两句是“诗人之笔”,意思是说它怨而不怒,哀而不伤,没有把矛头直接指向皇帝。但却深刻地揭示了宋神宗、王安石的主观愿望同客观效果的矛盾。
第二部分自“平生”句至“更望”句,是自嘲。熙宁二年(1069),苏辙因反对王安石变法而罢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神宗问王安石:“苏轼如何,可使代辙否?”王安石不赞成,认为他们兄弟“学本流俗”。“众里笙竽”,即《韩非子·内储说》所载滥竽充数一典的活用。第二部分的前四句是说:他早被王安石判为“学本流俗”,像滥竽充数一样,平庸得无可比拟;现在突然要他担任密州知州,作地方长官,独奏一曲,这就像要南郭先生单独吹竽一样,怎么吹得好呢?这是从主观上说的,接着又以“况”字领起,进一步讲客观上的困难:密州仍然旱灾、蝗灾不断,老百姓饿得以草木泥土充饥,作为知州的诗人自己也“斋厨索然,不堪其优,日与通守刘君廷式,循古城废圃,求杞菊食之”,过着“揽草木以诳口”的生活(《后杞菊斌》),更谈不上置酒宴、赏舞听歌了。“红裙踏筵舞”,是从韩愈《感春》“艳姬踏筵舞,清眸刺剑戟”句化出。
“故人”句至末句为诗的最后一部分,是答“故人”(刘孝叔),戏语连篇,尤为曲折多姿。当时,已经提举崇禧观,过着隐居生活的刘孝叔多次寄书劝苏轼“当归”。苏轼同朋友开玩笑说:他虽“学本流俗”,是“众里笙竽”,但总比那些盗食太仓之粟的雀鼠即贪官污吏好得多。他们都做得官,却要他像南朝陶弘景那样脱朝服挂神武门,辞官不干了。这既回答了故人“当归”之劝,又嘲笑了当时一些无能的官吏。接着他称颂刘孝叔在朝直言敢谏,有补于世,及见朝廷遗使(冠盖)扰民,就立即自请提举宫观,归隐湖山;但“小隐隐陵薮,大隐隐朝市”(晋代王康琚《反招隐诗》),要过隐士生活也不一定非弃官不可。这样既赞美了刘孝叔的“高踪”,又为他暂不归隐作了辩护。最后又转圆说,前一年相聚时已闻其道之大略,他定将弃官,到刘孝叔处完成这段学业,只怕俗缘未尽,未必能睹刘孝叔之大道。或进或退,他正惶惶不定,有望故人教以安心之法。据《景德传灯录》载,慧可对达摩说:“我心未宁,乞师与安。”达摩说:“吾与安心竟。”末句即用这一佛典。
这是一首七古。范梈说:“七言古诗······须是波澜开合,如江海之波,一波未平,一波复起。又如兵家之阵,方以为正,又复为奇,方以为奇,忽复为正,奇正出入,变化不可纪极。”(见《仇注杜诗》卷一引)苏轼这篇七古就具有上述特点。第一部分讥刺新法,语言相当尖锐,却以“诏书”二句收住,揭露既深刻,又不失诗人忠厚之旨。然后顺手拈出王安石对他的职责,转入自嘲,转得既陡峭又自然。既是流俗、滥竿,就难于胜任独当一面的知州,何况又是灾伤连年的地方。苏轼的话看似自谦,实际却回驳了“流俗”的指责。时局和他的处境既是这样艰难,原本应接受故人“当归”的劝告,但作者却一波三折地反复申诉“未肯衣冠挂神武”,这就是“变化不可纪极”,这就是“东坡诗推倒扶起,无施不可。”(刘熙载《艺概》卷二)苏轼诗长于比喻,这首也不例外,如以“纷如雨”喻诉讼之多,以“抉剔根株穷脉缕”喻“手实之祸,下及鸡豚”,以白羽喻白云等。特别是“平生所学”四句,纪昀特别称许说:“妙于用比,便不露激讦之气。前人立比体,原为一种难着语处开法门。”这四句本来牢骚甚重,但由作者以“众里笙竽”坐实“流俗”的指责,以“独奏凤将雏”比喻任知州,反而显得风趣、幽默,“不露激讦之气”了。
这篇文章是作者应礼部试而写。文章以忠厚立论,援引古仁者施行刑赏以忠厚为本的范例,阐发了儒家的仁政思想。全文文辞简练而平易晓畅,结构严谨,说理透彻。主考官欧阳修认为此文脱尽五代宋初以来的浮靡艰涩之风,十分赏识,曾说“读轼书不觉汗出,快哉!老夫当避此人,放出一头地”。
策论是国家向知识分子寻求关于某某问题之对策的一种形式。这篇文章虽然是考卷,却不是为了应付考试而写,也没有推测考官的喜好,思考的问题很是深刻。试题出自《尚书·大禹漠》:“罪疑惟轻,功疑惟重。”孔安国传注文:“刑疑附轻,赏疑从重,忠厚之至。”苏轼误记为“赏疑从与,罚疑从去”,于是紧紧抓住这一题目,主要阐明古代的贤君赏善惩恶,都是本着忠厚宽大的原则,主张“使天下相率而归于君子长者之道”。应试之文,佳作极少,但这篇文章却是佼佼者,有其鲜明特色。
由于文章的题目出自《尚书》,所以先以咏叹先王爱民之深,忧民之切开头,紧扣主旨。接着从赏善与罚不善两方面说明,总归于“忠厚”二字。周道衰落之后,穆王还是把要善于用刑的方法,告诉吕侯。所谓“祥刑”,是说要善于且谨慎地使用刑罚从事。王先谦《孔传参正》认为“祥”当为“详”。按《汉书・明帝纪》:“详刑慎罚,明察单辞。”又《刘恺传》:“非先王详刑之道也。”引《尚书》郑玄注云:“详,审察之也。”“详刑”实际上就是要“慎刑”,所以说孔子对此还是给予了肯定。衰世尚且如此,何况盛世。这是退一步说,从而更加夯实了主旨的深厚基础。
但是,完全掌握赏罚之道,并不是容易的事情。其中轻重也难以掂量准确。所以文章从经文中括出了一个“疑”字。解决疑难问题的原则就是“罪疑惟轻,功疑惟重”。所谓“广恩”“慎刑”,都体现了“忠厚”之义。为了说明这个问题,作者引用了唐尧不从皋陶执法杀人的意见,而同意四岳任用鲧的例子,体现先王刑赏之道,一本忠厚。通过叙事中的剖析,文章又引用《书经》的警句加以论断,复以咏叹出之,不仅使主旨更加突出,而且与开头遥相呼应,使人有浑然一体的感觉。
行文至此,主旨似乎已经完全阐明了,但是,作者并没有就此结束,反而蓄足气势,横生波澜,展示了他不可羁縻的才思。关于可赏可不赏,可罚可不罚的提示,这自然是上承“疑”字而来,但它并不是前者的重复。“疑”是有问题,而此则认识上已经基本明确,其概念和前者又不完全相同。而在这个范围内的过赏过罚问题,苏轼认为“过乎仁,不失为君子;过乎义,则流而入于忍人”,通过这一层挖掘,既深化了主旨,又体现了作者认识事物剖细入微的能力。而其断语“仁可过也,义不可过也”,则又表现了极大的概括力,显得斩钉截铁,十分精悍有力。
赏和罚的范畴剖析明白之后,接着进一步又探讨赏和罚(刑)的方式。作者认为,古代赏赐有功者不一定用爵禄,处罚有罪者不一定用刀锯;加之“善不胜赏”,“恶不胜刑”,范时和方式实际上都被扩大了。如此发挥,真是处处贯通,无往而不可。但是既要放得开,又要收得拢。“是故疑则举而归之于仁”,仍然再括出“疑”字,使文眼在笔阵墨浪中豁然透气,又复归结到“忠厚之至也”这个主旨上来。余波振荡,最后又引用《诗经》《春秋》之义,十分鲜明地捧出了题目。题目亦即结论,在结构上显得非常紧密而完整。
其实此文立论不过是儒家的施仁政,行王道,推崇尧舜周孔,属于当时的滥调。但是作者在扣紧题目布局谋篇,引用圣经贤传与论据紧密结合等方面的技巧是很高的。文笔酣畅,说理透辟,概括力非常的强,结构紧密且完整。作者用这些手段成功的引起了考官的注意并受到主考官欧阳修的高度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