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惜誓》一诗,旨在代屈原立辞,抒写屈原被放逐而离别国都的悲愤和欲高蹈远游却牵念故乡的情怀,同时寄寓了作者自己被疏离而将远去的愤慨。《惜誓》在思想内容上,主要体现为爱国情感、愤世心绪和见疏哀怨;在艺术表现上,主要体现为骚体诗风、瑰玮境界和奔放气势。《惜誓》反映了贾谊早先模仿屈骚创作骚体辞赋的风貌,虽然难与屈骚的成就伦比,却也深得屈骚遗风;还反映了汉人早先模仿屈骚创作骚体辞赋的风貌,开创了汉人拟骚诗的传统。
贾谊写《惜誓》当是他人性本质的体现。《惜誓》当是他借怜惜屈原不得志而誓死之篇来表达他的看法和态度。从篇中可以看出,他对屈原之死的事实表示了惋惜之情,对其本人表达了尊敬之心,但又毫不保留地表达出"以死抗争社会来表达自己的人生价值"的做法并非是唯一正确的选择的态度。其价值不仅在作品本身,更重要的是反映出了所谓君子生存得志敬业、失志隐身和绝望自杀三种选择之外更多的思考。在诗中,作者提出了明哲保身、明辨是非、当留则留、当退则退的新主张,这是一种积极进取的新方法。这些新思想、新主张和新思路值得后人学习和思考,它是贾谊《惜誓》作品的真正价值所在,更是君子生存必须认真思考的问题所在。它既是社会问题,更是人生问题。
关于《惜誓》的意思,王逸说:“惜者,哀也。誓者,信也,约也。言哀惜怀王与己信约而背之也。”认为是贾谊代屈原抒情和叙事。此篇和《吊屈原赋》一样,揭露了世俗之幽昏,黑白之颠倒,强调神德之人,应当远浊世而自藏,不要受制于小人,徒伤身而无功。
《惜誓》一诗的美学思想表现为四个方面:以生命为中心、神游太空、神游昆仑、思今忆古以明君子之道。全篇善用比兴手法表现抒发悲愤之情的主题,与屈原作品的“引类譬喻”,是一脉相承的。
词写春夜怀人,深情款款,摇曳多姿。上阕写一见钟情的感动。“太妖娆”,足见倾心爱慕之甚。歇拍两句又是极限化的描写,强调极端的陶醉之情和拼死拼活的行为。下阕写别后的思念和渴望。春夜悄悄且迢迢,夜空高深莫测,美人是仙女,遥不可及,现实中不能相会,只好付诸一梦了,梦虽虚幻,但却是自由的,可以任情任性,无拘无束地爱。
起句写酒筵初遇。“尊前”点相遇之地。唐范摅《云溪友议》载有韦皋与姜辅家侍婢玉箫的恋情故事。韦皋少寓姜氏府,与玉箫有情。韦皋辞归,留一玉指环,相约七年来娶,及逾期不来,玉箫绝食而死,后韦皋忆旧,玉箫转世与韦聚合。玉箫韦郎两世姻缘的故事,成为古代盛传的风流佳话。这里以“玉箫”代指伊人,或许双方当时心许神会,有一段情缘。“银灯”,表明这是一次灯火辉煌的宵宴。“一曲太妖娆”,写出伊人色艺出众,也体现了词人对之由衷的倾倒和加意的颂美。“歌中”两句紧承“一曲”而来,写宵宴尽欢而散。“歌中醉倒”,见出陶醉之深,“唱罢归来”见出流连之久。拼上“醉倒”而无遗憾,夜深“归来”而醉意尚浓.充分表现出词人兴致的高昂。那么词人不仅陶醉于醇酒,陶醉于妙曲,更为丽人娇艳的仪容和温馨的柔情蜜意所醉倒,也就不言而喻了。
如果说上阕是写歌筵艳遇之乐.那么下阕则是写归来相思之苦。前三句从两人时空的阻隔处着笔,春光是那么寂静,黑夜是那么漫长,虽然同戴一个碧澄澄的天字,然而伊人的闺阁却无比遥远。“楚宫”在此借指玉箫居处,也暗示其人飘然消逝。两人形迹阻隔,蓬山万里,无缘相遇。佳会难再。人世间的肉体形骸,难以超越时间、空间、社会、物质、礼俗等等条件的制约,而神魂梦思则可以自由地翱翔。人们现实中无法重温的感情满足,难以实现的精神追求。却可以在梦幻中求得某种补偿。“梦魂惯得无拘检,又踏杨花过谢桥”,就是以梦会故人来弥合现实的憾恨。梦魂是向来不受管束的,今夜又踏着杨花走过谢桥与伊人相会。“踏杨花”、“过谢桥”显示梦境的迷离缥缈,极有意趣。相思难逢,寤寐思服,形之梦境,非只一次,可见小晏的钟情,离思的沈挚。
全词两种场景,两种气氛,由宴集之酣畅到孤眠之清寂,以温馨的现实比衬飘忽的梦幻,先实后虚,结拍出语新警,意趣幽缈,余味不尽。
陶渊明一生酷爱自由,反抗精神是陶诗重要的主题,这首诗赞叹神话形象精卫、刑天,即是此精神的体现。
“精卫衔微木,将以填沧海。”起笔二句,概括了精卫的神话故事,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北山经》云:“发鸠之山……有鸟焉,其状如乌,文首、白喙、赤足,名曰精卫,其鸣自詨。是炎帝之少女,名曰女娃。女娃游于东海,溺而不返,故为精卫。常衔西山之木石,以堙于东海。”精卫为复溺死之仇,竟口衔微木,要填平东海。精卫之形,不过为一小鸟,精卫之志则大矣。“精卫衔微木”之“衔”字、“微”字,可以细心体会。“衔”字为《山海经》原文所有,“微”字则出诸诗人之想象,两字皆传神之笔,“微木”又与下句“沧海”对举。精卫口中所衔的细微之木,与那莽苍之东海,形成强烈对照。越凸出精卫复仇之艰难、不易,便越凸出其决心之大,直盖过沧海。从下字用心之深,足见诗人所受感动之深。“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此二句,概括了刑天的神话故事,亦极为简练、传神。《山海经·海外西经》云:“刑天与帝至此争神,帝断其首,葬之常羊之山,乃以乳为目,以脐为口,操干戚以舞。”干,盾也;戚,斧也。刑天为复断首之仇,挥舞斧盾,誓与天帝血战到底,尤可贵者,其勇猛凌厉之志,本是始终存在而不可磨灭的。“刑天舞干戚”之“舞”字,“猛志固常在”之“猛”字,皆传神之笔。渊明《咏荆轲》“凌厉越万里”之“凌厉”二字,正是“猛”字之极好诠释。体会以上四句,“猛志固常在”,实一笔挽合精卫、刑天而言,是对精卫、刑天精神之高度概括。“猛志”一语,渊明颇爱用之,亦最能表现渊明个性之一面。《杂诗·忆我少壮时》“猛志逸四海”,是自述少壮之志。此诗作于晚年,“猛志固常在”,可以说是借托精卫、刑天,自道晚年怀抱。下面二句,乃申发此句之意蕴。“同物既无虑,化去不复悔。”“同物”,言同为有生命之物,指精卫、刑天之原形。“化去”,言物化,指精卫、刑天死而化为异物。“既无虑”实与“不复悔”对举。此二句,上句言其生时,下句言其死后,精卫、刑天生前既无所惧,死后亦无所悔也。此二句,正是“猛志固常在”之充分发挥。渊明诗意绵密如此。“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结笔二句,叹惋精卫、刑天徒存昔日之猛志,然复仇雪恨之时机,终未能等待得到。诗情之波澜,至此由豪情万丈转为悲慨深沉,引人深长思之。猛志之常在,虽使人感佩;而时机之不遇,亦复使人悲惜。这其实是一种深刻的悲剧精神。
渊明此诗称叹精卫、刑天之事,取其虽死无悔、猛志常在之一段精神,而加以高扬,这并不是无所寄托的。《读山海经》十三首为一组联章诗,第一首咏隐居耕读之乐,第二首至第十二首咏《山海经》、《穆天子传》所记神异事物,末首则咏齐桓公不听管仲遗言,任用佞臣,贻害己身的史事。因此,此组诗当系作于刘裕篡晋之后。故诗中“常在”的“猛志”,当然可以包括渊明少壮时代之济世怀抱,但首先应包括着对刘裕篡晋之痛愤,与复仇雪恨之悲愿。渊明《咏荆轲》等写复仇之事的诗皆可与此首并读而参玩。
即使在《山海经》的神话世界里,精卫、刑天复仇的愿望,似亦未能如愿以偿。但是,其中的反抗精神,却并非是无价值的,这种精神,其实是中国先民勇敢坚韧的品格之体现。渊明在诗中高扬此反抗精神,“猛志固常在”,表彰此种精神之不可磨灭;“徒设在昔心,良辰讵可待”,则将此精神悲剧化,使之倍加深沉。悲尤且壮,这就使渊明此诗,获得了深切的悲剧美特质。