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小诗,字面上“读君诗”,主题是“忆斯人”,又由“斯人”的遭际飘零,转见自己“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感慨,诗境一转一深,一深一痛。“眼痛灭灯犹暗坐”,已经读了大半夜了,天也快要亮了,诗人还要“暗坐”,不肯就寝。读者自然而然要想到:由于想念微之,更想起坏人当道,朝政日非,因而,满腔汹涌澎湃的感情,使得他无法安枕。此刻,他兀坐在一个小船内。船下江中,不断翻卷起狂风巨浪;心头眼底,像突然展现一幅大千世界色彩黯淡的画图。这风浪,变成了“逆风吹浪打船声”;这是一幅富有象征意义的画图,悲中见愤,熔公义私情于一炉,感情复杂,容量极大。
凄苦,是这首小诗的基调。这种凄苦之情,通过“灯残”、“诗尽”、“眼痛”、“暗坐”这些词语所展示的环境、氛围、色彩,已经渲染得十分浓烈了,对读者形成一种沉重的压力。到“眼痛灭灯犹暗坐”,压力简直大到了超过人所能忍受的程度。突然又传来一阵阵“逆风吹浪打船声”,像塞马悲鸣,胡笳呜咽,一起卷入读者的耳里、心中。这声音里,充满了悲愤不平的感情。读诗至此,自然要坐立不安,像韩愈听颖师鼓琴时那样:“推手遽止之,湿衣泪滂滂”了。诗的前三句蓄势,于叙事中抒情;后一句才哗然打开感情的闸门,让激浪涡流咆哮奔鸣而下,让乐曲终止在最强音上,收到了“四弦一声如裂帛”的最强烈的音乐效果。
这首小诗在音律上还有另一个特点。向来,诗家最忌“犯复”,即一诗中不宜用重复的字,小诗尤其如此。这首绝句,却一反故常,四句中三用“灯”字。但是,此诗读起来,丝毫不感重复,只觉得较之常作更为自然流泻。原来,诗人以这个灯字作为一根穿起一串明珠的彩线,在节律上形成一句紧连一句的效果,使感情层层加深:掌灯夜读,足见思念之切;读至灯残,说明思念之久;灭灯暗坐,表明思念之深之苦。音节蝉连,委婉曲折,如金蛇盘旋而下,加强了表达的力量。
从西晋后期到东晋前期,正是文学史上玄言诗风形成和开始盛行的时期。这一时期文学界的情状,如《文心雕龙·时序》中说:“自中朝贵玄,江左称盛,因谈余气,流成文体。是以世极迍邅,而辞意夷泰,诗必柱下之旨归,赋乃漆园之义疏。”郭璞是两晋之交的人物,他在这一时期文学中的地位又是如何呢?《世说新语》引檀道鸾《续晋阳秋》说:“郭璞五言,始会合道家之言而韵之。”这等于说郭是玄言诗的倡导者。然而钟嵘《诗品》却说:“(郭璞)始变永嘉平淡之体。”意见截然相反。这两种相互矛盾的评价,是从不同角度来看郭璞诗的特点而得到的不同结论。郭璞的代表作《游仙诗》十四首,既有表述老庄旨趣的玄言成份,却慷慨多气而非“辞意夷泰”,文采华茂而非平淡寡味。也就是说,它顺应了时代风尚而又超拔于时代风尚。
这里介绍的《游仙诗》十四首的第一首,具有总括全部组诗的纲领性意义。可以看出,诗虽以“游仙”为题,却并不沉迷于完全与人世相脱离的虚幻的仙境。作者把隐逸和游仙合为一体来写,两者常常密不可分。抒发的情绪,是生活于动乱时代的痛苦,和高蹈遗世的向往,但内中又深藏着不能真正忘怀人世的矛盾。这就是所谓慷慨之气的由来。
开头两句双起,以“京华游侠窟”与“山林隐遁栖”两种不同生活方式相互对照。“游侠”的现象,古人常从不同角度去看它。在这里,主要是指贵族子弟呼啸酒市、奢华放浪的行径,就像曹植《名都篇》所写的“宝剑直千金,被服丽且鲜。斗鸡东郊道,走马长楸间”那种景象。相比于这一种热烈浪漫、尽情享乐的人生,山林中的隐者,却是孤独而清冷,远隔于尘世之外。两者之间,作者如何取舍?“朱门何足荣”是对前者的否定,“未若托蓬莱”是对后者的肯定。双起之后,一扬一抑,转入主题。“蓬莱”为传说中的海上仙山。它与“朱门”的对照,隐含着这样的意味:朱门虽荣,贵游虽乐,却是倏忽迁变,过眼烟云,不具有仙界超世的永恒。那么,“山林”与“蓬莱”又是何种关系呢?既可以说,隐逸是求仙的前提,又可以说,隐逸和求仙,在超越尘世的浮华喧嚣,探寻生存之本质的意义上,原是一回事。并不一定真的要成为不食人间烟火的仙人。
“临源”以下四句,具体描写隐士的生活。他们在澄澈的水源上掬饮清波,又攀上高高的山岗采食初生的灵芝——据说食灵芝可以延年益寿。“灵溪”,《文选》李善注引庾仲雍《荆州记》云:“大城西九里有灵溪水。”“云梯”,李善注谓:“言仙人升天,因云而上。”这二条注有些问题。“灵溪”未必是专名,应只是泛指幽深山谷中的溪流。山水钟天地之灵气,可以养性,故谓“灵溪”。“云梯”更不能指成仙之路,否则“安事登云梯”作为否定的句子,与诗题直接冲突。其实,乘云而上作为政治上飞黄腾达的比喻,由来已久。《史记·范雎传》中,“不意君能自致于青云之上”,便是此意。这两句的意思,是说山巅水涯,深可流连,无需费心求禄,自致于青云之上。
然则,仕宦的道路,究竟为何是必须抛弃的呢?接着,诗人引用古代贤哲的事例,加以说明。“漆园有傲吏”指庄子,他做过漆园地方的小吏。注意“傲吏”为了与“逸妻”相对,重在“傲”不重在“吏”。因为庄子做漆园吏,根本还够不上“仕宦”,且他也是根本反对仕宦的。据《史记》,楚威王听说庄子贤能,派使者带了重金聘庄子到楚国去任国相。他回答说:卿相固然很尊荣,但就像祭祀所用的牺牛,养得肥肥壮壮,到了宰杀的时候,想要做一头野猪,再也不能够了!“莱氏”指老莱子。据《列女传》,他避世隐居,躬耕蒙山,后应楚王之请,准备出仕。他的妻子劝告说:你今日食人酒肉,受人官禄,明日就被人制约,难免于祸患了。老莱子就听了妻子的话,仍旧过着隐遁生活。这两个故事,都强调了在仕宦道路上,丧失自由,并隐伏巨大危险。因之,所谓富贵尊荣,只是使人失去自由天性的诱饵罢了。联系魏晋以来政治生活中风波险恶的情状,不难想像诗人心中深深的忧惧。
在诗歌的字面上,这些意思都没有明白说出,只是表彰漆园“傲吏”、莱氏“逸妻”,作为自己的楷模。而后用《周易》中典故,点出其中道理。《周易·乾》之“九二”云:“见龙在田,利见大人。”《周易·大壮》之“上六”云:“羝羊触藩,不能退,不能遂。”“进则保龙见,退为触蕃羝”两句,意思是说:隐居的贤士,如果进而求仕,固然可能如潜龙之出现,风光一时,为天下所重,然一旦陷入困境,就再也由不得自己,犹如壮羊的角卡在了篱笆上,进不得,退不得。所以在人生的选择上,不能只看到进而“龙见”的辉煌,更要预想退而“触蕃”的窘境。这里都包涵着动乱时代的“忧生”之感。
经过以上的思考,作者得出明确的结论:“高蹈风尘外,长揖谢夷齐。”伯夷、叔齐,是古人称颂的贤者,曾互让王位而逃到西伯昌(周文王)那里;后来武王伐纣,他们又为了忠于商朝而不食周粟,饿死在首阳山。但在魏晋人看来,这种大忠大贤,仍然是牵绊于世网,伤残人生的本性,正是羝羊触蕃的可怜相。远不如高蹈于人世风尘之外,摆脱一切世俗的羁绊。
令人感叹的是:郭璞虽有高蹈的志向,却并不能摆脱仕宦,入隐山林。后更因反对王敦谋叛,遭致杀身之祸,“游仙”的豪情,化作刀下的哀吟。只是在他的诗歌里,留下那一代文人感时伤世的情怀,追求解脱的期望,和进退失据的叹息。在写作手法上,这首诗引用庄子的事迹和思想,引用《周易》的成言,借以表述自己的人生观念,体现了玄言诗兴起时代的文学风气。
陶渊明一生酷爱自由,反抗精神是陶诗重要的主题,这首诗赞叹神话形象精卫、刑天,即是此精神的体现。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起笔二句,概括了精卫的神话故事,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北山经》云:“发鸠之山……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精卫为复溺死之仇,竟口衔微木,要填平东海。精卫之形,不过为一小鸟,精卫之志则大矣。“精卫衔微木”之“衔”字、“微”字,可以细心体会。“衔”字为《山海经》原文所有,“微”字则出诸诗人之想象,两字皆传神之笔,“微木”又与下句“沧海”对举。精卫口中所衔的细微之木,与那莽苍之东海,形成强烈对照。越凸出精卫复仇之艰难、不易,便越凸出其决心之大,直盖过沧海。从下字用心之深,足见诗人所受感动之深。“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此二句,概括了刑天的神话故事,亦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海外西经》云:“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干,盾也;戚,斧也。刑天为复断首之仇,挥舞斧盾,誓与天帝血战到底,尤可贵者,其勇猛凌厉之志,本是始终存在而不可磨灭的。“刑天舞干戚”之“舞”字,“猛志固常在”之“猛”字,皆传神之笔。渊明《咏荆轲》“凌厉越万里”之“凌厉”二字,正是“猛”字之极好诠释。体会以上四句,“猛志固常在”,实一笔挽合精卫、刑天而言,是对精卫、刑天精神之高度概括。“猛志”一语,渊明颇爱用之,亦最能表现渊明个性之一面。《杂诗·忆我少壮时》“猛志逸四海”,是自述少壮之志。此诗作于晚年,“猛志固常在”,可以说是借托精卫、刑天,自道晚年怀抱。下面二句,乃申发此句之意蕴。“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同物”,言同为有生命之物,指精卫、刑天之原形。“化去”,言物化,指精卫、刑天死而化为异物。“既无虑”实与“不复悔”对举。此二句,上句言其生时,下句言其死后,精卫、刑天生前既无所惧,死后亦无所悔也。此二句,正是“猛志固常在”之充分发挥。渊明诗意绵密如此。“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结笔二句,叹惋精卫、刑天徒存昔日之猛志,然复仇雪恨之时机,终未能等待得到。诗情之波澜,至此由豪情万丈转为悲慨深沉,引人深长思之。猛志之常在,虽使人感佩;而时机之不遇,亦复使人悲惜。这其实是一种深刻的悲剧精神。
渊明此诗称叹精卫、刑天之事,取其虽死无悔、猛志常在之一段精神,而加以高扬,这并不是无所寄托的。《读山海经》十三首为一组联章诗,第一首咏隐居耕读之乐,第二首至第十二首咏《山海经》、《穆天子传》所记神异事物,末首则咏齐桓公不听管仲遗言,任用佞臣,贻害己身的史事。因此,此组诗当系作于刘裕篡晋之后。故诗中“常在”的“猛志”,当然可以包括渊明少壮时代之济世怀抱,但首先应包括着对刘裕篡晋之痛愤,与复仇雪恨之悲愿。渊明《咏荆轲》等写复仇之事的诗皆可与此首并读而参玩。
即使在《山海经》的神话世界里,精卫、刑天复仇的愿望,似亦未能如愿以偿。但是,其中的反抗精神,却并非是无价值的,这种精神,其实是中国先民勇敢坚韧的品格之体现。渊明在诗中高扬此反抗精神,“猛志固常在”,表彰此种精神之不可磨灭;“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则将此精神悲剧化,使之倍加深沉。悲尤且壮,这就使渊明此诗,获得了深切的悲剧美特质。
陆游有4万多首传世,其中有一百多首是写给自己孩子的。当然,其中最脍炙人口的是那首“死去元知万事空”。不过更多的则是教育孩子的“鸡娃诗”。根据《陆游年谱》,陆游共有七子:长子陆子虞,次子陆子龙,三子陆子修,四子陆子坦,五子陆子约,六子陆子布,七子是陆子聿。这些诗大多数是陆游晚年闲居浙江山阴老家时写给幼子陆子聿的,包括题中这首应该也是。
陆游真的认为他所处的时代是“明时”、因此不必读书求仕吗?答案恐怕一言难尽。
陆游出身于官宦世家,绍兴二十三年(公元1153年),28岁的陆游到临安参加锁厅考试(现任官员及恩荫子弟的进士考试),为陆游的才华所深深打动的主考官陈子茂阅卷后取为第一,但是因秦桧的孙子秦埙也参加了这次的考试,位居陆游名下,本来秦桧想授意主考官陈之茂让自己的孙子当第一,结果秦桧大怒,欲降罪主考官。因此主考官为了明哲保身,不得不找理由不取陆游,陆游的第一次科举仕途就这样被斩断了。接着到了次年(公元1154年),陆游又参加礼部考试,秦桧又指示主考官不得录取陆游。这次殿试考试由皇帝亲自主持,秦埙也没有得到状元,状元被另一位才子张孝祥(这位也是高考出题常客)夺得,同榜中进士的有范成大、杨万里、虞允文。
这个挫折对陆游的一生打击非常大。后来虽然他也获得了进士出身,但在仕途上与张孝祥、范成大、杨万里、虞允文这几位同时期的大文豪相比,已经是先天不足。最终他在漫长的一生中,仕途只能停留在中低级官员上徘徊。
从个人经历上来说,陆游仕途不顺,北伐之志难伸,不可能认为自己所处的时代是“明时”;但另一方面,陆游所在的南宋中前期,大的局势还算安稳,相对来说没有大的内外战乱,而陆游在这里是教育自己的孩子,当然要适当传播“正能量”。所以“明时”在这里只是一句套话而已。“禄食无功我自知,汝曹何以报明时?”其实是在说:你们爸爸我没有本事(虽然本该是高考状元,凡尔赛啊),只拿着一份死工资,没给国家做出什么大贡献;你们可不要和我一样哦!古往今来天底下爱说这种话的爸爸恐怕很多。所以,“何以报明时?”这个设问已经清楚表明了陆游的态度:他可决不是希望儿子们甘当农民的。正是因为现在是“明时”,才更要读书出仕。“报明时”,换成今天的时髦正能量话语就是:不要辜负这个时代。所以“生逢“明时”不必读书求仕”的理解当然是错误的。
但是后面的“为农”“躬耕百亩”“七月诗”又怎么理解呢?这还是回到诗的主题,这是一首鸡娃诗,是为了给儿子讲解”六经”特别是《诗经》的。儒家传统认为,六经中有关农事的内容,与治理国家是一脉相通的,所谓“为农为士亦奚异”。一边躬耕一边读书,就是学以致用,是儒家理想中的生活。
这首诗作于搬家时,抒写对故居一草一木依恋难舍的深厚感情。
诗人采用拟人化的表现手法,创造了这一童话般的意境。诗中的一切,无不具有生命,带有情感。这是因为戎昱对湖上亭的一草一木是如此深情,以致在他眼里不只是自己不忍与柳条、藤蔓、黄莺作别,柳条、藤蔓、黄莺也象他一样无限痴情,难舍难分。他视花鸟为挚友,达到了物我交融、彼此两忘的地步,故能忧乐与共,灵犀相通,发而为诗,才能出语如此天真,诗趣这般盎然。
这首诗的用字,非常讲究情味。用“系”字抒写不忍离去之情,正好切合柳条、藤蔓修长的特点,又写出柳条藤蔓牵衣拉裾的动作,又符合春日和风拂拂的情景,表现它们依恋主人不忍主人离去的深情。用“啼”字既符合黄莺鸣叫的特点,又似殷殷挽留、凄凄惜别,让人联想到离别的眼泪。这种拟人化的写法也被后人广泛采用。“啼”字既指黄莺的啼叫,又似殷殷挽留、凄凄惜别,也容易使人联想到辞别时离人伤心的啼哭。一个“啼”字,兼言情景两面,而且体物传神,似有无穷笔力,正是斫轮老手的高妙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