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该诗,自然想到作者《满江红》词中“怒发冲冠”、“靖康耻,犹未雪;臣子恨,何时灭。驾长车,踏破贺兰山缺”的描写,两相比较,皆直抒胸臆,气势健举,可互为诠解。本诗中作者表达必将一雪靖康之耻,迎接君王车驾还朝的忠君之情,是一种报效祖国,誓死捍卫国家尊严的爱国之情。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在古代,忠君与爱国在一般人眼里是同一的,岳飞也不例外,这是时代的局限。
该诗开头“雄气”之“气”,即为诗眼,诗人之怨气、将军之怒气、爱国者的浩然正气,直冲云霄,通平天地气之所生,在“君仇”未报,如何报仇?作者要斩除敌人迎回君王,为民族大义,非一己利益。末句掷地有声,震聋发聩,凸现出诗人的形象与品格。结合诗人的人生行事,鉴赏者读此诗自不会因其平直显露,而否认其特有的艺术感染力。
另一个角度来说,第一句是全诗的主旋律,这种直冲霄汉的英雄之气,使岳飞义无反顾,勇往直前。第二句的“君仇”,指金兵掳掠徽、钦二帝北去一事,他鞍马征战的目的就是要收复失地,雪靖康之耻。因此接下来,第三句表示要迎接二帝还朝。最后一句展示了岳飞的思想境界。作为一员战将,出生入死,不为拜将封侯、高官厚禄,只是为了忠君王,一雪国耻。这种“功成不受爵,长揖归田庐”的理想,是中国古代高尚士人们的人生追求。
文学史上,岳飞的诗名不显,但这首诗却豪气流贯,激昂壮烈,具有鲜明的个性和强烈的感染力。
此诗从某种意义上看,也只是发发牢骚而已。诗中多典故,皆隐语,借古讽今,隐而有指,十分曲折含蓄地表达了诗人复杂的思想感情。
众所周知,封建王朝的皇帝是至高无上的。历朝历代,臣下对皇上进谏,必须投其所好,只能用前朝故事或看似不相干的生活趣闻引喻取譬,转弯抹角地表达自己的意见,皇上才有可能恩准采纳。无人敢触龙鳞,逆圣听。否则,轻者丢掉乌纱,为民为奴;重者人头落地,甚至九族遭诛。所以,自古以来,文武百官讽谏启奏都很讲究,唯恐龙颜大怒。柳宗元自然深谙此理,故其乐府《古东门行》几乎句句有典,并无锋芒。表面看来,所引者皆前朝之事;但细细琢磨,所射者乃当朝之政,言在此而意在彼也。试举之则有:
一、二句明叙周亚夫奉命率领三十六位将军前往讨伐刘濞等吴楚七国乱贼之事,暗指朝廷命令宣武等十六道进军讨伐吴元济等叛逆之功,歌颂了这场战争的正义性。
三、四句明写孟尝君赖门客“鸡鸣函谷”之力出关逃逸之怪事,暗射王承宗之流居心叵测,意浑水摸鱼,刺杀忠良之歹心。柳宗元不怎么赞成鸡鸣狗盗,因为“客如雾”,因为“貌横心异”,潜伏着的危险多,因而酿成了武元衡被刺的悲剧。用“鸡鸣”之典便有了一箭双雕的作用:既是一种否定,又是一次警策。
第十一、十二两句明赞信陵君窃符救赵之举,暗刺唐宪宗平叛不力之实;援子西“以袂掩面而死”的故事,喻武元衡无辜殉国的悲剧。这两句话写得大胆,却也极有讲究:魏王不下令,救赵乃是一句空话;唐王犹豫不决,吴元济等益发猖狂,这是明摆着的道理。子西固死得无辜,武元衡也死非其所。说的是春秋故事,为的是“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却又不露痕迹,可谓妙绝。
又如第十三、十四两句,引司马相如《谏猎疏》之意,谈吴起舟中劝谏武侯之语,目的是提醒宪宗:“潜伏在您身边的危险远比当年大得多,稍有懈怠,便有车翻舟覆的悲剧发生。所幸的是,现在这些危险已暴露无遗,皇上您该采取措施了吧!”这两句话,语重心长,言外有意,弦外有音。
基于上面数例的分析,柳宗元完全可以将《古东门行》写成另一首内容与之对应而不用一典的乐府诗。在这首新的《古东门行》中,所有的典故均可改为现实,所有的历史人物都将被换成吴元济、王承宗、李师道、武元衡、裴度、唐宪宗等,春秋战国时代自然也化作中唐社会,这应该是柳宗元的本意。但是,柳宗元胆子再大也不敢写这样一首《古东门行》。从另一角度审视,倘若柳氏写的真是此诗,他的官位可否保住,有无生命之虞,姑且不谈,而其艺术效果也只能差强人意,很难满足读者二度创造的审美愉悦,故这种借古讽今的艺术手法非常可取。
章培恒、骆玉明对柳宗元的诗作有一个评价:“柳宗元诗确如苏轼所说,兼有简洁、靖深、温丽、含蓄之长,在自然朴素的语言中蕴含了幽远的情思。”读《古东门行》,的确令人有这种感觉。此诗语言简洁晓畅,不奥僻,少雕琢,通俗易懂,意味深长。读者可以在这自然朴素的语境中体会到含蓄,领悟到靖深,感受到诗人炽烈的爱国之情和深沉的悲愤之意。如透过“徼巡司隶眠如羊”,读者可感受到诗人痛惜哀叹之情。刺客们行凶之前,官府捕快只要稍加防备,多点警惕,叛逆们决不可能轻易得手,只可惜官兵百姓均松懈,故汉代恐怖活动频繁,唐代刺客杀手不绝。善良的人们,太麻痹了,太大意了,真是可叹。读“子西掩袂真无辜”一句,读者分明体会到诗人既惋惜 “掩袂而死”的子西,也横样悲叹武元衡的殉国,而更深一层的意蕴和情思是,诗人用不完全归纳法昭示人们:忠君报国者未必有好下场,子西、武元衡如此,“二王八司马”如此,古往今来,几概莫能外。“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柳宗元分明是借别人的酒杯浇自己心中的垒块。
此诗最后两句“绝胭断骨那下补,万金宠赠不如土”,更是通俗易懂。其字面意思是,头已断,骨已碎,无法起死回生,再多的赠予和恩宠都已毫无意义;实际上是为武元衡鸣不平,对主和派的妥协表示强烈愤慨,对“宠赠厚葬”的建议嗤之以鼻,对唐宪宗的首鼠两端表示不满,对时政进行了嘲讽和鞭挞。这卒章之句极观柳宗元的爱憎之情,为此诗点睛之笔。
这是一首描述普通人家热情待客的小诗。全诗共分四章,形式上全用赋法,颇具雅诗特点,然诗中反覆咏叹者多,渲染描绘者寡,又与风诗相近,故龚橙《诗本谊》谓此《小雅》“西周民风”之一。
诗首章取瓠叶这一典型意象,极言其宴席上菜肴的粗陋和简约,瓠叶味苦,则所食非美味佳肴可知,但主人并没有以微薄而废礼,而是情真意挚地“采之亨之”,并取酒相待,请客人一同品尝。诗中多用代词,加快了节奏,情绪显得欢快跳跃,而首章“亨”、“尝”押韵,属阳部,更为全诗定下了一个热烈高昂的基调。
诗后三章以白头小兔为叙赋对象,从另一面极言菜肴简陋。“一物而三举之者,以礼有献酢酬故也,酒三行而肴惟一兔首,益以见其约矣。”(《传说汇纂》引张彩语)《诗经》时代,关于荤菜,有“六牲”之说,即豕、牛、羊、鸡、鱼、雁(见《礼记·内则》),在正式宴请客人的场合,据礼当备“六牲”,而兔子是不登大雅之堂的,就如同北方谚语所谓“狗肉端不上台面”一样。明了这一点,便可看出同是宴饮之诗,《小雅·伐木》有“肥羜(音zhù,小羊)”“肥牡”,《小雅·鱼丽》有“鲿”“鲨”“鲂鳢”“鰋鲤”,和《小雅·瓠叶》中仅有“瓠叶”“兔首”相比,厚薄奢简尽显。正如第一章所叙述的那样,主人并没有因小兔之微薄而废燕饮之礼,而是或炮或燔或炙,变化烹调手段,使单调而粗简的原料变成诱人的佳肴,复以酒献客、酢客、酬客,礼至且意切,在你来我往的觥筹交错中,可以看出主宾之间确实“有不任欣喜之状”(陈延杰《诗序解》)。
从诗歌的表现手法和艺术感染力来看,《小雅·瓠叶》确实算不上雅诗中的上品,但它却具有一定的历史认识价值,这首诗既表现出中华民族悠久的饮食文化传统,又表现出礼仪之邦所独有的尚礼民风和谦虚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