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女作家斯达尔夫人说:爱情对于男子只是生活中的一段插曲,而对于女人则是生命的全部。确实,一个姑娘生活中最艰巨的任务就是反复证实小伙子的爱情是执着专一,永恒不变的。因而,恋爱中的姑娘永远没有精神的安宁。对方一个异常的表情,会激起她心中的波澜;对方一个失爱的举动,更会使她痛苦无比,寝食难安。《郑风·狡童》中的这位女子就是如此,或许是一次口角,或许是一个误会,小伙子两个失爱的举动,她竟为之寝食不安,直言痛呼。
首先,诗的两章通过循序渐进的结构方式,有层次地表现了这对恋人之间已经出现的疏离过程。第一章曰:“不与我言”,第二章承之曰:“不与我食”,这不是同时并举,而是逐步发展。所谓“不与我言”,并非道途相遇,掉头不顾,而当理解为共食之时,不瞅不睬;所谓“不与我食”,是指始而为共食之时,不瞅不睬,继而至分而居之,不与共食。爱情的小舟,遇到了急风狂浪,正面临倾覆的危险。与此相应,女子失恋的痛苦也随之步步加深。共食不睬,虽一日三餐不宁而长夜同寝尚安;而分居离食,就食不甘味更寝不安席了。因此这位女子要直言呼告,痛诉怨恨。
其次,诗篇通过直言痛呼的人物语言,刻画了一个初遭失恋而情感缠绵,对恋人仍一往情深的女子形象。《诗经》中刻划了许多遭遇情变的形象,情变程度有别,痛苦感受不同。《郑风·狡童》中的女子面临失恋的情况,听她的呼告,能感觉在怨恨与焦虑中,仍对恋人充满了渴望与深情。“狡童”的“狡”,一说通“佼”,亦即强壮俊美之意;如此理解,“彼狡童兮”,亦即“那个强壮漂亮的小伙子啊”。这就是骂中有爱,恨中带恋了。所谓“若忿,若憾,若谑,若真,情之至也”(陈继揆《读风臆补》)。而两章的后两句“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则由前两句第三人称的“彼”,转变为第二人称的直面式的呼告了,从而把对“狡童”的恋慕期待之情表现得缠绵难割。
古老的《诗经》,传达的是古今相通之情,只因语言简奥,才会艰深难解。《郑风·狡童》则不然,不仅女子的感情哀伤动人,女子的呼告也是明白如话,句句入耳。可是,一首直抒胸臆之诗,千百年来却久遭曲解。“诗必取足于己,空诸依傍而词意相宣,庶几斐然成章;……尽舍诗中所言而别求诗外之物,不屑眉睫之间而上穷碧落、下及黄泉,以冀弋获,此可以考史,可以说教,然而非谈艺之当务也”(《管锥编》第一册)。钱钟书对“《诗》作诗读”之旨作了淋漓透辟的发挥,读《郑风·狡童》然,读一切古诗均然。
这是管仲、晏婴两位大政治家的合传。在这篇列传中,作者对他们采取了赞美和褒扬的态度。管仲相齐,凭借海滨的有利条件,发展经济,聚集财物,使国富兵强,与百姓同好恶。他善于“因祸而为福,转败而为功。贵轻重、慎权衡”,内政、外交功名垂著。他辅佐桓公,一匡天下,使桓公成为春秋时期第一个霸主。晏婴事齐三世,节俭力行,严于律己,三世显名于诸候。二人虽隔百余年,但他们都是齐人,都是名相,又都为齐国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故合传为一。
本文通过鲍叔和晏子知贤、荐贤和让贤的故事,刻意探索和说明了如何对待贤才的问题。管仲其人,经商多分财利,谋事反而更糟,作官被逐,打仗逃跑。鲍叔却不认为他贪、愚、不肖、怯和无耻。反而从囚禁中把他解放出来,并推荐给桓公,使之有机会一展才能。晏子贵为国相,却以石父为知己,即使他在囚禁中,也要迫不及待地解放他,尊重他。一个地位卑贱的车夫,只要知过自改,便予以提拔,荐为大夫。司马迁极力赞美鲍叔和晏子,正是慨叹自己未遇解骖赎罪的知己。所以,他在赞语中说:“假令晏子而在,余虽为之执鞭,所忻慕焉。”此实乃本传之真意。
这首诗像一组动画片:一叶小舟,泛行在江南的水乡,一座座弯弯的石拱桥,像一道道彩虹,架在河上,倒影在清澈的水波中荡漾。一个读书人,站立船上,吹着洞箫,如泣如诉;一个明艳照人的美女,正低低地唱着歌,那动人的吴侬软语,回旋在轻烟中。两岸的梅花,袭来阵阵暗香……这组画面,是姜夔为自己写照。姜夔是宋代著名的词人、音乐家,他新创了不少词调。前几天(绍熙二年除夕),姜夔在范成大家里刚创作了后来脍炙人口的咏梅新词《暗香》、《疏影》,这是他的得意之作,所以毫不掩饰自己的高兴,说自己所创词音节和谐婉丽。这诗中,小红低低唱的,应该就是这两首新词。自作新词,自己伴奏,由美丽的歌女用动人的歌喉演唱,且又置身在明媚的江南水乡中,是何等的欢快。“小红低唱我吹箫”,正概括尽了诗人无边的快乐与舒畅。
前两句是抒写自己的畅达与快感,好就好在直说,且又有后两句作陪衬。后两句一方面勾勒环境,补足前半,又在回首眺望中,寄托了无尽的情思,给人以景外的回味。船是在乐曲中前行,等一曲终了,居然已“过尽了”“松陵路”,形象地概括了自己在惬意的欢乐中,在艺术的陶醉中,全身心地投入,两岸的一切都视而不见,物我两忘,当乐曲奏完,方才回到现实的状况。而“回首烟波十四桥”,浑写一句,又包含了诗人此时此刻无数的心理感慨,称得上神来之笔。
此诗与《除夜自石湖归苕溪》同为南行船上所作,句清敲玉,摇曳有致,如歌如画,情韵丰赡。在低徊的箫声中穿过的一座座画桥,渐渐地消失在缥缈的烟波之中,意犹未尽。其自作新词《暗香》写的是自己身世飘零之恨和伤离念远之情,《疏影》则披露了作者对国家衰危的关切和感触。而在冬夜的归途中,在浩渺的湖面上,在一叶扁舟中,吹箫人暂时忘却了烦恼,一种微微的喜悦溢上心头。此诗一、二句轻快,三、四句语调低缓而不哀,其个中的微情妙韵须于画外余音去深味。
《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孟子认为自己做了坏事感到耻辱,别人做了坏事感到厌恶,这就是义;义是有道德的君子所必须遵循的正路。
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
为了使这种道理更令人信服,更容易被人接受,孟子接着用具体的事例来说明。“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箪”是古代盛饭的圆形竹篮,“豆”是古代盛肉或其他食品的器皿,“呼尔”是大声呼喝着,“蹴尔”是用脚踢着。这几句说:只要得到一小筐饭、一小碗汤就可以保全生命,不能得到就要饿死,如果是轻蔑地呼喝着叫别人吃,哪怕是饥饿的过路人都不愿接受,如果是用脚踢着给别人吃,那就连乞丐都不屑要了。《礼记·檀弓》有一段故事与此相类似:“齐大饥,黔敖为食于路,以待饿者而食之。有饿者,蒙袂辑屦,贸贸然来。黔敖左奉食,右执饮,曰:‘嗟!来食!’扬其目而视之曰:‘予唯不食嗟来之食,以至于斯也!”人厌恶,所以宁愿饿死也不愿接受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连无人认识的路人和贫困低贱的乞丐都能这样做,常人更不用说了。这一事例生动地说明了人们把义看得比生更为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就会舍生取义。
在孟子看来,“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人人都有这种重义之心,人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之时都应舍生取义。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却并非都是如此,有的人在穷困危急的情况下可以拒绝别人侮辱性的施舍,而在和平安宁的环境中却见利忘义。
文章第三段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孟子指出,社会上确实存在“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有人不问合不合礼义而接受万钟俸禄呢,万钟俸禄对自己有什么好处呢。“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是为了住房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因为给了所认识的穷朋友以好处而使他们对自己感恩戴德吗?华丽的住房也好,妻妾的侍奉也好,朋友的感激也好,这些都是身外之物,与生命相比是微不足道的。那些“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的人当初宁肯饿死也不愿受侮,却为了这些身外之物而不顾廉耻,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此之谓失其本心”,孟子认为这种人原来也有舍生取义之心,后来因为贪求利禄而丧失了。孟子警告说:“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不辩礼义而受之”的可耻之事应该罢休了。
孟子本人是一个比较高傲的人,他不肯迁就,不肯趋附权势。他说:“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滕文公下》)孟子曾经在齐国任客卿,后来因为与齐王的意见不合,便决定辞去齐卿回家,齐王托人挽留孟子,条件是准备在首都的中心地区建一座房子给孟子住,并送给孟子万钟粮食作为弟子们的生活费用,结果遭到孟子的严辞拒绝。(《公孙丑下》)可见,孟子在本篇中所说的“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是有所为而发的,表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性格和气概。
从文学的角度来看,散文气势充沛,感情强烈,生动活泼,充分体现了孟子大义凛然的个性,表现了孟子雄辩、善辩的才华。他喜欢使用排比的修辞手法,如:“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本来,这话用一句就可以说完,即“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但他有意把它分成三句排比起来,加强了气势,增强了感情,显示出说话人的义正词严、理直气壮。其次,为了把道理说得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孟子喜欢使用比喻,本篇以具体的鱼和熊掌比喻抽象的生和义,以“舍鱼而取熊掌”巧妙地比喻“舍生取义”,就是一个非常著名的例子。其次,本篇中还大量运用了对比的手法,如把鱼与熊掌对比,把生与义对比,把重义轻生的人与贪利忘义的人对比,把“乡为”与“今为”对比,这样互相比较,道理说得更加清楚,给人的印象特别深刻,加强了文章的说服力。
此诗的前两联介绍友人赴边的道路情况。第一联“绝域阳关道,胡烟与塞尘”,指出路途遥远,环境恶劣。这两句是写这条西去路的前方是边塞,接近胡人居住的地区,那里,烽烟弥漫,沙土飞扬,一望无垠,满目凄凉。
第二联以空中与地上景象相互映衬,进一步表现路途的寂寞荒凉。正值三春季节,南国正是“江南草长,群莺乱飞”之时,无奈春风不度玉门关,一路上唯见偶尔飞过的归雁;平视前方,漫漫长路上极少有行人往来。
第三联似承实转,虽然仍是写景,但色调感情陡转:“苜蓿春天马,蒲桃逐汉臣。”当年汉武帝派李广利伐大宛取名马,马嗜苜蓿,苜蓿与葡萄种也就春汉使传入中国。这一联历史与现实结合,以想象代实景,描绘了一幅丝绸路上的特异风光。其中蕴含颂杨汉使,沟通两地文化的历史功绩之意,以此勉励友人远赴安西建功立业。
最后一联正是承着这一诗意转出:“当令外国惧,不敢觅和亲。”这里以“不敢觅和亲”指西北地区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对唐王朝的臣服。这两句看似泛指,实际上是针对“刘司直赴安西”而言的,希望刘司直出塞干出一番事业,弘扬国威,同时也寄寓了诗人本人效命疆场、安边定国的豪迈感情。
这首诗将史事融入送行时对路途险远的渲染中,全诗从写景到说史,又从说史到抒情,曲曲折折,而于字句之间流淌不绝的,则是诗人对于友人始终如一的深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